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合同范文(通用5篇)
借貸合同范文 篇1
甲方(出借人):
住址:,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借貸產生的相關權利義務關系約定如下:
一、乙方因個人資金周轉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證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約定借款期間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將出借
款項全部以現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對借款數額無誤后應出具借條作為借款憑據。
如甲方實際出借日期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出借日期不一
致的,以實際借款之日作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間不變,借款期限屆滿日也相應調整。
四、借款期間內,乙方應按年利率百分之八(8%)的標準
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為每個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個月內,乙方應不遲于此期限將應付利息一次性支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至甲方指定賬戶。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將全部借款歸還甲方。 如乙方通過銀行還款,則相應的銀行記錄為甲方收到還款和利息之憑據,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據。如乙方通過現金還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對還款數額無誤后應出具收條作為還款憑據。
六、甲方指定收取還款的銀行賬戶為: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七、乙方提前還款的,仍應按約定的借款期間支付利息。
八、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且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時起生效。雙方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以上內容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為充分協商后達成的一致結果,非格式條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借貸合同范文 篇2
( ) 借字第 號
借款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 住所: ____ , 電話: ,開戶銀行及賬號: 。 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2、借款用途: ,
3、借款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 ‰。
(2)在貸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的下一個周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基準利率調整日與借款發放日或周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為同一日的,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無借款對應日的,該月最后一日視為借款對應日。
(3)在貸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下調,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執行。
5、 結息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____(月/季/利隨本清)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當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二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并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有保證擔保的,保證合同已簽訂生效且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借款人出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條第6、7、9項列示的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收取債權的費用。
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通過電臺、電視臺、報紙等各類媒體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5、依據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按時歸還借款本息。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擠占、挪用借款。
4、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5、借款人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合作)、設立子公司、資產轉讓(出租、出借、贈與、轉移)、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6、借款人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7、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
8、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9、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以及
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質押權利價值減損,借款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1、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但不限于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拍賣、登記、保管、鑒定、公證、訴訟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的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實際使用借款期限和約定利率計收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除了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外,另從貸款發放日起至實際貸款結清日為止,按天計算并加收本合同項下利率的 (大寫)倍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外,另從貸款發放日起至實際貸款結清日為止,按天計算并加收本合同項下利率的 (大寫)倍違約金,并提前收回貸款。
4、對借款人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利率及逾期天數計收復利,另收取未支付利息金額的本合同項下利率的______(大寫)倍,作為違約金。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若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還款,且未就展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借款人構成違約,則貸款人有權上傳借款人違約信息至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備案。
2 、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二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
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
借貸合同范文 篇3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
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其他;
1 公證,自行約定,也可以有見證人。
2 超出4倍的利息法律,對方自愿履行。訴諸法律,超出的部分無效。應該沒有有效規避的良策。
借貸合同范文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
民間借貸居間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乙方義務
甲方委托乙方聯系、介紹需要資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大寫: )。
1. 乙方應利用其廣泛的社會關系,積極向甲方提供放貸機會;
2. 乙方應謹慎審查借款人的經濟條件、物業情況、收入水平,并如實向甲方反映,以確保甲方的貸款額度與借款人的償還能力相匹配;
3. 乙方應協助甲方與借款人訂立借款協議;
4. 乙方全面協調甲方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
5. 借款人發生逾期還貸情形的,乙方有義務追繳,并積極配合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
6.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其過錯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保證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
2. 嚴格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按時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元。甲方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成本的負擔
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與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間活動的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擔保責任
鑒于借款人由乙方介紹,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對借款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本合同雙方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本合同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均對本合同有保密義務,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簽訂合同中所獲取的相關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貸合同范文 篇5
甲方(借款方):
□ 自然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 法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服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聯系方式:
鑒于:
乙方 是一家經營 的公司;甲方具有資金需求,希望通過乙方網絡金融平臺從出借方獲得一定數量借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通過乙方網絡金融平臺從出借方獲得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恪守:
第一條 釋義
1、出借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自主選擇出借一定數量資金給他人的自然人。
2、借款方:經乙方評估審查、在乙方的網絡金融平臺發布借款需求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形式的經濟組織。
3、網絡金融平臺:乙方網絡金融平臺(域名為: )。
4、債權:出借方和借款方借貸關系存續期間出借方擁有的全部權益。
5、服務費:甲方通過乙方網絡金融平臺的篩選推薦服務,從出借方獲得借款而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二條 服務模式
甲方注冊成為乙方平臺的成員后,乙方對甲方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乙方將甲方的資金需求信息發布于平臺的適當模塊。于條件成熟的情況下,乙方推薦甲方與已經在其平臺注冊的出借方簽訂借款協議,進而獲得借款。對于乙方提供的前述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規定數額的服務費用。
第三條 服務費
1、對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務,甲方同意在借款成功時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協議項下借款本金的 %(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此筆費用甲方委托乙方在借款籌集(即借款本金已經劃轉至第三方支付平臺之專門賬戶)時從借款本金中扣除繳納,隨后由乙方將剩余借款本金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劃轉至乙方指定賬戶。
2、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在乙方平臺上借款失敗的,甲方仍需按照本條第1項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該服務費應當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其他雙方共同認可的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乙方賬戶基本信息如下: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3、無論基于何種原因,甲方提前還本付息的,甲方仍需按照本條第1項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甲方不得援引其提前還本付息的理由要求乙方退還已經收取的部分或全部服務費用。
第四條 借款內容
1、借款詳細用途:
2、借款本金數額: 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
3、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如出借方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出借方資金實際到賬日為借款起始日,但借款期限維持不變,借款到期日相應變更。
第五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約定通過乙方平臺就自己的資金需求發布信息。
(2)甲方有義務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服務費。
(3)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平臺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借款信息,并辦理擔保手續,因甲方提供虛假信息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刑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操作平臺軟件以及查收乙方發出的所有消息(包括但不限于站內通知、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非因乙方之原因給本協議各方和/或本協議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個人和/或集體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按照約定處置擔保財產。
(3)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恪盡職守,努力為甲方進行服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在借款期限屆滿后一日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應自借款到期日的次日起,除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向出借方支付本金、利息及違約金外,還應以未償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另外,甲方還應對就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或間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公證費用、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用、差旅費等)。
2、若甲方逾期支付本協議第三條第2項所述服務費用的,需以未償服務費用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若甲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還款和/或服務費超過30天,或甲方在逾期后出現逃避、拒絕溝通或拒絕承認欠款事實等惡意行為,乙方有權將甲方違約失信的相關信息及乙方其他信息向媒體、用人單位、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其他相關權力機關披露,乙方就此無需通知甲方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若提供任何錯誤、虛假、過時或不完整的資料和/或借款信息,或者乙方依其獨立判斷懷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或借款信息為錯誤、虛假,乙方有權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和/或任何合法的手段暫停或凍結甲方的賬戶。屆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并通知出借方取消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甲方構成犯罪的,乙方還可以向國家機關報案,追究刑事責任,在此情況下,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所產生的所有直接和/或間接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保密責任
1、本合同履行期間有關各方的全部信息、資料各方互負保密義務,不得將相關信息、資料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披露、泄露,否則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對方帶來的所有損失。本條款所約定之保密期限為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有效期屆滿之日起 年。
2、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信息:
(1)接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書面記錄證明其已經掌握;
(2)并非由于接受方違反本合同而已經或者在將來進入公共領域;
(3)接受方從對該信息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
第八條 本協議的生效、解除和變更
1、協議生效: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和/或加蓋公章之時生效。
2、協議終止:本協議遇下列情況發生時可由任何一方終止:
(1)任何一方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協議履行義務,對方有權終止協議。
(3)任何一方有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對方及相關聯用戶權益的行為,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中,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政策的制定、修改、變更、廢止以及火災、自然災害、戰爭等。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條件履行時,不能履行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通報給其他方,由各方按事件對協議的影響程度, 協商是否解除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各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因變更、終止或解除協議造成協議一方遭受損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 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通知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各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或傳真至下列地址。本條項下的通知自發出之日起視為送達,因任何一方變更地址且未就變更后的地址提前通知其他各方而不能及時收到通知進而造成自身或者其他各方財產和/或其他損失的,由未通知方就此承擔所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