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供電貿易合同(精選3篇)
儀器供電貿易合同 篇1
本合約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市。
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向澳門 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___省及澳門地區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 生效,合約總期限為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 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
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續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供電。考慮在此期限 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 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 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 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 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 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 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 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 月 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 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 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定值時,須與“供方”協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
率千伏安(KVA)值不應 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 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 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 限額功率”
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 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萬伏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 伏線路接至澳門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根據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 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 之規定。
第三條 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 規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 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內的有關電 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 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 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市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 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澳門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 電運行細則》執行。
第五條 供電之計量及發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 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 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此發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 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 或被發現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作為收費之根據, 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 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
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 于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商確定收費所依據的數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 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 %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作為收費根據。計量儀表之運 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
行細則》的規定進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同時將最 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攝影兩份,對方各執一份存案,抄讀表后, 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 到收費帳單后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雙方同意而修 改。
第六條 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發生故障而 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 則》的規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附
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取得協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 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 損失。
第七條 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 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 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 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
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 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 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 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 __省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 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 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 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 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生效,并以港幣支 付結算。
第九條 文件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 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 供方在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 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
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 解決爭執
第一款:凡有關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濟 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 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 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 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 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 執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儀器供電貿易合同 篇2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項目》招標的結果(招標編號:__________________)和“招標文件”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就以下產品和條款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及項目
風險提示:_________________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編號
產品名稱
品牌/產地
配置或參數
數量
產品金額合計
(大寫)(小寫)
其他部分
編號
項目名稱
其它
合計
(大寫)(小寫)
合同總金額
(大寫)(小寫)
二、產品的交貨時間、地點和運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上述貨物全部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使用。
2、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驗收前的一切費用(包括包裝、運輸、保險、入關事宜、安裝調試等)、風險(包括損壞、滅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_________________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1、本合同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2、經雙方協商,采取以下______種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上述貨物到貨并經甲方清點無誤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的到預付款,共計: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整(大寫);
上述貨物經安裝調試正常,完全達到合同要求,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貨款,共計: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
b、在本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有效期為__________個月。
甲方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銀行保函后十個工作日內,須以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的貨款,共計: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貨物經安裝調試正常,完全達到合同要求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須退還乙方該銀行保函的原件用以解凍銀行資金。
3、乙方賬戶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
四、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_________________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滿足合同配置的全新產品。國產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口產品必須符合產品的原廠標準及有關的國際標準。
五、產品驗收: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_________________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1、乙方完成全部項目的安裝調試并通過自驗和試運行測試后,由甲方組織項目的驗收。
2、乙方完成產品交付,在自驗、試運行正常后,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書面通知后,經一個月試運行無異常,應在乙方出具的驗收或安裝調試報告上簽字確認。
3、驗收時甲乙雙方應于現場依據本合同規定的驗收依據共同對商品的數量、型號規格、技術性能指標進行驗證。
六、驗收的特殊要求
1、特殊標準:_________________(需與用戶協商確定,如無特殊要求可填“無”)
2、計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需與用戶協商確定,如無特殊要求可填“無”)
七、驗收依據
驗收依照如下的文件、標準和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中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產地、數量等款項和相關的配置情況文件(附件1),以及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要求文件。
2、生產廠的出廠標準。
3、本合同規定的驗收的特殊要求。
八、保修和服務保障
1、乙方應保證所供產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廠商產品,并對其提供的產品的質量問題負責包修,質保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甲方對驗收或安裝調試報告簽字確認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質保期期間產生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2、乙方對其所供產品應能提供質保期外的原廠商技術服務支持,負責維護維修。
3、乙方對其所供產品負責安裝調試并保證能正常運行使用,應對需方的使用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4、乙方所供產品必須具有合法手續及相關的文件。如涉及知識產權,則必須是自己擁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須隨產品向需方提供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和相關的資料。如所供說明書和資料是外文的,供方應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譯成中文文件。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儀器供電貿易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簽訂地點:北京
乙方(承租方):
簽訂時間:年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用儀器名稱、租賃單價
租用儀器名稱:光纜線路路由探測器、便攜式全球定位系統、氣體檢測儀、風機、自動光纖熔接機藤倉FSM-50S單芯熔接機,自動光纖熔接機藤倉FSM-50R帶狀光纖熔接機,微鉆頂管機,抽水機、發電機,光功率計,光時域反射儀(OTDR),機械式接頭及其專用工具,地下管線探測儀,天饋線駐波比測試儀,頻譜儀,電焊機,路測儀表(支持GSM、TD、LTE各頻段)
租賃單價:以上儀器儀表58000元/年
第二條 租賃期限:儀器的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結束后乙方將儀器歸還給甲方。以上租賃時間為預估租賃時間,實際費用的計取按照實際租賃天數計算(含路途時間)。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實際租用天數每月結算一次租賃費用。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系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于法。
第七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