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買賣合同書(精選21篇)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
煤炭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出賣人:________ 簽訂地點:
買受人: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名稱(章 買受人名稱(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2
煤炭買賣合同書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3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whqz001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煤炭供需交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____ 簽訂本合同。
1.煤炭供需交易數量:
1.1煤炭供需交易數量 ____ 噸,此數量為意向數量,以實際發運數量為準。
1.2品種、質量、數量具體情況如下:
表1煤炭產品質量規格表
品種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噸)
全水灰分揮發分全硫發熱量
Mt%Aad%Var%St%Qgr,daf kcal/kg
1.3供需交易數量根據 ____ 運輸情況,由甲、乙雙方按月共同協商確定,最終以實際發運數量為準。
1.4原則上甲、乙雙方按各品種的合同數量均衡兌現,沒有約定合同數量的煤種,作為合同補充煤種,并同意將補充煤種作為同一合同的有效品種,計入總兌現率。
2.煤質獎罰
2.1精塊系列煤質無獎罰。
2.2混煤系列以表1各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加1kcal/kg,價格增加(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 ____ 元/噸,每降低1kcal/kg,價格降低(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____ 元/噸。若實際交貨熱值低于基準熱值200 kcal/kg以上,則超過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價格降低(2×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 ____ 元/噸。(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四舍五入)
以各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每超出范圍高限0.01%,價格降低 ____ 元/噸;每低于范圍低限0.01%,價格增加 ____ 元/噸。
2.3特低灰煤
全水:大于16.0%,每增加0.1%,價格降低(合同價格×0.1%)
____ 元/噸;15.0%~16.0%,價格不做調整;小于15.0%,每降低0.1%,價格增加(合同價格×0.1%) ____ 元/噸。
灰分:大于6.50%,每增加0.01%,價格降低 ____ 元/噸;5.00%~6.50%,價格不做調整;小于5.00%,每降低0.01%,價格增加 ____ 元/噸。
全硫:大于0.50%,每增加0.01%,價格降低 ____ 元/噸;0.30%~0.50%,價格不做調整;低于0.30%,每降低0.01%,價格增加 ____ 元/噸。
如出現大的質量偏差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價格:
3.1合同價格:一票含稅到站價(現匯價格),執行市場當期現貨掛牌價格(各地區直達到站價格)。
3.2當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調整合同價格并重新洽談合同。調整后的價格以《價格確認函》的方式確認。
3.3為便于操作,雙方同意將《價格確認函》傳真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價格確認函》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后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作為本批煤炭的結算依據。如雙方無法在價格上達成共識,則停止合同的執行。
4.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即本合同履約地點):
4.2交貨方式:到站交貨。
4.3乙方收貨人: _______________
4.4甲方將貨物運至雙方約定交貨地點,貨物的所有權及貨物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5.數量、質量的確認
5.1數量確認:煤炭數量以 _______________ 運票為準,如發生嚴重虧噸,雙方需共同進行現場校驗,以雙方認可數量為準,乙方應及時準確提供到站相關信息。
5.2質量驗收:
5.2.1甲方裝車檢驗結果做為結算依據。
5.2.2乙方有到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質量檢測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甲方應在裝車后3日內將檢驗結果傳至乙方。
考慮到單批次化驗偏差的偶然性,甲、乙雙方以結算周期平均質量進行比對,如熱值偏差在±100 kcal/kg以內,則按合同確定的化驗方結果正常結算,如偏差超出±100 kcal/kg,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5.2.4乙方如對單批次煤炭的檢驗結果存有異議,且該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gr,daf)偏差±150 kcal/kg以上,可在煤炭到廠后5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應有合法資質化驗室出具的正式化驗報告)提出,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甲、乙雙方或協商解決,或在具備以下兩個條件:(1、該批次煤炭存貨量不少于80%;2、煤炭單堆單放,能夠明顯識別)的情況下,有甲、乙雙方認可的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重新采樣復檢。
復檢結果作為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
6.結算及付款
6.1以每一批次合同收貨量進行結算。
6.2付款方式:雙方自行約定.
6.3煤炭到乙方場地后經雙方化驗完畢,乙方即根據數量、質量開具結算單給甲方。乙方收到甲方如下資料后可在 ____ 工作日付款。
6.3.1《結算證明函》
6.3.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違約責任
7.1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30日內仍未完成全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如果因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的執行,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8.不可抗力
8.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大火、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8.2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損失降至最低。
8.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9.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可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加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
11.保密義務
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種質量指標、煤炭供應數量及價格均為甲、乙雙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兩年內,除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規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內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泄密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2.其他的約定事項
12.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印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 (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7
一、品種規格、質量:
二、交貨地點:
三、煤炭價格:煤價含稅票 元/噸,原則上價格在一月內不變,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另行商定。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購方每批次以預付款購買,批次批結,購方購煤款不夠時、銷方可以供給其他客戶或停供。
五、驗收標準:以 煤場入庫取樣化驗為準,計量以 煤場過磅單為準。
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發生經濟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如協商不成,在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如熱值達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購方可以拒收,余款銷方應及時退還購方。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8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年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買受人:
鑒(公)證意見:鑒(公)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 月 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9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港檢驗結果為準。
數量以大連港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3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0
買方: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賣方: 簽定時間:
買賣雙方就進口俄羅斯煤炭的具體事宜,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約本合同。
1. 煤炭品種:
2. 數量及交貨期限:
2.1 數 量:每船 萬噸(實際裝運情況允許5%)。
2.2 到港期限:買方開出信用證經賣方銀行確認后30個工作日(5%)到達買方指定港口。
3. 質量標準:
3.1 標準規格
標準規格
4. 裝運港及到達港:
4.1 裝運港:
4.2 到達港: 碼頭(其它港以買方書面通知為準)。
5. 收貨人、交貨地點及方式:
5.1 收貨人:買方。
5.2 交貨地點:買方指定的港口。買方應提供具體港口卸貨情況報告。
5.3 交貨方式:按中國港口靠岸船扳交貨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結算。
6. 驗收與數量。質量的確定:
6.1 計量驗收由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檢測到港船舶水尺計算實載數量,商檢結 果為驗收數量。
6.2 以收到基發熱量計價的煤炭,結算數量驗收數量。
6.3 煤炭質量驗收委托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在到達港進行煤炭的質量檢驗,并 作為結算價格的依據,此檢驗結果為最終結果。
6.4 按GB標準在交貨碼頭船上,堆場或輸送皮帶均衡樣采樣,現場制樣。買賣雙方 有權派代表到現場觀察,但不能影響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驗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進行。
6.5 按GB標準在第
6.3條所指個機構化驗室化驗。化驗結果為質量驗收計價依據。 7 價格:人民幣計價
7.1 結算價格(一票含稅)按港口船板交貨基本價質量調整價。
7.2 碼頭船扳交貨基本價:質量符合第
3.1條標準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不低于5800 大卡公斤,港口碼頭船板交貨基本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噸(含稅)。
7.3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價格調整:
低位發熱量(e,a)a;ge;5800 cag時:
低位發熱量(e,a)5700 cag時,按照下式計算:
按公式:基本價格-【5700-實際低位發熱值】基本價格率2
獎:低位發熱量(e,a)a;5900 cag時,按照下式計算:
按公式:基本價格【實際低位發熱值-5900】基本價格率2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時價格可另行協商,協商不通買方有權拒 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價。
7.4 硫超于
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過
1.0%時,超過部分扣實際重量。
7.6 質量指標任何一項不達標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8 費用承擔:
8.1 到港后的商檢費及海關有關稅費等進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9 貨權與風險轉移:
9.1 船舶抵達指定碼頭,貨物越過船舷后風險轉移給買方,同時貨權全部轉移給買方。
10.運輸、風險及投保:
10.1 賣方負責租船運輸,船舶載重時應符合靠泊收貨碼頭的技術要求,否則造成的損 失由買方承擔。
10.2 卸港條件:剩潮水深
10.5米。
10.3 煤船到交貨地點前,貨物風險由賣方承擔,賣方負責按每船煤碳離岸基價投保,辦理 煤炭的海上運輸保險,并承擔保險費,以及在發生事故時的理賠工作。
10.4賣方必須存煤船于裝港受載前5個工作日以及在到達卸港前5321個工作日以書商形式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接卸
10.5卸貨條款:
10.
5.1卸船備要通知書
船舶到達卸貨范圍內后無論進港與否,無論靠泊與否、無論清關與否、無論檢驗與否, 任何時間可以遞交,包括節假目。如果沒有通過國聯檢而提交,則提交無效,船 方必須存完全具各卸貨條件后再重新提交。
10.
5.2卸船時問:卸貨率為每D(良好天氣工作日)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買方保證卸率為10000噸,因其它任何原兇引起的時間損失都應作為卸貨時間,但以下損失除外。
10.
5.
2.1不可抗力損失的間。
10.
5.
2.2從錨地移往泊位時間。
10.
5.3 船舶滯期后的所有損失時間應作為滯期時間連續計算.
10.
5.4卸船時問從遞交后12個小時開始計算,除非提前使用則實際使用時間算作卸船時間。
10.
5.5由于船方原因和責任而使卸貨作業中斷,此時間不作卸貨時間計入。
10.
5.6滯期費:如果買方在允許卸船時間內未能將貨卸完,買方應向賣方支付滯期費,滯期費按允許卸船時間終止后全部損失時間計算。
10.
5.7速譴費:如果買方在允許卸船時問內提前將貨卸完,賣方應向買方支付速譴費,速譴費按允許卸船時問終止前全部節省時問計算。
10.
5.8 滯期速譴費率:滯期速譴費率按照相應的租船合同中規定的滯期速譴費率執行,在結算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提供租船合同復印件進行費率確定。
1
1. 履約權利與義務:
1
1.1 賣方負責煤船靠岸的海關、商檢于續,收貨人提供協助。
1
1.2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的修改意見,對此買賣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得視為成立。
1
1.3 賣方在船舶到達卸港前要向買方提供貨物的產地證明,貨物提單以及裝港質量報告。
1
2. 結算及付款期限:
1
2.1 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買方開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180天內付款的延期信用證樣本,信用證有效期限為180天,金額為 萬元。經賣方銀行認可后,賣方現匯人民幣 萬元履約保證金到買方的銀行換取信用證正本。貨物如未能在合同約定的到港期限內到港,即視賣方沒有按合同履約。
1
2.2 卸港煤炭的驗收完畢后,賣方按質檢機構(C)水尺計量單,質量檢驗結果化驗單 向買方結算。
1
2.3賣方將提單正本提供給買方后,賣方需按結算價格(一票含稅)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 1
2.4銀行的議付單據如下:
1)由卸貨港C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
2)由卸貨港C出具的數量檢驗證書。
3)對應貨物的全額增值稅發票。
4)由收貨人出具的收貨憑證。
5)雙方結算清單憑證。
1
3.不可抗力:
1
3.1 發生小可抗力后,受影響一方應第一時間通知買方詳情,盡力減少影響,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機笑證明。
1
3.2不可抗力解除后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
4.違約責任及索賠:
1
4.1 因買方原因不能接收第
2.1條規定的數量,買方應按少接貨部分煤炭造成賣方損 失,支付給賣方違約金。
1
4.2因賣方原因不能供應
2.1條和3條規定的數量和質量,賣方應按少供貨部分煤炭造成買方的損失,支付給買方違約金。
1
4.3因供貨質量指標違約,按本合同有關扣價條款執行。
1
4.4買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長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賣方 支付違約金。
1
4.5如賣方沒有按合同履約,那么所開給買方現匯( 萬元)作為違約金罰款。 15 爭議解決:
1
5.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等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照銀行規 定的結算方法付清,臺則按照逾期付款處理。
1
5.2 買賣雙方對執行合同的一切爭議,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由簽定合同地點的法院管轄解決。
1
5.3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
5.4 訴訟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司項下的義務。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蓋章生效。本合同傳真件、電了掃描件與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
7.2 本合同有效期為約定之供貨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買方:(章) 賣方:(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賬 號: 賬 號:
納 稅 號: 行 號:
納 稅 號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1
委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自主成交后簽訂由丙方監制的《煤炭購銷合同》流水號:并委托丙方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和裝車手續及交割過程。
二、委托事項:甲乙雙方進入丙方搭建的交易平臺并通過交易形式,拓展信息渠道,化解交易風險。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保證向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真實可靠,并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變化時及時告知丙方的義務。
2、乙方保證通過丙方交割的煤炭在法律上無限制交易的情況,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由其承擔,并以以下兩種方式提供有交貨能力證明:
乙方在丙方中轉倉庫臺帳下有相應數量的存煤。
乙方與煤炭所有權人已簽訂可執行的《煤炭購銷合同》,并可立即辦理過戶或裝車手續。
3、甲方同意根據合同約定標準向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
四、中介方的權利與義務
1、丙方將對甲方與乙方提供的信息進行核實。
2、丙方保證通過其結算資金的安全性。
3認真履行甲、乙委托的事項,親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辦的各項服務。
4丙方派經紀人負責該房產的居間活動,在委托期限內辦理所委托的事項。
5根據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丙方將所了解的情況如實告知委托人,及時將委托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向委托人通報。
6、對委托人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否則要承擔相關的賠償。
7、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委托人。
8、中介方有收取中介費的權利。
8、出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收取相關費用的依據。
五、貨款支付及結算方式:委托中介方付款結算
中介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1、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丙方結算全部貨款,同時簽訂《煤炭購銷合同》約定交割數量、時間、合同執行期限、質量要求及相關獎罰條款,留一份由丙方備案。
2、甲方將全部貨款匯入丙方賬戶,向丙方支付元/噸的中介服務費。
3、本合同簽署完畢后,丙方監督乙方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過戶或裝車手續后,丙方根據《煤炭供需合同》向乙方約定賬戶按%支付貨款。如丙方向乙方約定賬戶以外的賬戶付款造成甲方出現任何經濟損失,由丙方負責賠償。
4、裝車后,委托化驗方將作為質量結算依據的化驗報告及時傳真給丙方,丙方依據《購銷合同》約定及化驗報告在2個工作日內做出結算單并傳真給甲乙雙方,雙方若有異議,應在收到結算單2日內向丙方提出延緩結算申請,若未在2日內提出申請,則視為同意按結算單進行結算。
5、乙方向甲方開具專用增值稅發票經丙方確認無誤后,丙方按結算單向乙方支付余款,將甲方已支付的貨款金額與實際裝車結算情況對比,多退少補。
6、甲乙丙三方約定,結算按照一單一結,若應收款項方提出款項暫不結算,用作備存,應向交易市場以書面形式提出。
六、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托標的利差
4、其它過失影響甲、乙方交易的。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的
5、其他造成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方商定,上述違約行為方,選擇下列第條約定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分別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為元
2、按標的額的%,計人民幣元。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從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委托期到,若雙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要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____個月。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中丙方與甲方、乙方之間構成居間法律關系,最終解釋權歸屬華中煤炭交易市場有限*司。
九、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商定,并簽署書面文件后產生約束力。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注冊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資質證書編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執業經紀人:
住址:住址:執業經紀人資格證書號:
簽署日期:20__年月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2
甲方:
乙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3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港sgs檢驗結果為準。數量以大連港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k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3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kcal/k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kcal/k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買方:江蘇利港電力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利電〈20 〉燃 號
賣方: 簽訂地點:江蘇 江陰 利港
簽訂時間:20 年6月 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3.1煤炭的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應當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 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5.3.2. 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份 20.00%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1%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 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甲乙雙方在采、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為烏海。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一、煤炭要求:
煤種:______________價格:______________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______,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______________卡______________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一卡扣______________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______________加_____________個月,總量______________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______________市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為準。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6
買方:__電力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利電〈20 〉燃 號
賣方: 簽訂地點:江蘇 江陰 利港
簽訂時間:20 年6月 日
一、煤炭品種,產地,發貨港,船名,數量及供貨時間:
煤炭品種
產地
發貨港
船名
數量(噸)
港口平倉交貨價
交貨時間
大同優混
山西
秦皇島
元/噸
20 年6月 日
二、煤炭質量標準:
收到基全水分
mt(%)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
qnet,ar(kcal/kg)
收到基揮發分
var(%)
收到基灰分
aar(%)
收到基全硫
st,ar(%)
灰軟化溫度
st (℃)
可磨系數
hgi
≤12
5000
≥23
≤20
≤1
≥1300
≥55
三、交貨地點:秦皇島港平倉交貨。
四、驗收:
1.數量:以裝船港港航交接數量(貨票量)為準。
2.質量:以裝船港第三方國家承認的煤質檢驗機構取樣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買方電廠自動化采樣化驗結果為參考,差距過大時,協商解決。
五、結算:
1.質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條款時,按合同價結算。
2.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高于5000kcal/kg時,每上升1kcal/kg,單價相應上調0.15元/噸。
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低于5000kcal/kg時,每降低1kcal/kg,單價相應下調0.15元/噸。
3.當收到基揮發分低于合同標準時的扣款辦法為:
當23%>var≥22%時煤炭單價下調1.5元/噸,當21%≤var<22%時煤炭單價下調4.5元/噸。var<21%時,每降低1個百分點煤炭單價下調8元/噸,不足1個百分點按1個百分點計算。
4.當收到基全硫(st,ar)>1%時,每增加0.1個百分點下調煤炭單價2元/噸,不足0.1個百分點按0.1個百分點計算。
5.當灰熔融性溫度st<1300℃時,每降低50℃下調煤炭單價2元/噸,不足50℃按50℃計算。
6.合同簽訂單位、港口發貨人、結算單位必須一致。買方在裝船后按合同價支付全額貨款給秦皇島海運交易市場,秦皇島海運交易市場首先支付全額貨款90%于賣方,待根據質量化驗結果核價后,賣方開煤炭增值稅發票,除水運費外一票結算。
六、其它約定事項:
1.買賣雙方約定由于賣方不能及時為買方辦理裝船手續,導致船的延期,由賣方負責賠償買方應付給船務公司的船舶滯期費。
2.賣方保證在裝貨港提供一個安全泊位進行裝貨。如需移泊,須經買方同意,且移泊所產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3.未經需方同意,賣方不得摻配其它煤種。在煤炭裝,卸船過程中,買方有權進行抽檢,一經發現有摻假現象,買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賣方負責。
4.來船卸空后,若在煤場或在電廠運行過程中發現有摻假情況,買方有權暫不付煤款。并根據其對電廠安全的影響程度,由買方重新確定結算價格。
5.來煤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第二條款要求,且粒度小于300mm,因煤質問題或煤中雜物造成電廠設備損壞或其他損失,其直接損失由賣方賠償。
6.本合同將根據船舶具體卸貨情況由江蘇利港電力有限公司或江陰利港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執行。
七、違約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1.協商。 2.調解。 3.仲裁。
合同發生爭議時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無錫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買 方
單位名稱:__港電力有限公司
地 址:__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帳 號:
稅 號:
電 話:
傳 真:
賣 方
單位名稱:
聯系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帳 號:
稅 號:
電 話:
傳 真:
有效期: 20 年6月 日 – 20 年6月 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
發站:包頭。
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
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
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
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
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
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
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8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 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4元/兆卡)元/噸。
5.3.2. 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2元/兆卡)元/噸。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份 20.00%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1%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 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以銀行匯票、本票、支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甲乙雙方在采、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為烏海。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1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 貨 時 間數?量原 煤 產 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揮發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
年月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2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一、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規定,經平等協商,就煤炭買賣事宜自愿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所售各批次煤炭均必須符合下列規格及質量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灰份(Ad) 硫份 計量水份揮發份(daf)17~28% 粘結指數(G值)a;ge;80
三、甲方以汽車運輸方式將煤炭運至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地點交貨,運費及卸貨前其他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所交付的煤炭數量以乙方過磅計量為準,如甲方有異議,應在卸貨前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在異議提出后,由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過磅地點過磅,并且以該磅過磅的結果為準。
五、甲方所交付的煤炭質量檢驗結果以乙方為準。如甲方有異議,雙方共同取樣,交煤監所化驗,以煤監所的化驗結果為準。
六、煤炭初始單價為1340元噸(含調節基金、含增值稅的一票包到價),預付貨款500萬,然后隨發貨量支付。
1、灰份Ad的增減價:
①、區段一(Ad1
1.50%部分)Ad
10.50%,從
10.50%起每降0.10%加價3元噸;
10.50
②、區段二(1
1.50%Ad1
2.50%部分)從
10.50%起每增加0.10%減價5元噸。
③、區段三(1
2.50%
④、區段四(Ada;13%部分),按800元噸結算。
2、硫分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
1.40%部分),a;0.80%從0.80%起每升0.10%減價3元噸。
②、區段二(a;
1.40%部分)從0.80%起每升0.10減價5元噸。
3、粘結指數G值的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Ga;ge;80部分)扣價
一:G值a;ge;80不扣價,否則每降1減價3 2元噸。
②、區段二(75G80部分)扣價
二:從80起每降1減價5元噸。
③、區段三(G75部分)扣價
三:從80起每降1減價7元噸。
4、揮發分daf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daf17%部分):從17%起每降1%減價5元噸。
②、區段二(dafa;ge;28%部分):從25%起每升1%減價5元噸。
5、減量減價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3萬噸月,遇客觀因素(天氣、政府行為、災害等)不能運煤的,每月基量按照25000噸,每噸20元支付給乙方。
七、結算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所銷售焦廠的結算單為準。質量數量的獎扣歸甲方所有。甲方確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利潤每噸不少于20元。
八、甲方應在結算____日內根據結算結果向乙方開具17%合法的增值稅防偽稅控專用發票,慚愧方于收到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起____日內向甲方付清尚欠貨款(轉賬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在上述期限未向乙方足額開具發票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應承擔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九、因本合同的效力或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無效、被撤銷或終止的,不影響本條的效力。
十、其他約定
1、甲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是中發現供方所開具給需方的發票有 3虛開、代開或屬假發票等違反稅法規定的行為,給需方造成進項稅額轉出和補交滯納金、罰款等經濟損失的,一律由供方承擔損失責任。
2、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市場行情發生了變化,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價格。
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十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傳真件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書 篇21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