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經營陶瓷店合同(精選3篇)
合伙經營陶瓷店合同 篇1
合伙人甲 姓名:
合伙人乙 姓名:
合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內容
雙方自愿合伙組建經營政和縣圣宏陶瓷店,該店所有資產均屬合伙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占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圣宏陶瓷店,經營地點為政和縣南大街商住樓25號店面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建材,陶瓷,潔具用品零售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5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期滿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資。合伙人陳顯強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合伙人楊愛芳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年5月15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500000.00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退伙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退伙、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退伙、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伙人簽名(蓋章):
乙合伙人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年 月 日
合伙經營陶瓷店合同 篇2
合伙人甲 姓名: 合伙人乙 姓名:
合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內容
雙方自愿合伙組建經營縣陶瓷店,該店所有資產均屬合伙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占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陶瓷店,經營地點為縣大街商住樓25號店面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建材,陶瓷,潔具用品零售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5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伙期滿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伙人出資。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元,享有50%的股份;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元,享有50%的股份。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終止后,合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退伙、出資的轉讓
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退伙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退伙、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退伙、轉讓的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伙人簽名:
乙合伙人簽名:
簽名時間:年 月 日
合伙經營陶瓷店合同 篇3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占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后,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2、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風險提示:
在盈余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于投資項目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范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于有過錯投資人。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并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于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后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