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回遷房屋買賣合同(精選3篇)
房屋回遷房屋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承諾并自愿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小區建筑面積為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自有回遷樓房,出售給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則甲方將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施,經雙方約定房屋單價:___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
三、雙方約定,乙方分三次付清房款。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乙方付給甲方首付款,甲方同時將房屋交付乙方,以及回遷安置協議原件、房屋原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交付乙方。雙方應當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憑證。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萬元,剩余房款萬元在房產證辦理完畢日內支付給甲方。乙方每次付給甲方房款均以銀行卡轉賬進行,甲方聲明以下作為本次交易銀行賬戶: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為其本人,有處分的權利,房屋上沒有任何第三方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項權利。且無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為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并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于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后,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屆時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退換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時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七、甲方應配合爭取能在產權證辦理前直接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為乙方姓名,如乙方不能與開發商直接辦理更名手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書,則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知曉可辦理房產證事宜后,應及時通知乙方,或接到乙方通知后,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要挾推辭,否則視甲方為違約,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承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可辦理房產證且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屆時因各種因素導致房產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以及過戶,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并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的20%的賠償金。如若遇到房屋產權證下發延遲再由雙方協商確定期限內辦理。
九、合同簽訂生效后,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該房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十、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后,該房屋如有屬于甲方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十一、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權利。如果甲方違約,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全部房款,同時,應當支付相當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并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十二、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三、在房產證辦理時若實際登記建筑面積小于甲方承諾的65平米,所產生的面積差,甲方應按照5000元/平方米返還乙方多付的房款并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利息。
十四、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并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夫妻現場出具結婚證明并共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交一份于房屋所在地社居委備案留存。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回遷房屋買賣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中文全稱:_____________
英文全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______號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定,于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甲方應按契約規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北京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_________________
1.因簽署和執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對于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第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________乙方(簽署):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附件一
買方資料
(個人)中文姓名:_____________
英文姓名:_____________
證件類別及號碼:________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指定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商業注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附件二
付款辦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_____%(含定金);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_____%;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_____%;
4.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_____%;
5.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______%;
6.剩余之相當于購房總價___________%的購房款,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應自該契約規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內開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并在四十五日內辦理完成按揭手續,使甲方取得該部分房款,若乙方屆時不能獲得按揭貸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貸款手續,則需在該時限屆滿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該__________%購房款。
附件三總平面圖(略)
附件四戶型平面圖(略)
房屋回遷房屋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或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電話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電話號:
中介方(以下簡稱丙方)名稱:
邵陽市21世紀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丙方介紹,甲方自愿將下款所列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已將房屋狀況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屬設施、裝潢情況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況:房屋坐落 ,房屋所有權證號 號,國土證號為 。
二、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該房屋出讓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簽此合同時乙方交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給甲方,由丙方代為保管。甲方將房產證和國土證交給丙方保管,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 天內開始辦理,在此期間,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特殊原因超出此時間,可以相互協商解決,否則視為違約,則按違約的相關規定賠償違約金。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陪同乙方辦理過戶手續,乙方在過戶前即付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給甲方,由丙方代為保管,丙方在甲乙雙方產監處過戶拍照后將此款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交付甲方,留下按揭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待郵政銀行按揭貸款審批后一次性付給甲方(乙方須開具剩余款項(包括按揭款)的欠條給甲方,甲方在收到銀行按揭貸款時須歸還欠條,開具等額收條給乙方)。過戶后,本合同上述定金即轉為交房押金,丙方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時,將交房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付給甲方。
三、其他相關: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委托丙方代為辦理房屋買賣銀行按揭手續,按揭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由乙方支付給丙方。甲方在此過程中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二)甲方在乙方全部房款付清 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之前發生的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訊費及其它有關費用,由甲方繳納。
四、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符合房屋轉讓條件。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該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上述房屋在辦理交易、權屬登記手續及按揭貸款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甲、乙雙方約定由 方承擔。
六、甲、乙兩方應各自按上述房屋價款的1%支付給丙方中介服務費。甲乙雙方應最遲于交房當日支付中介服務費于丙方。甲、乙兩方或一方未按期給付丙方中介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中介服務費的1%給付丙方違約金。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丙兩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并等額賠償甲方合同簽訂后所有相關花費;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丙兩方,并應在悔約之日起三日內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并等額賠償乙方合同簽訂后所有相關花費。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兩方中一方悔約的,違約方應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丙方有權在定金中優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并造成損失的,視為甲方違約,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
3、若因郵政銀行按揭手續不能通過審批,則視為不可抗力因素,各方皆不承擔違約責任,由丙方將替甲方保管的購房定金原數返還給乙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合同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邵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或代理人(簽章):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簽章): 身份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邵陽市21世紀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經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