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買賣合同(精選6篇)
養殖買賣合同 篇1
養殖人: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銷售人: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為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家畜家禽養殖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和集約化,提高養殖生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家畜家禽養殖產銷合同。
第一條養殖人負責的_______養殖生產管理。銷售人負責_______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_______
第二條養殖人承諾養殖的_______為_______只(頭),按照銷售人提出的技術標準要求進行養殖管理,并于約定日期_______前足額向銷售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_______千克(只、頭)。
第三條養殖人承諾在銷售人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養殖人養殖的_______符合約定質量標準和等級,銷售人承諾負責包銷。每千克(只、頭)的收購價為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銷售人應做好養殖生產的信息技術和培訓工作,指導養殖人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如確需適量收取技術信息服務費的.,其收取的標準和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銷售人需統一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優惠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_______種苗_______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銷售人因技術指導失誤或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等質量問題給養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養殖人未按銷售人提出的技術條件和標準進行養殖造成的損失,應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于_______失效。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殖人
養殖人(章)
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銷售人
銷售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代理人(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郵政編碼:
監制單位:
印制單位:
養殖買賣合同 篇2
養殖人: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銷售人: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為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家畜家禽養殖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和集約化,提高養殖生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家畜家禽養殖產銷合同。
第一條 養殖人負責的_______養殖生產管理。銷售人負責_______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_______
第二條 養殖人承諾養殖的_______為_______只(頭),按照銷售人提出的技術標準要求進行養殖管理,并于約定日期_______前足額向銷售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_______千克(只、頭)。
第三條 養殖人承諾在銷售人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 養殖人養殖的_______符合約定質量標準和等級,銷售人承諾負責包銷。每千克(只、頭)的收購價為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銷售人應做好養殖生產的信息技術和培訓工作,指導養殖人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如確需適量收取技術信息服務費的,其收取的標準和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銷售人需統一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優惠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_______種苗_______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銷售人因技術指導失誤或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等質量問題給養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養殖人未按銷售人提出的技術條件和標準進行養殖造成的損失,應自行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于_______失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殖人
養殖人(章)
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銷售人
銷售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代理人(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郵政編碼:
監制單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單位:_________
養殖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出賣人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家畜家禽養殖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和集約化,提高養殖生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家畜家禽養殖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 的養殖生產管理。買受人負責 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
第二條:出賣人承諾養殖的 為 只(頭),
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養殖管理,并于約定日期 前足額向買受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 公斤(只、頭)。
第三條: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 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出賣人養殖的 應當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等級,買受人承諾負責包銷。每公斤(只、頭)的收購價為:
第五條:買受人應做好養殖生產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
第六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優惠供應,具體價格為 種苗 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瓶、支) 元。
第七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養殖管理過程中,因其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或因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等出現質量問題給出賣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養殖的,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
郵編:
養殖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物
1、本合同標的物為
2、乙方承諾如下:
(1)乙方在十月一號之前發雞苗。
(2)乙方喂養一個月,體重不得小于六兩。
(3)乙方給雞苗做全部疫苗,以后甲方喂養的存活率在95%以上。
(4)雞蛋顏色為褐色。
(5)免費提供養殖技術,后期技術問題有技術員幫忙解決,上門服務免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至
三、供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購買雞苗,由乙方送雞苗至
2、乙方送雞苗途中發生的損毀等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承擔。
3、乙方將雞苗送至合同約定的地點后,甲方檢驗后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雞苗到后,乙方點數壹仟只六兩以上的雞苗。
(2)雞苗不合格(包括雞苗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雞苗、退雞苗,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貨款支付
貨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總額的50%作為定金。
2、乙方在收款時應提供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的違約金。
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收貨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
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的違約金。
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前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并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
甲方根據甲方(項目部)認定的供貨數量進行結算。
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甲方并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不能付款部分如因乙方偽造數據、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制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保修期限及責任
七、其他約定
八、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情況。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后,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并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九、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關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范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說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項目經理)簽字或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證明、對帳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
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于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帳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項目經理:簽約負責人:
養殖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訂地點
買受人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家畜家禽養殖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和集約化,提高養殖生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家畜家禽養殖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 的養殖生產管理。買受人負責 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 。
第二條:出賣人承諾養殖的 為 只(頭),
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養殖管理,并于約定日期 前足額向買受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 公斤(只、頭)。
第三條: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 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出賣人養殖的 應當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等級,買受人承諾負責包銷。每公斤(只、頭)的收購價為 。
第五條:買受人應做好養殖生產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
第六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優惠供應,具體價格為 種苗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瓶、支) 元。
第七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養殖管理過程中,因其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或因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等出現質量問題給出賣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養殖的,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
郵編:
養殖買賣合同 篇6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可另附表格)
名稱品種養殖地日齡數量單位單價金額交貨時間:
合計金額:大寫:小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1、交付的肉禽應符合以下標準:
2、甲方應提供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第三條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項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于肉禽交付之日起日內付清。
3、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肉禽交付后日內付清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返還。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年月日。
2、交貨地點:
3、交貨方式:以下列第方式交貨。
(1)由甲方送貨到。
(2)由乙方自行到提貨。
(3)其他:
4、運費承擔:
第五條驗收
1、以下列第項方式驗收。
交貨時在交貨地驗收:由乙方抽檢%肉禽,并開具驗收單據。
2、途損約定:
第六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式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肉禽的品種、數量、質量、日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2、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后,應在天內負責處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肉禽品種、日齡、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付肉禽價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每日%支付違約金。
4、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銀行帳號:
聯系方式: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銀行帳號:
聯系方式: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