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酒店員工聘用合同(精選3篇)
常州市酒店員工聘用合同 篇1
聘任日期:
受聘人姓名:
受聘人家庭地址:
受聘人職務:
一、聘任期
本合同為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
自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起,受聘人將有為期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含在聘用期之內),試用期滿后,將根據受聘人在試用期間的表現來決定受聘人是否被續聘,酒店將會在試用期滿前十日內用正式文字通知受聘人。
三、受聘人職責
在聘任期內受聘人將接受董事長、總經理的委托,遵守酒店已有的各項店規店紀,履行您作為酒店主管經營副總經理職務的職責,完成酒店確定的任務。
1、必須完成酒店董事會規定的年度經營利潤指標。
年至年度的經營利潤指標主要指數是年、年、年元/年、元/年、元/年)連續三年平均年度經營利潤,即元。
成本費用中不計折舊,不計投資利息,不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務會計有關制度規定的資本重置投資。
2、在總經理辦公會議的統一領導下全權管理分管部門和經營場地的所屬全體員工,做好員工的在崗培訓,依據酒店已有規定行使對員工的獎罰權力。
3、受聘期間,負責所有經營部門和經營場地的設備設施的維護和保養,使之始終保持在良好狀態以保證酒店經營活動的正常運營。
四、受聘人的工作條件
1、為支持受聘人順利完成年度經營計劃的各項任務,酒店將提供正常經營費用和成本以外的20__年、20__年、20__年連續三年資本重置投資的平均數的資金用于部門經營場所的經營設備、設施的改造更新。
2、為支持受聘人完成董事會委托的職責范圍內各項管理任務,酒店將會盡最大可能給予受聘人負責經營的其他各種外部環境的社會關系的支持和配合。
3、為了支持受聘人作為酒店高級管理負責人行使管理職能,酒店董事會只批準年度經營;批準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命、獎罰;批準3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買、淘汰;其他財務、工程方面的責任另由董事會委托專職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以外的任何事項均無需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五、受聘人待遇
1、受聘人將實行年薪制,完成年度經營計劃指標(利潤指標為主要考核依據),履行已承擔的受聘人職責,將發放年薪萬元(含稅),如果未能完成年度經營計劃指標,尤其是未能完成年度利潤計劃指標,將以已完成利潤為基數按比例發放年薪。
如完成年度經營利潤90%,則發放年薪的90%。超額完成經營計劃利潤指標部分,酒店將按比例給予獎勵。
即超額完成10%以內,酒店將另外給予受聘人超額部分30%的獎金由受聘人個人支配;如超額完成11%至20%酒店則將另給予受聘人超額部分40%的獎金由受聘人個人支配;如超額完成21%以上,酒店則將給予受聘人超額完成50%的獎金由受聘人個人支配(稅后提取。
由受聘人個人支配的獎金亦可由受聘人認為需要分配給其他主要協助工作的同事。
2、酒店將為受聘人和其它員工一起辦理當地政府規定辦理的有關保險。
3、酒店將為受聘人提供完善的生活條件,如:專用辦公室、客房套房住宿,可在各餐廳工作用餐(不含酒水)。
4、可享受每年一次的二十天有薪探親假及雙程經濟倉機票,配偶及未滿十八歲的子女每年可來酒店一次探親,居住時間可在三個月之內,同時可提供雙程經濟倉機票。
5、可享受酒店為受聘人提供的醫務治療,如遇重病需要住院治療,經酒店醫生和董事長同意,可到指定的醫院住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酒店負責報銷70%,其余部分自理。
6、如果因工負傷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合同終止
1、試用期滿,如不能繼續聘任,則發放相同于年薪的十二分之六的工資以示聘任合同終止。
2、合同期間,如果受聘者因嚴重失職造成經營混亂,酒店財務受損,或有觸犯刑律、治安處罰條例行為,或被當地司法機關起訴、追究,則聘任合同終止。
酒店不發放年薪但將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生活補貼。
3、受聘人累計住院治療九十天以上(含九十天),累計非假日請事假離店三十天以上(含三十天),聘任合同終止。
酒店將根據受聘人受聘時間折成年薪按比例發放。
4、如果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試用期內,受聘人提出辭職,需償還公司在受聘人開始到任時提供給的,自受聘地至酒店的機票/火車票/船票的費用。
此外,凡屬未完成合同期而提出辭職的,公司將不負責受聘人返回受聘地的費用。
5、酒店如需中途解散本合同,需提前十天通知受聘人,并在受聘人辦理完各種離職手續后,支付受聘人相當于受聘人離職當年的全部年薪及相當于50%年薪的獎金。
(稅后提取)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應遵守酒店(員工作冊)所制定的規章制度。
聘用單位:受聘人:
董事長簽字:受聘人簽字:
年月日
常州市酒店員工聘用合同 篇2
事由:聘任合同書
聘 任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聘 人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受 聘 人 職 務:________________
一、聘任期
本合同為期__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應聘地為中國____________省______市。
二、試用期
自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起,受聘人將有為期________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含在聘用期之內),試用期滿后,將根據受聘人在試用期間的表現來決定受聘人是否被續聘,酒店將會在試用期滿前十日內用正式文字通知受聘人。
三、受聘人職責
在聘任期內受聘人將接受董事長、總經理的委托,遵守酒店已有的各項店規店紀,履行您作為酒店主管經營副總經理 職務的職責,完成酒店確定的任務。
1、必須完成酒店董事會規定的年度經營利潤指標。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度的經營利潤指標主要指數是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___元/年、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連續________年平均年度經營利潤,即___________元。成本費用中不計折舊,不計投資利息,不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務會計有關制度規定的資本重置投資。
2、在總經理辦公會議的統一領導下全權管理分管部門和經營場地的所屬全體員工,做好員工的在崗培訓,依據酒店已有規定行使對員工的獎罰權力。
3、受聘期間,負責所有經營部門和經營場地的設備設施的維護和保養,使之始終保持在良好狀態以保證酒店經 營活動的正常運營。
四、受聘人的工作條件
1、為支持受聘人順利完成年度經營計劃的各項任務,酒店將提供正常經營費用和成本以外的________年、______年、_______年連續三年資本重置投資的平均數的資金用于部門經營場所的經營設備、設施的改造更新。
2、為支持受聘人完成董事會委托的職責范圍內各項管理任務,酒店將會盡最大可能給予受聘人負責經營的其他各種外部環境的社會關系的支持和配合。
3、為了支持受聘人作為酒店高級管理負責人行使管理職能,酒店董事會只批準______年度經營;批準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命、獎罰;批準________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買、淘汰;其他財務、工程方面的責任另由董事會委托專職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以外的任何事項均無需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五、受聘人待遇
1、受聘人將實行______年薪制,完成年度經營計劃指標(利潤指標為主要考核依據),履行已承擔的受聘人職責,將發放年薪____________元(含稅),如果未能完成年度經營計劃指標,尤其是未能完成年度利潤計劃指標,將以已完成利潤為基數按比例發放年薪。如完成______年度經營利潤90%,則發放年薪的90%。超額完成經營計劃利潤指標部分,酒店將按比例給予獎勵。即超額完成10%以內,酒店將另外給予受聘人超額部分30%的獎金由受聘人個人支配;如超額完成11%至20%酒店則將另給予受聘人超額部分40%的獎金由受聘人個人支配;如超額完成21%以上,酒店則將給予受聘人超額完成50%的獎金由受聘人個人支配(稅后提取。)由受聘人個人支配的獎金亦可由受聘人認為需要分配給其他主要協助工作的同事。
2、酒店將為受聘人和其它員工一起辦理當地政府規定辦理的有關保險。
3、酒店將為受聘人提供完善的生活條件,如:專用辦公室、客房套房住宿,可在各餐廳工作用餐(不含酒水)。
4、可享受每年一次的二十天有薪探親假及雙程經濟倉機票,配偶及未滿十八歲的子女每年可來酒店一次探親,居住時間可在________月之內,同時可提供雙程經濟倉機票。
5、可享受酒店為受聘人提供的醫務治療,如遇重病需要住院治療,經酒店醫生和董事長同意,可到指定的醫院住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酒店負責報銷70%,其余部分自理。
6、如果因工負傷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合同終止
1、試用期滿,如不能繼續聘任,則發放相同于年薪的十二分之六的工資以示聘任合同終止。
2、合同期間,如果受聘者因嚴重失職造成經營混亂,酒店財務受損,或有觸犯刑律、治安處罰條例行為,或被當地司法機關起訴、追究,則聘任合同終止。酒店不發放年薪但將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生活補貼。
3、受聘人累計住院治療九十天以上(含九十天),累計非假日請事假離店三十天以上(含三十天),聘任合同終止。酒店將根據受聘人受聘時間折成______年薪按比例發放。
4、如果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試用期內,受聘人提出辭職,需償還公司在受聘人開始到任時提供給的,自受聘地至酒店的機票/火車票/船票的費用。此外,凡屬未完成合同期而提出辭職的,公司將不負責受聘人返回受聘地的費用。
5、酒店如需中途解散本合同,需提前十天通知受聘人,并在受聘人辦理完各種離職手續后,支付受聘人相當于受聘人離職當年的全部______年薪及相當于50%______年薪的獎金。(稅后提取)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應遵守酒店(員工作冊)所制定的規章制度。
聘用單位:___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__
董事長簽字:___________ 受聘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常州市酒店員工聘用合同 篇3
甲方:X二中
乙方:
為了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食堂管理,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農村中小學營養計劃,讓學生人人能吃上午餐,更好地為全體學生服務,特制定食堂員工聘用合同書。
一、食堂員工職責:
1、上班作息時間及請假規定
(1)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準時開飯,認真做好開飯前的準備工作。上班時間不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2)因病、有事必須請假,不無故曠工。
(3)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考核。
2、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認真做好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認真做到防塵、防蠅、防鼠,杜絕食物中毒和疾病傳播。
(1)各種炊具、餐具應根據不同的情況特點,按不同的要求認真做好清潔消毒工作,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2)食堂物品(糧食、餐具、佐料、衛生潔具等)按規定地點擺放,做到整齊、有序。
(3)注意個人衛生,按時參加體檢,持健康證上崗。做到五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發、勤換衣、勤剪指甲。上班時間應統一穿廚師服,戴工作帽,服裝整潔。
(4)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烹調間。
3、食物搭配、食物留樣、及食品安全
(1)、食堂工人對學校采購的糧食、蔬菜,如有腐爛、霉爛現象或有異味等,應和主管領導聯系,做出報廢處理。
(2)、若因食堂工人對購買的食品或蔬菜類消毒不當而引發的學生食物中毒事件,食堂工人要付相應的責任。
4、愛護公物,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操作、使用食堂的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領導盡快加以解決。
5、配合學校做好飲食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宣傳教育。
6、熱愛本職工作,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不營私舞弊。
7、服從學校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管理領導分工。完成本職工作和食堂管理領導臨時安排的其他任務。
8、食堂固定資產不能挪為己用、借用。
二、乙方的工資待遇
乙方的`工資按每月1000元(壹仟圓整)付給(注:乙方工資待遇可由甲方根據工作量作適當的增、減調節)。本合同內乙方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生病藥費自理,勞動保險將在試用期(一個月)滿后結合本人的工作情況學校考慮為乙方購買勞動保險。
三、食堂工人人身安全
因個人原因(如對機器設備的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的自身傷害)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應由其本人負責。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注】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可在前一周內提出辭呈申請。如不按規定辦理者,學校扣除離崗時最后一月的工資。如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合同期滿后,學校視其本人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是否繼續聘用。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20x年月日20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