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施工瓷磚買賣合同(精選3篇)
帶施工瓷磚買賣合同 篇1
需方:
供方:
第一條、供需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條、質量標準與施工要求:
1.供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GB/T4100);特殊要求的產品質量,應符合供方的特別規定或合同中另行規定;
2.需方應按照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合格證”(在包裝盒內)背面的使用要求進行施工。
第三條、產品包裝要求:按供方標準包裝。
第四條、驗收方法和提出異議:
1.對于品種、等級、規格、數量,需方在收到供方貨物時當場驗收并提出異議,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2.對于其他質量問題,需方應在鋪貼發現問題后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3.需方委托送貨方式:供方送貨至需方指定地點;
4.產品質量保證期為壹年。送貨約定:
a、項目名稱:
b、送貨地址:
c、簽收人:
d、運費承擔方式:(請在選擇的方式后面填寫“是”,不選擇的方式后面填寫“否”;如不在以下可選方式之列的,請在“其他”一欄注明運費承擔方式。)
第五條、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為貨到工地付款方式:15日內批貨批清,最后一批2個月內結算付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合同依法生效后,供、需雙方如有違約行為,按民法典處理;
2.需方逾期提貨,逾期超過45天,供方不保證貨源的原定供期,供貨期另議。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陸份,供方壹份,需方伍份。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合同如需增補,則按照此合同單價。
第十條、預付款貳萬元整。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帶施工瓷磚買賣合同 篇2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年 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等的有關規定,結合 公司煤礦生產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以甲方安排的施工圖為準
第二條 工程單價確定原則
⒈直接工程費
⑴人工費及調差:
按(20xx基價)定額計取,其中:
①井下直接工單價:按(20xx基價)58.32元/工計算,按83.57-58.32=25.25元/工調差。風鎬落巖按放炮落巖的1.5倍計算,震動炮配合風鎬落巖按放炮落巖的1.35倍計算。
②井下輔助工單價:按(20xx基價)47.75元/工計算,按70.89-47.75=23.14元/工調差。
③地面輔助工單價:按(20xx基價)27.91元/工計算,按45.08-27.91=17.17元/工調差。
⑵材料費
以預算直接工程費中的材料費為基數不調差,一般支護按100%參與取費,工字鋼(U形鋼)乘0.7系數后參與取費,鋼軌乘0.35系數后參與取費。
⑶機械使用費:
①風鎬、風煤鉆、鑿巖機、風動錨桿機由乙方自備。煤電鉆由甲方采購,乙方嚴禁自購,只能向甲方領取,在結算中全額扣除,以上設備不調差。
②硐室按機械使用費的80%參與取費,其它巷道按機械使用費的60%參與取費,機械使用費不計入總額。
③自備機械的一類費用(設備折舊費、大修費、經修費)直接加入總額,不調差。
⑷井巷工程輔助費:
實進巷道按預算中井下輔助人工的60%計取。
⒉企業管理費:【1】×15.71%。
⒊利潤:【1+2】×7.26%。
⒋組織措施費:【1+2+3】×5.83%,其中臨時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⒌規費:【1+4】×7.95%。
⒍人工價差:按規定計算
⒎稅金:【1+2+3+4+5+6】×3.35%
⒏機械經修費(含取費及稅金): 掘進機(含二運皮帶)及工作面后第一臺運輸設備的維護費用全部由乙方負擔,機掘巖巷按每米240元加入總額中,機掘半煤巖巷及煤巷按每米200元加入總額中,炮掘和風鎬掘按每米40元加入總額中。
⒐鋪管人工費(含取費及稅金):2寸每米9元,4寸每米18元,直接加入總額中。
⒑涌水調整(含取費及稅金):
①下山:涌水5-10立/小時,每米增加50元, 涌水20立/小時,每米增加200元, 涌水>30立/小時,每米增加300元。
②上山及平巷:涌水按下山的1/3調整。
⒒工程勞務單價:【1+2+3+4+5+6+7+8+9+10】。
第三條 工程質量、進度要求
1、必須按工程設計和施工圖紙的要求及井下《作業規程》組織施工。
2、按照《煤礦井巷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及驗收評比辦法》驗收,要求分數90分以上。
3、標準化范圍:從局扇起至工作面范圍內及乙方料場的標準化由乙方負責。
4、質量獎罰
按照晉遼公司的規定執行。
5、進度要求
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計劃。
第四條 預算、開工、驗收及結算
1、工程開工前,乙方編制施工圖預算并附各礦總工程師簽字的施工圖及相關技術參數,預算報計劃處審核。
2、如巷道參數有變化,需重新編制上報工程預算進行審批,結算時分段計價。
3、單價確定后由施工單位編制工程開工報告,經審批后方可開工,否則一律不予結算。
4、工程量驗收:由公司調度牽頭、公司相關處室、各礦相關人員及施工隊負責人共同驗收。
5、工程質量驗收:由安監局牽頭、公司相關處室、各礦相關人員及施工隊負責人共同驗收。
6、每月工程驗收后乙方編制“工程結算單”,經礦里有關領導及部門審批簽字后報公司計劃處。
7、每月只對成巷部分進行驗收和結算。由于乙方上報不及時而影響結算由乙方負責,并按總結算額的2%罰款。
8、結算金額確定后乙方據此開具正規發票到財務部辦理掛帳手續。
第五條 材料
1、工程材料:施工中所需的材料由甲方下達當月單位工程材料計劃,乙方持領料單(注明工程名稱)經甲方審批后,到供應部門辦理領料手續,甲方負責將材料運到井下指定地點。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材料使用管理制度,施工中不準偷工減料和損失浪費,月末根據進尺和定額確定材料消耗數量,超出部分按現價在結算中扣除。因地質條件變化多發生的材料要有簽證。
第六條 安全管理
1、嚴格貫徹執行煤礦三大規程,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安全生產。
2、乙方違反有關安全規范和安全條例,甲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一切安全活動并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生活中的一切人身事故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全部自理,甲方概不負責,并賠償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乙方權力和責任
1、建立組織機構,配齊管理、技術、安全人員。建全各種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
3、保證完成甲方下達的作業計劃。
4、乙方使用的所用設備日常維護和小修由乙方負責(包括絞車、皮帶機等),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將視情況給予處罰。
5、必須召開班前會進行安全教育。
6、如發現地質條件有變化要及時向甲方匯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7、配備技術員,負責編制《作業規程》、各種安全技術措施,及時報甲方審批和貫徹執行。負責施工隊的技術工作。
8、負責全隊的安全工作。
9、生活用水、電、煤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10、乙方自行組織人員施工,必須配齊特殊工種人員和生產人員,并對所組織人員承擔一切待遇及人身事故之責任。
11、按規定對所轄人員進行技術業務培訓并承擔各種培訓費用,按規定為所轄人員辦理各項保險。
12、負責所施工范圍內的風水管路接設和維護工作。
13、乙方必須執行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在甲方指導安排下,做好局部通風、瓦斯、水、火、塵等災害防治工作。
14、有權拒絕甲方任何人員的違章指揮。
15、按規定為全部工作人員配發合格的各類勞動防護用品。
16、嚴格執行火工品領退制度和使用制度,確保不發生火工品丟失、浪費、被盜事件。
17、管理和使用好井下各類安全設施、通風設施,保證各類設施的正常有效運轉。
18、嚴格執行勞動用工合同制度,與所有人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第八條 甲方權力和責任
1、負責開工前各系統具備施工條件。
2、負責地質、測量及貫通工作。
3、無償提供更衣箱、礦燈、自救器、洗浴場所。
4、負責提供設計、圖紙、地質資料、變更情況。
5、審批乙方編制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6、有權對承包人的各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承包人違反規定的施工生產行為有權制止及處罰。
7、有權監督乙方的工資發放。甲方將工程款轉給乙方后,乙方必須保證在5日內將工資全額發放到職工手中,否則甲方用乙方的抵押金支付工人的工資,并從下月的工程款中扣除相應的金額打入抵押金中。如出現兩次不能按時全額發放工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并按乙方違約處理。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⑴因管理和組織不善乙方未能按期完成甲方所下達的工程計劃。
⑵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未達到國家級標準。
⑶乙方人員無視甲方有關規定,安全管理混亂、“三違”現象嚴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等。
⑷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突變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
第十條 其他
1、施工單位與甲方簽定合同前,每個掘進組交五十萬元的抵押金,用于處理突發事件和乙方違約行為。
2、如因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終止施工,則乙方所完工程,甲方據實給予驗收結算。
3、公司領導及各部門罰款由乙方當月向 繳納現金,否則由財務部按雙倍從結算中扣出。
4、乙方承擔的材料、設備及配件
材料:勞保用品、扳子、鉗子、鐵鍬、鎬、斧、鋸、釬頭、釬桿、風鎬尖、鉆桿、中間箍、鉆頭,截齒、齒座、掘進機(含二運)及工作面后第一臺運輸設備的維修、維護所需油管、油類、膠帶、刮板等一切材料。
設備:風鎬、風煤鉆、鑿巖機、風動錨桿機及自備掘進機(含二運)
配件:自備機械、掘進機(含二運)及工作面后第一臺運輸設備所發生的全部配件。
5、乙方自備物質需由甲方采購時,乙方單獨向甲方報計劃,甲方單獨招標采購。
6、對1米以上的斷層、陷落柱進行現場鑒定,制定單價。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期為一年。
8、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4份,乙方1份。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經公司審批并加蓋 公司合同審查專用章無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釋權歸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 托 人:(簽字) 委 托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年 月
帶施工瓷磚買賣合同 篇3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____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采暖工程為一個采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準、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_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并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筑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_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并裝好水、電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占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套;
(6)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并在_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并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_________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_________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_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后_____________天內支付_____________%的價款,留___________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后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簽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內的費用,按___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按___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范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_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_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