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儀買賣合同(精選3篇)
量儀買賣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事宜,達成以
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并且采用賣方設計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_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關于該產品的國家質量標準文件,在供貨時附出廠合格證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后_____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設備自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_____年。
在保質期內因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_____小時內到達買方現場,賣方負責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賣方應對設備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2、乙方提供年維修,如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質
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內給
予答復。
3、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
五、設備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設備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于運輸距離、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注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設備一起發送。
3、設備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24小時內發貨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設備的安裝、調試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設備依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安裝由甲乙雙方現場安裝調節器試,性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3、甲方收貨時對產品的外觀檢查或開箱清點,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內在質量的責任。
七、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后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的預付款。
2、設備到達交貨地點后,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后個工作內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
3、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4、合同總金額的%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屆滿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開具正式增值稅發票。
八、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調試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勺違約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調試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勺違約金。
4、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國家標準,所供設備達不到約定技術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回全部貨款,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勺賠償金。
九、禁止商業賄賂和保守商業秘密、知識產權:
1、乙方承諾在業務往來過程中,不向甲方人員贈送現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給予甲方人員利益。
2、雙方負有謹慎保護對方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的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許可他人使用。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簽約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一、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簽訂于某市某區。乙方系內
資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量儀買賣合同 篇2
學習用品買賣協議書
出賣人:
買受人:
茲為貨物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貨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貨物件,甲方應于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三條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仟佰元,共人民幣萬仟佰元,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為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第六條甲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甲方無異議。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更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
買受人:
時間:
量儀買賣合同 篇3
日期:合同號碼:
買方: 賣方:
茲經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條款由買方購進,賣方售出以下商品:
(1) 商品名稱:
(2) 數量:
(3) 單價:
(4) 總值:
(5) 包裝:
(6) 生產國別:
(7) 支付條款:
(8) 保險:
(9) 裝運期限:
(10) 起運港:
(11) 目的港:
(12)索賠:在貨到目的口岸45天內如發現貨物品質,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屬保險公司或船方責任外,買方有權憑中國商檢出具的檢驗證書或有關文件向賣方索賠換貨或賠款。
(13)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由,發生在制造、裝載或運輸的過程中導致賣方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者,賣方可免除責任。在不可抗力發生后,賣方須立即電告買方及在14天內以空郵方式向買方提供事故發生的證明文件,在上述情況下,賣方仍須負責采取措施盡快發貨。
(14)仲裁:凡有關執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則將分歧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按有關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是終局的,雙方均受其約束,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