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擔保低利息借款合同(精選3篇)
第三方擔保低利息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
擔保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__________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用于__________且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利率為__________。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__________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__________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__________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__________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__________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淮北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經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方擔保低利息借款合同 篇2
甲方(保證人):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乙方(債權人):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人(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所簽訂的編號為的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金額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交易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種類為______,幣種為______,本金額數額為(大寫),期限自年月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2.1 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 保證方式
3.1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 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或乙方發現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業務逾期沒得到保證,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向甲方提出申請,終止協議(合同),甲方退還雙方手續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 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并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范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余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 保證期間
4.1 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 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 如主合同項下業務為信用證或銀行承兌匯票,則保證期間為墊款之日起兩年;分次墊款的,保證期間從每筆墊款之日起分別計算。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承擔并履行保證責任。
5.2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 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 若本合同項下主合同為《銀行承兌協議》,則甲方保證主合同債務人與承兌匯票的持票人、背書人或其他當事人發生的任何票據及非票據糾紛,均不影響甲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承擔保證責任。
5.7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8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9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注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10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業整頓、被宣布關閉、被宣布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1 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人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3 若甲方為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對甲方應當支付的款項有權在甲方開立于____。乙方在甲方賬戶中劃收款項時,賬戶中的幣種與主債權幣種不同的,按劃收當天乙方公布的牌價折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 附則
9.1 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9.2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9.3 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9.4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第三方擔保低利息借款合同 篇3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經借款人申請、保證人同意的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2、被保證的主債權標的種類、數額:為保證人同意為借款人保證的金額。
3、保證人為被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本息上限應小于保證人在本站的凈資產。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人自同意并簽定本保證合同起,保證人賬戶相應本金及利息將被凍結。
3、保證人的保證金額被凍結后,不影響其在站內周轉,但不能提現。
第四條 保證人義務
1、債權到期債務人沒有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同意本站隨時自動將本站凍結的保證資金扣劃給債權人,用于歸還債務。
2、保證人在本站按本站操作同意為借款人擔保,既視為本保證合同成立。
第五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8%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本站有權直接用保證人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用電子郵件、短信等形式發送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保證合同生效
本保證合同自保證人按本站要求完成同意擔保操作、借款人取得借款之日起生效。
債務人:
擔保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