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鋼材買賣(訂貨)合同(精選3篇)
上海市鋼材買賣(訂貨)合同 篇1
買受人
簽訂地點: 計量單位:
合同編號
出賣人
收貨單位
到 站
品種
規格
型號
產地
等級
單價(元)
總數量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數量
路局
車站
買 受 人
出 賣 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帳 號
通訊地址
帳 號
通訊地址
郵 編
電話
郵 編
電話
A
1.本合同按《民法典》等有關規定執行。
8.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2.運輸方式:
9.違約責任:
3.結算方式:
1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交(提)貨地點、方式:
5.驗收意見:
6.檢驗標準、地點、期限及費用負擔:
11.其他約定事項:
備注
買受人:(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出賣人:(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上海市鋼材買賣(訂貨)合同 篇2
買受人
簽訂地點:計量單位:
合同編號
出賣人
收貨單位
到站
品種
規格
型號
產地
等級
單價
總數量
總金額
交貨時間、數量
路局
車站
買受人
出賣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帳號
通訊地址
帳號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
郵編
電話
-
1.本合同按《民法典》等有關規定執行。
8.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2.運輸方式:
9.違約責任:
3.結算方式:
1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交貨地點、方式:
5.驗收意見:
6.檢驗標準、地點、期限及費用負擔:
11.其他約定事項:
備注
買受人:
委托代理人:
出賣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上海市鋼材買賣(訂貨)合同 篇3
乙方:
甲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
甲方因工程需要,不定時多批次向乙方采購鋼材,數量約52650噸,合同總價暫定為貳億元,按實結算。(本合同鋼材用量、標的暫定)。
第二條 價格
一級鋼(合格品)、二級鋼(合格品)、三級鋼(合格品):當日西本價+150元/噸。以上單價已包括以下費用:發票、裝卸費、運輸費、檢測費、備料費、稅金等。
第三條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甲方可以通過書面、電話、傳真或者用手機短消息方式通知乙方指定專門人員的鋼材品名、規格、數量,乙方接通知后叁天內,根據現場實際路況安排車輛,將甲方要求數量的鋼材送至工地甲方指定地點。數量以甲方指定收料人簽收的入庫單為準。此簽字入庫單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初始依據。在甲乙雙方每月達成結算單后,甲方回收所有的入庫單,甲方指定人員簽署的結算單作為最后的計算依據(入庫單不作為最后結算的依據)。
第四條 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鋼材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每批次貨物必須隨車帶質保單、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并保證獲得工地所在地質檢站驗收通過。否則,甲方有權扣留貨款,直至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資料為止。
2、若乙方所供質量原因導致貨物退場、返工、罰款等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賠償額可以從貨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貨;
2、 甲方在簽訂之日起15日內,支付給乙方預付款合同總價的5%;
3、 供貨款每月結算一次,預付款抵充貨款,直至預付款全部抵充完畢后,甲方每月結算確認之日起10內支付結算貨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或雙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承擔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解除
一旦出現下列情形,甲乙雙方都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剩余貨款支付方式、時間仍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超過1個月;
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鋼材或所供鋼材在數量上弄虛作假;
3、 乙方所供鋼材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所供鋼材在質量上弄虛作假。
第八條 其 他
1、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2、本合同未涉及的內容,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壹年內有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