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規范性公文
1、請示:如果某個單位在推行工作中遇到了自己不能解決的困難和問題,比如資金、政策等,需要上級幫助解決,就得寫成請示。寫請示要注意幾個問題:一是只能一事一請,不能在一個請示里夾帶多個請示事項,要資金就只寫要資金的請示,需要某個政策性決定的,就寫成單一的請示。二是一請一報,一個請示只能報一個主送機關,不能多頭報送。三是一般不越級請示,但特殊情況除外(如經費請示),在實踐中本著解決問題的原則,不僵化、不教條。四是要簡短精煉,簡潔明了地講明原因、困難,對請求事項要明確,要多少錢,要什么政策,至于人家怎么批是人家的事,還要講明你要的錢主要是用作哪個方面。
2、報告:報告是典型的上行公文,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答復上級的詢問等。報告的特點是閱知性,不是批復、答復性,看的人可以簽署意見,也可以不簽署意見或表態。所以,在選擇這個文種的時候,要選擇那些只需要上級知道的工作或事件,或者向就某項工作提意見建議,但不一定需要批復。
a分類:一是工作報告,是按照上級機關要求做作的報告,如政府工作報告;二是情況報告,即在工作中遇到了問題,或覺得應該讓上級知道某個重要事項的當前情況(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報告);三是回復性報告,回答上級問詢、落實上級臨時交辦的某項工作(關于審計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四是備案報告(規范性文件備案)。
b寫法:一是要有導語,說明依據什么寫這個報告,或者為什么要寫這個報告(依據什么機關的什么通知精神,或者根據某位領導的批示精神,我們做了什么,怎么做的)。二是總體結構一般是:第一,基本情況;第二,主要做法;第三,收到的效果;第四,存在的問題;第五,今后工作的建議。這是常規格式,具體中有變化。如人大視察法的實施情況,就可以先寫成效(可以一并寫做法),再寫問題,最后寫建議,三個部分完成。我們要向市政府報一個土地使用及管理工作方面的情況報告,就要有基本情況(建設用地、開發區用地)、問題、措施。回復報告的寫法比較直接,上級問什么問題,我們就答什么問題,一條一條的答(如審計意見整改報告,用打醬油的錢打了醋我們是怎么整改的,程序不規范我們是怎么整改的,擠占專項建設資金我們是怎么整改的)。三是結尾。回復報告寫“專此報告,請閱”;工作報告寫“以上報告當否,請閱示”;備案報告寫“請予審查”。切忌報告中夾帶請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