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機構改革經驗交流材料
其三,縣委為了加強鄉鎮黨委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功能,明確鄉鎮黨委委員可享受副科級待遇,以最大限度激發鄉鎮干部的工作熱情。
三、建立協調機制,為鄉鎮運轉提供人員編制和財力支撐
鄉鎮要運轉好,人力、財力保障是關鍵。我們主要從建立協調機制入手抓好相關工作。一是建立機構和人員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將編制核定到人,確保鄉鎮管理不混亂。,縣委組織部、編委辦、人事勞動局聯合開展身份清理,將干部職工的工作隸屬關系全部理順。,三部門又聯合發布“定編定員”公告,將編制核定到每個鄉鎮干部,并建立了機構和人員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每年將“實名制”管理、人員變化等情況在鄉鎮進行公告。二是開展“吃空餉”清理,使有限的財政用在刀刃上。,縣紀委、組織部、編委辦、人事勞動局、財政局聯合開展清理“吃空餉”,對在編不在崗人員責令回到崗位,對逾期不回的23人作出除名、解除工作關系、停發工資等處理;對頂崗在冊人員進行了清退。通過清理,確保體制高效運轉。三是推行按編進人、按編預算、按編取酬,進一步完善鄉鎮在編人員數據庫、機構編制管理臺帳,做到編制數、實有人數、財政供養數一一對應,實現規范化管理,消除鄉鎮干部職工的后顧之憂。四是建立人員正常的流動機制。我們在嚴格控制編制和人員增長的同時,按照機構編制先行的原則,會同組織部門建立了“使用領導職數實行組織、編制部門對接制,使用編制實行機構編制部門審批制”的管理制度,在鄉鎮干部職工中形成了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合理流動的良好氛圍。五是建立工資會審制度。起,各鄉鎮必須在每月15日前進行工資審核,由縣編委辦先審核編制和實有人數,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工資標準及工資總額,縣財政局最后核撥工資,保證鄉鎮的工資能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