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特許衛生經營合同(精選3篇)
餐飲業特許衛生經營合同 篇1
1、合同雙方
特許者:
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vv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餐飲業特許衛生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目前甲方利用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乙方利用自身具備的包子、餐飲等加工技術,因此,甲乙雙方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資金、乙方以技術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一事達成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一)項目公司概況
1、項目公司名稱暫定為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2、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3、項目公司的主要經營項目為速凍包子、現加工包子、粥、涼拌熱加工菜品等餐飲,范圍餐飲加工、餐廳、超市、軟件技術開發、軟件技術服務、勞務派遣等,暫定經營期限為3年。
4、項目公司具體設立事宜和前期籌辦事項由甲方安排,相關費用計入公司開辦費用。
(二)各方出資
1、乙方同意以其擁有的以制作供應包子餡調味品及包子加工技術的獨家使用權和乙方的長期勞務服務作為出資。
2、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現金,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出資完畢。由于乙方出資很難在法律和財務上予以評估,公司登記時僅以甲方作為唯一股東。
3、由于乙方出資僅為使用權,因此其作為技術股東僅享有公司利潤分配權(其中甲方70%、乙方30%),并不享有分配公司財產等其他財產性權利。乙方股權不得轉讓、質押等處分。公司每年在2月前對前一年度稅后利潤進行分配。如擴大業務運營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雙方認可方可進行。
(a)清晰:技術人員能夠明確和掌握有關生產、調整、檢驗、控制的方式;
(b)完整:包含所有的生產環節和技術細節。
(c)可靠:真實準確,無重大錯誤和疏漏。
(d)項目公司可隨時要求乙方補齊不足的資料,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供。
5、乙方保證,技術在市場中具有極強的競爭力;在合同簽署時,沒有通過任何渠道將其
(三)項目公司管理
1、甲方作為項目公司執行董事和總經理,負責整個公司的運營和資本運作,主要負責根據乙方提供的制作供應包子餡調味品及包子加工技術生產及和生產相關的工作如設備投資、物料采購、產品的發運、產品的銷售、財務管理、人事安排等。
2、乙方作為公司技術副總經理,負責該項目技術開發,產品的定型及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各類技術性問題,協助銷售人員的培訓和提供相關產品的銷售渠道;在做出合格樣品后乙方應利用自己的經驗積極推廣,以幫助項目公司打開產品市場;乙方有權每月預支費用元,但該薪酬將從乙方年終利潤分紅中予以扣除。
3、甲、乙雙方均承諾遵守項目公司制度,在各自崗位權限范圍內發揮特長、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實現公司利潤最大化。
4、甲方每季度向乙方公布一次公司財務賬目。應乙方要求,甲方可隨時提供項目公司財
務賬目查看。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乙方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賬目。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訂單需履行完畢。
5、項目公司租用關聯公司場地的,或者向其采購原材料、加工服務等,按照市場公允價值與項目公司結算。乙方對項目公司作價有異議的,雙方將協商價格;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訂單需履行完畢。
6、乙方同意,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項目公司。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項目公司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等。
(四)保密與競業禁止
1、雙方均應對技術及項目公司的其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其中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義務:
(a)將在工作中獲取的任何信息視為保密信息,不得將其中任何信息用于與乙方接受項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項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該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關政府部門要求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
2、乙方不得在雙方合作期間利用其掌握的技術在其它與項目公司、關聯企業從事競爭性業務的企業從事兼職工作或提供技術服務,或協助第三方與項目公司、關聯企業所從事的公司業務進行競爭,也不唆使親友及項目公司、關聯企業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
(五)合同終止
1、如合同非因乙方過錯解除的,雙方將在發出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內就項目公司利潤進行清算和分配。
2、在合同終止后,前述保密義務仍然有效。
3、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
方不再合作,雙方就項目公司利潤進行清算和分配。
4、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的,乙方退出合作后,項目公司仍有權使用技術。
5、無論任何原因合同終止,乙方不得引誘項目公司、關聯企業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等。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項目公司的技術成果、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泄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于項目公司的用途,造成項目公司損失而難以計算數額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另一方可同時解除合同。
2、乙方入股技術在同行業中缺乏先進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絕提供技術指導或非經甲方同意停止技術研發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萬元違約金。
(七)其他
1、本合同的簽署、生效、解釋、修訂、履行和終止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合同的解釋、履行或與本合同有關所產生的任何爭
3、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作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可通過口頭形式變動,而只能通過各方簽署的書面合同進行修改。
4、本合同—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餐飲業特許衛生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風險提示:
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審查,有助于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采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了解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有利于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上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并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餐飲營銷項目的內容、推廣進度與安排、價款、交付和推廣期限等由附件載明。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規定的工作進度決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該期限(以下統稱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協助以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推廣目的并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
第四條 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的行為。
第五條 雙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1根據本合同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并提供有關的材料等,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
5-1-2 保證本合同涉及推廣項目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并且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會發生顯著的變化。
5-1-3 對違反5-1-1和5-1-2的要求而引起的問題以及產生的影響、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5-1-4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風險提示:
應就對賬方式、確認形式,以及付款時間、開具發票等事項進行約定,以防雙方在實際履行過程產生分歧,甚至訴訟糾紛。
作為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為含稅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才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后發貨。
5-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2-1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餐飲營銷工作并提交推廣工作的實施報告。
5-2-2 對餐飲營銷工作成果進行跟蹤檢查以確保其有效性。
5-2-3可以根據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舉辦培訓和技術咨詢,具體的操作方式及費用雙方另行簽署協議確認。
5-2-4依合同收取費用。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幫助。
第七條 甲方承諾,委托乙方進行的推廣項目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的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有需要須將本合同項目有關內容委托第三方進行的,應保證該有關工作的質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會受到不利影響。
第九條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而導致的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雙方當事人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秘密。
第十一條 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風險提示:
作為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進程、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另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于約束買受人。因此,建議交由專業律師協助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費用并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有具體約定時,從其約定。
第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
第二十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和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根據原意并結合本合同目的進行。
第二十一條 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對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銷企業,每次供貨都簽訂合同是件很繁瑣的事情。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常年銷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煩惱。
但是,即使簽訂了常年銷售合同,考慮到每次購銷的產品規格、價格、數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體事項是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訂單為準,因此,應特別注意留存交易憑證及貨款結算憑證并妥善保管。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