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經銷合同(一)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9.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共同遵守,不能違約,如有違約,均按以下規定執行。
10.1 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乙方可要求其支付相應報酬并則應承擔違約金______元。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額不超過合同約定總貨款的______%;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10.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則應按合同約定總貨款的百分之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但無論如何,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約定總價款的______%;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經銷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附件
13.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3.1.1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13.1.2 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3.2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七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 通知
18.1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