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通用6篇)
區域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__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案”)的___區域銷售代理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的相關概念解釋:
甲方:系指________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為本案的合法銷售總代理商,具有本案銷售的全權。
乙方:系指__________,為本案提供_____區域銷售的代理公司,屬于本案的分銷商.具有分銷權.
________:指由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位于________,分A、B兩棟高層,乙方代理的項目房產面積為____㎡(具體以辦理房產證面積為準),總共__套,具體房號詳見
銷售戶數:買方簽訂銷售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的售出商品房戶數之和。
第二條:委托內容
_____地區銷售獨家代理。
第三條:委托期限:
甲方聘乙方作為本案_____地區銷售獨家代理。本案的合作期限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關于保證金條款:
1.本合同簽訂后10天內,乙方給甲方交納銷售保證金______萬元整(¥:____元),
2.乙方在銷售期限內完成房產總量(按套數)100%或合同終止時,甲方將銷售保證金如數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完成房產總量(按套數)100%的,則保證金自動轉為購房款,甲方將在規定期限內要求乙方補交剩下的購房款,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的國家法規對乙方的保證金進行處理;反之,如果乙方提前完成銷售任務的,甲方除將保證金全部如數退還外,還按每____元/套的比例給予乙方提成,作為獎勵。以此類推。
第五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_____地區獨家代理銷售,不再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銷售,銷售價格以甲方制定的銷售價格為準。
2.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戶型圖﹑樓書﹑價格等相關資料
3.甲方負責對乙方編制的本項目的各類廣告計劃及銷售方案等進行審核,并提出可行性修改意見.
4.甲方負責合同備案登記、客戶按揭產權證書辦理、首付房款的收取等工作。
5.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完成銷售所需要的基本情況和資料。
6.合同期內,甲方指派龐宇為聯絡代表,代表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廣告、印刷品等方案進行審核,并最終結果在3—5個工作日給予乙方回復。
7.甲方同意,如果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在的經濟損失:
①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另行委托他人的.
②違反本合同的相關規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代理傭金的
第六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負責本案在_____地區全盤營銷廣告銷售策劃,擬訂推廣計劃并設計各階段廣告媒體安排,并自行承擔所有廣告費用.
2.乙方按合同規定,根據實際的銷售業績獲取相應的銷售傭金.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獨自承擔廣告費用、銷售人員工資及提成、電話費等費用。
4、乙方保證在銷售過程中,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以保障甲方的利益。
5.乙方努力做好銷售人員的培訓工作,并應制訂相應的營銷計劃。
6.乙方同意,如果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在的經濟損失:
①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房產代理銷售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②違反相關規定,擅自收取客戶定金或者首付款的;
③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產代理銷售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④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第七條:房產代理傭金的結算以及確認標準:
1.銷售界定:下述情況甲方應確認乙方銷售成功。
在合同約定的銷售期內由乙方銷售人員售出的本案商品房,客戶已簽約并交齊全部首付款和辦理銀行按揭的所有材料,等銀行按揭款審批通過并放貸后才視為銷售成功.
2.銷售傭金的比例:甲方按銷售成交價的1.5%提取傭金給乙方。
3.銷售傭金的結算方式:乙方銷售成功后,應制定銷售清單給甲方,由甲方簽字確認,甲方將在30個工作日內按合同比例,以現金或轉帳形式與乙方結算.
第八條:本案的價格以及付款方式
由甲方擬訂統一的價格和付款方式以及折扣,形成文件經由甲乙雙方簽字同意后予以實施。
銷售合同文本由甲方確定,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簽訂的文本與合同范本不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售樓款項之收取
銷售代理期間,客戶交納的定金或購房首付款必須打入開發商指定的銀行帳號或者親自來北海交納,并由開發商出據正式發票.乙方不能收取任何定金或者首付款.
第十條:合同違約與終止
本合同自簽約之日起立即生效。
在合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或甲乙任何一方發生重大變故,比如公司解散、被收購等。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如要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并結清所有費用。
合同期滿終止,甲、乙雙方皆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自簽訂之日起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現有附件見)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如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各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或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
(蓋章)(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蓋章):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蓋章):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區域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全權代理銷售甲方項目事業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標的
1、代理項目名稱:項目位置:
2、代理標的相關文件:
(1)立項批準文件復印件;
(2)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5)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6)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
二、甲方責任
1、
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上述項目“五證”復印件,甲方保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及合法性,如有不實,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2、
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方進場后3天內,甲方應將樓盤配套設施標準、裝修標準及所用全部材料明細、物業服務項目及擬收費標準和依據書面告知乙方,作為乙方與購房戶簽訂合同的附件。
3、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3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供乙方參照其與客戶簽訂。
銷售價目祥見本合同的附件。
4、
本合同簽訂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可使用標準售樓處(含裝修)、項目沙盤、來電顯示電話4部、飲水機3臺、談判座椅4套、辦公座椅3套、辦公電腦4臺,沙發等物品;乙方向甲方出具接收單,如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上述物品歸還甲方,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或遺失由乙方照價(折舊后)賠償;售房部水、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
5、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備案、按揭貸款手續及房屋產權登記的相關工作,并負責與相關各部門的關系協調。
6、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房兩賣的誤訂情況。
7、所有售房款,必須存入甲方指定賬戶,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由乙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8、在銷售過程中,如甲方該項目相關手續及證件未完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
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9、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的有關與工商、城管等政府部門的對外協調工作,雙方應配合處理好相關稅務事宜。
10、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利于房屋銷售的其他相關工作。
1
1、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__,以防止對乙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三、乙方責任
1、
保證代理過程中各項商務活動完全貫徹甲方的銷售政策(前提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符合合同相關規定,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負責甲方所交給乙方的財產及物品的完整性,如乙方有人為損壞乙方按照折舊后價格賠償。
3、負責客戶電話咨詢及上門咨詢客戶的電話追訪以及相鄰樓盤市場走勢的分析等。
4、負責售房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和辭退,并負責人員工資和獎金及相關福利。
5、負責該項目全程策劃、推廣,策劃費由乙方承擔,但策劃內容需交甲方審閱批準后方可發布。
6、有義務做好本和同的__,以防止對甲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7、本項目所有廣告費用由甲方承擔,廣告宣傳由乙方決定甲方審閱。
四、代理內容
1、代理周期:本樓盤代理周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五、代理銷售提成(傭金)費用事宜
1、顧客繳納定金并簽訂購房協議均視為銷售成功(根據市場代理范圍:情況乙方可收取客戶保留金20__元及20__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處理)。
2、傭金提成:乙方按售房款2%提取傭金。
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乙方實際銷售的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4、甲、乙雙方同意客戶購房有三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以全款付清。
(2)分期付款,以付清總房款的50%。
(3)銀行按揭付款方式以20%-30%為首期款。
(4)
結算標準:以該套房屋實際付款金額結算,銀行貸款部分只需客戶在銀行簽字后,甲方給乙方結算該套貸款部分代理銷售傭金,如不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銷售傭金,乙方有權在合同約定最后一日起收取客戶房款,補足乙方上月代理銷售傭金。
每月結算代理銷售傭金1次(即每月28日為結算日,3日內付清)。
5、
如有客戶退房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退房,若甲方單方面同意客戶退房,甲方須支付乙方該套房屋全額代理銷售傭金,乙方有權在對該套房屋進行銷售,并按約定提取代理銷售傭金。
6、
凡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所銷售房源業主有退房事宜,由乙方負責,乙方結算的代理銷售傭金由甲方在乙方下次結算的代理銷售傭金中扣除。
扣取客戶的違約金甲乙雙方各得50%,與當月代理銷售傭金一并結算。
六、雙方違約責任
1、甲方:
(1)因有關工期與房屋質量及手續問題造成客戶與公司糾紛,由此產生的客戶退房,由甲方獨自承擔。
(2)
甲方如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傭金,甲方每天須按應付代理銷售傭金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如一月為支付代理銷售傭金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銷售工作并通過收取客戶購房款彌補乙方合同約定所得。
(3)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銷售或自己銷售,否則甲方違約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4)甲方保證若購買的房產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乙方:
(1)
不得以虛假之詞欺騙客戶,只有在甲方同意的書面宣傳資料范圍內對客戶進行銷售承諾,若私自進行上述承諾以外的書面承諾,視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客戶與公司的糾紛費用及退房違約金由乙方承擔。
(2)
銷售款項由甲方收取,乙方無權收取定金及購房款,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銷售權,追回挪用款項,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為確認雙方間的義務,甲方應出具相應依據給乙方。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銷售樓盤以外的任何商業銷售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在稅務部門開出代理銷售傭金發票向甲方結賬,不再向甲方提供任何稅收和其他費用。
2、本合同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終止時結算付清相關款項后自動失效。
3、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房源明細清單,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章):乙方代表(簽字):
區域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 篇3
甲方(開發公司):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代理公司):
地址: 聯系電話:
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華昱山景”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項目的位置:四川華鎣市
第二條 委托代理范圍及代理期限
(一)代理范圍
1、本項目一期的所有住宅(3棟高層樓),本約定代理范圍內的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二)合同期限
20xx年12月6日至本項目一期住宅最后一棟的預售許可證取得之日起12個月止。
第三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建筑面積計算;
2、住宅均價:: _元/平方米,雙方按上述均價制定出每套房屋的價格,經雙方簽章確認后則作為每套房屋的底價。
3、在實際銷售過程中,如遇折扣優惠或低于均價或底價銷售的,以甲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簽章或開出收款票據為準視為甲方同意銷售,乙方傭金按實際成交總額結算給乙方,同時乙方也不負責補低于底價部份的差價。
第四條 項目廣告宣傳和策劃、設計。
本項目所有廣告宣傳和推廣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進行免費廣告設計、策劃。
第五條 甲方責任與義務
1、提供甲方的營業執照副本、開發資質證書復印件及五證;
2、提供銷售所需的其它資料或其復印件,包括:施工圖、測繪報告、戶型圖、室內設備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收款、審定售房合同,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
5、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本項目商品房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6、對銷售范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的情況應在合同簽定時書面同時告知乙方,如產生銷售則仍按約定結算傭金給乙方。
7、提供裝修好或現有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飲水機、沙盤、談客桌椅,承擔售房部房租、保潔、水、電及電話費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資質證書復印件;
2、建立一支專業化、有良好形象的銷售隊伍,并承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
3、本合同簽署后據甲方要求十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營銷策劃方案,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后展開銷售實際運作,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如實介紹商品房特性及狀況,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也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范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7、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未經甲方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范圍及事項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8、乙方負責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收集客戶按揭所需資料。
9、乙方代甲方收取購房戶的契稅代收大修基金辦證費用不計報酬。
10、乙方人員的所有交通、通訊、差旅住宿生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支付。售房部客戶接送廣告推廣由甲方派專用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第七條 乙方代理傭金的結算
(一)代理銷售傭金:底價傭金+溢價傭金
1、底價傭金=(實際銷售價銷售面積)2%
2、溢價傭金=(實際銷售價-每套房屋的底價)銷售面積30%每套房屋的底價:即經雙方簽章的銷控表上每套房屋的銷售價格
3、每套房屋完成的標準:與買受人簽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買受人并支付了30%的首期房款,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結算傭金給乙方。
4、甲方在每月5日以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上月31日前的傭金給乙方。乙方開出收據。
第八條 退房處理方式
若由于客戶的責任造成的退房,扣除的違約金或沒收的定金,甲乙雙方各得一半,如再次銷售乙方仍可計提該套房屋的傭金。其它原因購房人退房,若再次銷售乙方重新提取傭金。
第九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部分的0.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甲方支付傭金時間超過壹個月,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應付傭金照常支付給乙方并可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伍拾萬元。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范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定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定款行為,在接甲方書面通知48小時內不予交還給甲方,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追究其法律責任,并且乙方要承擔違約金伍拾萬元;
第十條 本合同期滿代理任務完成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經簽定,雙方不得隨意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則支付對方違約金及損失費壹佰萬元整。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蓋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區域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遵義旺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方):遵義冠宇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全權代理銷售甲方項目事業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標的
1、 代理項目名稱:
項目位置:
2、 代理標的相關文件:
(1) 立項批準文件復印件;
(2) 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
(3)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4)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5) 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6)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
二、 甲方責任
1、 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上述項目“五證”復印件,甲方保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及合法性,如有不實,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2、 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方進場后3天內,甲方應將樓盤配套設施標準、物業服務項目及擬收費標準和依據書面告知乙方作為乙方與購房戶簽訂合同的附件。
3、 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3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供乙方參照其與客戶簽訂。
4、 本合同簽訂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可使用標準售房部(含裝修)、項目沙盤、來電顯示電話2部、飲水機1臺、談判座椅4套、辦公座椅3套、沙發1套等物品;乙方向甲方出具首條,如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上述物品歸還甲方,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或遺失由乙方照價賠償;售房部水、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
5、 所有售房款,必須存入甲方指定賬戶,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由甲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6、 在銷售過程中,如甲方該項目相關手續及證件未完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7、 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的有關與工商、城管等政府部門的對外協調工作,雙方應配合處理好相關稅務事宜。 8、
9、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利于房屋銷售的其他相關工作。 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對乙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三、 乙方責任
1、 保證代理過程中各項商務活動完全貫徹甲方的銷售政策(前提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符合合同相關規定,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負責甲方所交給乙方的財產及物品的完整性,如乙方有人為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3、 負責客戶電話咨詢及上門咨詢客戶的電話追訪以及相鄰樓盤市場走勢的分析等。
4、 負責售房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和辭退,并負責人員工資和獎金及相關福利。
5、 負責該項目全程策劃、推廣,策劃費由乙方承擔,但策劃內容需交甲方審閱批準后方可發布。
6、 有義務做好本和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對甲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7、 本項目所有廣告費用由甲方承擔,廣告宣傳由乙方決定甲方審閱。
四、 代理內容
1、 代理周期:本樓盤代理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五、 代理銷售提成(傭金)費用事宜
1、 顧客繳納定金并簽訂購房協議均視為銷售成功(根據市場代理范圍: 情況乙方可收取客戶保留金20xx元及20xx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處理)。
(1) 一次性付款,以全款付清。
(2) 分期付款,以付清總房款的50%。
(3) 銀行按揭付款方式以20%-30%為首期款。
(4) 結算標準:以該套房屋實際付款金額結算,銀行貸款部分只需客戶在銀行簽字后,甲方給乙方結算該套放我貸款部分代理銷售傭金,如不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銷售傭金,乙方有權在合同約定最后一日起收取客戶房款,補足乙方上月代理銷售傭金。每月結算代理銷售傭金1次(即每月30日為結算日,3日內付清)。
4、 如有客戶退房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退房,若甲方單方面同意客戶退房,甲方須支付乙方該套房屋全額代理銷售傭金,乙方有權在對該套房屋進行銷售,并按約定提取代理銷售傭金。
5、 凡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所銷售房源業主有退房事宜,由乙方負責,乙方結算的代理銷售傭金由甲方在乙方下次結算的代理銷售傭金中扣除。扣取客戶的違約金甲乙雙方各得50%,與當月代理銷售傭金一并結算。
六、 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
(1) 因有關工期與房屋質量及手續問題造成客戶與公司糾紛,由此產生的客戶退房,由甲方獨自承擔。
(2) 甲方如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傭金,甲方每天須按應付代理銷售傭金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如一月為支付代理銷售傭金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銷售工作并通過收取客戶購房款彌補乙方合同約定所得。
(3) 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銷售或自己銷售,否則甲方違約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 乙方:
(1) 不得以虛假之詞欺騙客戶,只有在甲方同意的書面宣傳資料范圍內對客戶進行銷售承諾,若私自進行上述承諾以外的書面承諾,視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客戶與公司的糾紛費用及退房違約金由乙方承擔。
(2) 銷售款項由甲方收取,乙方無權收取定金及購房款,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銷售權,追回挪用款項,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為確認雙方間的義務,甲方應出具相應依據給乙方。
(3)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銷售樓盤以外的任何商業銷售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七、 其他事宜
1、 乙方在稅務部門開出稅務銷售發票向甲方結賬,且野放不再向甲方提供任何稅收和其他費用。
2、 本合同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終止時結算付清相關款項后自動失效。
3、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附房源明細清單,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遵義旺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乙方(簽章):遵義冠宇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區域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 篇5
甲方(開發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華昱山景"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項目的位置: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代理范圍及代理期限
(一)代理范圍
1、本項目一期的所有住宅(3棟高層樓),本約定代理范圍內的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二)合同期限
20______年12月6日至本項目一期住宅最后一棟的預售許可證取得之日起12個月止。
第三條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建筑面積計算;
2、住宅均價::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雙方按上述均價制定出每套房屋的價格,經雙方簽章確認后則作為每套房屋的底價。
3、在實際銷售過程中,如遇折扣優惠或低于均價或底價銷售的,以甲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簽章或開出收款票據為準視為甲方同意銷售,乙方傭金按實際成交總額結算給乙方,同時乙方也不負責補低于底價部份的差價。
第四條項目廣告宣傳和策劃、設計。
本項目所有廣告宣傳和推廣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進行免費廣告設計、策劃。
第五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1、提供甲方的營業執照副本、開發資質證書復印件及五證;
2、提供銷售所需的其它資料或其復印件,包括:施工圖、測繪報告、戶型圖、室內設備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收款、審定售房合同,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
5、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本項目商品房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6、對銷售范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的情況應在合同簽定時書面同時告知乙方,如產生銷售則仍按約定結算傭金給乙方。
7、提供裝修好或現有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飲水機、沙盤、談客桌椅,承擔售房部房租、保潔、水、電及電話費用。
第六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資質證書復印件;
2、建立一支專業化、有良好形象的銷售隊伍,并承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
3、本合同簽署后據甲方要求十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營銷策劃方案,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后展開銷售實際運作,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如實介紹商品房特性及狀況,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也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范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7、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未經甲方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范圍及事項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8、乙方負責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收集客戶按揭所需資料。
9、乙方代甲方收取購房戶的契稅代收大修基金辦證費用不計報酬。
10、乙方人員的所有交通、通訊、差旅住宿生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支付。售房部客戶接送廣告推廣由甲方派專用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第七條乙方代理傭金的結算
(一)代理銷售傭金:底價傭金+溢價傭金
1、底價傭金=(實際銷售價×銷售面積)×2%
2、溢價傭金=(實際銷售價-每套房屋的底價)×銷售面積×30%每套房屋的底價:即經雙方簽章的銷控表上每套房屋的`銷售價格
3、每套房屋完成的標準:與買受人簽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買受人并支付了30%的首期房款,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結算傭金給乙方。
4、甲方在每月5日以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上月31日前的傭金給乙方。乙方開出收據。
第八條退房處理方式
若由于客戶的責任造成的退房,扣除的違約金或沒收的定金,甲乙雙方各得一半,如再次銷售乙方仍可計提該套房屋的傭金。其它原因購房人退房,若再次銷售乙方重新提取傭金。
第九條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部分的0.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甲方支付傭金時間超過壹個月,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應付傭金照常支付給乙方并可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伍拾萬元。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范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定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定款行為,在接甲方書面通知48小時內不予交還給甲方,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追究其法律責任,并且乙方要承擔違約金伍拾萬元;
第十條本合同期滿代理任務完成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經簽定,雙方不得隨意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則支付對方違約金及損失費壹佰萬元整。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蓋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
區域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 篇6
黃律師:我們是一家房產開發企業,以前開發的樓盤都是公司自行銷售的。最近,我們開發的一個樓盤想委托專門的銷售代理商負責銷售。為此來信請教,我們與代理商簽訂的《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應當包含哪些內容?讀者吳先生吳先生:時下,滬上已經形成樓盤開發與銷售相分
黃律師:我們是一家房產開發企業,以前開發的樓盤都是公司自行銷售的。最近,我們開發的一個樓盤想委托專門的銷售代理商負責銷售。為此來信請教,我們與代理商簽訂的《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應當包含哪些內容?讀者吳先生吳先生:時下,滬上已經形成“樓盤開發與銷售相分離” 的格局。為了保證樓盤的順利銷售,委托專業律師起草一份完整的《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無論對于開發商還是代理商都是非常必要的。 我認為,《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至少應當包括以下五個要素:
第一、應當明確銷售代理的方式、范圍和期限,即屬于一般代理還是獨家銷售代理;代理銷售的商品房的基本狀況(坐落、類型、房屋面積等);銷售代理的區域;代理期限及其延長等問題。
第二、應當明確代理費用的負擔問題。代理費用主要包括對外一般推廣費用及開發商特別要求制作廣告、印制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費用;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費用。
第三、應當明確銷售價格的`確定問題。針對開發商制作的銷售價目表,代理商可否視市場銷售情況在銷售價目基礎上靈活浮動以及浮動的幅度;代理商高價銷售收益如何分配;低價售出時開發商是否認可。
第四、應當明確代理傭金及其支付。代理傭金通常為一定比例的實際銷售額。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正式簽訂銷售合同并獲得首期房款,代理商的代銷事項即告完成,即可獲得全部代理傭金。開發商應在一定期限內將代理傭金全部支付代理商。當然如果是代理商代為收取房價款,代理商可在房款中事先扣除應得傭金。此外,對于代理期限結束后,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正式銷售合同時是否應當支付代理傭金,雙方在代理合同中也應約定清楚。
第五、應當明確銷售過程中違約情形的處理。包括因購房者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分配、因開發商或代理商原因導致對購房者的賠償由誰承擔等。
當然,對于銷售代理過程中的合同文本、合同簽訂、房款收取、交房、過戶手續的辦理等方面內容,開發商與代理商也應在代理合同中加以明確,避免日后糾紛的產生。
東方正義律師事務所 黃可磊律師 [房地產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