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牛肉協議
注:不言而喻,根據本條規定,理事會指示秘書處開列并保持一份最新的影響牛肉和活動物貿易的各項措施的清單,包括雙邊和多邊談判所承諾的清單。
第四條 國際肉類理事會的職責和本協議參加國之間的合作
1、理事會應舉行會議,以便:
。1)根據本協議秘書處草擬的對當前狀況及可能發展所作的解釋性分析以及根據第三條規定所按提供的文件(包括有關國內政策和貿易政策實施及秘書處已有的任何其它資料),來評估世界供求情況及其前景;
。2)對本協議的作用,進行通盤檢查;
(3)為對影響國際牛肉貿易的一切事項進行定期磋商提供機會!
2、對本條第1款(1)所述的世界供求狀況進行評估之后,或在對第三條第3款所述的所有有關資料進行審議之后,如果理事會發現國際肉類市場上出現嚴重不平衡的跡象,或嚴重不平衡的威脅時,理事會在特別考慮發展中國家的狀況之后,用一致同意的方式,確定與關貿總協定的原則和規則相一致的可能補救這種局勢的解決辦法,供各國政府審議。
3、本條第2款中所說的局勢是短期的,還是較長時期的,由理事會酌定。因此,本條第2款提及的措施,可包括由進口者和出口者所采取的符合本協議宗旨和目的的,有助于改善整個世界市場狀況的短、中、長期措施,尤其是有助于國際肉類及牲畜市場的擴大,更加自由化和穩定!
4、在審議根據本條第2款和第3款建議的措施時,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的更的特殊待遇,凡是可行和合適的均應給予應有的考慮。
5、各參加國應盡最大可能努力實現第一條規定的協議的宗旨!
為此目的并在符合關貿總協定的原則和規則的情況下,各參加國應定期參加第上條第1款③項規定的討論,以便探討實現本協議宗旨的可能性,尤其是進一步消除世界牛肉和活動物貿易的障礙。這些討論應該為以后按照關貿總協定的原則和規則,尋找解決貿易問題的可能解決辦法鋪平道路。這種解決辦法是各有關當事方在利益均衡的基礎上都可接受的!
6、任一參加國可向理事會提出影響到本協議的,特別是本條第2款規定的目的任何事項③。理事會應參加國的要求,應在不超過15天的期間內召開會議,對影響本協議的任何事項③進行審議! 〉诙糠
第五條 本協議的行政機構
1、國際肉類理事會
在關貿總協定的范圍內,應設立國際肉類理事會。該理事會由本協議參加國的代表組成,并履行為實施本協議各項規定所必需的一切職責。關貿總協定秘書處應為該理事會提供服務。該理事會應制定自己的議事規則,尤其是第四條規定的磋商方式!
2、例會和特別會議
理事會通常應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但主席可以自行提議,或應本協議參加國的請求,召開理事會特別會議!
3、決定
理事會應以一致同意方式作出決定。如果理事會成員對某項建議的接受沒有正式提出反對意見,則應視為理事會已對提交給它審議的事項作出決定!
4、與其它組織的合作
理事會應就與政府間及非政府間組織進行磋商或合作做出適當安排!
5、接納觀察員
。1)理事會可邀請任何非參加國以觀察員身份出席其任何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