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潔版技術合同(通用3篇)
簡潔版技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服務內容:
1、乙方作為權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機構,為甲方所發放的電子證書主要是用于在網上作業中的
身份識別和信息加密。乙方所發放的證書只能用于在網絡(Internet/Intranet/E_tranet)上標識用戶身份,各應用系統可以根據該功能對其進行定義。
2、乙方受理甲方電子證書的申請,為甲方簽發、更新、廢除、凍結、解凍、恢復或重發電子證書等服務。
3、乙方委托證書受理點進行甲方的信息錄入、身份審核和證書制作工作。甲方在申請電子證書
時應遵守各證書受理點的規程和辦理手續。
二、服務方式:
甲方在使用證書時如遇到問題,可以隨時向乙方或昆山技術服務中心進行咨詢和要求解答。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7:00
服務熱線:
昆山服務熱線:
三、電子證書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請在框中打勾):
1、□:70元/年,另外50元硬件費,共計:120元,續費:70元/年
服務項目:
1)、本地窗口服務(江蘇CA在昆山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CA服務窗口為CA證書用戶提供證書解鎖、新辦、注銷、更改信息、咨詢等服務)
2)、5×8小時電話服務(提供每周5個工作日每天8小時電話服務
3)、根據使用說明自行安裝
2、□:650元/年,包括硬件費,續費:600元/年
服務項目:
1)、本地窗口服務(江蘇CA在昆山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CA服務窗口為CA證書用戶提供證書解鎖、新辦、注銷、更改信息、咨詢等服務)
2)、免介質費
3)、培訓服務(為辦理江蘇CA證書用戶提供培訓服務)
4)、首次使用上門安裝,保證一臺電腦可以正常使用
5)、 7×24小時電話服務(提供每周每天24小時電話服務)
6)、 7×24小時上門服務,當電話無法解決時,可以提供市區免費上門服務(鄉鎮單程超過20公里,需支付50元車費)。
7)、只要公告結束前1小時提交問題,保證在公告結束前完成投標,否則退當年服務費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無故結束對甲方的服務。甲方有權向乙方或電子證書的業務應用部門投訴乙方的服務質量,乙方對投訴的問題經查實確認后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甲方。
2、甲方的名稱、地址、電話、稅務登記號等客戶信息發生變更等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戶資料不詳,不準確或有變化卻沒有及時通知乙方,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由于以下情況造成電子證書無法正常使用,乙方只負責恢復電子證書的正常使用,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甲方操作人員誤操作;
2)甲方硬件及軟件環境不能達到電子證書的使用要求;
3)計算機感染病毒;
4)不可抗力(如突然停電、自然災害、硬件損壞等原因)。
4、乙方不負責解決因網絡運營商和業務應用系統終端服務器原因造成的使用問題。
5、甲方必須妥善保管乙方所簽發的電子證書和密碼,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被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的,甲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6、證書存儲介質如果因甲方的.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導致遺失、損壞等,則甲方必須重新申領并交繳納介質費用。
7、乙方對以下情況之一,有權主動廢除所簽發的證書:
新的密鑰對替代舊的密鑰對;
申請初始注冊時,提供不真實材料;
沒有按規定繳納證書費用,或者其它相關費用;
違反國家法律或者其它規章制度,不應簽發電子證書的;
有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他人證書的;
證書持有者不履行或已經不能履行安全電子業務應承擔責任和義務的;
其他情況。這些情況可以是因為法律或政策的要求乙方采取的臨時作廢措施。
8、乙方承諾在現有的技術下,由乙方簽發的電子證書不會被偽造、篡改。如果發生甲方電子證書被篡改、偽造,一經確認,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雙方約定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成立,自甲方一次性支付完首年度費用之日起,乙方即開始提
供服務。甲方應每年按時向乙方支付當年的服務費用,否則乙方將停止對甲方提供服務,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本協議涉及的服務項目不發生變動時,只需續繳服務費,不用重新簽訂,服務有效期以證書為準。
3、當甲方停止服務需求時應與乙方辦理書面手續,否則乙方將依照原協議執行。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經雙方簽字確認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5、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雙方商定提請乙方所在地司法機關裁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
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
簡潔版技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且甲方作為乙方的技術人員在任職期間將會獲悉乙方的專利技術、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為有效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應當履行的保密義務,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1、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乙方的專利技術、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以及與前述信息、秘密 相關的圖紙、數據、報表等所有資料。
2、 本協議第一條第1款的“專利技術”系指乙方享有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技術和專利技術(含申請)產品信息及與之相關的圖紙、數據、報表等所有資料。
3、 本協議第一條第1款的“技術秘密”系指乙方專有,并且雖未獲得專利保護或申請專利但乙方已經采取保密措施保護的生產工藝或技術手段(含制造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術方案、制造方案、工藝流程、數據庫、計算機軟件、實驗及測試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等一切有關信息。
4、 本協議第一條第1款的“商業秘密”系指乙方所有的其他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乙方帶來經濟利益, 具有實用性并經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一切與之相關的數據、資料等。
5、 乙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結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 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6、 甲方對上述專利技術、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乙方已對乙方的上 述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條 甲方的保密義務
1、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 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獲悉的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密信息。
2、 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故意或過失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媒體和公眾)知悉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保密信息。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甲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3、 在任何時候,甲方保證不自己實施或幫助(有償或無償)任何第三人實施任何形式的侵犯乙方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的行為(包括以任何形式實施或使用乙方專利技術的全部或部分)。
4、 如果甲方發現乙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過失泄露了乙方的保密信息,應當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露進一步擴大,并及時書面報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務部負責人。
5、 甲方應妥善保管辦公室鑰匙等公司財產以及所有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 戶名單等。
6、 在任何時候,甲方均承認乙方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享有所有甲方在任職期間,參與實施、研發 或獲得、制作的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權,并承諾恪守本協議約定之保密義務。
7、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 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8、 在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后,甲方仍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并在離職手續辦理期間將其保管的 所有有關乙方保密信息的資料交還給乙方,不得復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9、 本協議未約定但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當遵守的其他保密義務。
第三條 知識產權歸屬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及法定經濟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及經濟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四條 保密期限和保密費
1、 本協議自甲方入職或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以在先者為準)。
2、 甲方離職后無限期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進入公有領域。
3、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在職和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乙 方無需在甲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000元(大寫人民幣拾萬元)。如果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繼續賠償。
2、 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數額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1) 損失賠償為乙方因甲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甲方的違約
及侵權行為導致乙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2) 如果乙方的損失按照方法(1)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或無法計算的,損失數額為甲方(或其協助的第三人)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甲方(或其協助的第三人)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乙方專利技術、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 乙方因調查甲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
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 因甲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乙方的專利技術或商業秘密權利的,乙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
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3、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實施了其他侵犯乙方專利權(包括專利申請權)等合法權益或其他損害乙 方利益的行為,乙方有權撤銷包括期股期權在內的授予甲方的一切獎勵。
4、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 用;乙方因此而承擔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乙方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直接支付。
5、 乙方保留一切通過法律手段追求甲方違約或侵權責任權利,包括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深圳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項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潔版技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針對 消失模烘干生產線的總體設計、以及設備制造部件采購、安裝調試等有關技術要求事項,經雙方磋商達成共識,簽訂技術協議如下:
一、甲方技術條件要求:
1、日(24h)干燥處理消失模768件(干燥物件含水量約10%以下),采用隧道式干燥室吊鏈輸送物料連續干燥的'方式進行設計,確保烘干生產能力以及烘干質量要求。
2、隧道式干燥室窯體要求為磚混,保溫砌體結構,總長度為50m,總寬度18.2m,共5組隧道(二條為一組),其中二組烘干消失模,一組烘干一次涂料,一組烘干二次涂料,一組熱固膠(或備用組)。
二、工作范圍
1、按甲方技術要求負責烘干生產線的整體設計(不含吊鏈輸送物料設計),包括白模二組,熱固膠一組,一二次涂料各一組。
2、乙方負責工藝尺寸土建保障圖。甲方負責按乙方工藝保障圖提出的結構工藝尺寸,按現場地耐力設計土建施工圖,負責窯體整體施工。雙方溝通印證的土建施工圖,雙方蓋章后生效。乙方負責按圖驗收幾何尺寸。窯體建筑質量由施工單位負責。
三、品質保證:
1、乙方按生產技術條件要求設計的烘干室,白模確定的烘干時間為12小時。一二次涂料確定的烘干時間為6小時,熱固膠確定的烘干時間為3小時。
2、烘干質量檢驗確認標準,采用兩次或多次稱重法,其重量差不超出3%為合格。測試方法以一次烘干后,在大氣中停留30分鐘為基準,比較二次烘干后大氣停留30分鐘后稱重比。
3、能耗
a、電耗每組啟動功率為12KW,5組共計60KW。
b、蒸汽耗量,每組啟動時不大于600kg,正常運行少于300kg。
四、溫度調節范圍:
1、常溫至60℃,設定溫度±3℃,輸入蒸汽壓力穩定(輸入蒸汽管道必須安裝減壓裝置,確保工作壓力0.2-0.4mpa之間)。
五、制造設備、配套設備及其它配件按合同明細規定品質驗收。
六、質量保證:
1、本設計達到甲方生產能力要求及烘干質量要求,所配各種設備配件,保修期為12個月。因產品制造質量或安裝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保修更換。
2、考慮流水線工作的特殊性,乙方提供備用疏水器一臺、風機電機一臺,以備應急。
3、設備運行發生故障,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趕到現場。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