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調查報告
總結典型經驗,并進行一定的理論剖析的調查報告,開頭一般是概括說明調查對象的狀況,形成典型的時間及內容。
研究問題性的調查報告,開頭一般是扼要地提出問題,指明研究這一問題的現實意義。
揭露問題的調查報告,開頭一般是直截了當地把要揭露的問題擺出來。
(二)主體
指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這部分的表達,一般說來,如果是工作調查報告,就要詳細述說工作的情況、經驗、體會、做法或問題;如果是事件調查,就要歷述事件的具體狀況,事件的發生、發展經過、原因結果怎樣;如果是揭露性質的調查,主要是把事件或問題的真相、內幕、原委、危害寫得一清二楚。總之,要反映實情,找出規律,揭示本質,上升到理論。
由于調查的目的、范圍、方式不同,調查報告主體的結構方式也不一樣,主要有如下四種:
1、縱式結構。即根據事件發展過程的先后次序或按調查的順序安排結構層次。有些反映新生事物的調查報告即采用此種結構。有些揭露問題的調查報告,有時也要按調查的經過或事件本身演變的順序反映。
2、橫式結構。即把調查得來的情況、經驗、問題等,分成幾個部分并列結構,分別冠以小標題或序號,
從不同的方面圍繞全文中心敘述說明。這種結構多適應于反映情況、介紹經驗或研究問題的調查報告。
3、邏輯結構。即按各部分內容之間內在的邏輯聯系來安排結構。這種結構多適用于總結典型經驗,并進性一定的理論剖析的調查報告。
4、逐點結構。即按調查的幾個點或幾個方面,分成幾個相對獨立的部分來結構。
主體部分的要求是,內容上要充實、具體,由實入虛;形式上要層次條理清楚;而寫法則應根據調查內容和表達的需要靈活掌握,不要千篇一律。
(三)結尾,或稱結語。
指調查報告的結束語。這部分是分析問題、得出結論、解決問題的必然結果。
有的調查報告沒有專門的結束語,就以主體部分的末段自然結束,意盡言止。
有結束語的,一般包括以下內容:總結全文深化主題,以提高閱讀者的認識;提出新問題,指出努力方向,啟發人們更進一步地去探索;補充交待在正文里沒有涉及到而又值得重視的情況和問題,提出有益建議,供領導參考。
結尾要根據寫作目的、內容的需要,采取適當的結尾方式,話多則長,話少則短,無話則止,切莫畫蛇添足,損害全文。
三、具名
單位署名,可署于標題的正下方。個人署名,可署于文尾右下方,也可署于標題的右下方。年月日,一般署在正文末
尾的右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