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司法所所長培訓學習心得
(三)要規范各項制度的建設
要在原有的基礎上,不斷建立和健全司法所的各項管理制度,在明確規范職能、任務內容、責任落實上下功夫,力求質量保證。搞好立卷歸檔、信息上報、統計報表、請求匯報、安置幫教工作制度,法制宣傳制,排查調處制度,信訪制度等工作制度,使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高效運轉。
三、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不斷加強司法所業務規
范化建設
司法所是我國司法行政系統最基層的職能工作部門,承擔著面向基層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務、法制宣傳教育等重要任務。為了保證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確履行各項工作職能,不斷提高司法所業務規范化水平,充分發揮其在基層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促進民主法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我們必須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做好加強司法所業務建設的各項工作。
(一)充分認識加強司法所業務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具體有如下三點:
1、加強司法所業務規范化建設是實踐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需要。
2、加強司法所業務規范化建設是依法、全面、正確履行職能的需要。
3、加強司法所業務規范化建設是司法所自身鞏固、提高、發展的需要。
(二)要正確認識和全面履行司法所管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項職能。
(三)必須嚴格依法行使司法所的工作職責,提高司法所的業務規范化建設水平。
因此,我們必須要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既要堅持高標準、從嚴治所,又要堅持從實際出發,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規范化建設的方案、目標和計劃。發揚開拓進取的精神,克服畏難情緒和等靠思想,積極探索加強司法所業務規范化建設的有效途徑,力爭加快業務規范化進程,認真做好新時期的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從而把司法所建設推上一個新臺階,更好地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創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努力創造人民滿意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