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移動電話機買賣合同
(二)對于移動電話機的數量顏色型號(含隨機配件)、外觀有異的,買方有交貨時當場提出。
第五條 質量標準及三包規定:
。ㄒ唬 質量標準:
(二) 三包規定:
1、主機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負責在___日內免費維護、修理,并保證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2、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日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時,買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買方要求換貨時,賣方負責為買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時,買方可選擇換貨或退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三包有效期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憑修理記錄,賣方負責免費為買方調換新的商品。換貨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賣方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注明更換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4、三包有效期內,配件出現性能故障,經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賣方負責免費為買方退貨,并按當時的配件單獨銷售價格一次性退款。
5、對于其他質量問題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以上關于時間的雙方約定,不得低于國家法定時間的規定。
第六條 在三包范圍外,下列情況可以實行合理收費修理:
。ㄒ唬 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二) 未按三包使用說明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三) 未按指定維修單位維修、拆動造成損壞的;
。ㄋ模 擅自涂改或無有效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五) 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ㄒ唬 一方遲延交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合同總價的___%的違約金;
(二) _________ 。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買、賣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晃錆h仲裁委員會仲裁;
。ǘ┮婪ㄏ蛉嗣穹ㄔ浩鹪V。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 買方:
電話: 電話:
住所: 住所:
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武漢市通信管理局
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