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個人漁船買賣合同(通用3篇)
宿遷個人漁船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號船舶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況:
船名:_______________
建造國/______年______月:_____中國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總長:_____船寬:_____船深:_____
滿載吃水:_____船旗/船籍港:_____
參考載貨量:_____總噸/凈噸:_____
貨艙/艙口:_____散貨船
主機/功率/臺數:_____
付機/臺數:__________
二、船舶價格
本船出售總價為:人民幣制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后的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人民幣作為定金,否則合同自動失效。在買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后,如賣方變故無法按約定時間出售該船舶,則賣方違約,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紤]到賣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銀行抵押,雙方商定,為維護雙方權益,賣方同意解除銀行抵押,保證船舶正常交接予買方。
2、在雙方交船簽訂當日內,買方支付船價款計人民幣,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至賣方指定帳戶,賣方即可辦理船舶交接。買方可以放船離港,余下10%船款賣方要在七個工作日辦理好船舶注銷手續后交付買方,買方付清10%余款,如賣方沒有按時辦理好一切手續,如造成損失由賣方負責。賣方保證在船舶交付時,所有船舶債務結清,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海事糾紛,否則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需向買方雙倍返還金。
3、賣方應于船舶交接后、《船舶國籍》、《船舶營運證》的注銷手續及相關過戶手續。并將海事的注銷證明復印和營運證注銷的原件交予買方。若賣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辦理好各證的注銷手續,則屬賣方違約。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以及買方為收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于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4、購船余款)買方將在收到賣方《船舶所有權》、《船舶國籍》和《船舶營運證》注銷的證明及原證書的復印件后,一次性支付賣方。
四、船舶檢驗及證書
賣方同意按船檢證書中的航區的要求,保持證書的有效并在滿足適航的狀態下現狀交接船。
五、交船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
1、交船日期訂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船條件
1、賣方應保持船舶適航、設備良好的狀態下交船。船上通訊和導航等設備的配備應滿足船檢的要求。簽訂本合同前,賣方需向買方提供一份詳細的船舶現有全部物品清單,交船時賣方應按清單上全部物品應交付買方,該份清單應包括所有設備、圖紙、說明書、有效船檢證書及物料、備件、工具。船員私有物品除外。
2、買方按本合同條款支付約定款項。
七、文件、手續
1、交船時,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船舶現有的全部圖紙、技術文件和船級證書。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術資料也全部交付買方。
2、賣方在船舶交接后,須向買方出具該船舶無債務、無抵押、無海事糾紛的公司證明。在船舶交接后,須向買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據》。賣方開具的證明若與事實不符,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以及買方為購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的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于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3、船舶交接時,由買賣各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船舶實體交接證明》。該證明雙方各持一份。
八、責任、風險劃分
以該船《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簽署之時為界,交船前發生的一切風險、海事責任、債務、債權由賣方承擔,賣方辦理的各種保險終止。交船后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債權、債務由買方承擔。
九、所有權聲明
輪,所有權歸屬人為。
十、合同的簽署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可提請海事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給公司。
4、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于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
賣方代表:__________買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宿遷個人漁船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原因)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具體變更條款)
2、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宿遷個人漁船買賣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條、質量標準與施工要求:
1.供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GB/T4100);特殊要求的產品質量,應符合供方的特別規定或合同中另行規定;
2.需方應按照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合格證”(在包裝盒內)背面的使用要求進行施工。
第三條、產品包裝要求:按供方標準包裝。
第四條、驗收方法和提出異議:
1.對于品種、等級、規格、數量,需方在收到供方貨物時當場驗收并提出異議,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2.對于其他質量問題,需方應在鋪貼發現問題后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3.需方委托送貨方式:供方送貨至需方指定地點;
4.產品質量保證期為壹年。 送貨約定:
a、項目名稱: 奉賢生物醫藥產業化基地開發項目一期四標段工程
b、送貨地址: 廣豐路758號
c、簽收人:余紹松 陸德興 d、運費承擔方式: (請在選擇的方式后面填寫“是”,不選擇的方式后面填寫“否”;如不在以下可選方式之列的,請在“其他”一欄注明運費承擔方式。)
第五條、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為貨到工地付款方式:15日內批貨批清,最后一批2個月內結算付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合同依法生效后,供、需雙方如有違約行為,按合同法處理;
2. 需方逾期提貨,逾期超過45天,供方不保證貨源的原定供期,供貨期另議。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 陸 份,供方壹份,需方伍份。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合同如需增補,則按照此合同單價。
第十條 預付款貳萬元整。
需方: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