中外買方信貸合同
四、其它費用。倘若發生如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的要求立即還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賠償貸款人因維護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發生的費用及損失。
第十條 稅款與扣除
目前或將來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收、扣除,或其它費用,凡是發生在借款人所在國的,均由借款人負擔,凡是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均由貸款人負擔。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包括應付利息)和應該付給貸人的承擔費、管理費和其它費用以及應繳付的信貸保險費,不得有任何的扣除或扣押。否則,其扣減部分應由借款人補足。
第十一條 立即還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況時,貸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貸款承擔責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貸款帳戶的借方余額連同應付未付的利息與費用應立即清償。
一、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按時償還任何一期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它費用。
二、任何在本合同內的各項陳述與保證被證明為不正確或不真實時,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擔本合同確定的各項責任時,或者這些意外是能夠補救的,而借款人收到貸款人的通知后30天內未能有效地作出補救。
三、擔保人提供的保函(或其它擔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執行,或者更改以后而產生相反的效果。
四、借款人所在國的外匯管理當局出具的證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執行,或者更改以后而產生相反的效果。
五、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經營其業務,以至對貸款人不能履行其還本付息的責任,或者貸款人根據充足理由,證明借款人不能執行本合同的規定時。
第十二條 情況變更及本合同之修改和補充
一、由于本合同以雙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關法令、規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變動以及貿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條款無法繼續執行時,雙方應立即進行誠意的磋商,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以便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使本合同能繼續執行至完畢。
二、如果在三十天內,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貸款人有權宣布本合同項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額和應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須于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內清償全部懸欠的貸款本息。由此而引起的貸款人的任何損失,均應由借款人負擔。
三、本合同的修改和補充,需由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簽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仲裁
有關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爭取解決。
如上述爭執不能在第十二條第二款貸款人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內協商解決,則雙方同意將爭執事項提交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員組成:一方由借款人指定;一方由貸款人指定;第三方由雙方共同指定。當雙方對指定第三方成員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主席指定。
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不能上訴或反對。借款人在此特別放棄其被控告的財物沒收的任何豁免權,放棄給予其本身或其財產免除宣判執行的任何權利。該裁決可通過任何一家有權力的家庭執行。
第十四條 其它事項
一、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的或發出的書面通知必須采取下列方法之一為之:
1.專差送達;
2.經電傳及(或)電報;
3.已支付掛號郵費的航空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