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控肥買賣合同(精選3篇)
緩控肥買賣合同 篇1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1、產品的品名:緩控肥、規格______________,質量_________________,價格 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執行;有機肥NY1429---20xx。
3、產品的數量:按照包數或(折算成噸數)累計,不存在重量誤差。
第二條
貨物的運輸費用根據每次發貨量多少及運輸距離,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
乙方需提前10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要貨申請,以便甲方備貨,如因乙方未及時提出申請,延誤使用,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甲方未按規定及時向乙方交貨,乙方有權要求提出經濟賠償。
第四條 貨款的結算
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指定賬戶匯入所購產品款項,甲方財務確認后,方可辦理發貨。
第五條
乙方須在甲方的指導下使用本產品,如因乙方不合理操作或因自然因素導致本產品效果不佳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 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 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 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 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 ____(蓋章)
地址:_______ __ 地址:_____ _____
開戶銀行:_____ ___ 開戶銀行:__ _____
帳號:_____ ____ 帳號:___ _______
電話:______ ____ 電話:_ ________
__ __年_ _月_ _日訂 __ __年_ _月_ _日訂
緩控肥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于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于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采用以下第(2)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
雙方約定根據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
如采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鑒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
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于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乙方應盡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將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圍之內。
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范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
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筑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制作。
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
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加工。
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于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后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
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
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
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
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
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
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
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于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采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倉庫自提。
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關于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為驗收人。
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
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并通知甲方驗收人后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并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
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后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
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
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于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
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元,加工費為人民幣元。
供貨結束后,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元。
貨到驗收合格后,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后%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為止。
十、關于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后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作為定金。
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十一、關于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
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
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
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于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后,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于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緩控肥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縣(區)______鄉______村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縣(區)供銷合作社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交售時間:
二、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1.買受人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棉花標準和檢驗規定,不壓級壓價,不提級提價,正確執行價格政策;出賣人憑證售棉,曬干揀凈,頭底一致,不夾人化纖等其他雜物,不售濕花統花。出賣人如出售濕花、統花或頭底夾心花,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方糾正后方收購。
2.買受人合理安排輪售時間,方便植棉戶交售;出賣人在買受人約定的時間中交售,自覺遵守售棉秩序。
3.出賣人到買受人指定的棉花收購站交售棉花。
4.出賣人對收購檢驗有異議的,有權要求復驗,可要求保留小樣。
三、檢驗單位、地點、方法、標準
1.由買受人棉花收購站檢驗。
2.按商業部頒布的《棉花檢驗工作規程》。
3.執行國家標準gbll03一72。
四、包裝物:出賣人自備,交售棉花時不得用化纖繩捆扎,售棉后帶回。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市政府確定的各項扶持棉花生產優惠按國務院規定辦理。
六、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買受人供應的與定購棉花掛鉤的農業生產資料:買受人保證兌現國家的各項棉花獎售政策和本市確定的各項扶持生產優惠。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