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精選29篇)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賣存量房的具體狀況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車)庫等部位:_________權屬證號為:_________類型:________用途:_________結構:_________
(二)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隨存量房同時轉讓的設備(非存量房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詳見附件一)。
(四)甲方轉讓存量房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租賃、相鄰等其他關系)(詳見附件四)。
甲方已如實陳述存量房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已對甲方上述轉讓的存量房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存量房。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轉讓價款為人民幣計(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乙方交付存量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騰空該存量房,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
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對存量房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
查驗后簽訂存量房屋交接書,并將存量房鑰匙交給乙方即為存量房交付。
第四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存量房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存量房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后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存量房轉移登記手續。
第六條上述存量房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該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費,由甲方乙方交納國家稅、費_________元。
存量房轉讓價款,應與創巴市;基準房價;接近,否則,應由房產管理部門給予確認,以確認的價款作為征收稅費的依據。
在上述存量房產權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水、電、氣、電訊等其他費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約定。
第八條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未超過____日的,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給甲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如果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經甲萬同意,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甲方未按本合寫第二條約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一、逾期未超過____日的,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
抵押權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
擔保人: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
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港幣壹萬元整(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
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
(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
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
(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
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
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
(一)、附表
(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
簽署
抵押權人:
代表人簽署
擔保人:
代表人簽署
年月日
登記機關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3
房屋買賣協議書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居委______組居民)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村______組村民)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所屬自已的一幢房屋出售給乙方,現就相關事宜說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坐落情況及邊界:_________________
1、本協議所指的房屋為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組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所擁有的住房(木質結構、四列三間)豬圈、牛圈。
2、房屋邊界:_________________東至地壩外坎;南至申高應房屋邊界;西至屋檐溝;北至牛圈屋檐。
二、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元)
2、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項。
三、雙方的權利及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擁有該房屋及地基的所有權,此后與該房屋有關的事宜皆與甲方無關。
2、房屋出售后,甲方應盡的義務及應享有的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因房屋拆遷及其它原因產生的風險及利益概由乙方負責或享有。
四、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4
今收到)支付購買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名下位于(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房產的購房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尾款已由買方建設銀行匯入本人提供的銀行賬號(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賬號/卡號:_________________)。該款與前期已收到購房首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共同作為本次房屋買賣的房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現已全部結清,根據雙方合同約定本套房產自此歸買方所有。特立此據。
收款人(手印):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付款人(手印):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銀行轉賬憑證
約定:賣方尚有的義務:
1、協助買方做好水、電、氣費,物業費等費用結清過戶;
2、根據合同要求,本房屋附屬家具家電以及其他重要材料全部交給買方。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5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制定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小區(街)區________號樓單元室房產一套,系私人產權房(房產證號),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同意按新測繪面積為準。并與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
二、房屋交易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自愿購買上述房屋并接受此房屋現狀,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________元整。待購房款全部交齊,定金抵作購房款。
四、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由房管局受理當日,乙方應付清全部購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將空房及房屋鑰匙一同交給乙方驗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擔。電表止碼數度,水表止碼數________立方,煤氣表止碼數________立方。
六、甲方確保此房產權明確和真實并合法,無任何糾紛、無抵押和債權債務,否則出現糾紛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按成交價________%的經濟損失。
七、甲方將此房出售后,此房一切事宜無權過問,并無條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或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買賣。辦理過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雙方協商由方承擔,方不承擔。
八、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并按成交價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6
委托人:姓名:,身份證編號:。
受托人:姓名:,身份證編號:。
委托事項:委托人_,,在_市購買了坐落于_區_路東側_園_幢_單元_號房屋一套地下層_號停車位一個。合同登記號。因我們資金困難,故委托_以我們名義辦理如下事項:
1、代為辦理接房過程中的一切手續;
2、代為領取上述房屋產權證;
3、代為出售上述房屋;
4、辦理上述房屋出售的產權過戶事宜及其他相關手續;
5、辦理上述房屋的稅收申報、申請減免及繳納的相關手續;
6、如上述房屋出現無法交易的情形,代辦退件手續;
7、簽署與辦理上述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
8、繳納因執行委托事務而產生的有稅、費;
9、代為到派出所查詢并領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戶籍關系查核查情況》證明;
10、代為收取上述房屋的房款。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
受托人在執行和處理上述委托事項過程中,在權限范圍內依法簽署的有關文件、合同的條款,我們均予以承認,上述委托事項是我們真實的意思表示,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們承擔。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曰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7
出賣人: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甲方同意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第二、商品房售價每平方米_______元,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買受人的商品房僅作商住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四、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出賣人_______份,買受人_______份。
第七、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
簽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省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室)及地下室:號;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地下室及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_佰元整(小寫:);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的一切交易稅費由乙方全部負擔。
3、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無任何擔保、抵押、房屋名下未登記戶口、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截止到20__年叁月肆日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如有欠甲方補齊所以欠費及滯納金,與乙方無關。
4、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三十天內遷出戶口,以備于乙方落戶使用。
第三條: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后貳日內,甲乙雙方到房管局簽訂房屋網簽協議并辦理資金監管手續,乙方支付首付款總房款的30%(大寫:拾萬千元整)打入監管賬戶,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網簽后,甲乙雙方必須按照監管單位要求的時間、地點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管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當日內,甲方將房屋相關資料及鑰匙等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辦理該房屋時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并向乙方支付購房款10%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9
二手房買賣合同范本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方: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不另立據,以此合同為借款憑據。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時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證人之一的從:公司賬號存款歸還或以現金方式歸還。
三、屆時未能返還,乙方除付資金使用費外,并每天按揭款總額的0.3%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借款全部還清之日止。
四、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以自由轉讓于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五、擔保方保證人 為確保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及違約責任(包含其他追索損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凍結、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證人的等值財產。
六、本人(乙方)及擔保方鄭重陳諾:保證不動用、不挪用、不侵占這筆借款,乙方與其他方之間的債務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必須保證將此借款歸還甲方并保證配合甲方收妥全額借款為止。否則將視為詐騙犯罪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證,此借款僅用于銀行臨時存款,乙方決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擔保。同時乙方向甲方保證自己及相關人和_________有限公司無任何債務和不良貸款,保證此款不被任何單位和個人采取保全、查封、凍結等以及被強制劃轉。如發生上述情況,則視乙方為隱瞞事實真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犯罪行為,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乙方無權以管轄權為異議,雙方一致選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乙方或連帶保證人屆時逃避致使法院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雙方特別約定為早日實現債權糾紛的解決,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及保證人預留的委托手續,替逃避方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簽收法律文書。
九、本合同經各方(或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1
甲方;王日紅 已方:唐X正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汗巴嶺村興(建筑面積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層,雜房面積約貳拾平方米)房地產出賣給乙方(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94)第01033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95)003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95)13號)。四界以證號上所標為準。
2、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00.00元)。付款方式,雙方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證該房屋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該房屋未辦房產證手續,如乙方要辦理手續,新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過戶手續。
4、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爭議,交付該房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屋的結構。
5、合同簽定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向對方支付陸萬元違約金。
6、本房屋買賣合同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執筆人:在場人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2
甲方夫妻:(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買賣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愿將位于市區號樓單元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積:130多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房屋所有權證號為:.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上述住宅出售價為人民幣叁拾肆萬圓整(¥340,000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暫先一次性付叁拾萬圓¥300,000,余肆萬圓年底辦房產證過戶時付清。
第四條乙方支付甲方叁拾萬圓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或甲方先保管,可協商)。
將來土地證發放后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
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五條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具體情況可協商)。
一、賣房人(甲方)應繳納稅費:
1、交易費:3元/平方米。
2、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年的)(乙方愿承擔一半)。
3、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一、買房人(乙方)應繳納稅費:
1、契稅:房款的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交易費:3元/平方米。
3、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4、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第六條違約責任: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
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5%退回給乙方;
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簽約日期: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3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買賣訂立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買賣的標的及價款: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商業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人民幣)元整。(比價格包含辦理房產手續時,乙方應承擔的各項稅、費和公共維修基金)
二、雙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的產權過戶,由此所產生相關稅費、公共維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日內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合法齊全的房產證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過戶所用的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三、違約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行既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遇雙方發生糾紛,先行通過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他事宜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4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三條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六條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 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第十一條 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出賣人與包銷人訂立商品房包銷合同,約定出賣人將其開發建設的房屋交由包銷人以出賣人的名義銷售的,包銷期滿未銷售的房屋,由包銷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出賣人自行銷售已經約定由包銷人包銷的房屋,包銷人請求出賣人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對于買受人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出賣人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包銷人參加訴訟;出賣人、包銷人和買受人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內容確定各方的訴訟地位。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二十四條 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 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亦未與擔保權人辦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擔保權人起訴買受人,請求處分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合同權利的,應當通知出賣人參加訴訟;擔保權人同時起訴出賣人時,如果出賣人為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應當列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條 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擔保權人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人請求買受人償還貸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優先受償的,不應當追加出賣人為當事人,但出賣人提供保證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本解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本解釋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審、二審階段的,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案件,在本解釋公布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發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適用當時的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5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聲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北京市 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為__________字第_____號,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
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北京市關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聲明,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應在簽定本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C. 乙方為公積金貸款客戶,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于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審核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乙方應于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準, 乙方應于銀行不予批準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五條 產權過戶
A.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B.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或公積金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并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筑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并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北京市規定,在房產過戶之后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準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于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丙方向甲、乙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基本情況
1.丙方同意購買甲、乙方擁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性質屬于下列第_____種情形:__________商品房;已購公有住房;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房;其他房屋
3.該房屋抵押情況為下列第_____種情形:__________該房屋未設定抵押;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他項權利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房屋租賃情況為下列第_____種情形:__________甲、乙方未將該房屋出租甲、乙方已將該房屋出租,_________,為該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二、買賣條件
1.房屋價格:__________甲、乙方同意將上述房屋以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售給丙方。該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_________方承擔。
2.甲、乙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乙方房屋有共有、租賃等行為應告知丙方,并自行約定解決。如因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如發生產權糾紛、債權糾紛或租賃糾紛時,由甲、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丙方已對甲、乙方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
三、丙方付款
1.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首期房款¥_____元給甲、乙方。
甲、乙方同意在首期房款支付_____日內,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同時房屋所有權歸于丙方名下(未辦理過戶手續不影響房屋所有權歸屬效力)。
2.房屋尾款按照按年分期支付的方式付清,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將房屋尾款分為_____年(共____期)支付完畢,在丙方支付完房屋尾款_____日內,甲、乙方應當配合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四、其他約定
1.維修基金、有線電視開通費送于乙方。
2.甲、乙方所留屋內家具、電器均送于乙方。
五、違約責任
1.丙方如果單方解除合同,則不得向甲、乙方索還房屋首款。
2.甲、乙方如果單方解除合同,則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日內將已經收取的房款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房款數額的違約金。
3.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之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含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 萬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待房屋過戶后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 萬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后一個月內付清余款。
四、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并保證不管以后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8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于衡陽市衡南縣。 該房位于該樓第層(車庫門面為第一層),共 (套),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國土使用證號: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稅費均由方負責交納,銷售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價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于該定價銷售。若銷售價低于甲方該定價,須征得甲方書面認可或短信通知。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購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以_____種付款方式:
1、現金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收取適當購房押金,余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產權共有人到相關職能部門配合購房客戶核實本合同指定的房屋產權合法,并做好面簽及交房后,由購房客戶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按揭貸款的支付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后,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后,待房產證過戶并辦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定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代甲方收取購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同時甲方保證不與乙方客戶私下聯系,包括互留聯系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擁金行為。
4、委托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托底價內下浮____%出售。
五、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總額的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產銷售底價為總價 元人民幣,高于底價部分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六、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①《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后將原件交還甲方。
②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該代理合同上簽字所引起的交易糾紛,造成相關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③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④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⑤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有委托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條之規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則乙方在與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并與乙方客戶面簽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條之規定委托乙方代理銷售上述房產,則甲方只按底價收取房款,整個交易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在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同并將收取的購房押金轉交甲方后,甲方應按乙方和購房客戶約定的交款日期及時配合購房客戶完成交易。否則,視甲方為違約
5、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若雙方委托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6、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7、甲方應在購房客戶房款付清后,即將上述房產交付給購房客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8、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將委托不動產出售,并與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購房客戶未履行房屋買賣合同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房屋買賣合同,并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九、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共3頁,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9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的房屋(毛坯房,建筑面積平方米,對應儲藏室建筑面積平方米)以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甲方應當于收到房款當日將該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該交易房屋將來若有相關稅費等費用發生,合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應在乙方支付房款時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等作為交易依據。待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交易房屋產權手續。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所有權(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等全部權利)轉讓給乙方。甲方應保證乙方對該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權以及處分權等權利,并且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產生的一切權利。若遇政策性拆遷等,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并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費用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收到房款當日將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則,每逾期1日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叁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扣除違約金后退還。
3.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出現問題,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張合同無效,否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賠償乙方人民幣萬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聯系電話:
見證人:
見證人:
日乙方:
聯系電話: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0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 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 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
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
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
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
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見證人: ___年__月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情況及付款方式
1、出售的房屋位于____市____區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2、隨房屋一并出售室內現有裝飾,附屬設施以及。
3、甲、乙雙方商定上列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
4、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交付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此定金抵作乙方的首期購房款。
二、履行義務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上列房屋保證未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且有關權益人均同意出售。如出現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三、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的房屋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責,定金、購房款如數返還乙方。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給甲方的購房款當日配合乙方辦理房屋變更手續,甲方如收到購房款不配合乙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甲方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易價格的萬分之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付的定金不退還作為賠償甲方的賠償金。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產生爭議,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
出賣人: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重慶市九龍坡區渝州路2小區3號樓4單元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即小寫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空調兩臺(型號:),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飲水機(型號:),音響兩臺(型號:258695),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簽字日期:
乙方(買方): 簽字日期: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3
房屋買賣協議最新合同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真實、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________村證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_號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于該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一次性將房款支付給甲方。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作為交易依據。乙方如果交易該房屋,若有需要,甲方無條件配合。等具備過戶條件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界時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時交付乙方該房屋。甲方未按時交付房屋,應支付按日計算的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逾期超過兩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需將已收的房款即時全額退還、支付________萬元違約金作為乙方損失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兩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將已收房款即時全額退還乙方,扣除________萬元作為甲方損失賠償。
3、甲方保證本房屋無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現象、保證無隱瞞房屋歷史或其它非善意行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甲方則放棄先訴抗辯權,并按所收款項雙倍返還給乙方,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賠償。
4、本合同簽訂、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提出變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的雙倍支付給對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政府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變更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補償款發放,甲方應即時全額支付給乙方。否則應支付按日計算的補償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直至全額支付給乙方日止。
七、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本合同或該房屋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訊方式發生改變,該房屋的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它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造成房屋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賠償乙方損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本房屋屬企業用房,國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實際產權人和實際所有人,而非合法產權人,故本房屋不滅失,該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件: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該房屋平面設計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4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姓名: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愿將位于市區號樓單元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積平方米)及儲藏室壹間(建筑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出售價為人民幣元整(¥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元整;甲方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10日內,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整(¥元),剩余房款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土地證發放后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交易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后未按規定時間騰房并將房產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騰房并將房產證交給乙方,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協助過戶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甲方除必須及時配合乙方過戶外,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四)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并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20_年_月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5
甲方保證該房產未設定抵押權,無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能順利辦理過戶手續,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房 屋 買 賣 合 同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產狀況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該房產的產權證號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小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該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 .
第二條 抵押情況甲方保證該房產未設定抵押權,無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能順利辦理過戶手續,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價格條款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 (地下室/小房)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 (自行車庫/汽車庫等)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以上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第四條 定金條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 元人民幣,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充抵首付款。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雙方共同與濟南市房地產市場綜合服務中心(簡稱服務中心)《濟南市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乙方將首付款 萬元存入服務中心專用賬戶。剩余房款由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由銀行將貸款轉入服務中心專用賬戶。如果銀行實際審批數額加上首付款不足購房全款,乙方應在 天內一次性補足存入專用賬戶。產權過戶登記完成,確認乙方可以領取房產證后,再由專用賬戶將全部購房款劃入甲方賬戶。
乙方積極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支付首付款,逾期以首付款為基數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還定金。
乙方逾期支付尾款超過 天,乙方應以欠款數為基數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辦理房產過戶等手續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用,按法律規定應該由賣方承擔的由甲方承擔,應該由買方承擔的由乙方承擔。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如果一方沒有按照上述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另一方可在墊付后向對方追償,并由違約方承擔 元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全部購房款轉入服務中心專用賬戶 日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把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變更至乙方名下。如果甲方逾期不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房屋交付甲方于 年 月 日將該房屋騰空交付乙方入住,并協助乙方 天內將上述房產內的水、電、有線電視、煤氣、集中供暖等設施的用戶證及交費卡更名后交付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將上述設施的費用結清。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戶口遷出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甲方逾期遷出戶籍關系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裝修及設施設備等情況清單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清單的,按不符部分的 □約定價值 □評估價值 □市場價格 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房屋買賣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毀約,應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應在 天內支付甲方本房產成交價格的 作為違約金。 甲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
2、若甲方中途毀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將已付款返還給乙方同時支付乙方本房產成交價格的 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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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為了共同開辟甲方房產的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有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物業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非獨家)甲方 產品在 區域的市場代理銷售工作。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代理傭金標準
代理傭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后所應獲得的報酬。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含 套)的,銷售代理傭金按合 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之間(含 套)的,銷售代理傭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以上(含 套)的,銷售代理傭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第四條:傭金結算條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銷售代理傭金比例按甲方與乙方推薦成交客戶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計算,支付金額基數按照客戶實際到達甲方帳戶房款金額計算。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戶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房款后,甲方按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該業務乙方應得傭金。
第五條:代理銷售房源和價格
1、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統計。在客戶認購前,乙方要對認購房源與現場負責人進行確認。在未取得甲方確認時,乙方無權與各戶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本項目對外公開的價格與提供給乙方客戶的價格一致,該價格表經甲方簽字并蓋章生效。如甲方對價格進行調整,則甲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戶購買房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發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該項目必要的項目信息傳播,傳播方式可通過書面、電話或直接至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系。
3、合同委托期內,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樓書、宣傳單頁及《認購書》、《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項目資料復印件。
4、甲方協助乙方完成客戶在甲方項目參觀、選購和簽約、收款等各項接待程序,并保證現場的接待質量。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傭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以保證項目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7、在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客戶要求在異地簽約的,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8、甲方及時透明的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的各項工作和客戶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具有較強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產樓盤)負責此次購房專線推廣及看房選購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戶投訴或經甲方調查,乙方負責銷售甲方項目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乙方拒不更換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并于客戶到達甲方項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售樓書等宣傳資料,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薦活動。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后,須將售樓現場看房情況反饋給甲方,雙方應及時確認銷售情況。
4、乙方應遵守甲方提供并經甲方簽章確認的合同樣本及相關銷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客戶作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虛構項目情況,并派專人負責與甲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進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對外宣傳資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執行。
7、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為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并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經核實,甲方有權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乙方責任。
8、乙方代理銷售的房產準確面積和價格,以甲方支付的簽章資料為準,合同期間如有變更,乙方按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9、合同委托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銷售點,免費設立甲方提供項目有關的銷售資料宣傳專區。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收取客戶任何費用,一經發現即取消分銷代理資格,罰沒所有未發傭金并保留追訴的權利。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蓋章)
代表:
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
乙方: (蓋章) 代表: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7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理。
被反訴人(本訴原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理。
反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被反訴人支付__________費_____________元。
2.被反訴人應負擔案件全部受理費。
事實與理由:反訴人與被反訴人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訂了合同。合同約定:_________________。
反訴人認為:基于上述事實,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論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提出反訴,請法院依法公正判決,以維護反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反訴人: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8
房屋買賣合同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中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 。該房屋用途為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 字第 號,所有權人為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三條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并確定后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二。
第四條 委托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需要從貸款,則乙方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代辦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見附件二。
第五條 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后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二) 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后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放貸手續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 房屋交付
(一) 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 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后,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 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并簽訂《物業交割單》后,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三)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 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 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 乙方義務
1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 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 若乙方申請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 丙方義務
1 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 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 在辦理立契過戶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對于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丙 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東莞市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9
甲方(賣方):_____
乙方(買方):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 甲方自愿將坐落____________一單元______室及1單元______號車庫(主房建筑面積134.7平方米,車庫面積14平方米,主房地板磚、內墻已鋪完)房地產賣給乙方。
2、 本房產為____________開發,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重新與羅莊街道龍潭社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簽訂商品房認購合同。甲方當初在購買此房時,付清首付款后,以此房為抵押從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______元人民幣,期限為______年。合同簽訂時,甲方已還貸款______個月。
3、 購房款分為兩部分,
(1)現金部分,乙方需付給甲方現金人民幣:____________。
(2)貸款的部分,貸款姓名為甲方姓名暫不更改,剩余貸款轉給乙方續還。
4、 貸款部分,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續還剩余貸款。乙方在續還剩余貸款時應在每月的______日前還清當月貸款,不能給甲方造成銀行的不良記錄。如果給甲方造成不良的銀行征信記錄,由乙方賠給甲方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5、 此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6、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_____
身份證號:_____ 電話:_____
甲方簽名:_____
身份證號:_____ 電話: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