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精選5篇)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 篇1
義龍實驗學校違紀學生處分決定
年級班同學,據查實你于年月日此行為已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在校內造成不良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校風,懲前毖后,現根據《頂興學校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條款規定,給予處分,望你能徹底認識錯誤,改過自新,嚴格要求自己,積極表現,爭取早日撤銷處分。
學生意見:
家長意見:
班主任意見:
政教處領導簽字:
學校分管領導簽字:
實驗學校政教處(蓋章)
年月日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 篇2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存根) ,性別,學號 , 系 學院,本科專業 級 班學生。現因 ,經 研究決定給予 處理或處分。 學生本人對該處理或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此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電話:)提出書面申訴。
輔導員(負責送交學生本人)簽名:
學生處
二○年 月 日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 篇3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
同學,因,嚴重違反了水秀二中《住校生管理制度》《學生一日常規》以及《十不準行為》,我校本著嚴格校風校紀、治病救人的原則,對該同學處理如下:1、給予嚴重警告處分,(20xx.5.12—20xx.10.12)。2、學校通報批評,班內做出深刻檢查。3、取消其住校資格,責令其跑校。4、處分期間,不得享受學校各種獎勵。5、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備注說明:1、因該同學來自較為偏遠的清徐縣西懷遠村,特保留其住校資格。2、該同學在本次違紀之后,如再有逃宿、上網、打架等嚴重違紀行為,家長主動提出轉學。以上內容我已閱讀,同意學校的處理決定。
家長:
水秀二中政教處
20xx.5.12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 篇4
5月6日中午,二年二班孫*,找本班候,二年三班姜、二年五班韓*,到小學打架,對學校在社會上的聲譽造成嚴重的影響,為嚴肅校紀,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幾名同學以下處分:
孫 *:聚眾鬧事,并動手打架,給予開除學籍,留校查看,停課一周處分。
候:雖沒動手打架,但幫忙找人,且屢犯校規,已經通知家長,自動退學。
姜、韓*:雖然因為沒不開情面而去,且去后能夠拉架,但去了,就說明有打架傾向,并對學校聲譽已經造成影響,給予兩名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同學們,打架打到小學,是我校有史以來第一次,不僅個人應該感到無限恥辱,更應該知道,這是培養我們,教育我們的老師、學校的恥辱,同時影響到了我們*鎮兩個教育部門的友好往來,我希望,這是最后一次,以后,再有到小學、高中惹事生非的,一律嚴懲。
*中學校委會
20xx年5月13日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 篇5
處理決定:
高二(4)班學生陳于20xx年10月12日,跟隨邱勝華幾人,對本班同學進行威脅,要求其購買香煙。該生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行為非常惡劣,影響極壞,經教育其認錯態度較好,本著教育他人的原則,經過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希望其能認真改過做一個合格的中學生。
政教處(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