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共同經營合同(通用3篇)
三人合伙共同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占總合伙出資的 %。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占總合伙出資的 %。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占總合伙出資的 %。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根據各合伙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合伙出資需要追加時,按第五條第一款出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伙
1. 自愿退伙。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在經營期間,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
每周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應由占出資比例5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2倍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伙所欠稅款;
合伙的債務;
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
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甲乙丙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三人合伙共同經營合同 篇2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伙期限、經營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伙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伙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伙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關系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維持合伙關系;
(3)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范圍;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同意并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并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4、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______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伙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決中對合伙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伙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余。
第八條 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伙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三人合伙共同經營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礎上,共同投資人就共同出資在______市______區設立有限公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全體投資人情況
1、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2、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3、丙方:(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二、全體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序號:
投資人:
出資額(萬美元):
出資方式:
出資期限:
出資比例:
三、利潤分享和風險承擔
甲、乙、丙方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全體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出資的轉讓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需征求其他各方意見,在同等條件下,一方轉讓時,其他各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四、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共同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依法撤銷或破產。
3、發生投資人難以繼續共同的投資的其他事由,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____個月算起,每逾期____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____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三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三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六、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爭議的解決
1、選仲裁時: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
2、選訴訟時: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協議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協商。
2、本協議一式____份,由三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蓋章及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