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產品采購協議(精選29篇)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后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 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 項目材料采購及施工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和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及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 元,人民幣(大寫): 。上述工程款包含材料采購、運輸、裝卸、施工、稅費等工程相關費用。
四、質量標準及驗收方法
1、以甲方簽字確認的設計圖及封樣件為準。
2、制作、施工質量要求參照相關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
3、材料制作完成后乙方負責提前天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并至期送達指定現場,如材料部分不符合約定,甲方有權拒收部分材料并拒付相應款項,且乙方應承擔逾期違約責任。
4、工程完工,甲方對施工質量進行書面確認作為驗收結束。
五、工程期限
2、工程施工期為 年 月 日- 年 月日,從甲方發出開工通知之日起計,乙方應在該期限內施工完畢并通過甲方驗收。施工中所需運輸費用、保險費、包裝費、裝卸費、保管費及施工前/時發生的材料及設備損壞損失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如發生以下情況,工期順延:
A、因甲方原因引起設計方案發生重大變更,導致制作和施工無法正常進行;
B、工程施工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停電 小時以上的;
C、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應付款項;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 周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定金;
2、每次付款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正規發票。
3、另行約定付款方式:其余款項待工程結束,按照審計金額扣除前期支付的工程款后 周內一次性支付乙方。
七、質保期限
工程質保期為年,自甲方發出書面驗收合格通知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工程存在任何質量問題的,乙方應負責維修并承擔相應費用,如果乙方不及時維修,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將從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如果工程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甲方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相關損失賠償額,不足部分再向乙方追討。每次發貨時,乙方應將以下技術資料一整套與產品一起交給甲方:
(1)質量保證書
(2)產品合格證書
(3)相關產品檢測報告產品技術資料的交付并不代表甲方認可乙方的技術資料是乙方貨物狀況的真實反映,也不代表乙方已當然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貨物。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或未按期通過驗收,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造價的 作為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或未按期通過驗收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作為違約金。
3、乙方交付貨物或者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應無條件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采取整改、更換、重做等補救措施,如乙方拖延采取補救措施或經補救后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作為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乙方還應補足承擔。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逾期 天,應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額的 作為逾期違約金。
九、施工管理
1、乙方要服從甲方及現場監理對其施工質量、進度的監督、檢查,并為監督、檢查提供一切方便。
2、乙方應對本工程的技術、質量、安全等一切活動全面負責,任何安全生產事故以及施工中的人身傷亡所引起的損失和賠償,應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規范施工,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杜絕事故發生。如有違紀違規,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有權按工地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處以經濟處罰。
4、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施工管理和協調,配合其它工序的施工,并在施工暫;蚪Y束后做好現場清理工作。如乙方在施工質量、進度或施工配合方面發生嚴重問題,甲方有權中止或者終止合同。因此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賠償額可從進度款中扣除。
5、甲方現場代表: ,乙方現場代表: 。
十、解決爭議的方法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所列地址系履行合同期間的雙方有效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地址發生變更時,均應當提前至少 天通知對方,否則所有通知自發送之日起天內視為送達。
3、本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購銷合同)
出賣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___所有。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賣人買受人鑒(公)證意見:|
出賣人(章):買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鑒(公)證機關(章) 賬號:賬號: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年月日
-------------------------------- 監制部門:印制單位: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采購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貨方): 身份證號: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農副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物名稱、數量、價款:
格,無毒無害,符合我國關于本合同項下農副產品的相關質量標準。乙方不得從第三方購得農副產品并冒充乙方自種或自養所得交付于甲方。
三、交提貨地方、時間、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購的農副產品采。嚎谝曳剿拓浬祥T 口甲方自提的方式。
提的方式提貨,則乙方應保證將農副產品妥善交付于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運人。
四、運費承擔及運輸方式:運費由 方,采用 運輸方式。
五、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口現金口支票 口電匯 口其它
2、結算期限:口農自農副產品交付之日起 口當是結算; 口7天;口其它-----天內結清
六、農副產品所有權: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農副產品所有權自乙向甲方交付時轉移于甲方所有。
七、農副產品風險承擔:農副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農副產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擔。
八、侵權責任:因乙方提供的農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而引起的侵權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連帶或墊付賠償責任后,乙方應向甲方清償甲方所支付或墊付的賠償金。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違返本合同每于第二條約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種自養或質量不合格的農副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或退貨。
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收乙方農副產品,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項下農副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向乙方退貨,乙方應返還甲方所付貨款,并按照本合同項下農副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退貨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及時將農副產品交付于甲方,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項下農副產品總價款---%的標準按日向甲方支付遲履行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乙方延期交貨的情況下,決定是否接收。如甲方拒絕接收,乙方獨立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3、如乙方遲延交付農副產品的,則如該農副產品價格上漲時,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價格付款,如遇該農副產品價格下降時,則甲方有權按照該農副產品下降后的價格進行收購。
十、免責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時,則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 因甲方企業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該企業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產品升級、產業調整等)導致停業,致使甲方無法按約履行義務的;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無法按約履行義務的。
十一、填寫本合同中的可選項目時,可在相關選項前的口中劃 予以確認,每組選項只可單選,多選無效。
十二、解決合同爭議方式: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交長春人民法院審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四、對上述免責條款乙方已經完全理解且無任何異議,無需甲方進一步進行解釋。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5
編號:
甲方:
地址:郵編:
聯系人聯系方式: 傳真:
乙方:
地址:郵編: 聯系人:聯系方式: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本次采購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訂貨
1、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圖書的相關信息,包括:書名、定價、開本、版別、包裝、封面、簡介。
2、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信息,向甲方訂貨。
3、本次采購產品為繪本,冊數1000,總計貨款元
第二條 發貨及運輸
1、甲方一般采用汽運方式發出乙方所訂圖書,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指定發貨方式,甲方盡量滿足,因乙方指定的發貨方式而額外增加的發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收貨------
1、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信息,做好收貨準備,并及時驗收。
第四條:結算方式
現款,款到發貨。
第五條 其他
1、本合同簽訂后有任何變更,或對未盡事宜做出補充,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書除自填部分外,手寫及涂改無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以下無正文)
甲 方: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6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置計算機耗材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供貨方選擇
乙方每季根據實際需要最終確定當季購買耗材數量。
第二條買賣標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計算機耗材(以下簡稱“貨物”),但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對所需貨物的品牌、種類、數量調整的權利。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2、3項執行:
1、本合同附件一約定的標準
2、如所購貨物為乙方指定廠商所生產的貨物,則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為甲方所要求訂購的原廠商生產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貨物,貨物品質與原廠商提供的貨物內附說明書一致,并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在按照貨物內附說明書安裝、使用、維護的情況下運轉良好。
第四條貨物的運輸及交貨
1、交貨方法:由甲方負責采用適當的運輸方式將貨物安全運至乙方指定交貨地點:開封分行本部或各網點。
2、甲方交付的貨物應具有適于前款約定運輸方式的堅固包裝,甲方應根據貨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銹、防震等保護措施,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到達交貨地點。
4、本合同項下的貨物應當附有技術規格、使用說明、配套軟件、文件等相關技術資料,資料應當是清晰、正確和完整的。
7、乙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應當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貨物接收
一、貨物運至乙方指定地點,甲方應當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內對貨物進行接收。接收主要是對甲方所交貨物是否與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各項目相符進行初驗,初驗后應由甲乙雙方工作人員簽署到貨證明。
三、本合同項下貨物所有權自貨物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占有并由乙方工作人員簽署到貨證明之時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安裝及驗收
一、對于無需甲方負責安裝的貨物,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接收貨物后7日按照本條第三款的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署驗收報告。驗收不合格,應由雙方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如果連續經過2次驗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收貨物之日起3日內貨物仍不能驗收合格的(以最先屆至的期限為準),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約定行使權利。
二、對于由甲方負責安裝的貨
1、甲方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內到乙方指定地點進行貨物安裝。
2、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場地、電源等條件,甲方在安裝前應對乙方提供的場地和電源等環境進行檢測,認為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甲方工作人員在安裝過程中應當嚴守乙方工作場所的工作紀律及相關規定。
3、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兩個工作日內)按時完成貨物的安裝調試工作。乙方自收到甲方完成貨物安裝調試工作的通知之日起1日內開始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報告。
4、如驗收不合格,應由雙方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如果連續經3次驗收均不合格或自安裝調試工作完成之日起5日內貨物仍不能驗收合格的(以最先屆至的期限為準),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約定行使權利。
5、設備安裝后初次運行所需的耗材應由甲方隨設備提供。
三、驗收標準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七條貨物維護維修、技術支持及培訓服務
一、甲方承諾按照下列第術支持服務: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
(4)甲方必須明確至少兩名專職負責人,負責乙方全部耗材的供貨工作。
(5)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技術支持,甲方的技術工作人員應當自接到乙方技術需求后8小時內達到乙方貨物所在地點,并在到達現場后2小時內解決問題或排除故障并使其達到正常運行狀態。如故障無法現場解決,甲方應當首先用自有備用設備進行替換,以保證乙方貨物的正常運行。
(6)其他約定:甲方維修故障物品期限不超過5天,維修途中的部分貨物必須提供備件(如硬盤、集線器等等),否則視為違約。
二、甲方承諾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2)其他約定第八條貨款的支付
一、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價款、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二、支付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將款項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所指定的開戶銀行及銀行帳號以本合同封面中所注明的為準,如有變更,甲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知乙方,通知應加蓋甲方公章。
三、乙方應當按照下列1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驗收合格后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
(1)乙方應當按照分期付款向甲方支付貨款:貨款每二個月結算一次。
(3)本合同規定的供貨年度結束后,乙方應當根據乙方實際購置的耗材數量和雙方共同認可的價格計算總貨款。乙方在收到發票和甲方付款申請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余貨款。
四、甲方應當在下列第項約定的期限內,根據乙方要求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該款項發票并交付乙方:
1、乙方支付相應價款前個工作日內。
2、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款項后的
第八條知識產權和保密條款
2、甲乙雙方對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商業秘密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保密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后壹年。
第九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所交貨物存在損壞或短缺的,或者貨物品種、品牌、型號、規格、產地或制造廠商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6日內對貨物進行更換或補足,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甲方同時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需更換或補足的貨物的價款乘以30%計算,但甲方能在交貨期限前更換或補足貨物的,可不支付違約金。
二、如甲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選擇行使下列權利:
1、要求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因不符合同約定而需更換的貨物的價款乘以10%的違約金。
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貨款并支付貨款總金額20%的違約金。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逾期交貨或按本條第一款約定需更換、補足貨物但逾期未更換、補足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交貨(更換、補足)部分貨物的價款乘以逾期天數乘以5%計算,乙方因甲方未按期交貨(更換、補足)遭受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損失。如甲方逾期10日仍未完成全部交貨(更換、補足)義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對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費用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承擔維護維修、技術支持以及培訓服務的,應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于超過時限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應按照貨款總金額的0。05%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于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應就每一違約事件按照貨款總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密責任的,需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六、因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及與該貨物有關的技術、附屬設備等存在瑕疵從而在使用過程中給乙方或相關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七、甲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造成本合同項下貨物毀損的,甲方應當予以修復或更換,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應當在乙方發出索賠通知后5日之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尚有未向甲方支付的貨款的,甲方同意乙方從未支付貨款中抵扣相應數額的款項。
第十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方無違約情形而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貨的,甲方應予同意,但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密責任的,需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一、如因戰爭、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該方履行期限可相應順延,對于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三、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消除后盡快通過快遞郵件或傳真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時間超過10日,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以后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合同的補充、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嘗試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協商解決爭議的書面通知后10日內雙方仍不能達成爭議解決協議的,則任一合同方有權按照下列第1項規定行事: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并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三、在訴訟或_____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正本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滿后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報價要求:
第十六條日期及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中所稱“日”,如無特別說明,均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后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日。
二、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如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存在沖突之處,應當以本合同內容為準。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8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 區
需方(甲方):北京 責任公司
供方(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合同數量為暫定量,如果實際供貨量與暫定數量有差距的,按照實際供貨量結算。
2、生產廠家及商標
3、供貨時間、數量
乙方應當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約定的時間及數量交付本合同標的物。
(1)乙方應按照以下時間及數量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標的物: 交付時間: 交付數量:
(2)交付時間及數量由甲方通知,乙方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天內交付。
(3)其他方式:
4、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所供標的物的質量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具體質量標準為: 。
甲方應在收到標的物之日起 日內對所收到的標的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家及質量進行檢驗,如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并向乙方提出索賠,乙方還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5、交貨地點和方式
乙方應將所有標的物送至 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落地交貨。
6、交付費用承擔
乙方承擔將標的物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所涉及的包裝費、運費、裝卸費及因履行交付義務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理誤差及計算方法
8、包裝要求
包裝應能保證標的物質量完好。
9、結算方式及期限
10、違約責任
10.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交付標的物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10.2乙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10.3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應付未付貨款的0.02%/天,但違約金總額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禁止權利轉讓
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并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標的額10%的違約金。
13、解決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以下第 種機構解決:
第一種: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二種:北京仲裁委員會。
爭議解決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無效、解除和終止而無效。如就本條款關于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并必須單獨簽訂僅就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修改的協議,且其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完全一致,方為有效。
凡因與履行本合同有關所簽訂的其他一切補充協議、簽證單據、物權憑證和單據、確認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約定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的,不得對抗以上條款的約定,如有違背,則該約定一律無效。
14、其他條款
14.1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標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識產權,乙方保證甲方在使用標的物時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14.2各方當事人以任何形式對于本合同實質內容(標的、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的修改、變更,必須采取書面形式,且其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一致,方為有效。
各方當事人對于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一致,方為有效。
對合同實質內容的修改、變更及簽訂的補充協議,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與本合同所載不一致的,不發生法律效力,對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沒有約束力。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經辦人經辦人電話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開戶行 賬號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電話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行 賬號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甲方將 設備的提供、安裝、調試、以及驗收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2. 工程名稱:設備提供、安裝、施工合同。
3. 施工范圍:
4. 工程地點:
5. 工 期:
4.1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天
4.2甲乙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下雨、臺風、高溫天氣及節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義的不可抗因素外)。甲方提出的合理的趕工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完成,甲方不再支付趕工費用。
4.3 如乙方未在4.1條給定工期內完成本工程并通過甲方全面驗收,每延期一天,乙方將承擔本合同價款的1‰違約金。
4.4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停水、停電(連續停水、停電超8小時)等不可抗的因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順延時間以甲方項目部簽字為準。因乙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4.5暫停施工
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h內提出書面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直至甲方下達進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5. 合同價款(最終決價):
本合同屬于 合同,合同金額為: 元整(¥ 元)人民幣。 乙方不得以圖紙、報價清單或未說明之項作為追加工程款的依據。
第二條 工程款支付
按合同當期進度可請款日期定為每月20日送請款單至工程部審核,次月30日為公司付款日期。
1.第一期為本工程預付款為總價的 %(即元)。
2.第二期為乙方施工完畢,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即元整)。
3.第三期為保留款%(即 萬元整)作為保修金,保修期為年,期滿如無質量問題全額付清!颈P藿鸩挥嬂ⅰ。
第三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1. 甲方項目負責人:
2. 乙方項目負責人:
3. 工程甲方代表 : 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第四條 甲方工作
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2. 負責組織甲方規劃部、工程部、政府主管部門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3. 根據乙方申報的開竣工報告,確定開竣工時間。
4.乙方送請款單以及相應證明文件齊全,甲方應按時付款。如甲方延遲當期付款金額,按當期金額月利率的1%利息作為違約金;乙方應按時保量的將后期工程完成,不得將工期延期或因此停工。若乙方出現延期或停工,甲方得另行組織施工,相應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異議。
5. 其他甲方需做事項:
第五條 乙方工作
1. 按照國家工程質量檢驗標準,擔負設備的提供、安裝、調試以及驗收工作,以及負責 工作。最后完成甲方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驗收。
2. 與甲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3. 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向甲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4. 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5. 提供施工的工程進度計劃表、竣工圖、驗收記錄表以及施工前、中、后的照片記錄,并移交檔案作為請款依據。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發生的費用,但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賠償除外。
7. 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8. 做好施工現場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工作。
9. 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的損失和罰款。
第六條 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按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并提供缺失整改前、中、后期的照片作為依據。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雙倍扣除乙方單項工程款。
2. 質量評定部門:甲方 、政府主管部門等單位。
第七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1.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組織甲方、政府主管部門等單位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2.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施工指令,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實施檢查檢驗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進行。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時,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第八條 保修條款
1.保修內容、范圍: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2. 保修期限:年,自工程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原因延期返修時期,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甲方得從保修金中相應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爭議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威海市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條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線路、變電所停電等事故,所發生的損失,也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擔負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三份,乙方一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2. 除正常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0
甲方: (采購人)
乙方: (供應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招、投標文件規定條款和中標供應商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采購合同。
第一條貨物清單
項號 貨物名稱 生產廠家、品牌、規格型號 技術參數性能指標等 數量
、 單位 單價(元)
、 單項合計金額(元)
、=①×②
1
2
3
……
8
合 計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應按投標文件承諾的貨物規格型號、技術參數、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標準。乙方提供的節能和環境標志產品必須是列入現行政府采購清單目錄內的產品。
2.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十二個月內止(廠家規定質保期超過一年的,按廠家規定,“貨物采購需求”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在質保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修理和更換零部件。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有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貸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第三條 權力保證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2.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質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貨物包裝、運輸
1.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使用中文說明書(貨物屬于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
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3.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交付
1.交付使用期:_ 、地點: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有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用、備件等交付給甲方,貨物屬于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說明書,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第六條 調試和驗收
1.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做出全面的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驗收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2.甲方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技術規格要求及承諾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后,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并加蓋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并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并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對技術復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并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后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后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7. 所提供的產品必須為原裝正品的、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的產品;產品到貨安裝后,甲方將可能組織相關專家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及投標文件承諾逐條對應進行現場核驗,核驗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并全部退貨,同時報相關監督管理部門處理,由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
第八條 售后服務、保修期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三包”規定以及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所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后服務。
2.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投標文件承諾的時間內到達甲方現場處理。
3.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4.貨物免費保修期為按乙方投標文件中承諾且不低于采購要求的時間,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內。超過保修期的貨物,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九條 稅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付款方式
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無息)。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 5 %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 乙方提供的貨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并承擔全部責任。
3. 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理。
4. 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3‰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5%,超過 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響應文件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后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同金額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保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另補。
7. 其他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 5 %收取違約金并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桂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桂林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然人或相應的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后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需經桂林市財政部門審批,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報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托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六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1.招標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標(或應答)文件;
3.售后服務承諾書;
4.中標通知書。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政府采購合同雙方自簽訂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原件兩份交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媒體上公告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一份由采購代理機構存檔。
甲方(公章): 廣西恒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日 期: 日 期: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消防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_______工程施工項目的氣體、報警消防設備的購置及安裝,配合消防部門對本批產品的驗收并保證合格,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項目名稱:_______合同段氣體消防工程。
2、期限
2.1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依據甲方現場施工進度。
2.2驗收日期:本施工點工程完成后,由乙方現場負責人確認該點的驗收時間為起始時間進行驗收,并組織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工作驗收,最終以消防部門對該批產品的驗收為準。
2.3質保期限:自通車之日起一年。
3、合同價格
3.1本合同計價貨幣、結算貨幣和支付貨幣均為人民幣。供方將按如下《合同清單》按質按量按時供貨給需方:
注:以上報警及輔材部分按現場實際用量計價核算。
3.2本合同暫估總價是本工程施工現場指定地點的交貨價,即合同價款包括乙方履行全部合同規定義務的價款和酬金,包括貨價、運輸費用、安裝費用。因氣體瓶重約400-500斤,且屬高壓設備,在惡劣和不熟悉的施工現場就裝卸、倒運等需得到甲方的協調、支援。
4、付款方式
4.1 合同簽訂后施工進場前15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指定賬戶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此項目的預付款。
4.2合同項目主設備到達施工現場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總價款的85%,安裝調試完成,經消防部門對該批產品驗收合格后(甲方承諾2-3月內完成消防驗收),甲方再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10%的貨款,乙方出具合同總價款的普通發票。留合同總價款5%的質保金,質保期到后無質量問題及維修責任無息退還。如十日內未能按約定支付各筆貨款則按每日總合同款的5‰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直至問題解決。
5、貨物的更換、補充、調整與退貨
5.1經驗收,確屬于乙方運輸過程中損壞或少發的物品(以送貨清單雙方簽字為準),乙方應無條件為甲方及時更換補充完整,調換貨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5.2乙方提供的產品在安裝使用過程中,因質量原因出現損壞問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返貨并認同問題所在后及時負責調換;或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補貨、增購、改裝情況,甲方需自行采購或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代為采購(款到發貨)。
5.3 因業主、監理、甲方等采購方臨時調整產品型號、規格,超出原合同圖紙或要求時,甲乙雙方應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原合同單價上予以增加。
5.4甲方辦理退貨須保證貨物的完整、無損壞,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退貨,并承擔退貨時產生的運費,損壞貨物乙方將不予以退貨,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數量送貨所產生的退補貨費用概予甲方無關。
6、雙方責任與義務
6.1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并進行技術交底。
6.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及安裝時必要的配合工作,協調乙方施工現場的各班組、施工隊伍關系,保障乙方的正常施工。
6.3乙方不負責氣體滅火及電氣線路的設計、施工及設備選型,均依據參照設計院及甲方提供的圖紙,且不因圖紙設計承擔任何責任。
6.4乙方在本工程中安裝的所有消防設備質量須全部合格且符合設計、規范要求,乙方作為單純的設備供應商和安裝施工方應接受甲方產品質量及施工驗收,乙方不負責消防驗收,但應保證該批產品質量合格,并負責該批產品消防驗收需要的相應的產品資料和施工說明等。
6.5乙方負責全部設備的運輸、安裝工作。在實施過程中的設備保管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協調存放。運輸保管過程中設備的損失以及安裝過程中的損壞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6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所有人員、設備的安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6.7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8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6.10乙方負責該工程質保期內的免費維護及維修工作,經檢查屬設備自身原因,所有費用乙方承擔,因甲方人員操作不當造成損壞,乙方免費維修,材料費由甲方承擔。
7、其他
7.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對雙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7.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質保期到后自動失效。
7.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時間:
時間: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2
買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傳真:
電子郵箱:
賣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傳真: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就電器采購事宜,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采購明細
甲方向乙方采購電器,具體詳見下表:
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總金額 %的預付款。相關電器安裝并調試完成 日內付清余款。
乙方帳號:
戶名:
開戶行:
相關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收到全部貨款后 日內以快遞方式送達甲方。
三、發貨
發貨時間:甲方支付預付款后 日內乙方發貨。
送貨地點:甲方指定送貨地點為 。
運費承擔:由乙方承擔此次采購產生的所有運輸費用。
四、安裝
甲方購買的相關電器,乙方需為其進行安裝。
五、售后服務
甲方購買的電器出現問題的,3年乙方包退包換。
乙方會安排專人教會甲方電器的使用方法以及保養的注意點。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何乙方出現違約的,違約方需支付守約方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
七、其他事項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甲方向乙方訂購以下商品,經雙方的協商訂制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數量、價款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總計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衛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甲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關食品資料,食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五、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由甲方提出用量計劃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貨通知十天內,必須按計劃指定的品名、數量送達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六、結算方式:甲方應在乙方貨到之日,驗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受人(甲方):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出賣人(乙方):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定購如下產品種類、型號、數量、單價、總計金額。
第一條綜合布線技術標準:
質量標準:按照產品原制造廠標準。相應中國信息產業部的光纜產品標準。
損耗(db/km)1310nm≤0。361550nm≤0。22拉力(n)3000
壓力(n/100mm)3000
彎曲半徑,20倍光纜直徑。
工作溫度-30~+60。c
質量標準:按照產品原制造廠標準。技術參數符合國家標準。
驗收標準:_________
第二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詳見產品清單,期限從貨到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驗收日期:貨到_________日內)產品質量保障_________年。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按標準包裝,不回收。
第四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
第五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甲方開始使用視為驗收合格并交付給甲方。
第七條交(提)貨地點、方式:
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國內城市地址,出賣人(乙方)發貨,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費用由出賣人(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貨到兩日內甲方自行組織,甲方在貨到二天內應傳真產品驗收報告及數量給乙方。如未傳真,示為默認產品質量及數量合格。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光纜產品質量符合或優于技術規范,并做到優質服務。甲方同意按照合同技術規范接受產品并按照付款條件支付貨款。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合同簽訂甲方即付總計合同金額的_________%,左右金額:計_________元。
其余貨款:在貨到后_________個月內付清。
相關的合同范本·辦公家具采購合同·水果(蘋果)采購合同·糧食競價采購合同·農副產品采購書·茶葉采購合同·食品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書·建材采購合同·木材采購(訂貨)合同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上述條款,若未按上述條款執行將被視為違約。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終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外因除外),終止方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賠償給被終止方。
3.如產品不能滿足買受人預先要求的產品質量要求,出賣人應按買受人要求維修或換貨,在使用過程當中如因產品質量問題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買受人要求采取補救措施直至合格。責任金額一般不超過總合同金額的_________%。
4.如買受方末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付款,則按合同應付余款的每日千分之五違約金計算作出賠償,如出賣人末在合同期內按時交貨,則也按合同應交付貨物金額款的千分之五違約金計算作出賠償。
第十三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原廠正規產品,并保證按原廠產品保修條款進行質保。
第十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合同自簽字并蓋章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傳真與原件同時有效。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買受人(甲方)(蓋章):_________出賣人(乙方)(蓋章):_________
訂貨單位:_________供貨單位: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乙雙方交易意愿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物料采購簡易合同。
一、規格、數量及供貨時間:
1、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驗合格。
三、供貨地點與供貨方式:
1、供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不合格品處理方式:
退貨,由供方承擔一切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超過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內未交貨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超過交貨時間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貨物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爭議處理方式: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八、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6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范圍及價格
供貨范圍:
單價:______元,總價_______元。
二、貨品質量要求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是全新的機器(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
3、乙方對所供設備提供一年的免費保修。在保修期內,如貨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或故障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所有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均按違反售后服務承諾處理。
三、交貨及驗收
1、交付使用時間:
2、乙方應將所供貨品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
3、交貨地點:
4、貨物的驗收:設備現場安裝過程,如發生與供貨合同條款不符的設備,用戶提出異議,供貨商應無條件更換。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支付乙方設備訂金款項的50%合計
2、經驗收合格后一個星期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項目款的50%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甲方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5%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支付設備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沒有按合同規定履行售后服務承諾,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單位進行修復,其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如賣方到貨安裝調試驗收達到本合同附錄規定的要求,買方無故退貨或到期不收貨,則無權請求退還已付機器預付款
六、售后服務
1、所有設備均由乙方免費送貨上門并安裝調試。
2、所有設備均由乙方提供終身保修服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免費上門維修或免費更換性能指標不低于原規格型號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報修通知后,在24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現場維護,并在48小時內解決問題,如乙方不能及時到現場解決問題,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維修,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執行受阻,則合同執行由雙方協商后相應延長。受阻方應隨時采取所有合理步驟以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導致合同執行的任何延遲。
八、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在發生合同終止情況時,任何一方均有責任將已執行中的合同部分執行完畢。
九、其他約定條款:
十、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均為正本,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8
合 同 編 號: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合同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 貨 (噸 /方 /米) ,總價值為人民幣 ( )元。
第二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技術指標),見附表。
第三條:驗收方法: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第五條:交貨規定
1. 交貨方式:
2. 交貨地點:
3. 交貨日期:
4. 運輸費用: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 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 乙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貨或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 產品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 甲方應付的經濟責任。
1.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型號、等級。應提前3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時,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收貨。
3. 屬甲方自提材料,甲方應在提貨前3日內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說明原因,取得對方諒解。如有問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雙方協商,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前,乙方仍應按合同供貨,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三作為罰金交給甲方。
第八條:如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某廠家產品、規格、型號、貨物不全,要用另外廠家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頂替時,乙方必須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解決。否則作為延期罰金。
第九條:本合同擬定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19
甲方(買方):____
乙方(賣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向乙方購買________產品達成如下協議:一、購買產品的內容及價格
采購產品的內容和價格如下:
合同號:
以上價格已包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和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元整)。其中,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系統調試正常運行,乙方向甲方提供與支付總額一致的發票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支付總額的____%即人民幣(大寫:人民幣____元整);購買總價的剩余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元整),由甲方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后3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日違約金為逾期付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賬戶名稱:____賬號:____銀行:____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是(到岸價格、離岸價和其他________市/縣)。
2、交貨時間和地點:之前所有物資已完成(交貨地點: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倉庫)。
3、因乙方遲到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提前付款,有權向乙方索賠。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收據收據發回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根據乙方產品的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貨物安裝完畢且工作正常后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不合格驗收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意見不得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對其提供的產品免除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術語:
色溫:4500—6500k;
與PLC智能控制系統兼容。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安裝完畢后的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提供的產品的技術參數不得低于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乙方應承擔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
3、如果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的產品維修/更換請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請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維修/更換產品。如果乙方延遲或拒絕維修/更換其產品,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如甲方提前賠償損失,有權向乙方追償、
4、如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產品經乙方維修/更換兩次后仍不符合技術參數要求,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產品,維修/更換產品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提前墊付,可先從保修金中扣除,如超過保修金,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0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破碎鋁礬土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二、
三、貨物名稱:破碎鋁礬土礦石(以下簡稱礦石)礦石產地:交貨地點:乙方指定的東方希望(三門峽)鋁業有限公司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與供礦數量
1、礦石粒度:礦石粒度小于25的比例為90%以上,礦石粒度在25至30的比例不得超過10%。
2、礦石質量:甲方要求供應的礦石23含量≥55%,綜合(以下簡稱
)≥57,含硫量≤05%,
3、供礦時間:___年___月1日至___年___月30日。
4、供礦量:本合同每月的供礦量為40000噸以上(以扣除水份后的凈重為準)。
五、礦石購銷單位:
1、礦石以57為基準價,單價為280元噸,每增減01,單價增減1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增加不限,但減少不得低于57。
當礦石≥4時,按月結算,按月加權。
當礦石加權平均≥57時,需方可按上述條款支付貨款;當礦石加權平均≥54時,需方暫預付貨款的70%。
由于礦石卸車難以區分,供方認可卸車后礦石不能退貨的現實,并承諾所供礦石不合格時不索要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礦石運費等費用),需方也不追究不合格礦石對生產造成的損失(如查獲弄虛作假或作弊的除外)。
2、以上單價為合格礦石在雙方認可的交貨地點的交貨價格(含運費、裝車費、計量費、鄉鎮出境協調費;不含資源稅、增值稅)
3、因政府對礦山治理、公路交通運輸的整治、人力不可抗拒的外圍因素等影響供礦,只能以合同期內的實際供礦凈重進行結算。
六、對不合格礦石處理辦法:
1、甲方供應的礦石粒度達不到乙方的要求,乙方按以下條款對甲方進行處理:
(1)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在25至30的比例超過10%,超過部分按8元噸進行扣款。
(2)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大于30的超過規定指標(小于20噸車超過30粒,大于20噸車超過50粒),按8元噸進行扣款。
(3)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在100的礦石,甲方必須自行檢出,否則按100元塊進行扣款。
(4)礦石中混入橡膠、煤硝、沙石等雜物,按200元車進行扣款。
(5)礦石單批次(以5車為一個批次)附水超過8%,除扣除水份外,按礦石凈重扣罰5元噸(合同期內供礦量的綜合≥7后,水份超標按實際測得水分扣除,最小按3%扣除,不予處罰)。
2、礦石理化指標不合格的處理辦法:
(1)單組樣的化驗結果:<4或23<52%,不結算,不參與加權平均,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
(2)23的化驗結果:23含量按合同期內進行加權平均,當23含量加權到≥55%時,為合格礦石,可以結算。
當23含量加權到52%≤23<55%時,23含量以55%為基準,每低1%,礦石單價降低3元噸。
23含量按合同期內進行加權平均,當23含量加權到<52%時,不結算,不參與加權平均,
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
3、礦石含硫量如超標,按以下處理(以單組樣化驗為處理點):如含硫量大于05%(不含等于),乙方對這組礦石按30元噸進行扣款,但這組礦石如果≥7、23≥55%時,其中、23指標只要一項達到前述
要求,就可以進行參與加權平均。
4、甲方供礦過程中,不得在運輸車輛中采用夾心的方式組織鋁土著人礦運到乙方堆場,否則當質檢部門在同一車上抽查兩種顏色以上的礦石時,如前后或內外差值低于20時,以低值結算,如前后或內外差值相差20以上時,乙方有權對該車礦石作罰沒處理,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礦石的計量、取樣及化驗:
1、計重:礦石重量以雙方認可的開曼鋁業公司原料磅房出具的磅單為準。
2、取樣及破樣:雙方委托開曼鋁業公司對甲方供應的礦石每車取樣,3車組成一個綜合樣,破碎縮分后形成化驗樣品。
質檢3車取樣后,由甲方對這3車樣進行上鎖封存,每天由質檢站組織甲方統一開鎖破樣,每天開鎖破樣的時間為:13:00---14:00,17:00---18:00,21:00---2130,如因甲方未能及時開鎖,導致樣品不能及時破碎,化驗結果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
3、樣品封存:甲乙雙方共同對縮分好的樣品進行(用于成分分析)封存,甲方可以當場取走一份留樣,如甲方代表在封存副樣時不在現場,視作甲方自愿放棄,乙方取樣人員有權繼續封存副樣,作為復檢依據,并作為最終檢驗結果。
4、檢驗:以開曼鋁業公司的化驗結果為準。
5、復檢:如甲方對開曼鋁業公司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化驗結果出來后10日內提出復檢(超過10日未提出復檢視為甲方認可化驗結果)。
雙方人員共同確認檢驗批次副樣作為檢驗樣,統一檢驗方法,在雙方人員的監督下在原開曼鋁業公司化驗室做復檢,其化驗一次有效。
八、結算方式;
1、重量結算:開曼鋁業公司開具礦石磅單中的過磅重量,扣除水份(指附著水)為結算重量。
2、結算批次:甲方所供礦石按朋為一個結算批次。
3、結算方式:乙方為保證甲方資金正常流轉,甲方所供礦石每___砘可作為一個預付批次,當礦石加權平均≥54時暫預付貨款的70%;當礦石加權平均≥57時且化驗結果已出則預付貨款的90%;剩余貨款,甲方待達到結算批次后向乙方進行結算(如甲方提供增值稅、資源稅稅票,稅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確認后款項10個工作日內將貨款轉入甲方指定賬戶。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初始月按當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給履約方。
十、其他
1、本合同雙方均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而且都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其它各方注意合同中所有免除其義務或限制對方權利的條款,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其他各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說明。
2、如果需方價格、質量要求、取樣、結算方式等有所調整,本合同自調整之日起按新的調整要求執行。
3、本合同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由雙方蓋章后生效。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特別說明條款已做重點標注,請乙方認真閱讀后再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金額:元)
第二條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現金□信用卡借記卡□支票□本票□匯票□其他
支付地點:
第三條交付
雙方按照以下第種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并取得提取貨物的單證,甲方將提取貨物的單證交付乙方則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貨物并且驗收完畢則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貨,提貨裝車(船)完成則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約定為:。
甲方當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條所有權的轉移
所有權的轉移遵照以下第項執行
(1)貨物交付后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2)貨款完全結清前甲方保留對相當于未結清的貨款價值的貨物所有權,具體執行辦法另行協商。
第五條檢驗(驗貨)
乙方付款后,根據合同驗收產品的品牌、型號、規格、主要配置、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與合同內容一致。自貨物交付后的日內完成檢驗,若對質量有異議乙方應當在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質量瑕疵貨物,等待協商處理。
第六條特別條款
如發生產品及隨機贈送或購買的相關配件的質量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糾紛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請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自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日內,以快遞簽收、公證送達等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喪失解除權。
第九條通知與送達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
乙方:。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為準。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注明文件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并將復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4、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內提供書面證明。
5、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住所:
開戶行:
開戶行帳號:
聯系電話:
銷售人員:
銷售人員電話:
乙方(公章或者簽字):
住所:
開戶行:
開戶行帳號: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付款方式
1.產品清單及價格
2.付款方式
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后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整。
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____。
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后服務保修措施祥述。
下例情況不屬保修范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戶電力系統故障引起的損壞;
3.用戶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戶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
5.其它不屬于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后,乙方應在_________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_________監察審計部門、_________政府采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并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后服務,并對乙方的售后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系,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系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采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3
_____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購站,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或專業戶、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 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數量:_________。(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按照通常標準。)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 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一般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法結算。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按派購任務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則上以一年為限,分季分月執行;不屬派購或派購基數以外的產品,按當事人協商的交貨期限執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和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貨款部分的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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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對于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部分,當事人可以請求適當調整。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及時通報,經有關機構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它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復(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損害雙方利益和影響國家收購計劃的執行。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4
購貨方:合同編號:
供貨方:簽定地點: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簽定時間: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一等品生產,顏色、手感、品質按我司確認的為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供貨方倉庫。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合同數量交貨,短溢裝范圍為0~+3%。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卷筒布包裝不定碼,內襯塑料袋,段長30米以上,交貨數量允許0~+3%。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購貨方在收貨后發現質量問題立即通知供貨方,供貨方在得到通知后立即解決并保證不影響購貨方的交期.。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購貨方倉庫后天憑全額增值稅發票結款。
八、違約責任:交貨期每延遲交貨壹天,每日按合同總價的2%計算違約金,由供貨方支付購貨方。如因數量/質量等問題因供方原因造成客戶拒收貨物/退貨/索賠或扣款等,由供方承擔一切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購貨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購貨方:供貨方: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5
供方(甲方):________合同簽訂地: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乙方采購甲方的___________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采購: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購產品____________。
二、產品質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甲方的質量說明書,并經乙方驗收合格。乙方在收到產品的十日內向甲方出具產品驗收證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證明或不合格說明,則視產品合格。
三、數量:
____________臺。
四、產品價格:
乙方向甲方采購的____________價格為每臺_________元。乙方不得將____________作為對外零售之用。上述價格中含產品的售后服務費用及運費。
五、貨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貨物后,以電匯形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貨款總額并出具發票,并于全部產品安裝完畢后支付其%的貨款總額。收款單位: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貨時間:_____年___月__日前。
七、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裝:
1.甲方必須提供適合產品運輸和存儲要求的有效包裝。
2.甲方必須在所有外包裝上標識產品必需的'有關標記。
九、售后服務:
1.甲方承諾售后服務期限____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掃描儀時應向用戶明示自己為售后服務承擔者并提供相關咨詢電話等信息。
3.甲方在服務期內為用戶提供____________服務。(保修范圍:非人為損壞)
十、保密:
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情況予以保密,未經透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況。
十一、信息交流: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對合同事項應積極協商及時交流,以有利于合同的順利進行,雙方定以下人員為本合同聯系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十二、違約解決:
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就,并受中國法律約束。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甲方(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乙方(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為準繩。
2.由于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銹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2.保險:由_________負責投保,投保金額:_________投保險種:_________。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3.產品的交(提)貨期限: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五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鐵路運輸;
(2)公路運輸;
(3)水路運輸。
2.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甲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甲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乙方負擔。
3.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對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標準的',本著合情合理、以質論價解決。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_________%誤差,允許含水分為_________%。
3.驗收方法:采用抽樣檢驗,寫出抽驗記錄并由雙方檢驗人員簽字備案。
4.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應積極尋求貨源,并保證依時提供足夠的貨物提供給甲方。乙方不能及時按雙方確定的數額和時間供貨,應承擔逾期交貨部分或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的違約金。(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5.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自交貨之日起按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延期付款滯納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7.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除應繼續履行合同外,應承擔拒絕接貨貨款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延遲接貨,應承擔延遲接貨貨款部分的_________%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訂購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1、設備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乙方所提供的設備為原廠包裝,包裝按原廠的有關規定執行,解釋權歸原廠。乙方負責貨物到達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的運輸,并承擔相應的貨物運輸風險。
第二條:設備交付與驗收
1、從本合同生效起,到乙方將設備交付甲方止,本合同中所列的設備的保管風險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將交貨物按合同所定的交貨地點交貨后,貨物的保管風險自動轉移至甲方,乙方不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
2、驗收標準:依照原廠商標準,對本合同設備清單所列產品的數量、質量進行驗收。
3、驗收期限:甲方在收到貨當天內進行到貨驗收并向乙方提供驗收單,驗收以合同所列設備清單為準,逾期未進行驗收或未向乙方提供驗收單,視為驗收合格。若驗收不合格,甲方即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異議后及時進行解決,直到驗收合格。
4、乙方提供的設備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滿足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約定的情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延期收貨。
第三條: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付款條件
可選1甲方在貨到當日支付給乙方全部貨款,即?蛇x2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付合同總金額____%即____為定金,貨到后當天向乙方支付余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條款
1、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者要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延遲交貨,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額的0.1%,賠償甲方。
3、甲方不得延遲付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額的0.1%,賠償乙方。
第五條:不可抗力條款
1、如果因戰爭火災、水災、臺風、地震等依法視為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無法按時履行義務時,不視為違約,待不可抗力消除后,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履行部分,但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20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即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5日內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補充合同后,可以變更本合同。
2、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因不可抗力使協議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3、雙方按約定履行完合同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
1、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合同內容及合同涉及的相關技術文件。
2、在整個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雙方業務、商務、技術秘密,雙方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八條:爭議解決條款
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任一方可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該會按其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仲裁。仲裁裁決應為終局的,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如果甲方對本合同中第一條第二點涉及的有關原廠的規定有異議,必須在乙方交貨前三十天提出,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條中所涉及的有關原廠的規定。
第九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傳真合同經雙方確認簽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8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20__年6月1日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破碎鋁礬土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二、
三、貨物名稱:破碎鋁礬土礦石(以下簡稱礦石)礦石產地:交貨地點:乙方指定的東方希望(三門峽)鋁業有限公司礦石堆場
四、礦石質量要求與供礦數量
1、礦石粒度:礦石粒度小于25的比例為90%以上,礦石粒度在25至30的比例不得超過10%。
2、礦石質量:甲方要求供應的礦石23含量≥55%,綜合(以下簡稱
)≥57,含硫量≤05%,
3、供礦時間: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
4、供礦量:本合同每月的供礦量為40000噸以上(以扣除水份后的凈重為準)。
五、礦石購銷單位:
1、礦石以57為基準價,單價為280元噸,每增減01,單價增減1元噸,在基準價基礎上,增加不限,但減少不得低于57。
當礦石≥4時,按月結算,按月加權。
當礦石加權平均≥57時,需方可按上述條款支付貨款;當礦石加權平均≥54時,需方暫預付貨款的70%。
由于礦石卸車難以區分,供方認可卸車后礦石不能退貨的現實,并承諾所供礦石不合格時不索要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礦石運費等費用),需方也不追究不合格礦石對生產造成的損失(如查獲弄虛作假或作弊的除外)。
2、以上單價為合格礦石在雙方認可的交貨地點的交貨價格(含運費、裝車費、計量費、鄉鎮出境協調費;不含資源稅、增值稅)
3、因政府對礦山治理、公路交通運輸的整治、人力不可抗拒的外圍因素等影響供礦,只能以合同期內的實際供礦凈重進行結算。
六、對不合格礦石處理辦法:
1、甲方供應的礦石粒度達不到乙方的要求,乙方按以下條款對甲方進行處理:
(1)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在25至30的比例超過10%,超過部分按8元噸進行扣款。
(2)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大于30的超過規定指標(小于20噸車超過30粒,大于20噸車超過50粒),按8元噸進行扣款。
(3)甲方所供礦石粒度在100的礦石,甲方必須自行檢出,否則按100元塊進行扣款。
(4)礦石中混入橡膠、煤硝、沙石等雜物,按200元車進行扣款。
(5)礦石單批次(以5車為一個批次)附水超過8%,除扣除水份外,按礦石凈重扣罰5元噸(合同期內供礦量的綜合≥7后,水份超標按實際測得水分扣除,最小按3%扣除,不予處罰)。
2、礦石理化指標不合格的處理辦法:
(1)單組樣的化驗結果:<4或23<52%,不結算,不參與加權平均,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
(2)23的化驗結果:23含量按合同期內進行加權平均,當23含量加權到≥55%時,為合格礦石,可以結算。
當23含量加權到52%≤23<55%時,23含量以55%為基準,每低1%,礦石單價降低3元噸。
23含量按合同期內進行加權平均,當23含量加權到<52%時,不結算,不參與加權平均,
不退貨,不付運費,不支付貨款及任何費用。
3、礦石含硫量如超標,按以下處理(以單組樣化驗為處理點):如含硫量大于05%(不含等于),乙方對這組礦石按30元噸進行扣款,但這組礦石如果≥7、23≥55%時,其中、23指標只要一項達到前述
要求,就可以進行參與加權平均。
4、甲方供礦過程中,不得在運輸車輛中采用夾心的方式組織鋁土著人礦運到乙方堆場,否則當質檢部門在同一車上抽查兩種顏色以上的礦石時,如前后或內外差值低于20時,以低值結算,如前后或內外差值相差20以上時,乙方有權對該車礦石作罰沒處理,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礦石的計量、取樣及化驗:
1、計重:礦石重量以雙方認可的開曼鋁業公司原料磅房出具的磅單為準。
2、取樣及破樣:雙方委托開曼鋁業公司對甲方供應的礦石每車取樣,3車組成一個綜合樣,破碎縮分后形成化驗樣品。
質檢3車取樣后,由甲方對這3車樣進行上鎖封存,每天由質檢站組織甲方統一開鎖破樣,每天開鎖破樣的時間為:13:00---14:00,17:00---18:00,21:00---2130,如因甲方未能及時開鎖,導致樣品不能及時破碎,化驗結果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
3、樣品封存:甲乙雙方共同對縮分好的樣品進行(用于成分分析)封存,甲方可以當場取走一份留樣,如甲方代表在封存副樣時不在現場,視作甲方自愿放棄,乙方取樣人員有權繼續封存副樣,作為復檢依據,并作為最終檢驗結果。
4、檢驗:以開曼鋁業公司的化驗結果為準。
5、復檢:如甲方對開曼鋁業公司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化驗結果出來后10日內提出復檢(超過10日未提出復檢視為甲方認可化驗結果)。
雙方人員共同確認檢驗批次副樣作為檢驗樣,統一檢驗方法,在雙方人員的監督下在原開曼鋁業公司化驗室做復檢,其化驗一次有效。
八、結算方式;
1、重量結算:開曼鋁業公司開具礦石磅單中的過磅重量,扣除水份(指附著水)為結算重量。
2、結算批次:甲方所供礦石按朋為一個結算批次。
3、結算方式:乙方為保證甲方資金正常流轉,甲方所供礦石每20__砘可作為一個預付批次,當礦石加權平均≥54時暫預付貨款的70%;當礦石加權平均≥57時且化驗結果已出則預付貨款的90%;剩余貨款,甲方待達到結算批次后向乙方進行結算(如甲方提供增值稅、資源稅稅票,稅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確認后款項10個工作日內將貨款轉入甲方指定賬戶。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條款擅自變更,必須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否則履約方有權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違約方按上月(初始月按當月)總交易額的20%的違約金賠償給履約方。
十、其他
1、本合同雙方均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而且都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其它各方注意合同中所有免除其義務或限制對方權利的條款,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其他各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說明。
2、如果需方價格、質量要求、取樣、結算方式等有所調整,本合同自調整之日起按新的調整要求執行。
3、本合同有效期: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由雙方蓋章后生效。
機電產品采購協議 篇29
采購人:
供貨人:照明器材廠(夏玉山)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確保合同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價格:
第二條 上述產品不負責運輸、稅票、安裝,由采購人自主上門提貨,采購方未付清貨款前,貨物屬供貨方所有。
第三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按照技術參數圖同行業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采購人付給供貨人預付40%的定金(¥160000.00),余款貨到付50%,10%路燈安裝好后一次性付清
(貨到后采購人不按合同付款,供貨人拒絕卸貨、安裝。
第五條 違約責任:如有一方違約,所受損失由違約方負責全部賠償。
第六條 燈具重量和長度根據改變后的參數為標準,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11米燈桿厚度為3.5mm,9m燈桿厚度為3mm。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采購人:供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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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