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伙退伙協議書(精選4篇)
個人合伙退伙協議書 篇1
退伙契約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公司名稱)(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雖然系登記為戊方是法定代表人的民政集體企業,實際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伙經營管理,共同投資時間為_____年______月,合伙經營期間___年______月五人在_______地址新出租土地并擬新設立公司,五人對原公司資產及新公司(尚未注冊)資產均享有權利。20xx年原合伙出資及股權比例為:甲方______元 20 %、乙方______元 20 %、丙方______元 20%、丁方______元 10 %、戊方:_______元 30%,由于戊方退出合伙企業,經五方協商對原來的企業及欲新設立的公司資產進行評估作價,甲乙丙丁平均份額收購戊方股權,為避免糾紛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達成如下退伙協議,共同遵照執行:第一條五方合伙經營的原___________公司(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茲經五方協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伙,原執照法定代表人不做變更。第二條戊方退出合伙的時間為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產生的債權債務、新老公司資產統一評估做表,作為本協議附件,所有資產作為大家合伙期間的總資產全部計入應分配總額,總資產總額為: 萬元。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后老企業經營權及新企業注冊后,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經營,____________所有財產及債權歸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伙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第四條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乙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丙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丁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上述資金可以在新老公司的業務回款中,分批支付給戊方,第一年 年 月 日之前不應少于付款 70%即 萬元,第二年的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萬元。第五條本協議生效后,無論今后甲乙丙丁四方經營的企業效益好或壞,均應按照第四條的約定向戊方支付認購款,不得以貨抵債或以債抵債,公司沒有回款支付的,應以個人家庭收入向戊方付款。第六條本協議生效后,雖然甲乙丙丁各方在今后的公司運營中股權比例不一致,但是,在董事會股東會表決時,大家按照出席人數平均行使表決權,分紅時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第七條甲乙丙丁四方在未付清戊方應支付的退伙補償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之前,新公司的注冊股東中,戊方任然享有原20xx年時的股權比例及份額,待甲乙丙丁四方付清退伙款時,戊方將新公司的工商登記中辦理股權轉讓手續。第八條如果兩年后甲乙丙丁四方沒有給戊方付清退伙補償費,在戊方已經收到款項中,則按照總金額每年支付36%為給戊方民間借貸利息,如已支付款項超過72%的,戊方返還超過部分,屆時戊方仍然享有過度前后全部資產30%的股權。第九條按照市場經濟中同業禁止的慣例,新公司的任何股東均不應在我公司生產經營的范圍內制造同類產品,進行同業競爭或經營,因此甲方應關停或轉讓自己運營的小廠。第十條甲乙丙丁四方未按約定支付給戊方退伙補償款前,禁止較大規模的投資基礎設施或占用業務回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一條退伙之前或之后的經營管理____________產生的債務自本協議簽訂后,戊方不在承擔和享有,出現本協議第八條的情況除外; 第十二條兩年內甲乙丙丁四方沒能付清戊方退伙補償款的,戊方有權選擇繼續持有新老公司股權還是不再持有股權,屆時如選擇不想持有股權時,可以通過人民法院依法向四方主張償還合伙欠款,全部回款收到后再履行轉讓股權的法定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五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德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裁決。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關機構備案或公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約各方簽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個人合伙退伙協議書 篇2
合伙協議人: _______簡稱甲方; _______簡稱乙方,
茲為就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訂立合伙協議所合伙經營人民 街農貿市場事業,因雙方發生嚴重分歧合伙人______決定退伙另謀事業,經雙方協商一致議定退伙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營的________市場,位于__________,茲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退伙,脫離合伙關系。特立此退伙協議。
第二條 乙方退伙后,終止于甲方之間關于____________市場的一切合作關系和合作協議。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___________市場歸甲方所有,由甲方全面接管并繼續該市場事務,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合伙期間的債務責任承擔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處理。乙方的相關債務如系個人名義,則與甲方無關; 如系合伙事業名義債務,必須出具_____________市場公章及雙方合伙人聯名簽字,方為有效和承認此為退伙協議的第三條。
第四條 乙方退伙后,______________市場 的基礎設置歸甲方所有,應保持不變,不能隨便拆遷和更改。
第五條 乙方退伙后,須將合伙期間的一切帳單、憑據于___年___月___日交與甲 方,預期作廢。同時應將原來簽訂的合伙協議、場地租賃協議等書面文件交與甲方處理。合伙期間,系由甲乙雙方兩人名義向房東承租的,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承 租人變更為甲方承租行為。
第六條 雙方合伙關系截止_____年____月___日為止收支結算已經雙方會算結束,而且甲乙雙方確認兩方就合伙會算并沒有相互應負債務,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作出任何主張,雙方已確認并無異議。此為退伙協議比較重要的一條,望雙方仔細閱讀。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合伙退伙協議書 篇3
甲方: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郵編:電話:
乙方: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郵編:電話:
依據《合伙企業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定和甲乙雙方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投資中心,營業執照號碼:;住址:。
二、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甲方退伙之日。
三、甲方與乙方于__年__月__日訂立合伙契約,共同合伙經營事業,現因甲方意欲另圖其他事業,現提出退伙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四、甲方與乙方于__年__月__日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甲方__元。
五、甲方應繳清其在合伙期間內的一切稅費。
六、甲方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七、甲方退伙后,合伙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八、甲乙雙方承諾對雙方合伙、退伙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合伙退伙協議書 篇4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
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
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
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