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經銷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每月月底對帳一次,甲方將銷售清單及銷售金額報給乙方確認,經乙方確認后,甲方應在三日內將貨款匯入乙方帳戶。
第十條 甲方因產品滯銷要求退貨,應當經過乙方同意,同一品種退貨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品種訂貨量的百分之十。甲方退貨所發生的運輸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在甲方購貨訂單上已注明該品種音像制品不得退貨的,甲方不得退貨。
第十一條 關于市場和促銷
1.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區域和期限內就指定產品開展促銷活動,促銷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損害乙方商譽,甲方發現第三人損害乙方商譽行為時,有義務立即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相應措施。
3.甲方在經銷和促銷活動中,有義務合理使用乙方商標和商號。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
2.任何一方喪失音像制品經營資質時;
3.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本協議期限屆滿時。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均具有保守對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銷售與乙方相同品種的盜版音像制品系嚴重違約行為,乙方發現甲方有上述違約行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當于與盜版音像制品相同品種訂貨量同等金額的違約責任。
2.甲方不按時對帳、隱瞞銷售數據,或者拖欠貨款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當于拖欠貨款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因乙方音像制品侵犯他人著作權,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承擔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雙方繼續合作,須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通知對方,另行簽訂銷售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詳的,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附件、購貨訂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購貨訂單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補充協議、購貨訂單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雙方均不得給對方員工及其親屬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酬金、物品或者其他有形或者無形的利益,小額廣告禮品除外。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合同附件:
1.乙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