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好舉報信
舉報信的正文,應該詳細介紹舉報案件的事實。這是舉報部門進行處理的基本依據,也是寫好舉報信的關鍵。介紹舉報案件應當按照案件發生的時間順序,寫明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具體情節和后果等等。這些內容應當晝寫得詳細一些。有證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要把他們的姓名、單位、聯系辦法等寫清楚。如果知道知情人和被舉報是什么關系,也應寫明白。
舉報信的結尾可以說說自己的個人看法,提出具體要求。
最后,舉報人應當簽上自己的姓名,寫上寫信時間。
寫舉報信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舉報內容必須實事求是,不要隨意夸大,更不能無中生有。在介紹案件情況的時候,不要把自己主觀上的懷疑、推測和真實情況混在一起寫,以免影響及時、準確地開展調查工作。
其次,最好在舉報信中把您掌握的證據寫清楚,說明這些證據是怎么來的。但是,不要把對案件有證明作用的原始書證和物證,比如象證券、票據等等夾在信里一起寄出,以免丟失。這些證據應當妥善保存起來,留到檢察人員來調查的時候,當面交給他們。
最后一點,舉報信要作為案件材料,存入檔案中,因此,寫舉報信最好用鋼筆來寫,字跡要工整、清楚。
怎樣打舉報電話:
電話舉報是簡便、迅速的一種舉報方式,適合于舉報緊急情況的案件。
電話舉報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事先要做好準備。首先要根據舉報的性質和各機關受理案件的范圍,明確應向哪個機關舉報。如果舉報人不知道舉報電話號碼,可向當地電話局的“114”查號臺詢問,以免找錯電話。其次對舉報的主要內容要認真思考,做到心中有數,以免打電話時敘述不清,遺漏重要情況等現象的發生。
(2)、講話要簡明扼要。舉報人接通電話以后,先問清楚對方是不是你要打的那個機關,確認沒有撥錯號碼或沒串線后,再說出自己所在單位和姓名。當然,舉報人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不公開自己的姓名和所在單位。接著講被舉報人的工作單位職務和姓名,敘述案件既要簡單明了,又要突出重點,把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和后果等情節說清楚,以利于查辦案件。為方便舉報中心值班人員記錄,說話可放慢些。當你講完后,先不要急著掛斷電話,應問一下接話人是否聽清楚了,還要補充什么。為便于聯系或反饋查處情況,舉報人根據本人意愿,也可留下聯系電話。
(3)、要注意保密。電話舉報雖然方便、快捷,但也容易失密。舉報人打電話舉報時,不宜在公共場所或經常有人出入的地方打,要注意周圍是否有他人在場,講話的聲音是否會被無關人員聽到,以免把舉報內容泄露給無關人員或被舉報人,影響案件的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