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樹買賣合同書(精選3篇)
按樹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供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購方)
甲乙雙方因櫻桃樹買賣事宜經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1、購銷苗木規格、數量、價格、苗木現狀、提貨時間
規格:樹干直徑20厘米(從離地平面30厘米計量),帶80厘米土球。
數量:大約________株,價格:每株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苗木現狀:苗木位于________________。
提貨時間:______20__年底之前提完。提貨時甲方有義務做協助工作。
2、甲方提供的苗木長勢健壯,根系完整,無檢疫性病蟲害。
3、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余額在提貨時按實際提貨量付,每車一付。
4、如一方違約或單方終止合同,除按照定金承擔責任外,應向另一方賠償損失,計算方式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計算。
5、若遇天災或不抗力原因苗木損失嚴重,則甲方在提苗木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按比例縮減,否則按上述第四條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按樹買賣合同書 篇2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 市房地產管理法》、《 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的寫字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寫字樓基本情況及甲方承諾
1、甲方所售寫字樓坐落于位于第層共間,房屋結構為,登記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2、該寫字樓的土地使用年限共 年,還剩余使用年限 年。
3、甲方擁有該寫字樓的完全產權,產權證號為:。甲方承諾該寫字樓沒有被抵押或者為其他公司提供擔保等影響產權完整和歸屬的情形。
4、該寫字樓現配備的裝飾裝修設施設備有,該設施設備總折價元,不包含在房屋總價款中。
5、該寫字樓有物業服務,目前的物業服務公司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為。
第二條房屋寫字樓總價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寫字總金額為人民幣。該價款不含稅費。
2、雙方選擇以下第種付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并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買房向銀行抵押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元。其余房款乙方擬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還未能將銀行貸款辦理好并交付給甲方,則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購房款。
3、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三條交納稅費的約定
1、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稅費由承擔。
2、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由買方承擔的稅費由承擔。
第四條寫字樓交付
1、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共同對該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及水、電、氣的讀數等列表記載。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寫字樓鑰匙交付給乙方。
3、雙方其他約定:。
第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甲方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內,共同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賠償乙方損失。間間隔不宜過長。
第六條定金及交房保證金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購房定金元。
2、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地產,甲乙雙方同意從交易總房款中預留元作為交房保證金。此款在甲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交付給甲方。
3、關于交房保證金托管的約定:
4、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和不作累加):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則乙方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繼續履行。如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支付違約金甲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項執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和不作累加):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則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總額的萬分之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如甲方逾期交房超過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支付違約金乙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項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繼續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作為違約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承諾和保證: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均已按規定交納,單據交買房確認。該寫字樓目前沒有租約。
2、乙方承諾和保證: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雙方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按樹買賣合同書 篇3
買賣合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數量:
產品:
數量:
二、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為
總價(含/不含稅價):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運輸由甲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
產品交付地點為乙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 天。
四、價款結算
甲方交付后,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運輸過程中應當保證標的產品不受污染、損毀及破壞,如有產品在交付前受到污染、損毀或破壞,乙方有權不予支付該部分產品貨款,并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受損產品貨款80%的違約金。
2、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守約方損失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七、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約定事項
1、一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對方,在通知到對方前,一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對方聯系的,由變動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貨物交付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 話: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