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買賣合同(精選3篇)
白果買賣合同 篇1
訂購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養殖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購數量、保護價及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及檢疫辦法:____________
一、質量標準:
1、相貌完好,色澤亮麗;
2、無疫病、無傷殘;
二、檢疫辦法:由__________檢測。
第三條包裝:按訂購人要求,由養殖人捆扎,使用包裝箱包裝的,其包裝費由承擔。
第四條運輸及費用承擔:口訂購人自提;口養殖人送貨到訂購人指定的地點,運費承擔。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訂購人的權利和義務:
1、在市場價格同等、供求緊缺的前提下,訂購人享有優先收購的權利;
2、未經檢疫、或疫情發生期間,訂購人有權暫停收購;
3、市場價低于保護價時,訂購人按保護價收購,維護養殖人合法利益;
4、訂購人必須及時向養殖人提供生豬市場信息,通報疫情情況,協助做好防疫工作。
5、養殖人交售的家禽,經檢疫不合格,訂購人有權拒收;不符合約定
的,訂購人可以拒收,或按質論價
二、養殖人的權利和義務:
1訂購人明顯低于市場價收購,養殖人有權拒售;
2、市場價低于保護價時,享有獲得保護價銷售的權利;
3、生豬喂養的飼料,必須符合常規要求,不得添加激素之類化學物品
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質;
4、生豬統一散裝保持其活躍,不得摻雜使假,或以其它物品故意增加重量。
第六條收購價格及付款方式:市場價高于保護價,訂購人按當地市場價收購;低于保護價,訂購人以保護價收購(僅限于雙方定購約定數量)。貨款結算方式:當場現金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養殖人無正當理由,擅自將生豬賣給他人的,應向訂購人支付自銷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訂購人不按市場價或保護價收購的,應向養殖人支付合同投售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應當在確定責任后—天內支付,逾期付款應承擔萬分之三以日累計滯納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禽流感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鎮農業主管部門證實后,可不承擔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鎮農業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天通知對方,并應采用書面形式達成變更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天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農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合同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訂購人:____________(簽章)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
養殖人:____________(簽章)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白果買賣合同 篇2
賣方:
買方:
簽署地:
經賣買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以火車運輸方式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為買方發運工業燃料油,具體條款如下:
一、產品名稱及數量
工業燃料油 噸。
二、產品價格及運輸費用
雙方商定火車裝車價格為 元/噸,運雜費由買方承擔。
三、結算方式
銀行匯票或匯兌方式付款,先款后貨。
買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全額貨款劃入賣方銀行賬戶款到后賣方開始辦理請車事宜。如果因為鐵路部門原因造成火車不能發運,賣方于 月 日到銀行辦理貨款退回業務,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四、貨物到站
按買方向賣方提賣的《 鐵路運輸服務定單》的要求發送至到站。
五、交貨地點
賣方火車裝車場買方現場驗收。
六、計量
采用鐵路槽車檢尺計量。在計量誤差≤千分之三點五范圍內時,以賣方出廠計量為準,超出計量誤差范圍時,賣買雙方協商解決。
七、產品質量
產品執行賣方企業標準-----/0013-20__。
八、其它約定事項
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檢修等原因,而不能按時履行合同時,應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后,方可暫停提賣貨。
買方在卸車前應檢驗經賣方認可的鉛封,如果有破損應及時通知賣方,雙方協商解決。
買方對質量有異議,應于卸車前當場提出并及時通知賣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賣方不予認可。
根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買方只能用于電廠助燃用油、城市燒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買方負責。
九、違約責任
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十、合同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準。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貨款到帳日至 年 月 日。
賣方: 買方:
代表: 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白果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___簡稱甲方,
承買人___簡稱乙方,茲為__貨物欠款買賣,經雙方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愿將__貨__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年_月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元整。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應于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契約,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日內答復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契約。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后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并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請求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契約外并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本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
地址:
買受人:
地址:
__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