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環保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總結報告
(四)突出實踐特色,以切實的整改措施促進我市環境保護工作新一輪大發展。
一是明確整改目標。通過對制約環境保護工作科學發展的問題及產生問題的主客觀原因的全面剖析,我局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前兩階段的基礎上,積極反思“兩代表一委員”和網民對我局機關作風的評議結果,以讓人民群眾得到實惠、讓人民群眾感到滿意為目的,把換位思考、主動服務做為突破口,確立舉一反三、整體推進的思路,在市環保系統全面開展以“三服務、兩保障、一促進”為主題的整改活動(即服務群眾、服務企業、服務基層、保障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保障全市環境安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力爭通過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抓整改落實,全面加強局機關作風建設,帶動全市環保系統行風建設上新水平,在較短時間內實現“六個明顯”:即從局領導班子到全局系統的作風得到明顯轉變;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的力度得到明顯加大;促進企業科學發展的配套措施得到明顯完善;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得到明顯推進;環境質量狀況得到明顯改善;環境安全保障得到明顯加強。二是確定具體整改內容和標準。為實現上述整改目標,我局黨委在廣泛征求意見,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的基礎上,明確了近期突出解決好的7個方面17個問題、中期整改的3個事項和遠期整改的2個事項,共制定了67項具體措施。其中,在服務群眾、服務企業、服務基層(含農村)方面包括強化飲食業污染整治、主動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精簡環保考核等9個整改項目;在保障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方面包括大力推進污染減排、加快調整功能區劃等3個整改項目;在保障全市環境安全方面包括提升環境應急能力等2個整改項目;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方面包括提高行政審批效能、推進“退二進三”扶持符合環保要求企業發展等2個整改內容;同時明確了組織建設方面的1個整改項目。中期整改方面包括全力推進空氣污染整治工作、全力推進污水治理和河涌綜合整治及配套綜合執法工作、推進第二批市區產業“退二進三”等3個整改項目。遠期整改方面包括強化環境執法與環境行政審批、推動我市建立現代產業體系等2個整改項目。三是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為了確保整改方案的實施,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實,我局成立了由局黨委書記、局長丁紅都擔任組長,各黨委成員分別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或領導小組成員的“機關服務年”活動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和推進我局的整改工作;建立了督辦、考評和定期匯報制度,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督察督辦,將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列為局機關各處室領導、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年度工作述職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
二、主要成效
在學習實踐活動中,我局堅持邊學邊改、邊議邊改,不斷轉化學習實踐成果,已取得明顯成效。
(一)“空氣整治50條”取得明顯成效,被列為我市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全省“首善之區”的階段性重要成果。由我局牽頭制定的《廣州市2009-2010年空氣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簡稱“空氣整治50條”),去年4月已由市政府公布實施,全面鋪開了我市實現創模目標后新一輪大規模空氣污染綜合整治行動,并在去年上半年被列為全市解放思想學習討論活動的重要成果。“空氣整治50條”實施以來,我局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環境監測結果表明,去年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上年增加12天,占全年總天數94.26%,比上年上升3.03個百分點,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等主要空氣污染物平均濃度連續4年符合國家二級標準,且分別比上年下降9.8%、13.8%和7.8%。氣象部門提供的參考數據也顯示,我市2009年出現灰霾的天數從XX年的142天大幅下降到90多天,為XX年以來最少的一年。市統計局近期的民意調查結果也顯示,我市環境質量的改善得到近九成市民的認同。張廣寧市長在今年1月22日主持召開的全市深入推進空氣污染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市‘空氣整治50條’取得的成效,充分說明市政府出臺“空氣50條”措施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推行的成效是十分明顯的,群眾是廣泛擁護的,是我市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全省‘首善之區’的階段性重要成果。”
(二)制定實施了《關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及其配套的《綜合執法方案》,為實現2010年亞運會前全市環境質量根本性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礎。我局明確將飲用水源保護、污水治理和河涌綜合整治作為水環境綜合整治的重中之重,大力實施“碧水工程”。2009年,珠江廣州河段水質屬ⅳ類,豐水期達到ⅲ類標準,連續3年成功舉辦橫渡珠江活動;全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按單因子評價法和指標權重法統計分別為80.96%和98.80%,分別上升4.97和0.83個百分點。為確保在2010年亞運會前全市水環境質量有根本性改善,我局牽頭制定了《關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及配套的《關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綜合執法方案》,落實“舉全市之力”開展污水治理和河涌治理的要求,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責,綜合運用各部門的行政執法資源和行政執法手段,從今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分期分批對全市范圍內排污單位的污水排放進行全面整治,并在這次為期一年半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實施2010年7月1日后的持續推進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