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屋買賣合同(通用26篇)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__________房權證字第___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磚混結構,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不含柴棚)。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_________縣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___________縣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含柴棚)。第五條付款方式繼承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女,______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男,______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買賣一事,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鄉_____________新村自建房房屋及院落一處,售于乙方(正房三間面積____________㎡,南房三間面積____________㎡)。
二、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現金形式將定金____________萬元交付甲方,由甲方給乙方出具收條。同時甲方應將與該房屋及院落有關的一切手續交付給乙方,(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剩余房款____________萬元,由乙方于該房屋過戶后付____________萬元,于甲方搬清之日付____________元。
四、本次交易包括該房屋內用品及設施:衣柜一套,櫥柜一套。
五、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在協議簽訂之前無任何權利瑕疵,債權、債務及抵押,甲方因房屋在協議簽訂之前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本協議簽訂后,該房屋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因過戶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過戶。
八、如該房產無法辦理過戶,該交易無效,則甲方將乙方交付的2萬元的定金全額退還,互不糾纏。
九、如遇拆遷或政府征用,就該房屋所得的拆遷補償款或新房屋的所有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占有。
十、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全面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區______鎮______村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全權轉讓給乙方(包含宅基地、自留地使用權及宅基證上的所有房屋一同轉讓給乙方)宅基證號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面積_______平方。房屋東至______南至______ 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二、雙方商定房屋買賣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整。乙方自愿于20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預付定金______萬元(現金),20____年___月___日付余款 ___________萬元,(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商定定金乙方違約作自動放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乙方。
三、甲方應于20____年___月___日將房屋交給乙方,附屬物及院落、固定裝修等全部估價在房屋總價內同時交付給乙方(甲方交清水電費和解除房屋的租約)
四、甲方保證房產權屬明確,無爭議,無抵押,無二次買賣行為,如由此而照成的爭議和后果則有甲方承擔,本協議生效履行后房產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如今后遇到政府動遷等原因需要甲方配合的應無條件幫助和配合乙方,對房屋、宅基地、自留地造成的損失和賠償以及安置房購買則由乙方承擔和享受,甲方自愿放棄一切絕不糾葛。
五、如國家政策對該類房產可以辦理過戶、確權、有償退出等甲方應無條件幫助和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一切享有和所得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享有對該房產進行出售或置換、抵押等權利,如果需要甲方配合的應無條件幫助和配合乙方。
七、本協議生效履行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需經雙方同意,按房產總價款的20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八、甲乙雙方自愿邀請見證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和簽約的`真實性及對雙方表示意愿的真實性予以見證。
九、其余約定:由于房主及宅基地使用人已經死亡,房屋買賣的一切事宜和買賣前后法律責任和義務均由房主的唯一合法繼承人妻子及女兒承擔。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內容提要:對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不應直接認定為無效,而應適用我國合同法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或者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合同因解除條件成就而歸于消滅時,已付房價款的返還、裝修房屋所形成價值的返還屬于不當得利返還。于此場合,不得適用過失相抵規 則,除非守約方對此類返還選擇了違約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這些返還與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損害賠償并行不悖。
關鍵詞:無產權證房屋買賣 無權處分 解除條件 不當得利
一、案件事實概要
后來乙成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對B號房屋所享有的權利被讓與給A公司,成為A公司財產的一部分。但A公司直至20xx年3月都未能按《售房合同書》給丙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表面原因是A公司一直未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深層原因是甲違反了她與A公司之間的《賣房協議》,私自將B號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領走,并不配合A公司將B號房屋所有權過戶,致使A公司難以將B號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于丙的名下。原告丙認為,兩被告A公司和甲的行為違反了合同,嚴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故此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立即給其辦理房產過戶手續;A公司承擔本案律師費以及本案訴訟費。
一審民事判決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無效。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在簽訂售房合同書時,被告A公司未依法登記領取所售房屋權屬證書,且至今被告A公司仍未取得該房屋權屬證書,丙明知A公司非產權人,所購房屋未取得權屬證書,仍然與A公司簽訂售房合同書,故雙方簽訂的售房合同書無效,對此,A公司與丙均有過錯。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原告要求按售房合同書,被告賠償其律師費之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合同無效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丙應將所購房屋返還A公司,A公司亦應將所得房款返還丙。對丙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本案不宜一并處理,丙可另行起訴。綜上所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第56條、第5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之規定,判決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簽訂的售房合同書無效,原告丙將系爭住房騰空交予被告A公司,被告A公司返’還原告丙購房款。駁回原告丙其他訴訟請求。
一審民事判決所持的基本立場是,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否則,合同無效。
二、評釋
(一)關于系爭合同的定性
1。關于《賣房協議》的定性2。關于《售房合同書》的定性
把第二份買賣房屋的合同—《售房合同書》—定性為出賣他人之物的合同,有以下根據:第一,該合同明確約定A公司將原房主甲的B號房屋賣給丙;第二,合同簽訂當時,B號房屋的所有權確實登記在他人的名下,并且,登記名義人與A公司、丙均無債權債務關系,B號房屋的所有權與A公司、丙的權利之間的關系過分遠隔,按照債的相對性原則,A公司、丙對登記名義人沒有直接的請求權。這是第二份房屋買賣合同不同于第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的重要之點,所以,筆者把它定性為出賣他人之物的合同。賦予《賣房協議》中的出賣人甲否認《售房合同書》的權利,擴而廣之,賦予連環合同中的前手否認后手所訂另一買賣合同的權利,其弊端是多方面的。其一,會使被告之一的甲這個惡意之人,擴而廣之,會使惡意不履行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義務的前手,非但未受到懲罰,反而獲得了較大利益,誠為是非顛倒。其二,意味著連環合同沒有法律保障,隨時可能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即,第一個出賣人毀約,拒不將其買賣物的所有權移轉給第二個出賣人,同時不追認第二份買賣合同,其后的買賣合同都因而失去效力。這就破壞了正常的交易,談何交易安全?其三,這不但使原告丙處于受制于惡意之人的極為不利的境地,而且也違反了買賣合同關于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的本質(合同法第130條),縱容了拒不履行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義務的惡意出賣人,還誤將出賣人(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的)義務轉換成了抗辯權、形成權,違反了民事權利義務的配置規則。其實,在有體物場合,所有物與其所有權常常是可以替代的,〔2〕因而,甲對B號房屋的所有權可以說是其與A公司之間《賣房協議》的標的物,處于A公司的債權效力的射程內,該所有權對抗不了A公司的債權。換言之,甲只有依約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沒有據此影響合同效力的權利。一言以蔽之,系爭合同的效力不得取決于甲這個登記名義人是否追認。
(二)關于系爭合同的效力
1。法律的適用: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新法優先于舊法? 系爭合同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是適用合同法?抑或適用或類推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為法釋【1999」19號)、《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為法釋【20xx」7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專門規定了房地產轉讓(第36一45條),包括房屋買賣。合同法規定了買賣合同(第150一166條),適用于各種買賣合同,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專就房屋買賣來講,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6條至第45條的規范為特別法,合同法屬于普通法。依據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的規則,系爭案件應當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并且是其第37條第6項的規定。
但須看到,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只是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而未正面規定轉讓了無產權證的合同無效。違反該項規定的結果,至少有兩種可能:合同未生效,或者合同無效。究竟如何解釋,頗費思量:一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規定的立法目的如何,不易查考;二是許多人都認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規定的所謂“不得轉讓”,屬于禁止性規范,不得違反。從該法制定當時的背景推斷,轉讓“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可能就是無效。時至今日,仍有相當的人如此理解。可是,將系爭合同適用于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判決無效,這如何與合同法、法釋【1999】19號、法釋【20xx】7號的規定相協調?
眾所周知,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比,合同法的立法指導思想已經發生了重大轉變,不再是像經濟合同法那樣,動輒令合同無效,而是奉行鼓勵交易原則,盡量承認合同的效力,即使是出賣他人之物,也不再是硬性地令合同無效,而是由出賣人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第150條),或者是合同效力待定(第51條),甚至是合同有效下的一般違約責任(第107條等)。法釋【1999】19號第4條的規定,法釋【20xx】7號第18條、第19條的規定都表明了這一點。尤其是法釋【20xx】7號第19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的,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以及第18條第1款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這兩條都明確地告訴我們: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盡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當然,這些規定的適用領域限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出賣人、標的物為尚未建成的或已竣工的新建商品房的買賣合同(法釋「20xx」7號第1條),對于諸如系爭合同等類型的合同,最多是類推適用。
上述立場及觀點的轉變,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務上,都是符合發展趨勢的。如果這個結論是正確的話,那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便已經不合時宜。
在這種背景下,貫徹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對系爭案件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而非合同法及有關司法解釋,顯然是不適當的。按照注釋民法學關于適用法律解決糾紛宜妥當的要求,對于系爭案件,應當適用合同法及法釋【1999】19號的有關規定,而非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應當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8條和第19條的規定,而非固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思想。如何達到這一目的,比較理想的路徑是,按照新法優先于舊法的規則,對于系爭案件,不再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部“舊法”,而適用合同法、法釋【1999」19號的有關規定這些“新法”,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8條和第19條的規定。依據這些“新法”認定系爭合同有效,從而,出賣人因其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能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而承擔違約責任,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承擔此類責任,同時享有合同解除權。
2。系爭合同效力的認定:違反強制性規范?
確定適用合同法解決系爭案件,只是澄清了問題的一部分,仍然存在著這樣的疑問:對于系爭合同,是適用合同法第52條關于無效的規定,還是合同法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抑或合同法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
一審民事判決書沒有適用合同法第51條和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而是適用了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確認系爭合同無效。該第52條計有5項規定,究竟適用的是哪一項?一審民事判決書并未言明,不符合請求權基礎理論的要求,需要探究清楚。
基于系爭案件的案情,按照一審民事判決書關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無效”的判決理由,檢索合同法第52條關于無效的規定,只有其中的第5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才符合一審民事判決書的真意。
接下來的問題是,結合系爭合同,合同法第52條第5項所謂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指應為何者?是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還是指合同法中的相應規定?在筆者看來,回答都應是否定的。其理由在于,第一,如同上文分析的那樣,系爭案件不應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就排除了該法第37條第6項作為一審判決所指“強制性規定”的妥當性,換言之,一審判決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這個“強制性規定”作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根據,是不適當的。第二,合同法總則中,作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根據的“強制性規定”,除第52條以外,別無其他規范。在合同法分則的“買賣合同”一章中,也找不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強制性規定”。就是說,在不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前提下,一審民事判決書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只有合同法第52條第5項關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的規定,別無其他。可是,將該條項適用于個案,必須結合另外的具體的“強制性規定”才可判斷出系爭合同是否違反了“強制性規定”,進而認定系爭合同無效與否,在找不出系爭合同違反了另外的具體的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不得單純地援引合同法第52條第5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來認定系爭合同無效。
一言以蔽之,一審判決將合同法第52條適用于系爭案件,的確不當。
3。系爭合同效力的認定:效力待定?合同有效?
以上討論雖然得出了系爭案件不應適用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的結論,但是仍然未解決這樣的問題:系爭案件是適用合同法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還是合同法有關合同有效的規定,甚至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9條或第18條的規定?解決這個問題,可有如下方案:其一,適用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其二,合同法第150條系關于買賣合同權利瑕疵擔保的規定,且處于合同法分則當中,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不僅適用于買賣合同中的無權處分,而且適用租賃等合同中的無權處分,且處于合同法總則部分,故前者為特別法,后者為普通法,前者應當優先適用。其三,合同法第51條和第巧0條競合,究竟適用哪一條,由權利人選擇。其四,適用合同法第107條等規定,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9條或第18條的規定。
采用方案一帶來的弊端,在上文關于系爭合同的定性部分中已經談到,主要表現為是非顛倒,在連環合同場合會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破壞正常的交易,誤將義務轉換成抗辯權、形成權。既然如此,解決系爭案件不應采取該方案。
方案二、三運用在某些案件中可能適當,如在買受人簽訂合同時不知作為買賣物的房屋無產權證的案件中,買受人援引合同法第150條,追究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比較合適。但在系爭案件中不能采用這兩個方案,因為系爭案件中的原告在訂立系爭合同時知曉B號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手續,至少是重大過失地不知。按照合同法第151條關于“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義務”的規定,出賣人A公司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運用排除法,只剩下方案四了。筆者也未找到比方案四更好的方案,至少暫時對其持肯定態度。據此,認定系爭合同有效,出賣人A公司若不能辦理完畢B號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便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買受人丙享有此類請求權。從系爭案件中原告丙的訴訟請求為兩被告立即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手續觀察,可知其未采取方案一、二、三,而是選擇了系爭合同有效的方案,即方案四。
(三)關于《售房合同書》第4條約定的定位:附解除條件?約定解除?
《售房合同書》第4條約定:A公司如不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將B號房屋的戶名過到丙名下,除應如數退還丙所付全部款外,還應對丙作適當經濟賠償。
該約定是屬于附解除條件,還是構成約定解除?如果屬于附解除條件,售房合同便為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按照合同法第45條第1款后段的規定,當解除條件成就時,售房合同失效,并且是自動地當然地歸于消滅。因被告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條件已經成就,那么,無需當事人通知解除合同,售房合同便自此自動地、當然地終止,被告A公司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隨之消滅,因而,原告丙訴請被告A公司立即給其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手續,沒有依據,應予駁回。
如果該第4條的約定構成了約定解除,則售房合同不是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不會因所謂解除條件成就而當然地、自動地終止,而是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解除權產生。即A公司在加01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原告丙自此取得解除權。丙若行使該解除權,通知被告A公司《售房合同書》作廢,那么,該合同歸于消滅;若不行使解除權,仍然請求被告A公司向其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那么,應當得到支持。
總之,《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假如構成約定解除,那么原告丙就能請求被告A公司繼續履行售房合同,進而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倘若屬于附解除條件,因系爭合同已經終止,被告A公司就不再負有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可見,準確地定性《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對解決B號房屋所有權移轉與否的問題至關重要。
就《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文義分析,它沒有表達下述意思: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時,丙“可以”或“有權”將售房合同解除。也就是說,該條的約定未給當事人任何一方保留解除權,因此不符合約定解除的要件。
《售房合同書》第4條規定,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時,A公司應如數退還丙所付的全部房款,并作適當經濟賠償。換一種表達方式就是,售房合同消滅,雙方之間恢復原狀。此約定正符合附解除條件的要求,而不符合約定解除的特征。 把《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作為附解除條件,便有如下結論:由于該條件系由雙方約定的,在它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情況下,原則上只有雙方同意,才可以將其排除。在系爭案件中,原告丙請求被告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是單方面改變原來的雙方的約定,即,不讓系爭合同自動地當然地消滅,而是繼續有效。對此,被告不予認可,因此,原告丙單方面地改變雙方關于附解除條件的原有約定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排除附解除條件的效力。換言之丁原來約定的附解除條件依然有效,它不會轉換為約定解除,最終的結果是系爭合同照樣自動消滅。
正因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之間的售房合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動消滅,所以,原告丙訴求被告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其名下,便沒有法律根據,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關于B號房屋價款返還的請求權基礎: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物的返還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系爭合同終止,原告返還其占有的B號房屋,被告A公司返還其所取得的價款,這已經得到了一審民事判決的確認,但應當弄清此筆價款返還的請求權基礎。
由于貨幣的所有權原則上與對該筆貨幣的占有相一致,所以,當原告丙將價款支付給被告A公司后,他就喪失了對該筆價款的所有權。現在,因系爭合同自20xx年12月31日屆滿時B號房屋的所有權不能移轉至丙名下而自動終止,被告A公司有義務返還該筆價款。由于原告丙對該筆價款無所有權,所以,他請求A公司返還的請求權基礎就不可能是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從當事人雙方的損益變動并予以調整的角度著眼,其應為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如此判斷乃因為這種損益變動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被告A公司不再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連占有也要恢復,卻擁有該房屋的部分對價,顯然獲得了利益。2。原告丙不能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連占有也要喪失,卻支付了價款,存在著損失。3。這種利益和損失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4。被告A公司擁有價款沒有合法根據。在德國,是從合同終止、債權不復存在的角度說價款無原因,在中國,可以直接從A公司不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卻獲得價款沒有法律規定或約定的根據角度予以認定。
當然,假如原告丙不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而把該筆購房款作為因被告A公司不將B號房屋所有權過戶給他而造成的損失,主張違約損害賠償,返還價款的請求權基礎也可以是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筆者認為,如此尋找請求權基礎,符合違約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可予支持。不過,從原告丙訴訟請求和一審民事判決書表述的文義看,都未尋求違約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 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或者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各有利弊。主張前者,不必舉證被告A公司具有過失,不受與有過失、應當預見等規則的制約。主張后者,在原告丙的損失大于125000元價款時,可以多獲得些賠償。
(五)對系爭B號屋裝修問題處理的請求權基礎: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售房合同消滅,原告占有B號房屋的根據不復存在,有義務返還。于此場合,原告對B號房屋的裝修如何處理?從《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看,雙方當事人都把丙支出的裝修費作為其經濟損失看待,原告丙欠缺該項訴訟請求,一審民事判決則謂,對原告丙的該項經濟損失,本案不宜一并處理,丙可另行起訴。對此,應當如何評論?因原告丙訴求被告辦理系爭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主張取得系爭房屋的所有權,是以系爭合同有效為前提的。而主張裝修B號房屋形成添附價值的返還,是在系爭合同消滅情況下的“清算”表現。可見,原告丙若同時主張上述二權,顯然不合邏輯。問題是,一審法院的主審法官欲認定系爭合同無效,依據法律和法理便會發生裝修形成價值的返還問題,可是原告丙卻無此訴求,如何處理方為妥當?有意見認為,于此場合主審法官負有釋明的義務,應當提示原告丙:在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原告丙取得不了系爭房屋的所有權,宜訴求其他項目,包括裝修B號房屋形成的添附利益的返還。如果主審法官未做此類釋明,便未盡到職責。〔5〕這種意見值得重視。
在筆者看來,在這里應當持有如下見解:
如果被告A公司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原告丙,那么,丙對該房屋的裝修屬于對其所有物的改良,與他人無關。但系爭合同因解除條件成就而自動失效,B號房屋的所有權不會移轉給丙,丙對B號房屋的占有沒有根據,其應當返還該房屋,這就產生了丙裝修B號房屋如何處理的問題。
從B號房屋本身的角度觀察,裝修材料與B號房屋結合在一起,不能分離,或者雖然能夠分離,但所需費用過巨,構成動產與不動產的附合,丙喪失對裝修材料的動產所有權,B號房屋的所有權擴張到裝修材料上。但B號房屋的所有權人甲對此未支付相應的代價,其享有這部分利益沒有合法根據,構成不當得利,甲有義務予以返還。就是說,原告丙對其喪失的這部分利益享有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從原告丙和被告A公司之間的售房合同的角度看,B號房屋所有權不能于20xx年12月31日前移轉至原告丙的名下,構成被告A公司違約。該違約行為給丙造成了購買此類房屋的機會喪失、支出裝修費等一系列損失。如此,裝修費可以作為被告A公司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也是如此認識的,體現在《售房合同書》第4條中。
可見,B號系爭房屋裝修問題的處理,可有兩個請求權基礎,一個是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一個是損害賠償請求權。如果原告丙主張并實現了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他的這部分損失得到了填補,損害賠償請求權因缺少“損失”這個構成要件便不會產生。如果原告丙主張并實現了損害賠償請求權,B號房屋所有權人的利益便得而復失,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因欠缺“獲得利益”這個要件而不成立。就是說,原告丙只能選擇其中之一而主張,不得同時實現二者。
就一審訴訟的實際情況看,原告丙選擇了損害賠償請求權,有其法律及法理依據,但不是最佳的選擇。因為賠償損失在范圍上要受與有過失規則(合同法第120條及其解釋)的制約,而一審民事判決也果真如此裁量了,以原告丙也有過錯為由未裁判被告A公司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假如原告丙選擇了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那么,因以另一被告甲獲得的附合利益為準予以返還,與原告丙有無過失無關,加之這不屬于賠償責任,所以就不再適用與有過失規則,即使丙有過失,也有權請求返還接近于添附在B號房屋的價值。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審判決就不會以原告丙也有過錯為由不支持其返還不當得利的訴求。
由此可見,請求權基礎理論及其在個案中的正確運用,直接關系到權利人的利益能否得到法律保護,不單純是個學術問題,即使是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律人也應當予以重視。
(六)余論
1。關于原告丙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其實,因被告A公司違約,原告丙遭受了一些損失,如喪失了與他人簽訂買賣房屋合同的機會,若再買到與B號房屋相當的房屋需要花費更多的價款,該超出部分的價款即為原告丙的損失。再如,原告丙因購買B號房屋而支出了交通費、訴訟費、誤工費等。這些損失,屬于真正的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原告丙均可請求被告賠償。其請求權基礎只有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不會是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更不會是物的返還請求權。由于違約損害賠償的范圍受到合理預見、與有過失、減輕損害等規則的限制,因此原告丙若對該項損失的造成或擴大也有過失,則要依據與有過失規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即被告A公司要少賠乃至不賠。
從法律人的要求講,原告丙本應援引合同法第107條、第135條等條款,請求被告A公司賠償上述損失,但原告丙未提起此項訴訟請求,喪失了良機。
2。關于原告丙的債權人代位權
從《售房合同書》第2條關于丙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A公司交納購房首款人民幣125000元整,丙從首款交付之日起即有權裝修、人住B號房的規定分析,被告A公司自該合同簽訂之日起即有義務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如果丙能夠舉證被告A公司怠于請求甲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那么,原告丙便享有了債權人的代位權,在20xx年12月31日屆滿之前,即((售房合同書》未自動終止之前,可以甲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請求甲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
在系爭案件的實際訴訟過程中,原告丙將甲和A公司作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他們履行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移轉于原告丙的義務,這可否視為原告丙在行使債權人的代位權?筆者持否定的觀點,理由在于,其一,原告丙訴請甲履行B號系爭房屋的所有權過戶義務,未表示是在行使被告A公司對于甲的到期債權。這不符合債權人代位權的構成要件。其二,原告丙提起的是普通訴訟,沒有援引合同法第73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19號第11條至第22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向甲主張債權人的代位權。當事人不主張,即難以認定原告丙在行使債權人的代位權。其三,原告丙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在20xx年3月,而系爭合同因其所附的解除條件成就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動終止,致使其向被告A公司主張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債權消滅。這樣,又欠缺債權人代位權的另一個構成要件,即使主張了債權人的代位權,也得不到主審法院的支持。
總之,原告丙因其未及時提起債權人代位權之訴,喪失了取得B號房屋所有權的一個機會。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情況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萬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待甲方將其房屋建設完畢后甲方以口頭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予乙方之日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條 違約及責任:
1.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無特殊家庭情況中途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返還給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月利息按__1.5%__計算。逾期超過__15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 甲方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月利息按__1.5%___計算。逾期超過__15__天后,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6
房屋買賣合同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中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 。該房屋用途為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 字第 號,所有權人為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三條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并確定后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二。
第四條 委托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需要從貸款,則乙方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代辦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見附件二。
第五條 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后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二) 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后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放貸手續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 房屋交付
(一) 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 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后,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 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并簽訂《物業交割單》后,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三)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 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 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 乙方義務
1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 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 若乙方申請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 丙方義務
1 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 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 在辦理立契過戶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對于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丙 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
房屋買賣合同出賣方:__
買受方:__簽訂日期:____年_月_日房屋買賣合同出賣人:__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聯系電話:買受人:__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原則,現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履行。第一條房屋基本概況1.1甲方同意將自身所有的坐落于__按照本協議約定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平方米,具體以該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為準;1.2甲方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裝修、庭院、家具、裝飾、車位及其他設備設施轉讓給乙方,其轉讓價款已經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第二條房屋權屬現狀及承諾2.1甲方現就該房屋權利負擔狀況披露如下: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該房屋沒有設定抵押或者權利負擔。2.2甲方現就該房屋租售事宜披露如下: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尚未將該房屋出租或出售給第三人。2.3甲方保證自身系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該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未被限制或禁止轉讓,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2.4甲方保證其配偶和該房屋的共有權人均知曉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認可本協議及其他相關文件的約定,且無他人對該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2.5甲方保證,該房屋在其本人或其近親屬居住使用期間均保持身體健康,從未出現過非正常事件。2.6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交納至相關機構。2.7甲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期間,對房屋基本結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家具家電保持良好的狀況。第三條房屋交易價款與支付3.1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總價格為:人民幣__萬元,該價款已經包含房屋內家具家電、裝飾裝修、附屬車位、庭院及配套設施設備。3.2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期限分期支付購房款:3.2.1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納購房定金人民幣__元;3.2.2本協議簽訂后__日內,乙方支付購房款__元;3.2.3剩余尾款__萬元在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標準向乙方履行房屋交接手續,并遷出戶口后三日內支付給乙方。3.3甲方應當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款項后當日,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第四條稅、費相關約定4.1甲、乙雙方同意,本次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契稅、增值稅等全部稅費均由乙方承擔。第五條網上簽約與權屬轉移登記5.1甲乙雙方同意于____年__月__日前辦理網上簽約手續,并共同向不動產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第六條房屋的交付6.1甲方辦理完畢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后,十五日內將該房屋及配套車位交付給乙方。6.2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手續:6.2.1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附件一《裝飾裝修、家具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標準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進行清點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6.2.2如甲方交付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不符合附件一相關約定,乙方有權對不符合約定事項按照附件一中的價款直接從尾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追償。6.3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日以后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其繳納的該房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賬面余額無償轉移至乙方名下。6.4甲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該房屋內原有戶口遷出手續。第七條違約責任7.1甲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構成根本違約,且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協議:7.1.1甲方提供的該房屋權屬證書或者購房合同等相關產權證明手續不真實、不完整、無效,導致乙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7.1.2該房屋被查封、限制轉讓或者再次設定抵押等權利負擔的,導致乙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7.1.3甲方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7.1.4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的;7.1.5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7.1.6甲方就該房屋作出的承諾或保證系虛假承諾或隱瞞真實情況的。7.2甲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五日內,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項,并按照相當于該房屋總價款3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損失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當予以補足。7.3如因乙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逾期款項的萬分之日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7.4雖未在本條列明,任何一方出現按照本合同其他條款屬于違約的任一情形,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當按照房屋總價款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該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7.5守約方向違約方催告履行或主張權利而引起的所有合理維權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7.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出臺新的限購政策且該限購政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立即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項,如有逾期,按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標準承擔違約金。第八條不可抗力8.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第九條通知與送達9.1雙方同意本合同首部約定的地址、聯系方式為雙方的有效通知與送達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其上述通訊地址、聯系電話時,需在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導致的不能及時送達或無法送達的責任和后果均由該方自行承擔。9.2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須以書面形式通過專人、郵寄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通知的送達日期按下列原則確定:9.2.1專人:交送給專人的當日即視為送達。9.2.2郵寄:以掛號信、快遞或發出的次日即視為送達。9.3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的聯系人、送達地址和送達方式同樣作為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向任何一方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第十條其他10.1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10.2本協議未盡之處,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月日月日附件一裝飾裝修、家具、飾品等附屬設施清單1、家具清單及價值:總價__萬元____2、飾品清單及價值:總價__萬元____3、裝修裝飾及價值:總價__萬元____4、車位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月日月日附件二裝飾裝修、家具、飾品等附屬設施視頻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月日月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鄰為,建筑面積,北屋,東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積為,房屋登記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征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并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后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于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后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9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自乙方完成產權登記,取得產權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按揭,并于放款當日付給甲方。如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放款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交房并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盡最大努力協助乙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協調開發商為乙方開具房屋買,協調相關部門更改備案合同,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登記等。甲方不積極協助的.除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乙方有權單方立即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4.3 甲方承諾其出賣的房屋屬于乙方可辦理一手房產權登記手續的房屋。如該房屋為乙方無法辦理一手房產權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雙方協商以二手房買賣方式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稅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付款。乙方未按時付款的,對逾期未付款部分按日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總額最高不超過逾期未付款金額的百分之三。
第六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金由_______方承擔,產權過戶手續費、傭金等由______方承擔、公證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違約金元,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追究違約責任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證機關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 址:郵 編:電 話: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于____區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單位現有一套位于 的住房,甲方自愿將其住房出售于乙方。
二、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住房房屋產權屬于乙方所有,單位辦理房屋產權證以及土地使用證時直接辦理到乙方名下。
三、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為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到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該住房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住房坐落于 縣 街 ,該房屋位于第 層 室、房屋結構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產權,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即為上述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第二條 本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 ),乙方將該房屋價款一次性付于甲方,此價款為購買該房屋的所有費用,如涉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予承擔。
第三條 因該房屋暫無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甲方必須保證本
協議簽訂之后,甲方單位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時直接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雙證費用由乙方承擔。無論出于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于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 因該房屋暫無雙證,將來可以辦理并需要甲方協助時,由甲方負責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內幫助乙方辦理,不得借故拖延時間,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而使乙方受到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全部損失。
第五條 如甲方單位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時,不允許直接將集資房屋的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則甲方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及土地使用證后,將以甲方取得的房屋權協助乙方過戶至乙方名下,該轉讓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必須保證轉讓房屋權屬清楚,無任何家庭糾紛,轉讓前無其他拖欠費用,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債權債務或家庭糾紛,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因本房屋暫無雙證,且為清水房,雙方約定甲方收到購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鑰匙為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若甲方反悔,甲方除返還乙方所付全部購房款外,還將另付違約金 元整,若房屋乙方已裝修,甲方還將賠償乙方的所有房屋裝修費用。
第八條 本房屋因暫無雙證,其平方面積按套計算,將來辦證過程中如有測量誤差,甲乙雙方約定,互不追究,其成交價不變。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解決不成訴至法院。
第十條 本合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證明人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簽字地點:
年 月
證明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簽字地點:
年 月
乙方: 身份證號:住址: 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簽字地點: 年 月 日 日 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正原則,雙方經過反復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 房屋面積平方米,賣給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
此價款含房地合一價。
三、付款辦法: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后,即日起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權也隨之轉移,今后若遇國家占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遷賠償款歸乙方所有及回遷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該房屋后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今后社區及小組對該房屋的一切事項均由乙方全權辦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雙方遵守執行,不得反悔違約,否則懲違約方房屋買賣價款的雙倍違約金 元(大寫人民幣: ),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條款雙方認可無爭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___,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共有權證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3.該房屋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4.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_。
5.該房屋租賃情況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每平方米價格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____項以(現金、支票、其他____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交房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2.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累計應付款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天,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__元整,合同限期繼續履行。若乙方在_________天內仍未繼續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條處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__元整,合同終止,乙方將房屋退還給甲方。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3.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交房的,乙方有權按累計已付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交付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__元整,合同繼續限期履行。若甲方在_________天內仍未繼續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條處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__元整,合同終止。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3.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保證該房屋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已清除該房屋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對該房屋的各項基本情況均做了充分了解。該房屋轉讓后,如發生破漏、開裂等問題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
第八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個月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手續。甲方給予協助。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整。
第九條該房屋轉讓交易發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
第十條房屋轉讓,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讓。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
2.經_________公證(涉外房屋轉讓必須公證)。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各執一份。各方所執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共有權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說明
一、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訂。
二、本合同適用于單位自管房或個人私房(包括房改房)轉讓。
三、本合同中的賣方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權人),所稱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四、本合同中買賣雙方委托房地產中介公司代理的,需與代理公司另外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個人代理并由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應具有委托書。
從事委托代理業務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應為經批準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五、本合同第一條中“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筑面積”,根據國家權限機關頒發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規則進行測算。
六、本合同中的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須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打“√”。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下述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________鎮林蔭路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結構磚砭,層次一、二層沿街,間數:________樓共________間,新舊程度________成,戶內配置;電氣、給排水到戶,裝潢。
二、甲方通過轉讓取得上述房產的產權,該房產性質為商業、住宅房。有房產證(號碼為________)、土地證(號碼為_______)。現同意將上述房產轉賣給乙方。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見附件一。
三、價格與費用
經約定,上述房產總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價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種費用,具體另附件二約定,乙方________萬首付房款后,甲方開始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過戶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形式支付完畢。
四、付款及交房約定
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已經辦至乙方名義下的前提下,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貸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貸款)后,將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賃收益歸乙方所有,其計算為將租金按日平均計算。并將上述租賃收益與房款一并結算扣減。
五、上述房產的建筑面積按房產證發證單位核算的面積為準,如發證面積與本合同面積有誤差,本合同約定的成交價格不變。
六、其他約定
1.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登記至乙方的手續 各自承擔的費用按附件約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貸款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甲方協助提供所需的各種文件及證書。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的現有所有承租人已經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保證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權人已經同意甲方出賣上述房屋;
4.甲方承諾在乙方支付________萬元的首付款后的________日內,立即解除上述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權)上設置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權利限制。
5.根據甲方與現有承租人簽訂的合同(見附件三),上述房屋的租賃期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期。依據此,乙方承諾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期之前不予變更。
七、保修責任
商品房的保修責任由建設部規定的法定責任單位負責,本房產開發單位是嘉善縣地方房產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聯系處理有關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甲方保證提供相應的用于證明開發單位和保修義務人的文書。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違反自己一方的義務和承諾的,或者延遲履行義務達________天的,均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付款的20%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機構協調解決。
十、為確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請________為其保證人,乙方商請_________________為其保證人(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保證范圍為被保證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十一、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其保證人各一份,其余用于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
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
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
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
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
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
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
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
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
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
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
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
(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
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
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
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
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
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
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
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
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
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
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
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
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
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
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
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
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
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
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
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
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5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價款和保證金
1.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2.房屋價款乙方分_____期付給甲方,每期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以上款項,由乙方直接通過轉帳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銀行帳號。每次收到款項后三日內甲方應當開具收據給乙方。如甲方三日內未開具體要求收據的,則乙方憑其持有的銀行開出的轉帳憑證或者存入憑證作為付款的有效證明。
3.甲方銀行卡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4.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____,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xx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份,見證人執份。
(此頁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章頁)
甲方(簽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見證人(簽章):
簽約日期: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出賣方):,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乙方(買受方):,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丙方(連帶責任保證人):,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一套及車位一個出售給乙方,集資房建筑面積平米,戶型為*室*兩廳,車位為地下車位,面積以甲方實際取得的為準。指標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此筆費用在合同簽訂當日已經支付,甲方在本合同簽字確認后視為已經收到。
(二)、房屋坐落:項目名稱,房屋性質為棚戶區改造房,地址。由于該房產及車位正在建設之中,無法確定具體坐落,以甲方實際取得的樓號、樓層、房屋及車位為準。
(三)、房屋權屬情況:
1、房產證:該房產目前未辦理房產證,是否能夠辦理,以甲方所在單位實際辦理情況為準。如不能辦理,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承擔責
任:(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20xx年之內(包括20xx年)因甲方單位原因無法辦理,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無此權利),甲方應當返還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包括指標轉讓價款、購房款、物業管理費押金、維修金、滯納金等,但如果屆滿之日,甲方單位正在辦理房產證,乙方則不能解除合同;(2)、自甲方取得房產證之日起3個月內,甲方應當無條件地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經乙方以電話、電子郵件、信件、口頭通知及其他任何可以到達甲方的方式催告甲方之后,1個月之內甲方仍未予協助辦理,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詳見違約責任條款)。本合同所指電話、電子信箱、信件通信住址均指前述主體身份中陳述的。
2、土地使用狀況: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證編號為,具體證書號以實際取得的土地證書上核載的為準。
(四)、房屋爭議情況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房屋爭議,否則依照約定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條 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價格:按照甲方欲與其單位簽訂的《買賣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執行,目前預購平米住宅,總價格為人民幣**元;車位價格為人民幣**元,共計人民幣**元,上述費用由乙方直接交付給甲方。
(二)、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以轉賬方式支付,轉出賬號為——用戶名:,開戶銀行:**銀行,賬號:;轉入賬號為——用戶名:,開戶銀行:**銀行,賬號:。上述費用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由甲方直接向集資方按時完全交付。
(2)付款步驟: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甲方購房款及車位款的50%,數額為人民幣**元,上述款項甲方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后視為已經收到(每收取一筆款時,乙方可要求甲方另行出具收據,未出具也視為已收到);該工程封頂時乙方支付購房款及車位款的30%;待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支付尾款。乙方按照約定支付相應款項之后,甲方應將其從單位獲得的購房收據交付給乙方,并為乙方出具相應收據。
(3)其他約定:由于該房產為單位集資房,乙方只能以甲方的名義交付相關費用,所開具的票據皆是甲方的名義,甲方不能以票據上的付款人與實際付款人不一致為由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保證在任何情況下皆認可乙方是該房產的實際付款人及所有人。
(三)、稅費承擔:因房屋辦理過戶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房屋交付
(一)、交付期限:甲方在實際取得該房屋之后,應當及時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付期限以甲方所在單位承諾期限為準,具體時間為**年**月**日,截止到**年**月**日,甲方仍未能交房,如果是由于甲方單位的原因,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無此權利),甲方應當返還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包括指標轉讓價、購房款、物業管理費押金、維修金、滯納金等一切實際支出;如果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詳見違約責任條款)。
(二)、交付方式:甲方以其實際取得的房屋現有狀況進行交付,包括鑰匙及其他設施、設備,如果房屋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與其單位協商,如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購房指標條款的違約責任:甲方如果違反合同約定,將該指標轉賣他人,或者不配合乙方辦理購買該房屋的相應手續,及其他導致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況,甲方應當雙倍返還購房指標款和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乙方如果放棄購買,該購房指標款不予退還,其他支出應退還。
(二)、甲方若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返還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包括指標轉讓價、購房款、物業管理費押金、維修金、辦證稅和費、滯納金等一切實際支出。
(2)賠償合同解除之日該房屋的市場價與購房價之間的差價;
(3)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賠償甲方占有乙方資金期間乙方的利息損失;
(4)賠償乙方因主張權利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律師費、誤工費等。
第五條 擔保責任
丙方自愿為本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自雙方發生爭議之日起2年,保證債權及擔保范圍:甲方因違約所應當支付的所有費用。
第六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如果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因主體資格滅失,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由其繼承人概括承受;
(三)、合同附件: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2)轉賬銀行卡復印件;
(四)、如若發生爭議,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7
甲方夫妻:_________________(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愿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愿將位于市區號樓單元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積平方米)及儲藏室壹間(建筑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出售價為人民幣元整(¥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先交定金元整;甲方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10日內,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整(¥元),剩余房款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土地證發放后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交易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后未按規定時間騰房并將房產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騰房并將房產證交給乙方,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協助過戶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甲方除必須及時配合乙方過戶外,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四)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并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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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8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甲方將坐落在 出售給乙方,該房屋性質為政府安置,甲方自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一、房屋概況:
乙方購房層次第五層,另注標準層第三層房屋一套,三房二廳一廚二衛,總面積120平方米,包含公共樓梯。總價值人民幣 仟元整(¥ 元整),甲乙雙方商定以套計算,面積辦證為準,互不追責。
二、其他約定:
1、房屋內墻粗胚粉刷,外墻瓷磚、油漆,樓梯扶手,樓梯間進戶門,水電線和管到戶門口由甲方負責。水電開戶,鋁合金、防盜網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套房屋進戶門由乙方承擔。
2、樓梯衛生、樓梯聲控燈由本層的住戶自己負責,為維護眾人利益,購房戶不得在樓梯和休息平臺堆放雜物及交通工具,另購房戶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發改造房屋結構。
3、甲方提供現在的辦證資料,辦理房產證,所有稅費水電開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1、簽字即房屋買賣合同生效。
2、乙方付首付拾萬元整。
3、甲方在做到乙方本層磚結好,乙方再支付拾萬元整。
4、余款在主體完工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貳萬元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后付清。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字合同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不能違約,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壹萬元整。
2、在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的情況下,不算違約。
五、另行約定(約定事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柴火間(3-4平方米)甲方提供給乙方永久性使用,但柴火間不予辦證。
2、沙石要吊到本層樓。
3、甲方在20xx年年底交房給乙方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 住址:矣六街道辦事處漁村社區一組 號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矣六街道辦事處漁村社區一組 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正原則,雙方經過反復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在矣六街道辦事處漁村社區一組 號,房屋面積( )平方米,賣給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價款為:人民幣300000元(大寫人民幣:叁拾萬圓整)。此價款含房地合一價。
三、付款辦法: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價款人民幣300000元(大寫人民幣:叁拾萬圓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后,即日起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權也隨之轉移,今后若遇國家占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遷賠償款歸乙方所有及回遷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該房屋后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今后社區及小組對該房屋的一切事項均由乙方全權辦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雙方遵守執行,不得反悔違約,否則懲違約方房屋買賣價款的雙倍違約金600000元(大寫人民幣:陸拾萬圓),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條款雙方認可無爭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證人:
20xx年 月 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0
買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區
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結構________樓層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房價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_元整。
二、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的定金或________元的預付款,其余________%,計________元價款則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代存,代辦完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乙方將房屋騰空并連同該房屋有關圖紙、資料、房屋鑰匙等交給甲方后,甲、乙雙方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由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書面證明領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雙方互相監督,不得隱瞞買賣成交價額。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其稅費按規定各自交納。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并由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
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簽章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違約方還應承擔產權轉回已繳和應繳納的稅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并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其他決定事項
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存________份,乙方執存________份,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存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棟,面積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出售給乙方。
1.甲方將建成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以后,該土地使用權及該房屋的所有權同時轉給乙方,甲方及任何人從此不得享受有該房屋的任何利益及相關收益。如有糾紛甲方應當給予排除。
2、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糾紛,交房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無人租住、使用,本合同簽訂后,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3、房屋出售金額為___________萬元。雙方正式簽訂合同后,乙方在_______日內付清房款。
4、本合同簽訂后,因甲方單方違反合同不履行條約要求退還房產的,包括他人因甲方原因提出房產權屬的,可以按已付房款和房屋建設裝修等相關費用及利息,利息為銀行同類貸款的4倍,并按照房款總額100%的違約金來進行賠償。也可以根據本房屋的市場評估價和相關費用另外加房款總額100%的違約金來進行賠償,以上兩種賠償方式由乙方選擇。
5、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向對方履行加倍賠償。當甲乙一方無民事能力時,其監護人負民事賠償責任。
6、本合同壹式2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7、乙方在需要修改產權底單和變更大產權以及辦理其它關于產權方面的手續時,甲方應出具相關證明并且配合乙方辦理相應手續。甲方在配合乙方成功變更產權后,乙方須支付甲方費用___________元。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羅莊區柳樹街與工業街交匯處龍潭馨城小區8號樓一單元301室及1單元2號車庫(主房建筑面積134.7平方米,車庫面積14平方米,主房地板磚、內墻已鋪完)房地產賣給乙方。
2、 本房產為羅莊街道龍潭社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開發,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重新與羅莊街道龍潭社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簽訂商品房認購合同。甲方當初在購買此房時,付清首付款后,以此房為抵押從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十九萬元人民幣,期限為十年。合同簽訂時,甲方已還貸款十三個月。
3、 購房款分為兩部分,一是,現金部分,乙方需付給甲方現金人民幣,(¥)。二是,貸款的部分,貸款姓名為甲方姓名暫不更改,剩余貸款轉給乙方續還。
4、 貸款部分,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續還剩余貸款。乙方在續還剩余貸款時應在每月的三十日前還清當月貸款,不能給甲方造成銀行的不良記錄。如果給甲方造成不良的銀行征信記錄,由乙方賠給甲方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5、 此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6、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20xx年7月14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3
賣方(下稱甲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買方(下稱乙方):
身份 證 :
委 托 代 理 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于 (以下簡稱為該商鋪)商品房壹套,雙方已簽訂《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上述商品房的買賣合同。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
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商品房,該商品房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__元。
2、乙方已繳付樓款/。
3、雙方退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注銷抵押登記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
五、辦理解除合同產生的手續費由 乙方 承擔。
六、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除本協議明確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伍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壹 份, 貳 份留存政府相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就買賣房屋達成以下條件:
一、買賣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坐落:_______市_______省(區)_______街道_______小區_______棟_______單元_______號。
2、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結構。
3、房屋面積:共計_______平方米。
4、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
二、房屋總售價:
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第一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將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付給甲方。
第三次付款:在辦理乙方名下的'相關手續后,乙方再將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付清給甲方。
四、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本房屋在合同簽完產權清晰無異議,絕無買賣、抵押、典當等與他人糾紛之事,否則產生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損失。
2、甲方在本合同簽定收購房款后,不得因市場漲價或政策原因等為理由,收回或反悔不出售此房屋,如甲方違約,應賠償雙倍已付的購房款給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若中途違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付的購房款。
五、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書自雙方簽定合同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進行預約,并確認、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擬出售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該房屋系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公司購買的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合同約定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購買總價人民幣_____元整,房屋用途為住宅,甲方現已向開發商付清全部房款,房屋尚未辦理土地房屋權證。
二、甲方自愿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已對房屋的權屬及使用狀況等現狀作充分、必要的了解并自愿受讓。雙方應依據本預約合同之約定,完成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法律程序,并最終實現雙方房屋買賣之目的。
三、轉讓款項的支付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的總價款為______人民幣,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元整,上述轉讓款分次付清。
1、本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元;
2、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日起負責仍以甲方名下的賬戶支付按揭款及其利息。
3、余款當日支付給甲方。
4、雙方約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托公證
四、房屋相關憑證的保管及交房時間
為確保交易的安全進行,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第2筆款項后,甲方應將上述銀行按揭合同及保險單據等有關該套房產的憑證原件交付乙方保管。甲方并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員申辦土地房屋權證及今后的轉讓、銀行按揭手續及接收、管理房屋。甲方應于全權委托當日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并結清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乙方有權對房屋預先裝修、支配使用。
五、過戶手續的辦理及稅費承擔。
1、甲方承諾在接到開發商辦理權屬證書通知后七日內,備齊相關資料,到____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申辦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及時辦出甲方名下的土地房屋權證,甲方前手辦理土地房屋權證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承擔。若雙方對甲方應予辦理土地房屋權證的時日發生爭議的,以該商品房項目20%的業主平均開始辦證的時間作為甲方應予辦理的時日。
2、產權登記之房屋坐落與原《商品房屋買賣合同》不一致的,以甲方土地房屋權證記載為準。
3、上述房屋面積為合同約定面積,如合同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雙方對本次交易行為仍予以認可。買受人與開發商之間有關面積差異的補償事宜由與開發商自行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
4、甲、乙雙方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戶登記手續應繳納的各項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若雙方在辦理過戶登記時,以實際成交價作為雙方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轉讓價格,因此導致雙方在辦理過戶登記過程中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在簽定預約合同時,對合同項下之房產享有完全處分權,該項房產不存在任何共有情形。
2、甲方保證在合同簽定之前,未曾與任何第三方簽定涉及該房產的轉讓、租賃等協議,該房屋無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限制。
3、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甲方應督促開發商積極辦理土地房屋權證,以促成買賣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因甲方主觀原因導致產權證拖延辦理的,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_____元,逾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因開發商原因或其他甲方不可克服的原因導致產權證拖延辦理的,不算甲方違約,但甲方應督促開發商可相關部門及時解決辦理。
5、甲方辦出土地房屋權證后應及時與乙方聯系辦理買賣合同簽約及房地產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因甲方原因造成拖延的,參照前款約定處理。
七、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價款,若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每日____元支付滯納金。逾期在____日內的,視為正常遲延,乙方無須支付滯納金。逾期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甲方辦出土地房屋權證并通知乙方后,乙方應及時備齊相關材料與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因乙方原因造成遲延的,因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合同履行及違約賠償
1、雙方應恪守本合同的約定,確定合同條款的充分履行,以促成房屋買賣的實現。
2、一方有充足、正當的理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經雙方同意后可以解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因此給相對方造成損失的,相對方有權要求予以經濟補償。
3、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承諾保證即視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______元整。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出該賠償數額的,受損失方有權按實際損失額要求賠償。
4、甲方違約,若乙方已對房屋進行預裝修的,乙方的裝修款損失列入實際損失范圍。具體損失額的計算以雙方協商認可的數額或雙方指定的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為依據。
5、出現一方違約情形,守約方可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的,甲方應在法律規定或約定的退款責任明確之日起7日內將乙方實際支付的款項全額退還乙方。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誠信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及今后雙方簽定的買賣合同中,甲、乙雙方權利的放棄或義務的增加均須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采用默示或推定的方式。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障礙或其他困難,導致履行有困難或不能按期履行的,當事方應及時告知相對方,以便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刻生效。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日后可再行協商,經協商所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繼承房屋買賣合同 篇2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二人系夫妻關系)
身份證號(夫):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
身份證號(妻):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對位于市區小區號樓單元室的房產、儲藏室、車位享有獨立的所有權、處分權、出賣權,甲方有意向出售給乙方。
2、乙方有意向購買上述房產、儲藏室、車位,甲乙雙方共同同意按照元的價格交易該房產。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上述房產、儲藏室、車位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1、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市區小區號樓單元室,產權證號為:,房屋結構為,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為毛坯;該房屋陽臺為式;儲藏室坐落于于市區小區號樓單元室,產權證號為:;車位坐落于于市區小區號樓單元室,產權證號為:;
2、甲方承諾該房產、儲藏室、車位為甲方有完全所有權、處分權的財產,不存在任何被抵押、質押、扣劃、擔保等影響完整權利的,如果因為甲方原因房屋被查封、凍結、拍賣等任何影響乙方過戶或使用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交易價格
1、該房屋、儲藏室、車位總金額為元(大寫元整)(含稅),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2、本合同項下房屋、儲藏室、車位交易、更名等行為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交易稅費、更名所產生的費用等一切稅費,均已包含在上述金額中。
第三條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元(大寫元整);
2、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日內到主管部門配合乙方辦理房屋、儲藏室、車位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3、第二次付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房屋過戶、更名等全部手續后日內,乙方將該房屋剩余款元(大寫元整)付清給甲方。
第四條房屋移交和戶口遷出
1、雙方同意,甲方應在產權轉移手續辦理結束后日內,將具備交房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產、儲藏室、車位交付給乙方。
2、因任意原因導致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違約金元(大寫元整)。
3、甲方應當在收到房屋全款之日起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甲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違約金元(大寫元整)。
第五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保證該房屋本房屋在合同簽訂后,該房屋產權清晰無異議,絕無買賣、抵押、典當、繼承、租賃等與他人糾紛之事,無查封、扣押、拍賣等法律風險,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皆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元整),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2、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正式交付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10日轉移給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日之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元整),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乙方有權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應當白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元整)。
(二)逾期付款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逾期在6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向甲方遲延履行金元(大寫元整),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后,甲方有權解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元整),甲方收到違約金之日起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
(三)甲方在本合同簽定收房款后,不得因市場漲價或政策原因等為理由,收回或者反悔不出售房屋,或要求漲價,如甲方違反此約定,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元整),該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