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生產三方借貸合同(精選3篇)
用于生產三方借貸合同 篇1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號 。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3%。利息每月結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計算利息(即計算復利)。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第五條 借款擔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擔保債券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兩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日期: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日期: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日期:
用于生產三方借貸合同 篇2
第一條合同構成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投保范圍
一、投保人: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為符合投保條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向中國太平*保險公司投保本保險;凡開辦購房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也可作為投保人,為其購房貸款者投保本保險。非本人投保時必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二、被保險人:凡年滿在18周歲至5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勞動,具備購房貸款條件并向金融機構申請并獲得購房貸款的個人,均可作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
第三條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殘疾,無法繼續償還購房貸款,保險人于事故發生后的第一個貸款歸還日,按照貸款合同約定,將被保險人在此時的貸款余額一次付清,保險責任終止。對于被保險人按購房合同的規定,在事故發生前應繳的貸款部分,無論什么原因導致的遲繳或未繳的貸款部分,保險人對這部分貸款都不負償還責任。
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高度殘疾,以致無法繼續償還購房貸款,保險人不負保險金給付責任,同時終止保險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駕駛無照或法律禁止的機動交通工具及無有效駕照或酒后駕駛機動交通工具;
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間所患疾病;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其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發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時,保險人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將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第五條保險責任開始
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責任自保險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險費的次日零時開始,保險人應簽發保險單作為保險憑證,至貸款期滿的24時或本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終止時止。
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本保險在合同成立時的最高保險金額以購房貸款余額為限,實際初始保險金額以保險人的核保結果確定,保險金額根據貸款情況逐年遞減。
二、本保險的保險費因投保時的年齡及貸款期限而異,繳費方式為躉繳,費率詳見附表。
第七條如實告知
本合同訂立時,保險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兩年的,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第八條受益人
本保險的受益人為發放購房貸款的金融機構或購房貸款的擔保方。
第九條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且及時提供有關材料,并于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后30日內,憑所需文件資料,向保險人申請保險金。由于延誤時間,導致必要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的,應由受益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應從所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額外費用。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險金的請求權,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保險人不再負保險金給付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用于生產三方借貸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及傳真: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及傳真: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及傳真: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
因甲方請求,丙方愿為甲、乙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或丙方落實的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減少。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2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托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戶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并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4條約定,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彌補所受損失,還應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4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5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丙方可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_____機構申請_____。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__縣(區)
(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