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精選34篇)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相關行政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職務,乙方以甲方利益為本,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公司實行每天純工作8小時(不包括用餐及日間休息時間)的工作制度,但由于服務行業特殊性,可根據工作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相應的工作規范、管理規范及各項制度和標準,并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以及北京市相關慣例,為乙方提供理想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環境。
第四條工作報酬和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擔任崗位職務并享受元/月的薪金待遇。其中元為崗位工資,元為福利待遇(含保險)。
2、乙方享受綠得金公司規定的相關福利待遇。
3、甲方確定每月日為工資發放日。無重大節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工資。重大節日可順延。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懲和商業秘密
1、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有權依法制定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乙方違反工作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2、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成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經營信息、財務信息、技術資料等商業秘密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應將所有與甲方商業活動有關資料交所在部門或隸屬部門歸檔。
4、乙方離開用人單位后任何時候,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及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可進行協商并以約定的具體內容為準。如協商不妥以原合同為準。
2、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辭職或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及不按公司規定正常上班的本合同自然終止。并且甲方有權追究合同期內的乙方法律責任;
(4)甲方依法被注銷或終止、解散;
(5)乙方因病或自然死亡的。
4、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小微企業勞動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不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對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職務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出現以下情況,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承擔甲方重大商業活動期間;
(2)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約定均須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違反合同的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年薪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侵犯公司商業秘密的,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實際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強行要求解除合同,甲方有權采取保護自身權益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賠償因受聘人強行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2)收回所有屬于甲方的財產和經營信息與資料;
第八條勞動爭議的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甲方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
(1)《崗位職責》
(2)《承諾書》
(3)《責任書》
(4)《安全協議書》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4、甲乙雙方的其它約定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_________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甲方:
乙方: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勞動合同范本大全。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
1、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制造業簡易勞動合同其他事項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固定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3個月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每月____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 __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3個月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
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_________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_ __
乙方: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3個月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
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具體事宜如下: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聘用乙方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二、甲方聘用時乙方身體健康,從事 工作。
三、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元,對此乙方予以認可并接受。
四、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廠內。
五、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不得無故脫崗、離崗、遲到、早退。
六、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根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七、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八、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十、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對可能產生安全事故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安全隱患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程與安全制度進行工作,若乙方在工作中發生的人身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在正常工作中如因自身疾病(如心臟病、高血壓等)突發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乙方下班后在廠外發生的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十四、甲方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十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定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3、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應屬甲方經營的業務轉讓給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的。
十五、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六、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蘇居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為 (從以下三種期限中選擇一種)。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根據甲方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反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地以內其他地點工作。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工作時間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甲方的規定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甲方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下,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周期內,具體某一天、某一周的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加班報酬。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八條 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書面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九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病假、產假、年休假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實行月工資制:乙方試用期內月基本工資為 元(人民幣),試用期滿后月基本工資為 元(人民幣)(每月預付或者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
(2)實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人民幣)。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 日預付或者支付工資 元(人民幣)(每月預付或者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年終或者考核周期屆滿時結算其余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績效工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蘇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蘇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蘇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乙方違反規章制度的,由乙方自行承擔所產生的后果。甲方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有權對乙方給予相應處理,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二十三條 若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者患病、非因工負傷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包括但不限于調整工作部門、工作內容、工作條件或職務等),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薪資待遇。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由于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十、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蘇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辭而別、下落不明或者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接工作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若乙方需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通知以到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如遇國家拆遷本合同自動解除。并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蘇州市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的,本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的到期屆滿之日止。
十一、培訓條款
第三十二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補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該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該補充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二、保密條款
第三十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信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三十四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依照甲方保密制度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甲方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五條 乙方離職后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十六、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四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
負責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戶籍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工作地點在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的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在每月 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或 ,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必須由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_____天。
(二)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日。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
冬季為早晨7: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夏季為早晨7:00至11:30,下午13:30至18:00
2、做滿每月天數享受1天的休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天,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為 元/天,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每月1-2號結算工資單,5-10號發工資。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六條 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在合同未到期前解除本合同將扣除1個月的工資并付給甲方住宿費,工傷保險費與水電費
(2) 住宿費與水電費為每月200元。
(3).乙方工作到合同日期自動解除日后甲方免除乙方的住宿與水電費。
(4) 乙方工作到合同日期自動解除日后甲方贈送乙方一次回家路費
(5).乙方家里遇到特殊情況要向甲方請假需提前3天,請假期限2個周日。乙方請假期到后需反回工作崗位,不得找理由拖延假期,否則按《其他約定條款》的第一條處理。
(6).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文書送達地址: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省、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政府)勞動法規和政策,聘用______(乙方)為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生效,生效后前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有效期采取下列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條變更、解除或終止)。
2.合同期限 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崗位與職責任務
乙方的工作部門及崗位(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本職位的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可視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或依照合同縮寫可調整乙方工作,同時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現按規定給予獎懲。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需要可安排乙主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超過36小時,每個工作日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___小時。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政府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及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_____等有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外商投資職工工資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___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____元。以后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計件單位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2.甲方每月如期以貨幣發放工資。
3.甲方要求乙(工人崗位)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政府有關規定發放加班加點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不低于乙方停工前3個月的月平均工資70%的標準,發給乙方停工工資。
五、_____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職業病及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甲方按本市社會工傷_____有關規定要給工傷生活費和報銷醫療費。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省、市規定的因病和非因工傷醫療期,女工孕期、產假期及哺乳期等_____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等各種_____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傷或患職業病以及非因工傷亡,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_____機構和甲方分別發給乙方親屬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或優撫金,以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或優撫金或救濟費等。
4.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須按照本市政府的規定,繳納退休養老_____基金、失業_____基金、工傷_____基金等社會_____基金,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繳社會_____基金情況。
六、_____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_____規定和《 ______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切實保護乙方的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3.甲方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規程的教育培訓。
4.甲方執行政府有關女職工及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_____規定。
5.乙方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_____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乙方有權拒絕違章的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員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續訂、變更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5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素質、專業化的賽事運行工作隊伍,是成功舉辦體育比賽的重要因素。為更好完成體育賽事的各項工作,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訂體育賽事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本協議中,甲方是________賽事的組委會,乙方是組委會聘用的工作人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二條工作安排
2.1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賽事活動中擔任______一職。
2.2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2.2.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乙方原則上每天工作一個班次,一個班次不超過8小時。特殊崗位將視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時間班次。
第三條工資福利
3.1 ____賽事組委會目前實行崗位工資制度,主要工資項目包括崗位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等;乙方月工資為____元;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元;甲方有權根據組委會的規章制度時乙方工資予以適當調整。
3.2乙方人事關系、工資關系、黨團組織關系均在____賽事組委會,人事檔案由____賽事組委會委_________服務中心統一管理。
3.3 ____賽事組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工作人員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社會_____和住房公積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4.1甲方負責乙方的培訓、工作安排,并對乙方工作進行適當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4.3甲方根據組委會運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4.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的工作獎勵與表彰。
4.5對于不履行義務的工作人員,甲方將根據相關規定,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5.1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5.2乙方正式工作開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結束之日,不得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3乙方從正式開始工作之日至工作結束,享有以下權利:
5.3.1了_____育賽事組委會的政策;
5.3.2在崗位確定之前表達工作崗位的意愿;
5.3.3獲得必要的工作保障;
5.3.4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
5.3.5參加賽會工作人員評比表彰;
5.3.6對賽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4乙方從正式開始工作之日至工作結束,履行以下義務:
5.4.1遵守體育行業的規章制度,傳播弘揚體育精神;
5.4.2遵守賽事組委會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
5.4.3完成相應的培訓;
5.4.4服從賽事組委會工作崗位的安排;
5.4.5服從賽事組委會的指揮和調配,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5.4.6服從工作期間所在團隊的管理。
第六條保密
乙方確認,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乙方可能會得到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財務、人員信息、客戶信息、產品價格、產品的修改和計劃信息等。乙方同意,所有保密信息均具有保密性質,并為甲方專有。乙方僅為提供服務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授權使用全部或部分的保密信息。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在本合同項下保密義務在兩年之內并不隨之終止。
第七條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7.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7.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乙雙方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均不對外透露本協議和其他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或主張協議權力所需要的正當披露除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8.2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共同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應盡義務。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九條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9.1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9.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9.1.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9.1.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9.2當事人依據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日15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9.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9.4.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9.4.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9.4.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9.4.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5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5.1乙方患病后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9.5.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5.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9.6.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9.6.2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9.6.3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9.7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解除本合同:
9.7.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9.7.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7.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9.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9.9.1在試用期內的;
9.9.2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9.9.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9.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_____費的。
9.10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9.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9.11.1合同期限屆滿的;
9.11.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9.11.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9.11.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9.1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9.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9.12.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9.12.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9.13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條經濟補償與賠償
10.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0.1.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10.1.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0.2.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10.2.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10.2.3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10.3.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3.2本合同仃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0.3.3甲方裁減人員的。
10.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工資標準系本合同項下第七條之規定。
第十一條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視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2.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按《_____》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四條其他
14.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4.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4.3甲乙雙方確認,在合同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4.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4.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4.6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4.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4.8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4.9相關政策由賽會志愿者工作協調小組負責解釋。
14.10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4.1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月日,其中試用期日。本合同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達到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工資支付按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日期:
年月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 (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
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 動 報 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_,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合同(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
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元。
五、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現住址: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合同制工□
臨時工□
身份證號碼:
×勞合 號單位勞同書 號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 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 ,同意簽訂本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工作任務,為 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于適應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周實行 日工作制,每日為 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 小時,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后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 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實行,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 元×25.5=月工資 元。晉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 元至 元不等。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 天以上,或月累計 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生意安拖欠工資的 %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 元至 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公休假日和平時為 %。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 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須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 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現行規定、辦法執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 年以下的 %, 年至 年為 %, 年至 年為 %; 年的以上為 %,其醫藥費報銷 %,或每月發給乙方 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準,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③乙方為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 天;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 天,在批準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干制。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超過幾天數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 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
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腐、盜竊單位財物;
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
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有事要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雙方一致同意的;②符合本合同本條下述第3項和第5項規定的;③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職的;④乙方患病(不含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經治療不能復工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⑤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⑥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主管部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余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①甲方宣告破產;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影響甲方聲譽的;④有貪腐、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不需追究刑事責任的;⑤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所列情形的;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治愈恢復健康的;③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④女工在孕期、產假或哺乳期內的;⑤前往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或國外探親在規定假期內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①調整工種后所從事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特長的;②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③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分割工人合法權益的;⑤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⑥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⑦經有關部門批準,到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或國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并按有關程序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7.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如賠償培訓費或補償給對方 個月工資。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發給補償金:①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②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項和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的還應補發所欠工資及利息)。補助費標準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的,計發解除勞動合同當年本人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滿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工齡計發;不滿半年的,計發半個月的平均工資。
9.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④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 個月平均實發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訂日起,經勞動部門鑒證后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表人簽字: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19
單位:
職工姓名: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級月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轉正后工資:元。
4.定級后工資: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單位(簽章):_________職工(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0
編號:______
甲方(單位):
乙方(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_x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
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七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機關(蓋章)鑒證員(蓋章)
鑒證時間:年月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1
企業勞動合同最新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2
中小企業勞動合同
中小企業勞動合同
近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石秀詩為組長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勞動合同法執法檢查組赴黑龍江、廣東檢查小組來到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開展執法檢查。在聽取了齊齊哈爾市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總工會的匯報后,檢查組來到齊二機床集團、齊翔建工集團曙光工地進行實地檢查。
“你們公司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如何?”石秀詩問。
“截至今年6月底,我公司在冊員工總數共計4692人,勞動合同簽訂率為100%,其中有期限合同1193人,無固定期限合同3499人。”齊二機床集團董事長曲波回答說。
“集團發生過勞資糾紛嗎?”檢查組成員問。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曲波回答。
據了解,自20xx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齊二機床集團嚴格貫徹執行這一法律,由企業主管領導親自負責,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勞動關系工作管理,調配專人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的辦理及勞動者名冊和勞動合同鑒證等工作。公司還積極發揮各級工會的作用,集團公司兩級集體合同簽訂率均達到100%,較好地體現了職工意愿,有效地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
在齊翔建工集團曙光工地,檢查組戴上帽走進工地,就工地的員工結構、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員工工作環境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詢問。檢查組對齊翔建工集團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足額發放的做法給予了肯定。
針對墊款施工、工程款撥付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等問題,齊翔建工集團加大籌資力度,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特別是建設單位的.支持,想盡辦法保障農民工工資的足額發放;并加強與農民工的協調溝通,爭取農民工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集團還將勞動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情況與企業主要經營者的年薪和領導班子成員的崗位工資掛鉤,有效地促進了勞動合同法的貫徹落實。
據齊齊哈爾市委常委、副市長田國梁介紹,齊齊哈爾市通過開展專項檢查,促進了勞動合同的訂立,及時發現和解決了一批有關勞動合同簽訂中的問題,提高了勞動合同的簽訂率和有效率。截至20xx年年末,齊齊哈爾市簽訂勞動合同人數54.18萬人,簽訂率達到96.1%,其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提高到了96%,中小企業合同簽訂率達到了85%。
據相關數據顯示,我國目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都比較高,但中小企業則相對較低。主要原因是:一些中小企業經營者的勞動合同法律意識不強,勞動用工的基礎管理工作薄弱,加之經營規模不夠大、抗風險能力差以及職工流動性大等。也有極少數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不了解法律規定的權益,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已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存在著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夠齊全,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不規范等問題。
檢查結束時,石秀詩說:“我國目前的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總體比較好,就此次執法檢查的企業來看,勞動合同簽訂率都在90%以上,一些企業達到了100%。這為構建勞資關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石秀詩強調,我們也應該看到在一些中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夠高,要加大宣傳力度、執法監察力度,加快用工備案制度建設,切實提高中小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約質量。
(李吉斌)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現居住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年___月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___________工作數量,并達到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定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
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
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收條
今收到按照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約定交來人民幣元。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6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
日立公司(下稱公司)承認日立公司工會(下稱工會)為公司唯一的工會組織。公司與工會尊重各自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締結如下協議并真誠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員均為工會會員:
1.課長以上以及擔任相當課長以上職務的人員。
2.從事勞動、人事、培訓以及福利工作部門的主任和負責計劃的人員。
3.從事經營信息管理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負責計劃的人員。
4.從事訂貨記帳及營業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擔任相同職務的人員。
5.從事會計、秘書、總務及股票工作部門的主任。
6.公司領導及各工廠廠長的秘書和司機各一人。
7.負責警衛部門的主任及組長。
8.公司與工會支部協商指定的人員。
第二條被工會開除的人員公司原則上給予解雇。但解雇將對公司企業帶來不便時公司將與工會協商。
第三條公司制定就業規則及其他有關職工勞動條件的各項規則時,聽取工會或工會支部的意見,不制定與本協議相抵觸的條款。
第四條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為和平地解決一切爭議,應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規定的程序,迅速地解決公司與工會、工會支部或工會會員之間出現的不滿或糾紛。
第二章工會活動
第五條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的工會活動由本章規定。公司不以工會會員參加正當的工會活動為由給予不同待遇。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工會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意見,盡量不給公司業務帶來障礙。
第六條工會、工會支部或會員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舉行工會活動時,除下列各款外,應事先遞交書面報告,以得到公司諒解:
1.工廠工會委員和工廠申訴受理委員在處理及其調查本協議規定的申訴時,一周為8小時以內。
2.談判委員及專門談判委員出席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
3.中央經營審議會委員及其專門委員以及工廠經營審議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審議會及專門委員會。
4.執行委員出席執行委員會。
5.評議員出席評議員會。
6.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會。
7.其他工會支部應參加的相當于上述各款的勞動團體的會議。
第七條工會會員因工會活動離開公司工作時,應事先按規定的報告書通過所屬上級向公司申報。
第八條公司允許工會有工會支部從會員中選任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脫產干部和書記。
公司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條細則外,按下列條款對待:
1.不支付工資。
2.不支付交通津貼。
3.可與其他工會會員同樣利用工廠衛生福利設施。
4.公司不負擔各種社會保險及養老年金基金中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但如有申請,公司可為其代辦交納保險費手續。
5.在適用有關就業規則方面,除因不從事公司業務而部分不能適用外,其余與會員相同。
6.在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的變動與會員相同。
8.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9.專職從事工會工作結束后恢復原來工作。
第九條工會及其支部應通告工會干部的名單,所屬部課名、就任離任的日期及其書記的名單、錄用退職的日期。
第十條工會及其支部為進行工會活動,使用工會事務所及公司的設施、物品、場所時應事先征得公司的認可。
使用公司的設施等時不能用于工會業務以外的宣傳、廣告以及政治目的。工會及其支部需要宣傳、報道、通知等可使用規定的布告欄。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條公司按本章規定的基準對工會會員進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需要錄用職工時,從15歲以上的志愿者中經過權衡決定錄用者。
第十三條新錄用者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以正式職工身份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間公司可取消錄用。試用期滿14天后取消錄用時,應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
第十四條公司由于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會員或改變會員擔任的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公司在決定調動時應充分考慮會員本人的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因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派遣會員去公務部門、公共團體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第十六條公司錄用大量員工時,應事先與工會、工會支部聯系,聽取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當會員大量調動、派遣、轉任時,應就有關基本事項與工會、工會支部協商。
第十八條工會會員有下列情況時,給予不同期限的休職:
1.因疾病、傷病(不包括工傷)長期缺勤者的休職(見下頁表)。
2.因事故缺勤已達1個月繼續缺勤時給予2個月休職。
3.派遣在外時為整個派遣期間。
4.就任國會議員、都道府縣知事、市町村長等公職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職,且公司認為必要時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屬第1款、第2款的休職,當公司確認其休職原因消失時,可提前讓其復職或根據情況予以延長。
屬第3款、第5款的休職期限后給予復職。
休職期限
缺勤開始時的連續工齡
休職開始日期
結核性
疾病
高血壓、癌、神經系統疾病及跌打損傷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內
缺勤已達4個月
17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0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1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5年至20__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3個月
16個月
14個月
20__年至20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9個月
24個月
18個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達6個月
33個月
30個月
24個月
第十九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經審查后給予褒獎:
1.工作誠懇為人表率。
2.工作效率顯著出類拔萃
3.提出有益于業務或發現業務上問題的重大報告。
4.事業上有發明創造及刻苦鉆研。
5.防止了災害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情況下建立功勛。
6.當他人遇難時積極搶救。
7.參加與業務有關的進修、教育、比賽活動,成績優異。
8.為國家、社會作出功績,成為公司職工的榮譽。
9.其他被公認為有必要給予褒獎的事跡。
第二十條會員工齡滿20__年、滿25年以及滿35年時給予褒獎。
第二十一條褒獎按下列方式授予:
1.獎狀;
2.獎品;
3.獎金;
4.獎勵休假。
褒獎將在公司內張榜公布。
第二十二條對有特殊功績的人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三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之事由,被認定程度輕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顯悔改表現時,免于懲戒處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事由,可給予懲戒。
懲戒分為譴責、扣罰工資、停止工作及懲戒解雇四種。
1.譴責時交付處分說明書以戒將來。
2.扣罰工資時交付處分說明書,每次扣罰金額為一天平均工資的50%,一個月的總額為月工資總額的10%以內,以戒將來。
3.停止工作時交付處分說明書,停止其30天以內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工資。
4.懲戒解雇不需事先預告,隨時解雇。懲戒處分在公司內張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有關解雇和停工處分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會員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據情節給予停止工作、扣罰工資或譴責處分:
1.無正當理由,隨意曠工。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早退或缺勤。
3.在廠內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廠內修理制作個人東西。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離開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
5.無正當理由,妨礙生產。
6.偽造欺騙有關工休、外出的手續、報告。
7.因喧嘩、酗酒、風紀不整等不良行為擾亂工作場所的秩序。
8.對公司和公司內人員進行中傷誹謗、敗壞他人信譽等不當行為。
9.不認真管理火源或未經許可私自點火。
10.違反有關預防災害及保健衛生的規則或指示。
11.因消極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破壞性災害、重大業務事故或影響了公司的信譽。
12.在公司的設施內(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經許可張貼傳單或廣告等。
13.在業務上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
14.嚴重損害公司職工的名譽。
15.類似上述委不得體的行為。
職工對上述行為給予幫助、共謀、教唆或煽動者,與上述處分相同。
第二十六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給予懲戒解雇處分,但可酌情給予停工或扣罰工資的處分:
1.無正當理由,無故連續7天以上曠工。
2.對公司的人員施行暴力威脅或綁架關押他人。
3.未經許可拿走或企圖拿走公司物品。
4.未經許可攜帶對公司秩序、安全衛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破壞、丟失、濫用、藏匿公司的設備、動力、資材、機械、工具、產品、文件或宣傳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做了自己權限以外的行為或無故不遵守上級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當的禮品或詐取錢物,以謀私利。
8.依據刑法被判為有罪。
9.泄露或企圖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偽造經歷、采用欺騙手段進行公司。
11.未經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經常受到懲戒處分、警告,但無悔改之意。
13.屬前條各款,情節嚴重。
14.類似上述很不得體的行為。
會員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對其他各款的行為提供幫助、進行共謀、教唆或煽動的,與上述處分相同。
會員作出上述行為,公司認為其出勤將給工場秩序帶來很壞影響時,在作出懲戒或處分決定前,令其休職。
第二十七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可給予退職:
1.因本人原因申請退職。
2.到達退休年齡。
3.調任所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給予解雇:
1.根據第二十六條給予懲戒解雇處分的。
2.神經和身體殘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3.業務能力或業務成績明顯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職期滿后的。
5.就任第十八條第4款公職,沒有辦理休職或休職期滿后沒有復職的。
公司在根據本條第3款作出解雇決定前,為激發其工作能力,應先考慮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二十九條公司在不得已情況下解雇會員時與工會或工會支部協商。
第三十條屬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應提前30天預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如支付工資可相應縮短預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預告解雇時,如本人提出申請,可按所剩預告天數支付平均工資后隨即解雇。
第三十一條屬第五十四條第4款公傷休假期間及第五十四條第9款生育休假期滿后30天內不可解雇。
公傷休假者治療3年尚未痊愈,須取得公傷保險年金待遇后給予解雇。
第三十二條退休年齡為60歲。
第四章勤務
第一節勤務
第三十三條會員每天就業時間為8小時45分。分為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和休息時間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終了時間的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公司因電力、煤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范圍內調整每天的工作時間。
就調整工作時間的上下班時間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總部和分店的就業時間另與工會協商確定。
第三十四條由于業務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與工會協商延長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提早上班、加班、臨時召回上班),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4小時,一周不超過12小時。但是,確有緊急業務情況時,屆時與工會支部協商確定延長實際工作時間。從事有害業務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2小時,一周不超過6小時。
第三十五條18歲以上的女子超時勞動及深夜勞動事項按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執行。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時30分。
第三十六條公司不讓未滿18歲的會員超時勞動或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勞動。
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可讓16歲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條因災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緊急情況下,可不受前3條和第五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制約,在必要的限度內延長實際工作時間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長實際工作時間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因業務上的需要可讓會員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業時間及交接方法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條因業務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不按常規的工作時間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時間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時間制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條警衛人員、汽車駕駛員、宿舍管理員等屬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3款規定的人員,不適用本章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之規定。上述工作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及休假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條因業務上的關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則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出差。出差期間作為工作時間,但如有上級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費另與工會商定。
第四十三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派遣會員外出工作(依據勞動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條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值班,有關值班規定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條對給未滿1歲的嬰兒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請,可去哺乳場所一天兩次,每次有30分鐘的哺乳時間。
第四十六條會員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須辦理規定的手續。
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需辦私事外出時,應得到公司認可。
第四十七條會員缺勤時應通知規定的手續得到公司認可。
因私傷病達7天時,應遞交醫師診斷書,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證明。
因傷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時應說明具體的理由。
第四十八條會員因下述事由不得已遲到、早退時,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1.行使選舉權等其他公民權。
2.因工負傷,治療疾病。
3.執行公務。
4.天災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為預防傳染病而切斷交通或公司認為有必要停工的情況。
第四十九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不允許進入工場或退出工場:
1.被認為風紀不整或有礙于衛生。
2.攜帶不屬業務用的火器、兇器及其他危險品。
3.其他類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條會員出入工場時除經過規定手續、得到許可外,不得將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帶入或帶出工場。
第二節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條會員的休假日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國民節日。
5.7月16日(公司創立紀念日)。
6.勞動節。
7.本條第1款與本條第4款的國定節日重疊時為星期一。
8.5月4日。
因業務關系不能休息時,根據與工會支部的協定給予倒休。
第五十二條因業務工作需要,根據與工會的協定可讓會員在上條休假日里勞動。但不安排未滿18歲的會員在上條第1款的休假日里勞動。
18歲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據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辦理。
會員在休假日勞動后,應在2周內給予相應天數倒休。
第五十三條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常規工作時間結束后至第2天工作時間開始止連續工作8小時以上,第2天為休息日。
第五十四條會員能夠申請下列的休假,但是,會員應在當天工作開始前申請預定休假的天數:
1.年休假
連續工齡1年內每年10天
連續工齡1年以上2年以內每年12天
連續工齡2年以上3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3年以上4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4年以上5年以內每年14天
連續工齡5年以上6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6年以上7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7年以上8年以內每年16天
連續工齡8年以上9年以內每年17天
連續工齡9年以上20__年以內每年18天
連續工齡20__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數則轉入第二年,但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續轉。
如會員申請休假時間有礙于業務正常進行,則更改其休假時間。
2.慶喪休假
(1)婚姻(包括結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喪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3.調動休假
因工作調動,公司認為有必要搬家時給予下列時間,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數:
單身赴任
攜家屬赴任
家屬阻撓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內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負傷或患病為醫師的診斷書所提出的時間,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診斷書。
5.公務休假
(1)就任都道府縣市區町村會議員的會員出席議會或執行其他業務的時間。
(2)根據勞動工會法、勞動基準法、職業穩定法執行公職以及根據公安委員、教育委員、農業委員、民生委員等法令執行公共性職務的會員執行公務所需要的時間。
(3)作為證人、鑒定人、旁證人出席法院或相應的機構活動時所必需的時間,但與私人有關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規定的休假如不妨礙公務,公司可依其申請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災休假
遭受天災(火災、地震、風災、水災等)給予公司認為必需的時間,與會員分居的受到會員撫養的家屬也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7.交通中斷休假
因天災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斷不能出勤時給予必需的時間。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發生傳染病患者時,為預防傳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認為必要的歇工時間。
9.生育休假
預產期8周(多胎為10周)以內以及產后8周為產婦休假時間。但產后6周,本人申請復工,且醫師認可時,公司可準許復工。
10.其他休假
經期勞動有顯著困難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給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給予延長。
第五十五條因天災、電力限制、機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給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節連續工齡
第五十六條連續工齡以月為單位計算(未滿月舍去)。從會員錄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職之月止。經過試用期后正式錄用者連續工齡從試用之月起計算。
第五十七條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員將原公司的工齡與本公司工齡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培訓生、技校生及臨時職工被錄用為正式職工后,計算其正式職工前的工齡。
第五十八條第十八條規定的休職期間按下列方式計算連續工齡:
1.第1款(長期病假)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職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第五章報酬
第一節總則
第五十九條會員的報酬均由本章規定。但與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與就業天數不同時,另與工會商定。公司不對非工會會員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如工會有意見,將聽取之。
第六十條公司不以女子為由給予女子比男子差的報酬。
第六十一條報酬分為工資、退職金、年金、休業津貼及其他報酬。
第六十二條有關退職金與年金另與工會商定。
第六十三條工資分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除計劃職員)、撫養和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
第六十四條標準內工資水平另與工會商定。
伴隨標準內工資水平的變化,必要時可修改本章有關工資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成績原則上每年支付兩次獎金。
第二節基本工資
第六十六條基本工資作為月工資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條中學、高中、工業中專、大學畢業后直接進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資與工會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員的初次基本工資可個別決定,但其最低額度另與工會商定。
第三節附加工資
第六十八條附加工資按職務種類、職務等級及特種職務確定。計劃職務的附加工資分為定額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額部分根據出勤天數支付,考核部分經考核后支付。
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要職務以及間接或直接技能職務的附加工資經考核后支付。
工師、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條附加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定額部分
定額
------×出勤天數(以規定工作日為準)
20.58
休假日、節日等參照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資×考核率
第七十條上條的定額及考核率的平均數和最低數與工會另行商定。
出勤天數為工場平均出勤率以上時,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數。
計劃職務的考核項目為職務、技能、勤懶;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考核項目為技能、勤懶。
第四節職務工資
第七十一條職務工資支付給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人員。
職務工資率根據對職務的評價后制定的職務等級確定。
第七十二條職務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2.技能職務
非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間接承包者
評定基準(一)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評定基準(二)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有關工場工作效率數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1.12
----------×實際工作時間×效率數
164.66
效率的計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實施細則與工會支部商定。
3.特種職務
根據職務內容參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條職務工資率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條暫行職務工資率如下:
1.職務等級
職務等級第1級至第4級的人員被任命下術職務以下者,適用下述工資率:
職務種類
職務等級
主管職務
技能職務
1級
2級
3級
4級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2.年齡調整
(1)技能職務年齡在23歲以上,為4級以下職務者適用4級工資率。40歲以上5級以下職務者適用5級工資率。
(2)主管職務年齡在25歲以上,為3級以下職務者適用3級工資率。
第七十五條初任工資率如下:
(1)主管職務
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2級工資率。
(2)技能職務
技校或日立工業專科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3級工資率。
中學畢業后直接進廠或相當于上述者為2級工資率。
第七十六條職務變動時按下述辦法辦理:
1.職務提升時直接適用提升后的職務級。
2.職務下降時下述期間仍適用原職務級,期滿后改為下降后職務級:
(1)因本人責任為3個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傷)為6個月。
3.支援廠外派遣外了時為外出全部時間。
第七十七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非承包者屬下列
情況作為100%出勤對待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作為100%實
際成績效率對待支付職務工資:
1.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公司認可的工作時間內的工會活動。
2.第四十五條的哺乳時間。
3.第四十八條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權、因工負傷及因疾病治療遲到、早退或外出時間。
4.第五十一條的年末開始、國民節日、公司創立節、五一節。
5.第五十四條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3款的調動休假。
7.第五十四條第6款的遭災期間為下列時間(略)。
8.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八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非承包者屬下述情況作為50%出勤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者作為50%實際成績效率支付職務工資:
1.第四十八條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災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預防傳染病而遲到、早退的時間。
2.第五十四條第6款遭災期間中超過前條第7款的時間。
3.第五十四條第7款的交通中斷休假。
4.第五十四條第8款的預防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間2天以內的期間。
6.上述各款以外的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下列時間的情況不支付職務工資:
1.第五十一條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遲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時間(不包括第四十八條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條的情況)。
3.第四十九條的禁止進入工廠的時間。
4.第五十四條第2款的慶喪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5款的公務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過2天的`期間。
7.第一百二十七條禁止就業的時間(工資計算月達一個月的期間)。
8.第一百二十八條因限制就業被縮短的時間。
第八十條公司對會員不從事本職工作而從事零雜工作時,對從事零雜工作時間的效率作中下處理:
1.因無工作(本工作沒有的狀態)命令從事的零雜工作作為90%的實際效率對待。
2.有本職工作,被命令從事零雜工作作為100%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一條公司當會員無工作可做時,對無工作時間的效率作為82%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二條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重勞力、危險、有害、高熱等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或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時,根據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資率。
有關特殊工資率及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以及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種類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條公司于基準月內當承包者的工廠平均效率超出107%時,調整為107%,低于93%時,調整為93%。
效率為107%至93%之間時,不進行調整。基準月原則上為增薪的實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資表修改之月作為基準月與工會協商后決定。
第五節津貼
第八十五條公司向會員支付撫養地區津貼。撫養地區津貼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條撫養親屬指以下所述親屬,與會員一起生活、依靠會員的收入維持生計者:
1.配偶(包括事實配偶)。
2.60歲以上的直系親屬。
3.18歲以下的直系親屬及弟妹。
4.患重殘疾的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區町村長證明被撫養者屬3代親屬以內的親屬,且公司認為合適的人。
第八十七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直接履行規定的手續向公司申報:
1.成為新職員或復職后有撫養親屬。
2.有了新的撫養親屬。
3.撫養親屬死亡。
4.撫養親屬中有人不具備撫養條件。
第八十八條撫養地區津貼從前條第1款或第2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開始支付;從前條第3款和第4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的第二個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條公司對下述會員超時工作10小時以上給予10小時、不滿10小時給予相應的超時津貼:
1.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員及相當于營業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2.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技術員及相當于營業技術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但不包括進廠1年以內的人員及常駐國外的人員。
第九十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加班時對其加班每1小時支付下述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30%
第九十一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七條、第五十二條,在第五十一條規定的休假日加班時,雙休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40%
對第五十一條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條屬前2條會員在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加班時,除支付前2條規定的加班津貼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貼。
深夜工作津貼對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接班工作時支付交接班津貼。
交接班津貼的標準另與工會商定。
交接班津貼根據上述的標準,在考慮交接班的種類和內容的基礎上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九條的工作,根據工作的內容及期間支付津貼。
津貼額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替工作時支付交替津貼。
交替津貼對交替工作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六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時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貼,其金額另與工會商定。
第九十七條公司除本節規定外,按需要另設津貼時,其津貼的種類及額度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六節工資的計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條公司向會員明確說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止工資的明細科目、在該月的工資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資支付日為休假日時提前一天支付。
工資支付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條公司在支付工資時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額:
1.所得稅、都道府縣及市町村民稅。
2.各種社會保險費。
3.公司宿室修理費或宿室租用費。
4.每月規定的工會費。
5.日立公司互助會會費及個人負擔費和貸款的月歸還費。
6.厚生年金的個人負擔費。
7.住宅貸款及特別貸款的償還費。
8.住宅分期付款費及銀行分期付款費。
9.向職工銷售物品費。
10.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費用。
第一百條公司在會員遇下列各款情況需籌集費用時,對其申請可在工資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資:
1.本人或撫養親屬結婚、生育、喪葬。
2.本人或撫養親屬遭遇天災或其他災害或受傷、患病。
3.本人或撫養親屬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鄉一周以上。
4.其他與上述各款相應的情況。
第一百零一條公司對會員符合第五十四條第4款時,停止支付那個期間的工資,而支付第六章規定的工傷休假補償費。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在會員取得第五十四條第9款的生育休假時,不支付休假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三條公司對第五十二條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條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資。但撫養地區津貼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條公司根據第五十五條讓會員休息時不支付工資而支付休業津貼。
休業津貼的金額如下:
1.因天災事故、電力限制、機械故障等原因休業,休業1小時支付工資的75%。
2.因公司業務原因休業,1小時支付小時工資的82%。
但是由于經濟形勢急劇變化,造成減量生產時的休業,在同一個工資計算月份內,第2次前,休業1小時給予小時工資的90%,第3次以后,給予小時工資的95%。
第一百零五條會員缺勤時的工資按下列處理:
1.出勤天數不滿工資計算月全月時,基本工資、撫養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全額支付;附加工資、職務工資按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二條處理。
2.從工資計算月第1天起對月終連續缺勤時,不支付該月的工資。
第一百零六條公司對會員屬于第十八條第3款或第5款時,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七條公司對會員缺勤開始后7天內沒有申請請假或沒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遲到、早退、工作時間私自外出時,不支付該時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八條公司對會員在工作時間組織工會活動或爭議行為時,除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但屬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時,不支付加班津貼。作為爭議行為的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誓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時,按下列公式調整工資額度: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除去額定部分)+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其他津貼指常駐津貼、駐在津貼、調整津貼、沖繩特別津貼、支援津貼、宿室勤務津貼
第一百一十條日工資額的計算將1個月就業天數定為20.58天,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將1天工作時間定為8小時。
第一百一十一條本協議的小時工資如下列: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特別工資率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條本協議的平均工資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平均工資。
第七節其他工資
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司對會員上下班所需交通費,每月超過300日元的費用以交通補助費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時全部由個人負擔。
第一百一十四條按前條公司為會員購買月票,當會員在月票有效期內退職時,收回月票。
第六章災害補償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當會員負傷、患病或死亡時,依據本章規定,給予補償或救濟。
第一百一十六條根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會員因業務負傷或患病時,給予必要的醫療費用;治愈后如留有殘疾時給予補償;如因工死亡時給予遺屬必要的補償并提供喪葬費。
第一百一十七條公司對第五十四條第4款的工傷休假職員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稅以后的平均日工資。如職員依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享受病假補償待遇、傷病補償年金以及依據勞動災害保險特別支付金規則享受病假特別支付費、傷病特別年金,根據其金額限度,不支付本條規定的補償費。
在享受工傷休假期間,如工資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補償費也相應增額;工資水平降低時,將按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減額。
第一百一十八條有關工傷疾病及醫療補償的范圍、殘疾補償的殘疾等級、遺屬補償費的范圍及順序等,均按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條會員非因工負傷、患病留有殘疾時,根據殘疾程度作如下區分給予支付殘疾救濟費:
殘疾程度
殘疾補助費
終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資+(工齡×3天日工資)
終身喪失勞動能力
30天日工資+(工齡×2天日工資)
只能從事輕便勞動
20天日工資+(工齡×1天日工資)
上述殘疾補助費在會員傷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條會員因重大過失負傷或患病時,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補償費、殘疾補償費或殘疾補助費,但只限于行政官廳認定的因工負傷或患病的情況。公司依據本條,在接受行政官廳認定時,聽取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安全衛生委員會的意見。
第七章福利衛生
第一百二十一條公司為了提高會員的福利衛生,努力改善充實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運動場等其他福利衛生設施。
第一百二十二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努力發展福利互助會。
第八章安全衛生
第一百二十三條公司為工廠的安全衛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為實現上述目的,在每個工廠設立安全衛生委員會,必要時,建立設施;貸款購置安全衛生用具;配備醫生。
會員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持衛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項。
第一百二十四條安全衛生委員會由工廠長指名的委員及選任的委員組成,但委員中的若干名由工會推薦。
委員長招集安全衛生委員會,就審議的內容向工廠長申報。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委員會的工作的必要事項由工廠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公司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健,對會員進行有關安全衛生的教育培訓。
第一百二十六條對會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診斷。
除上述規定,認為有必要時,對全部或部分會員進行健康診斷或采取預防接種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條公司對患傳染病及精神病或勞動將導致病情惡化等醫師認可的人員,停止其就業。
第一百二十八條公司對下列人員作為健康照顧者采取限制就業、縮短工作時間、改變工作內容、治療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齡20歲以下,就業6個月以內者。
2.結核病毒轉化陽性反應不滿1年者。
3.因病或身體虛弱需要一定保護者。
4.孕婦。
第一百二十九條按照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滿18歲及孕婦、產后不滿1年的女子從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讓缺乏經驗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員從事有危險的工作。
作為培訓對象的人員不受上述的限制,給予必要的技能培訓。
第九章申訴處理
第一百三十條申訴指對勞動待遇、作業條件,以及人事管理等與勞動協約、就業規則有關的各項規定的解釋或運用有不平不滿的意見。
第一百三十一條會員對公司的申訴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決。
第一百三十二條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廠申訴處理委員(以下稱工廠委員)雙方各3人組成。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會方面的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及有關的工廠委員雙方各4人組成。
工廠委員原則上從100名工會會員中挑選2名以內,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遞增1人的比例從工會會員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工廠委員接受工廠會員有關申訴處理的委托后,對事實進行調查并認為妥當的話,向公司該課長提出申訴。
課長應對申訴迅速向工廠委員答復。課長的答復未能解決問題時,課長可以直接召集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會議與工廠委員協商,在3天內努力解決。
第一百三十四條該申訴通過上述階段仍沒有解決時,工廠委員可將對該申訴協商的經過記載書面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某申訴涉及兩個課以上的問題或牽涉到整個事業所的問題,實際上在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無法處理時,可將該申訴提交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當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和本人有異議時,可通過工廠委員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條對上訴的申訴,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應迅速召開會議,努力在7天內予以解決。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多數工廠內存在同一種類的申訴或事業所處理委員會正在審理的申訴有同一性質問題從另一工廠提出時,經過核實可以合并處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通過上述階段仍解決不了的申訴可移交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第一百三十七條申訴的處理得到本人認可或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時,表明該申訴已最終解決。對該事項不能再通過其他形式作為申訴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條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必要時安排書記員作記錄。
第一百三十九條申訴處理委員姓名及所屬單位名稱雙方互相通知。
公司為處理申訴安排申訴處理委員出差時,對出差費用公司給予工會支部以補償。
第十章團體談判及爭議處理
第一百四十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互相間的團體談判均在本章規定的談判委員會內進行,雙方應真誠努力解決問題。
團體談判原則上在工作時間內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團體談判在下述事項內進行:
1.有關勞動待遇事項制定協議協定。
2.根據協議協定,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決定的協議協定的內容。
3.修訂協議協定。
4.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之間有關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的申訴。
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工會或工會支部計劃舉行團體談判時,通過書面或口頭將談判事項及出席談判人員相互進行聯系,協商談判時間、場所等為順利開展談判工作的事項。
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進行團體談判通過中央談判委員會及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上述談判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和事業所所長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談判委員和工會、工會支部指定的工會方面的談判委員各15名以內的人員組成。談判委員會必要時,可設專門委員會處理特定的事項。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7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后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公司本部。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聯系電話: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于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并接受。 第十七條 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北海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非因工負傷,均按國家和北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穿戴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后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乙方存在貪污受賄或其它不廉潔行為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第二十八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本合同約定繳納保險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辦理的除外。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并積極配合甲方將其本人的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事檔案遷出;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7、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并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言論和行動。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2、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等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二條 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三十條、第九章規定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后,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如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述情形的,則按該條規定處理。
第九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并理解無誤。
第三十五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三十六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雙方若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與該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系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托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緊急狀態聯系人或該聯系人拒絕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8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民族:________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 _聯系電話_______ _
家庭住址: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聯系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X年XX月XX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29
甲方:
性質: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別:____
出生:____年__月__日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3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3、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次月中旬或下旬。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基礎工資/月、績效每月考核。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3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
第八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九條甲方按月以銀行轉賬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第十條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轉正后,業績不達標的(具體業績考核另行頒布);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第十九條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第二十一條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_________萬元違約金。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2.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3.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32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試用期滿后,如考核合格,予以錄用,簽定此合同。
第二條 合同期限為下列第 2 項
1.無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 年__月_ __日起至_____年__月 日。
3.以完成 工作為限。
第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先簽訂公司《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訂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并對乙方實施管理。
3、依據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工作崗位(內容),制訂專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
4、告知乙方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并在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職業技術培訓,并針對乙方的工作環境,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人員,保證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2、乙方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 勞動報酬的確定和支付:
1、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
(1)在公司工作不滿兩月的;
(2)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3)未經公司許可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等職稱和職業考試的,并因參加以上考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在公司入職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績嚴重不合格(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
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機關(蓋章) 鑒證員(蓋章)
鑒證時間: 年 月 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3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
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___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實行五天工作制后從新規定)。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須經工會和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發放工資。超過當月發薪日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總額的1%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六、保險和福利待遇
1.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的規定,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資的___________%,按月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3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未滿的,加發失業救濟費,其標準為:工資每滿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計,工作時間(或合同期)超過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計。
3.甲方參照國家或省的失業保險有關規定向就就業服務機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7.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為___________,公休假為___________,婚喪假為___________,探親假為___________。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的實施細則,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應征入伍,或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5.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條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解除合同,甲方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是否續訂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同意續訂合同,應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合同將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自理( )。發給住房補貼(每月__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職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飯菜成本收費( )。甲方負責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費( )。發給伙食補貼(每月__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發給乙方各種補貼___________元。
4.除第七條第2款外,屬于___________等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條第3款外,屬于___________等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__年,否則,乙方須支付甲方所付培訓費。
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按本企業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鑒證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4年小微企業勞動合同 篇3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搞好甲方經營管理,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方股東會同意,甲方聘任乙方為甲方的餐廳經理,負責公司的________________管理。
二、經營目標
乙方經營管理,必須完成下列經營目標:
(一)總體目標
每年實現利潤_________元,今后年度每年遞增_________元,利潤任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兌現。
(二)分類目標
1、客房部(含培訓中心)_________元/年;
2、餐飲部(含茶座)_________元/年;
3、桑拿部_________元/年;
4、水電部_________元/年。
三、乙方報酬
乙方報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和利潤分紅四部分組成,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工資每月_________元,崗位工資每月_________元,效益工資按照當月每萬元營業利潤獎勵元計算,上述三部分當月考核兌現;紅利按照公司進行年度分配、提取后的凈利潤10%計算,逐月考核,年底決算后兌現。
四、乙方權力
總經理對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負責,享有下列權力:
(一)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二)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并向執行董事和股東會報告工作;
(三)組織實施股東會和執行董事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五)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七)提請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財務負責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由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九)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十一)批準單筆_________元以下費用;
(十二)執行董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乙方職責
1、對完成公司整體經營目標負總責;
2、全面執行股東會和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
3、擬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各項內部管理方案報股東會同意后監督實施;
4、協調公司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5、按月向執行董事和股東會報告公司經營情況,接受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質詢并作出解釋;
6、接受公司執行董事、監事和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稅務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執行董事和股東會確定的其他職責。
六、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自己的近親屬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完成經營目標,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按照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股東會及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2、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紅利,同時由股東會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決定。
3、對公司安全保衛負總責,因安全保衛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損失的,由股東會給予罰款、扣薪、責令賠償損失直至解聘的處理。
4、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的處理。
八、本合同聘任期限為一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甲方未提出解聘乙方的,本合同按照原條件延長一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