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貨物銷售合同示范條款(供德中兩國公司之間貨物銷售使用)
[ ]b)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______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并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并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 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 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求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則被視為接受。
17.4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總額____________。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給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并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后______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采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 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 ]買方[ ]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 ]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稅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行。
[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___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