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買賣合約(精選3篇)
建筑工程材料買賣合約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價值為人民幣 ¥元。
第二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貨款在合同有效期內結清。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技術指標),見附表。
第四條:驗收方法:嚴格按照國家建材標準執行。
第五條:交貨規定建
1.交貨方式: 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2.交貨日期:
3.交貨地點:
4.運輸費用: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 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 乙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貨或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 產品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 甲方應付的經濟責任。
1.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型號、等級。應提前3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時,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30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收貨。
3. 屬甲方自提材料,甲方應在提貨前3日內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說明原因,取得對方諒解。如有問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雙方協商,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前,乙方仍應按合同供貨,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三作為罰金交給甲方。
第八條:如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某廠家產品、規格、型號、貨物不全,要用另外廠家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頂替時,乙方必須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解決。否則作為延期罰金。
第九條:本合同擬定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條款》實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材料買賣合約 篇2
甲方(需貨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安裝單位名稱:
二、安裝單位地址:
三、供貨范圍:依雙方確認的報價清單所列之項目及數量供貨。
(見附件)。
四、工程總價:人民幣(大寫):,計¥元整對產品報價,甲方應承擔保密責任
五、工程日期:收到訂金當日起一星期內設備到甲方指定地點。
設備到達現場后施工,根據實際情況完成全部工程。
(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六、付款方式:
1簽約時,甲方支付工程總價60%預付款作為定金,
人民幣(大寫):,計¥元整2器材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支付工程總價30%工程資金,
人民幣(大寫):,計¥元整3施工完畢,甲方檢驗合格后,即支付工程總價10%工程資金,
人民幣(大寫):,計¥元整3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含安裝、運輸及十二個月設備正常保修、維護費用(設備人為及不可抗力的因素損壞除外)。
七、工程現場管理:
1乙方依合同所訂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時,甲方應即時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貨物,如甲方不能即時接受全部貨物,須支付乙方的來回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并賠償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八、材料增減
1甲方于簽訂合同后,如需變更有關材料之規格、數量、交貨期、施工期,應在乙方未出發貨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反之造成之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設備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后,如有材料供貨變更,雙方另行議定金額及工程日期,仍由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才發貨,增加之金額于甲方授權代表簽字當日一并支付。
3雙方代表在交貨當日由甲方驗收人員會同乙方進行初步檢驗,設備憑合同器材清單驗收(因為批次不同外觀略有差異,為可接受驗收。)
4到貨后當個工作日內雙方會同驗收。
5甲方逾期未驗收或未經驗收即提前自行安裝使用,視為驗收合格,再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驗收中發現的和報價清單設備參數不符,乙方負責更換,雙方必須協調合理。
設備更換之運費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不得以該項工程之全部或一部分未完善之理由,拒絕或延遲支付尾款。
九、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甲方逾期付款應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二每日的滯納金。
2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并收取全部工程款項后,甲方取得設備之所有使用權,但在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前,乙方仍對附件內所有設備享有所有權。
在甲方延遲或拒絕付款時,乙方可以隨時撤回附件內設備,因此造成建筑物及其他之損壞,乙方概不負責。
同時乙方仍享有損失的賠償請求權。
3合同簽訂后,如需取消,應在乙方未下單發貨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反之乙方可沒收所有預付款,預付款不足以彌補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仍應按工程總價全額賠償。
十、附則
1合同執行期間發生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甲方工程主要營業場所(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合同空白待填寫部分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其他部分不得涂改,如有涂改痕跡,本合同無效。
本合同具有以下附件:(1、設備報價清單表)以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承辦人(簽字蓋章):承辦人(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材料買賣合約 篇3
總包方(甲方): 工程公司
分包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北京市建委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書:
一、 甲方職責
1、 認真執行國家和市政府、市建委頒發的各種安全生產法規規程、標準,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范圍內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責任。
2、 甲方要對乙方操作人員的五證(進京證、做工證、身份證、婚育記錄、特種操作人員上崗證)進行核查,對乙方的人員發現有證件手續不全;未成年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背人員進行清退,并做出相關處理。
3、 甲方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生產教育,學習國家、建委、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程制度,操作規程等條例,并簽訂安全生產教育登記表格等。
4、 甲方隨時在施工過程中監督檢查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的執行情況,監督對違章、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并有文字記錄。
5、 甲方管理人員做到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二、 乙方職責
1、 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國家、市政府、建委頒發的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和規定,并嚴格遵守工程項目經理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的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以增強法制觀念和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遵守甲方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3、 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甲方對分部、分項、分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乙方的負責人必須檢查具體施工人員落實情況,并進行經常性的督促、指導,確保施工安全。
4、 乙方必須保持本隊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更事先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工人進行施工作業之前必須接受進場“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學習,并參加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簽訂安全生產教育登記表方準上崗。
5、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檢查;督促、指導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對拖延不改或不認真整改的甲方有權暫停施工作業。對嚴重違章指揮,操作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總包單位有權發放出指令書,令其停工整頓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6、 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甲方需會同有關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使用。
7、 乙方對于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設備的各種安全防護措施、保險裝置、安全標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8、 乙方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頒發的上崗操作證后,放準上崗作業,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防水等作業應按規定辦理用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10、 由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乙方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未符安全使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落實整改,合格后放準使用,嚴禁擅自亂拖、亂拉、私接電氣線路及電氣設備。
11、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發生事故應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12、 各專業承包隊(包工隊)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人員在施工生產中施工安全和身體健康狀況負責。經常檢查本隊人員在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和身體健康狀況,發現不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13、 乙方監督教育本隊施工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章勞動紀律,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服從安全人員的檢查指導。對不安全作業環境積極提出意見,并有權拒絕違章操作。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14、 乙方要協助項目經理部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
三、 補充條款
1、乙方如違反條款的要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責任自負。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4、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