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貿易協議(通用13篇)
出口貿易協議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
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
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
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
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
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
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買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
出口貿易協議 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買方)
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商品,條件如下:
1、商品的規格:
2、數量:
3、價格:
4、支付條件:
5、包裝:
6、保險:
7、交貨:
(1)交貨時間
(2)目的港
8、單證:
9、檢驗:
10、技術規格說明:
11、本合同服從后面所附的一般條款。該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 般 條 款
1、財產權轉移
貨物的財產權以交貨為轉移。
2、保證
(A)如果貨物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后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B)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說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過買賣雙方控制能力范圍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方和賣方均不予負責。
4、賠償
如果賣方不能履行由于向買方出售上述貨物而承擔的義務,買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賣方均應向買方賠償。
5、合同的取消
如果賣方沒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沒有或不能履行義務,買方有下列權利:
(A)有關貨物,包括已運抵買方的貨物,不論財產權是否轉移,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者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B)買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條所賦予的權力并不損害或影響其他行動權利和獲得由此產生的應得的賠償金的權利。
6、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買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注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7、仲裁
任何時候,雙方對本條款或由本條款組成的合同發生任何爭議,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賣方: 買方:
(簽字) (簽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出口貿易協議 篇3
賣 方:__ _
合同號碼: _
買 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
(9)付款條件:
(10)單據: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 _ _(蓋章) 買方:_ ___(蓋章) 代表人:_ (簽字)
代表人:_ 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貿易協議 篇4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 (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個月。
第三條 單位及數量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 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于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 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于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制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制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后,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后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 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 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 天。
第十二條 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凈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 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于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于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并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個月內未能答復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后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為證據。賣方仍應負責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盡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八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出口貿易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托書》(簡稱委托書或托單)。
委托書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托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2.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3.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4.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5.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6.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7.托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書沒有簽名蓋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托后要求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委托內容的,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托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后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貿易協議 篇6
買方:
地址:
電報:
賣方:
地址:
電報:
電傳: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麥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麥頭:
麥 na
第九條 保險
轉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轉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售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 %,計 。中國銀行 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臺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麥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 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 %,金額為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必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口,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出口貿易協議 篇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出口貿易合同[智庫|專題]。
第二條貨物數量:
第三條貨物單價:。
第四條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目的口岸:
第八條貨物保險:由甲方按fa票金額投保。
第九條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
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fa票,裝箱單/重量單。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②甲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第十二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乙方。
第十三條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第十四條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備注:。甲方(蓋章):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年月日年月日
出口貿易協議 篇8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為實現貨物的有序發運、統籌管理,并在本項目工程項下順利完成貨物的出口核銷與退稅,確保本項目工程按期完工,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締約方各自的真實意愿,達成以下契約內容(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總則
甲方和乙方作為貨物的購銷雙方,甲方承擔所有買方應負的職責與義務。乙方作為貨物賣方,就貨物性能、質量和售后服務等承擔責任。
二、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甲方承擔所有貨物買方應負的職責,包括:
2.1 負責辦理出口裝運港的接貨、倉儲、報關、報檢、裝船、海運保險、運輸、辦理原產地證等出口事宜。
2.2 承擔貨物質量、數量、技術規格、使用性能、安裝、倉儲和質量保證期服務等責任。
2.3 按照運輸服務商及代理商下發的集港通知,組織乙方按時集港。
2.4 負責貨物在出廠、發運港口、到貨港目的地等對貨物質量、數量、規格、用途及包裝等方面的驗收。
2.5 如在驗收或使用過程中或質量保證期限內發現貨物未滿足合同要求,則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或相關責任方索賠。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3.1 負責交付滿足本合同要求的貨物。
3.2 負責向甲方提交備貨通知。
3.3 負責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約定進行貨物的備貨、包裝、并自費將貨物發運到第4.6款規定的交貨地點。除第5條規定外,由于乙方原因,導致貨物未能及時發運,甲方為此所受損失,由乙方承擔。
3.4 向甲方提交第4.9 款規定的單據。
3.5 本合同簽訂后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發貨清單、箱單發票、嘜頭等,其格式由甲方提供。
四、貨物描述及發貨要求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4.1 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含稅單價(人民幣)及含稅總價(人民幣):
商品名稱:
規格:
數量:
含稅單價(人民幣):
含稅總價(人民幣):
4.2 包裝及限重:
乙方應提供貨物運至本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運輸中缺失、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采取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可能發生的野蠻裝卸及遠洋和內陸的長途運輸。
乙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缺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對于木質包裝材料,應按照本合同適用的相關國家檢驗機構的規定進行熏蒸處理,出具熏蒸證書并在木制包裝上加蓋ippc標識。
如包裝不符合要求,由乙方在裝運前對貨物再次進行包裝,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集裝箱貨物的裝載不應超過甲方要求的各類集裝箱載貨限重及所裝貨物的尺寸限制,乙方應保證集裝箱貨物適航且滿足途中裝卸、搬運要求。
4.3 裝運碼頭:
乙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在裝船前7日內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填寫):
1)收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2)合同號:
發貨標記:生產廠家名稱(中英文),設備型號
目的港: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毛重/凈重(用kg表示)
尺寸(以長寬高用cm表示):
4.4 裝船口岸:
4.5 交貨時間: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貨;如果甲方要求分批交貨,具體交貨數量、規格、集港日期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運輸服務商及代理商通知為準。
4.6 交貨地點:
4.7 保險:
乙方負責辦理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一切運輸事項,相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總價中。以上國內運輸乙方應向保險公司以甲方為受益人投保發運合同貨物價格110%的運輸一切險。
4.8 支付: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就每筆貨物價款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時間提前向甲方發出書面付款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前述付款通知7個工作日內,按如下進度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貨物價款:
1)預付款: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
2)中間付款:貨物離開國內港口,且甲方收到并認可本合同第4.9條規定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其他單據后,甲方將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
3)尾款:合同總金額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合同貨物質保期滿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款項。
4)如乙方屆時向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中所述付款金額與上述1)至 2)項中規定的付款比例不一致,甲方按乙方付款通知中所述實際付款金額為準向乙方進行支付。
4.9 單據:
下述單據由乙方向甲方提交:
1) 增值稅專用發票(品名、數量、單位、金額應與貨物報關單內容保持一致乙方應在貨物離港后25日內將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提交甲方)。
2) 由發貨人簽發的正本無木質包裝聲明或相關資質機構簽發的正本木質包裝熏蒸證明。
3)如為法檢貨物出具商檢換證憑條/換證憑單。
4)貨物發運到指定港口時應提交一式三份《集港貨物交接單》。
4.10 材質、驗收標準:(針對不同貨物的情況分別填寫)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1)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為原廠生產加工,如非原廠加工,甲方均有權拒絕接收,由此而造成的所有責任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進行貨物生產加工時,甲方或其指定代表有權隨時到廠抽查產品生產加工的質量情況。
3)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在交貨地點按照國家相關行業標準及合同規定、產品清單對乙方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花色、數量、質量、各種質量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該貨物的中英文說明書、準用證、合格證、工廠檢驗和試驗報告、安裝運行及維護說明書、裝箱清單和需商檢貨物的出境貨物換證憑單)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甲方或其指定代表與乙方出具交接憑證。如甲方或其指定代表發現乙方所提供貨物與合同規定或甲方樣品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乙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由于此原因引起的陸運費用、商檢報關費用、船期耽誤等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實際提供貨物應符合甲方的規范對貨物的要求,并對所提供貨物的技術要求、規格、品牌、材質、是否進口等承諾負全責。如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乙方提供貨物與承諾不符或以次充好、以舊充新等,甲方將對乙方提出問題產品報價10倍的索賠。乙方在貨物裝箱集港前應與甲方聯系確定現場驗收時間、地點,經現場驗收合格后方可裝箱、發貨。
五、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導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貨,乙方不負擔責任,但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立即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內以掛號函方式向甲方分別提供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及存在的證明文件。
六、賠償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采購合同里的違約責任作為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
違約責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后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6.1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貨或延期交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支付甲方合同總額的___%作為違約金,且乙方仍須在甲方指定的寬限期內及時交貨。如乙方在寬限期內仍未能及時交貨,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6.2 乙方所發貨物如有數量、包裝、型號、規格、顏色與合同規定不符或有質量缺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如甲方已付款,乙方應將貨款退還甲方。
6.3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地點及質量標準,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視為違約,承擔相關責任及損失。
6.4 如因出口貨物發生夾帶和瞞報導致甲方受到任何處罰或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由過錯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特別聲明: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實際使用方和管理方,已根據自身的需要,對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及價格、交貨條件等全部接受并確認,甲方對其自行的決定及選擇負全部責任。乙方同意并確認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如在驗收、使用和質量保證期限內發現貨物未滿足合同要求,則由甲方承擔向乙方索賠的職責,以確保甲方不因此受到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法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九、生效期限:
本合同雙方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本合同明確約定的提前終止情形除外)。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時間: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時間:
出口貿易協議 篇9
賣方:____
買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捆500~1000千克
(2)數量:(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3)單價:____
(4)總值:________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貿易協議 篇10
合同號碼:____
賣方: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出口貿易協議 篇11
出口貿易合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出口貿易合同[智庫|專題]。
第二條貨物數量:
第三條貨物單價:。
第四條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目的口岸:
第八條貨物保險:由甲方按fa票金額投保。
第九條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
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fa票,裝箱單/重量單。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②甲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第十二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乙方。
第十三條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第十四條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備注:。甲方(蓋章):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年月日年月日
出口貿易協議 篇12
出口貿易合同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貿易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contract no: date: signed at :
電 話:
tel:
傳 真:
fax:
電 報:
cable:
電 傳:
telex:
電 話:
tel:
傳 真:
fax:
電 報:
cable:
電 傳:
telex:
經買雙方 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confirmed this contract in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
1 .
貨號
art no. 名稱及規格
descriptions 單位
unit 數量
quantity 單價
unit price 金額
amount
合計:
totally :
總值(大寫):
total value:(in words)
允許溢短 % 。 % 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value allowed.
2 .成交價格術語:
terms:
□ fob □ cfr □ cif □ ddu □
3 .出產國與制造商:
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s :
4 .包裝:
packing:
5 .裝運嘜 頭:
shipping marks:
6 .裝運港:
delivery port :
7 .目地港:
destination:
8 .轉運: □ 允許 □ 不允許; 分批裝運: □ 允許 □ 不允許
transhipments : □ allowed □ not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s:□allowed □ not allowed
9 .裝運期:
shipment date:
10 .保險:由 按發票金額 110% ,投保 險,另加保 險。
insurance : to be covered by the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additional
11 .付款條件:
terms of payment:
□ 買方通過 銀行在 年 月 日前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 期信用證。
the buyers shall open a letter of credit at sight through bank in favour ofthe sellers prior to .
□ 付款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后 天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時交單。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to the buyers at sight by the sellers.
□ 承兌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后天承兌跟單匯票,承兌時交單。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to the buyers at sight by the sellers.
□ 貨到付款 : 買方在收到貨物后 天內將全部貨款支付賣方 ( 不適用于 fob 、 cfr 、 cif 術語 ) 。
cash on delivery (cod)
the buyers shall pay to the sellers total amount within days after thereceipt of the goods .( this clause is not applied to the terms offob,cfr,cif).
□
12 .單據:賣給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 / 托收。
documents : the sellers shall presen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required tothe banks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運單
shipping bills :
海運 : 全套空白抬頭 / 指示抬頭、空白背書 / 指示背書注明運費已付 / 到付的已裝船清潔海運 / 聯運正本提單,通知在目的港 公司
in case by sea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combined transportatio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blank endorsed /endorsed in favour of or made out to order of ,marked “freight prepaid /collected ” notifying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
陸運:全套注明運費已付 / 到付的裝車的記名清潔運單,通知在目的地 公司。
in case by land transportation: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landtransportation bills made out to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collected ” notifyingat the destination.
□ 空運:全套注明運費已付 / 到付的記名空運單,通知在目的地 公司。
in case by air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awb made out to marked “freightprepaid/collected”notifying at
the destination .
□ :
② 標有合同編號 \ 信用證號及裝運嘜 頭的商業發票一式 份。
sing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copied indicating contract no, l/c no. andshipping marks.
③ 由 出具的裝箱單或重量單一式 份。
packing list / weight memo in copies issued by .
④ 由 出具的質量證明書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quality in copies issued by .
⑤ 由 出具的數量證明書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in copies issued by .
⑥ 保險單正本一式 份。
insurance policy / certificate in copies .
⑦ 簽發的產地證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copies issued by .
⑧ 裝運通知:
shipping advice:
另外,賣方應在交運后 小時內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買方第 項單據副本一套。
in addition , the sellers shall, within hours after shipment effected ,send each copy of the above—mentioned documents no. directly to the buyers bycourier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