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節(jié)目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短信節(jié)目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發(fā)展手機短信增值業(yè)務以及有關服務,本著“友好合作、共進雙贏”之原則,經認真協商,就業(yè)務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合作內容:甲乙雙方聯合開設短信服務項目,合作項目為《_________》。雙方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fā)展。
2.合作區(qū)域:_________省(市)。如擴大合作范圍,必須事先告知乙方,便于乙方協調區(qū)域合作資源。
3.甲方與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動用戶合作提供短信節(jié)目服務,并分享因此產生的收益。
4.甲方作為業(yè)務運營商,在市場開發(fā)和運作、推動及與用戶溝通的基礎上,促使更多的用戶使用短信節(jié)目。
5.甲方負責與移動運營商的合作洽談及推動業(yè)務和客戶服務、進行市場推廣策劃及執(zhí)行,雙方擔宣傳推廣費用;乙方負責提供節(jié)目軟件產品、節(jié)目系統(tǒng)維護。
6.關于產品版權:短信節(jié)目(包括但不僅限于“節(jié)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像、聲音)的知識產權由乙方擁有。甲方未經乙方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對“節(jié)目”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和反匯編;不得對“節(jié)目”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關于收益分配帳單標準:雙方收益分配所依據的帳單標準以移動運營商所提供的本項目帳單為準,合作雙方有權要求進行對帳。
8.關于注冊用戶:注冊用戶資料歸甲乙方雙方所有。
9.合作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作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后雙方關系及本協議自動作廢。在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可以續(xù)簽,繼續(xù)展開合作。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移動sp資質和業(yè)務代收費資源,負責新業(yè)務的測試和開通。
2.與乙方共同分享短信息節(jié)目服務項目的合作收益。并及時將乙方協商的收益部分按月、足額劃撥到乙方賬戶。
3.甲方必須注意確保乙方及節(jié)目的形象與完整,不得利用節(jié)目及節(jié)目的附屬內容從事與本合同無關的活動。
4.甲方提供移動運營商(中國移動)業(yè)務計費中使用乙方短信節(jié)目用戶的業(yè)務計費統(tǒng)計報告。
5.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短信節(jié)目進行選擇、論證、研究,最終確定可以合作的產品,進行發(fā)布和運營。但協議簽署后,不得用“需要重新論證與研究”之名義終止本合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擁有短信節(jié)目(包括但不僅限于“節(jié)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象、聲音)的知識產權。
2.乙方必須保證短信節(jié)目內容的合法性。對開發(fā)的短信節(jié)目承擔所有責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權、內容性質等。
3.乙方必須根據短信節(jié)目服務的市場發(fā)展需要,處理每個項目有關更新換代、技術升級方面的工作事宜。
4.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短信息節(jié)目服務系統(tǒng)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穩(wěn)定運行。系統(tǒng)出現故障,甲方電告乙方后,必須在4小時內解決。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有關節(jié)目的介紹、市場計劃及宣傳等文檔內容。
6.乙方負責提供合作項目的短信節(jié)目服務系統(tǒng),并負責系統(tǒng)的安裝、調試、維護、節(jié)目的更新。
7.乙方保證信息的準確、及時。因乙方信息錯誤而產生的糾紛、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三條 價格與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凈收入(見本條第2款定義)的40%作為內容使用費。
2.凈收入:凈收入指用戶在移動電話或者網站下載使用雙方合作提供的內容而支付的信息服務費總額,扣除甲方應當向移動營運商支付的短信服務通信費,扣除甲方應當向中國移動及其子公司與中國聯通及其子公司(移動運營商)支付的代收手續(xù)費。雙方均需自行繳納己方因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經營收入的各類稅款。供雙方分配的凈收入計費以甲方與移動運營商的對賬單為準。
3.結算時間:按月結算。
(1)甲方于每月三十(30)日前,將上個自然月自移動營運商處收到的服務費總額中凈收入的40%支付給乙方。
(2)在每次向乙方支付凈收入中乙方應得的部分前,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凈收入的計算說明,以便乙方確認每次的凈收入金額。若雙方產生爭議、則凈收入以移動營運商實際向甲方支付的凈收入為準計算。如果甲、乙計費誤差超過5%,雙方具體協商解決。
(3)雙方確認后將乙方應得凈收入匯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銀行賬戶資料如下:開戶名稱: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乙方賬戶:_________。
4.乙方應當于收到甲方支付的任何一期凈收入分成后一周(7)日內,按收到的甲方付款額向甲方開具商業(yè)發(fā)票。
5.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須本著友好互助的原則進行協商。
第四條 業(yè)務運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網絡推廣: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yè)務推廣;
(2)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3)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快捷、聯合的業(yè)務運做交流體系,該體系包括:
(1)設立技術咨詢業(yè)務(包括電話、傳真、網站、電子信箱等),進行實時咨詢,為對方和最終用戶提供咨詢服務。
(2)定期整理相關的材料并提供給對方。
(3)及時反饋和交流信息,包括與移動運營商的業(yè)務聯系、客戶服務等。
3.客戶服務
(1)甲乙雙方應該緊密配合、齊心協力,共同為用戶提供短信節(jié)目服務。
(2)甲方應保證用戶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項服務之前,充分知悉該服務的價格、內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3)除移動運營商的1860及1001客戶服務外,甲方可以安排專人負責處理用戶有關對其所提供的應用服務或內容的咨詢、費用查詢、申告和投訴,并提供客戶服務電話。
(4)該項具體業(yè)務運做涉及乙方產品的,乙方必須承擔責任,并配合甲方客戶服務部為用戶提供解決方案。
第五條 商業(yè)保密條款
1.商業(yè)秘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制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yè)秘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yè)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yè)秘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guī)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3.本協議終止后,雙方仍然負有本條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協議,造成該業(yè)務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guī)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協議,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協議規(guī)定通過法律程序終止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xù)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非違約方的經濟損失。
2.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3.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設備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甲方技術設備原因,從而給消費者造成的相關損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4.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以及由于移動運營商的網關造成信息延時、未成功發(fā)送等問題,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5.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6.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zhí)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有關規(guī)定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向糾紛發(fā)生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zhí)行。
3.除判決書另有規(guī)定外,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履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條款。
5.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如一方要求中止協議,須提前兩個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在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起兩個月后自動廢止。
2.經甲乙雙方方書面同意的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變更事宜,均需書面文件。
3.如乙方有與本項目合作模式相近的短信節(jié)目新項目推出,在經甲、乙雙方確認同意、以補充協議的書面確認后,按本協議之商務條款執(zhí)行。
4.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但雙方為合并、整合、出售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其他造成任一方超過50%的有投票權的股權轉移的交易而轉讓本合同的情況不在此限。
5.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為憑。
6.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7.本協議期滿,如雙方不再就本項目繼續(xù)合作,任意一方應在協議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對方人員完成業(yè)務資料的交接,并完成財務包括但不限于資金清算、往來發(fā)票等資料的移交手續(xù)。雙方在辦理交接過程中,必須保證系統(tǒng)與服務正常運轉。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信節(jié)目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發(fā)展手機短信增值業(yè)務以及有關服務,本著“友好合作、共進雙贏”之原則,經認真協商,就業(yè)務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合作內容:甲乙雙方聯合開設短信服務項目,合作項目為《_________》。雙方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fā)展。
2.合作區(qū)域:_________省(市)。如擴大合作范圍,必須事先告知乙方,便于乙方協調區(qū)域合作資源。
3.甲方與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動用戶合作提供短信節(jié)目服務,并分享因此產生的收益。
4.甲方作為業(yè)務運營商,在市場開發(fā)和運作、推動及與用戶溝通的基礎上,促使更多的用戶使用短信節(jié)目。
5.甲方負責與移動運營商的合作洽談及推動業(yè)務和客戶服務、進行市場推廣策劃及執(zhí)行,雙方擔宣傳推廣費用;乙方負責提供節(jié)目軟件產品、節(jié)目系統(tǒng)維護。
6.關于產品版權:短信節(jié)目(包括但不僅限于“節(jié)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像、聲音)的知識產權由乙方擁有。甲方未經乙方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對“節(jié)目”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和反匯編;不得對“節(jié)目”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關于收益分配帳單標準:雙方收益分配所依據的帳單標準以移動運營商所提供的本項目帳單為準,合作雙方有權要求進行對帳。
8.關于注冊用戶:注冊用戶資料歸甲乙方雙方所有。
9.合作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作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后雙方關系及本協議自動作廢。在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可以續(xù)簽,繼續(xù)展開合作。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移動sp資質和業(yè)務代收費資源,負責新業(yè)務的測試和開通。
2.與乙方共同分享短信息節(jié)目服務項目的合作收益。并及時將乙方協商的收益部分按月、足額劃撥到乙方賬戶。
3.甲方必須注意確保乙方及節(jié)目的形象與完整,不得利用節(jié)目及節(jié)目的附屬內容從事與本合同無關的活動。
4.甲方提供移動運營商(中國移動)業(yè)務計費中使用乙方短信節(jié)目用戶的業(yè)務計費統(tǒng)計報告。
5.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短信節(jié)目進行選擇、論證、研究,最終確定可以合作的產品,進行發(fā)布和運營。但協議簽署后,不得用“需要重新論證與研究”之名義終止本合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擁有短信節(jié)目(包括但不僅限于“節(jié)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象、聲音)的知識產權。
2.乙方必須保證短信節(jié)目內容的合法性。對開發(fā)的短信節(jié)目承擔所有責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權、內容性質等。
3.乙方必須根據短信節(jié)目服務的市場發(fā)展需要,處理每個項目有關更新換代、技術升級方面的工作事宜。
4.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短信息節(jié)目服務系統(tǒng)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穩(wěn)定運行。系統(tǒng)出現故障,甲方電告乙方后,必須在4小時內解決。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有關節(jié)目的介紹、市場計劃及宣傳等文檔內容。
6.乙方負責提供合作項目的短信節(jié)目服務系統(tǒng),并負責系統(tǒng)的安裝、調試、維護、節(jié)目的更新。
7.乙方保證信息的準確、及時。因乙方信息錯誤而產生的糾紛、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三條 價格與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凈收入(見本條第2款定義)的40%作為內容使用費。
2.凈收入:凈收入指用戶在移動電話或者網站下載使用雙方合作提供的內容而支付的信息服務費總額,扣除甲方應當向移動營運商支付的短信服務通信費,扣除甲方應當向中國移動及其子公司與中國聯通及其子公司(移動運營商)支付的代收手續(xù)費。雙方均需自行繳納己方因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經營收入的各類稅款。供雙方分配的凈收入計費以甲方與移動運營商的對賬單為準。
3.結算時間:按月結算。
(1)甲方于每月三十(30)日前,將上個自然月自移動營運商處收到的服務費總額中凈收入的40%支付給乙方。
(2)在每次向乙方支付凈收入中乙方應得的部分前,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凈收入的計算說明,以便乙方確認每次的凈收入金額。若雙方產生爭議、則凈收入以移動營運商實際向甲方支付的凈收入為準計算。如果甲、乙計費誤差超過5%,雙方具體協商解決。
(3)雙方確認后將乙方應得凈收入匯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銀行賬戶資料如下:開戶名稱: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乙方賬戶:_________。
4.乙方應當于收到甲方支付的任何一期凈收入分成后一周(7)日內,按收到的甲方付款額向甲方開具商業(yè)發(fā)票。
5.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須本著友好互助的原則進行協商。
第四條 業(yè)務運行與客戶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網絡推廣: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yè)務推廣;
(2)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3)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快捷、聯合的業(yè)務運做交流體系,該體系包括:
(1)設立技術咨詢業(yè)務(包括電話、傳真、網站、電子信箱等),進行實時咨詢,為對方和最終用戶提供咨詢服務。
(2)定期整理相關的材料并提供給對方。
(3)及時反饋和交流信息,包括與移動運營商的業(yè)務聯系、客戶服務等。
3.客戶服務
(1)甲乙雙方應該緊密配合、齊心協力,共同為用戶提供短信節(jié)目服務。
(2)甲方應保證用戶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項服務之前,充分知悉該服務的價格、內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3)除移動運營商的1860及1001客戶服務外,甲方可以安排專人負責處理用戶有關對其所提供的應用服務或內容的咨詢、費用查詢、申告和投訴,并提供客戶服務電話。
(4)該項具體業(yè)務運做涉及乙方產品的,乙方必須承擔責任,并配合甲方客戶服務部為用戶提供解決方案。
第五條 商業(yè)保密條款
1.商業(yè)秘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制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yè)秘密。
短信節(jié)目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guī)范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guī)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qū))_________市(地區(qū))_______縣(區(qū))_______地點(商場建筑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fā)、零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guī)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yè)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yè)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guī)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yè)要求。作為一個企業(yè)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yè)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xù)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qū)域更好運營,開發(fā)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guī)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代辦貨物托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fā)和業(yè)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tǒng)持續(xù)統(tǒng)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并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qū)域性的促銷活動,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并為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guī)范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jiān)管。舉報、舉證假冒偽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zhí)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qū)域內開展業(yè)務,不得在其它區(qū)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qū)域,乙方如愿發(fā)展業(yè)務,必須向甲方申請。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不得到其它地方進貨。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和銷售假冒產品。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qū)域內網點的零售價格,在甲方建議價格范圍內保持統(tǒng)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匯總上報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經營業(yè)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六條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VIS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yè)秘密的權利。乙方具有從甲方指定進貨渠道進貨并在協議規(guī)定的范圍內進行銷售的權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可無條件退換的權利,但屬乙方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獨立處理協議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協議約定的范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核所轄范圍內分銷商或零售商。但推薦的分銷商、零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協議、由甲方頒發(fā)證書后方可運營。
第七條在乙方違背本協議即違法經營、制假、售假、惡意竄貨、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等嚴重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等行為時,本協議視作立即終止。甲方有權采取對乙方的下列措施:
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2.向有關執(zhí)法機關提出執(zhí)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
3.依法提請司法和執(zhí)法機關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
(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系。
(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
(3)必須承擔客戶后續(xù)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八條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諾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fā)布;不得超越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權利范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yè)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tǒng)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制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guī)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fā)生,包括自然災害、戰(zhàn)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yè)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fā)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xù)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協議簽署地為南京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guī)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范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_________(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項目__________會務現場布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制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制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后付30%,余款于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yè)。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yè),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 年月?日第五條:違約責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yè),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
民法典
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民法典規(guī)定給乙方5%滯納金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第六條:其它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