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精選28篇)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一、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 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________________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 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責任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務。甲方若遇到專業法律事務或甲方認為宜由責任律師以外的律師辦理的事務,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或與責任律師共同辦理。
二、乙方承諾所派責任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優質法律服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和有關法律依據,使甲方依法辦事,保證其決策的合法性;
2.草擬、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合同、協議書、決定、章程等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協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供企業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業提出的法律咨詢;
4.協助甲方開展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活動;
5.指導甲方單位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
6.對甲方重大經營項目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責任律師直接面對第三人的法律事務;
8.參與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機構的設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務;
9.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
10.處理甲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如發生復雜的法律事務(如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訴訟、仲裁等預計投入工作超過________小時的專項法律事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支付乙方律師費,乙方則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
四、服務方式
1.乙方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法律服務制度,根據甲方需要,乙方隨時提供法律服務,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務,雙方另行協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顧問服務檔案,記錄服務情況,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章程、資產負債表等資料復印件。
五、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法律顧問費每年________萬元,第一年顧問費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屆滿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支付;
2.辦案費用(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期間的食宿、交通、通訊、資料、文字處理、工商查檔等費用)應當事先向甲方提交預算清單,按“實報實銷”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顧問費,反對甲方向責任律師支付合同以外的費用(辦案費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________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承擔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經雙方有效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不得無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認為需刊登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啟示的,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雙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別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屆滿后如需續聘,雙方協商后合同另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行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__開立的;戶名為_____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初始資金為________________,當日大盤指數________________的投資賬戶。經過雙方協商約定在年月
日到年月日期間按照以下條款對以上賬戶進行有償專戶理財。
1、甲方必須把網上交易帳號和交易密碼告知乙方,以便乙方上網交易。
2、甲方須保證協議期間乙方的操作獨立性,乙方有權自行更改網上交易密碼,甲方每月一號及十五號查詢賬戶明細。
3、本協議執行期間除給乙方可能的利潤分成外,甲方不得擅自提取資金。
4、收益分配及風險承擔:_________________
收益分配:_________________甲方獲得收益部分70%,乙方獲得收益部分30%。
風險承擔:_________________到期若出現虧損可能,由甲方自行承擔。
以上由戰爭、災難、動亂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可抗力因素的定義參照國家股票交易的相關規定)。
5、結算模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將在每半年或收益超過30%時結算一次,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結算后的所得存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若超期未付,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并且乙方有對甲方所支付款項的追償權,另外乙方對逾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收益分成請付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中國銀行____________
6、本協議有效期1年,期滿后雙方無異議,自動順延。中途結算或追加資金以書面形式,雙方確認。
7、若出現甲方單方面提前停止委托、銷戶、轉托管或者甲方擅自提取資金等違約行為時,乙方有權對協議發生期間的贏利進行分配,同時,甲方還需另外支付初始資金2.5%管理費給乙方后,協議自動終止。
8、若出現乙方單方面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不進行對當期利潤的分配,若出現虧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協議期出現的虧損,且乙方需另外支付初始資金2.5%手續費給甲方,同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9、仲裁: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嚴格按照協議履行,并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在不能協調解決的情況下,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證券法》通過當地人民法院仲裁并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_____、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_____標準減半_____)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_____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律師: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
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7
聘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前言根據甲方陳述和提供現有資料表明,甲方作為___________企業,依法對____________進行經營。根據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對______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經甲方委托,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___年___月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企業資產評估報告書》。現甲方擬與第三方協商并協議,由甲方將____________企業整體資產的部分及______轉讓與第三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對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產權交割等事宜作出約定。
鑒于以上事實,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擔任項目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指派律師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項目法律顧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換。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2應要求就委托的事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法律意見書;
2.3協調甲方在等各環節草擬、修改、審查、見證有關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
2.4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與本項目有關談判,制定相關法律文件;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向承辦律師出具與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權委托書。
4、承辦律師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代理行為。
5、承辦律師必須忠于職守、仗義執言,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甲方必須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證據,不得故意隱瞞、提供偽證。
7、甲方應向承辦律師提供辦案所需的必要條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確認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8、依照《______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______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規定,雙方確認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_____元。律師辦案所需車旅費及其他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結案時雙方據實結算。
9、因承辦律師超越代理權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還預收的律師費,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0、甲方隱瞞事實、提供偽證,違反法律規定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或者未經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條規定預付律師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1、本合同內容屬于商業秘密范疇,雙方均有保密之責。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簽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聘 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所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擬已進行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擬已進行的項目(下稱“本項目”)的法律咨詢;
2、應甲方要求,參與同相關部門和當事方的磋商、談判,審查甲方與其他當事方的合同,維護甲方利益;
3、起草、審查或者修改因本項目而需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條款、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對本項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知識產權、稅務、債權債務確認等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5、對本項目涉及的行政規章、行政規范的實施,提出法律意見;
6、對與本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實進行盡職調查;
7、根據本項目相關行政部門的要求代甲方草擬申請、呈批文件;
8、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9、審核甲方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則出具法律意見書;
10、雙方根據本項目實施情況具體情況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務內容。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有能力從事此專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鞏宏律師作為甲方本項目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本項目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根據律師事務所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考慮或者未根據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后日內支付。
(二)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后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日內或完成工作任務支付元人民幣;
3、項目有關法律文書完成后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4、項目法律事務完成之日內支付元人民幣。
(三)按實際工作小時計時收費。每工作小時收費元,每日內結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項目未能實現或成立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第項收費,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款總顧問費的%.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濮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濮陽市商業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費以到達上述賬號為收訖,且乙方對所有收費均提供正式發票。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濮陽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機構或者證券主管部門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師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乙方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現錯誤或者遺漏,并導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師受到處罰或者導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9
聘請創業法律顧問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_日 ____年__月__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0
聘請創業法律顧問協議書
甲方: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_____、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_____標準減半_____)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_____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律師: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1
聘方:(下稱甲方)
受聘方:律師事務所(下稱乙方)
前言
根據甲方陳述和提供現有資料表明,甲方作為企業,依法對 進行經營。根據政府《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對xx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經甲方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作出《xx企業資產評估報告書》。
現甲方擬與第三方協商并協議,由甲方將xx企業整體資產的部分及轉讓與第三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對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產權交割等事宜作出約定。
鑒于以上事實,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擔任項目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作為甲方的項目法律顧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換。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2應要求就委托的事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法律意見書;
2.3協調甲方在等各環節草擬、修改、審查、見證有關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
2.4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與本項目有關談判,制定相關法律文件;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向承辦律師出具與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權委托書。
4、承辦律師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代理行為。
5、承辦律師必須忠于職守、仗義執言,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甲方必須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證據,不得故意隱瞞、提供偽證。
7、甲方應向承辦律師提供辦案所需的必要條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確認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8、依照《xx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xx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規定,雙方確認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律師辦案所需車旅費及其他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結案時雙方據實結算。
9、因承辦律師超越代理權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還預收的律師費,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0、甲方隱瞞事實、提供偽證,違反法律規定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或者未經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條規定預付律師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1、本合同內容屬于商業秘密范疇,雙方均有保密之責。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簽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聘方:
代表人:
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月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2
委 托 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保障甲方行政管理、商務活動正常進行,有效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應聘并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全面的常年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應甲方要求及委托,辦理以下法律事務:
(一)為甲方的管理決策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依據;
(二)為甲方遇到的法律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擬定法律解決方案;
(三)代理甲方參加調解,并為相關案件作訴訟成本分析及訴訟結果預測;
(四)協助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對外簽定的經濟合同、協議和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五)就甲方內各類合同、協議書及其它法律文件、各類糾紛出具法律意見書;
(六)就甲方的各類合同、協議書及其它法律文件出具律師見證書;
(七)協助或代理甲方參與有關經濟事務的談判和簽約活動;
(八)協助甲方草擬、審查、修改與內部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承包合同等;
(九)按受甲方委托,開展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十)處理甲方交辦的其它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第三條、受聘法律顧問完成甲方法律事務工作可采用以下幾種方式:
(一)、電話聯系;
(二)、信函聯系或網絡溝通;
(三)、到甲方或乙方辦公地點商議。
第四條、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應積極、負責、及時、迅速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范圍內服務。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實信用原則,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甲方應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所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擔因違反本條款而
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責任;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就其所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為甲方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或者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的事項提供法律服務。
第七條、甲方還可以根據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執行協議中未涉及的法律事務(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前往,乙方可另指派其他律師)。
第八條、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或仲裁,按收費標準從低收費。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為 三 年,自20__年7月16日起到 20__ 年 7 月 15 日止,在履行中如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于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咨詢,提供律師咨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范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并促使公司的規范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于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項下 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十五萬元人民幣(其中律師費十三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工作費用不開律師費發票),并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三萬元(其中律師費壹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為甲方出具關于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四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捌萬元。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并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4
委托方(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顧問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一、合同宗旨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基礎教育改革所涵蓋的諸項工作,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進程,全面維護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其法律顧問;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合同,以茲合同雙方共同諾守。
二、顧問人員
乙方按照甲方請托顧問業務范圍和指名要求委派顧問一名依合同協定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所委派人員達到國家資質條件要求。
三、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和特殊業務
1、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包括:
(1)乙方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2)乙方為甲方草擬、審查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3)乙方出席甲方定期舉行的法制報告會、家長會、重大事項專題會作法制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力求準備充分、舉例典型、闡釋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4)乙方結合顧問業務中所涉及的具體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及依法治教必備的相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力爭實效有聲有形。
(5)乙方負責甲方學生的_____糾紛、學生間入身傷害賠償或教師間矛盾、學校與社會其他方面糾紛非訴訟階段的協調處理。
(6)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建立具體顧問業務檔案。
2、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調解、_____、訴訟及相關聯必備事宜。具體包括:
(2)乙方嚴格遵循法律程序調查事實真相、分析論證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建議。
(3)乙方及時出席黨政部門為解決甲方所涉特殊重大問題所召開的專題會議,切實履行顧問職責。
(4)乙方在為甲方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遵守甲方紀律管理,維護甲方在處理特殊重大問題中的大局穩定和社會良好效應做出最大的努力。
四、相關約定
1、甲方、乙方在顧問業務中所了解到他方的合法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2、乙方在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執業紀律,恪守甲方紀律規定,做到顧問及時,執業謹慎,立足實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顧問業務中應遵守司法程序和時效期限規定,做到議事及時,決策果斷,依法處理顧問協辦的業務。
3、甲方、乙方對顧問業務的運作,應做到聯系緊密,溝通及時,共同商榷,集思廣益,但必須給相對方在法定時限內或合理時間內予以必要的準備時間,以滋_____完成顧問業務具體事宜預期效果。
五、顧問費用
1、甲方、乙方商定,顧問費用:
(1)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顧問費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周內一次性付清。約定顧問期限內辦理顧問常規業務不增加費用。
(2)乙方為甲方辦理特殊重大的訴訟、調解、_____及相關必備事宜,雙方依相關_____規定協商另行_____,由此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大額業務通訊費、鑒定費或擔保金由甲方據實予以支付。
六、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必須如實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權利、義務,依_____總則之規定行為,由于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物質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七、其他
1、甲方、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任一方都有權選擇合法的調解、訴訟救濟途徑。
2、本合同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滿后,雙方欲再續合同的,應另行訂立合同書。
4、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雙方各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規,甲方委托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劉強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擔任法律顧問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三、乙方的工作范圍包括:
1、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協助草擬甲方不能獨立完成的法律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4、根據甲方要求,協助甲方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提供法律實務培訓。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指派的律師應盡職盡責、優質及時地處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如遇到甲方有緊急法律事務需要處理,而乙方指派的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到場,乙方應委派有相當水平的其他律師代為處理。
2、乙方律師在處理甲方法律事務時應遵循審慎嚴密原則,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權益。乙方應就所辦業務的合法性進行論證,并提出意見或建議,由于乙方合法性論證和重大法律風險預測不到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律師對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4、乙方在為甲方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的利益沖突方和甲方公司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和法律服務。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盡可能提前預約乙方律師的工作時間,合同的審查或需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法律事務,一般提前三個工作日告知顧問律師,以便顧問律師充分審查和論證。
2、甲方在委托乙方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時,應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虛假或不合法的資料,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對于乙方所做的合法性論證或重大法律風險預測意見及建議,甲方未予采納的,因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服務費用:
1、甲方支付乙方年顧問費人民幣?萬元。顧問費分兩期支付,每期各?萬元。首期款在合同簽訂后支付,尾款在合同到期后支付。
2、乙方律師接受甲方委托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異地辦案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3、訴訟、仲裁等其它另行收費事項及具體收費辦法按照**省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甲方付費后,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七、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因乙方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而使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以合同期內甲方已支付或應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及仲裁、訴訟費)為限,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與第三方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若有意見分歧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特委托乙方作為其法律顧問,為其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雙方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并指派______律師為具體承辦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就甲方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審核、修改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文件和規章制度;草擬甲方在上述活動重要法律文件_____次;
三、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它重大糾紛_____次;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甲方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_____次;
九、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它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書等;
十、受甲方的委托出具律師函_____次及無限次電話咨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項委托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甲方預約乙方提供服務時,應事先與乙方約定具體服務時間。
甲、乙雙方確定,甲方通過下列方式聯系乙方:
法律顧問承辦律師:______律師
承辦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無法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服務費標準與相關費用的約定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費,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顧問費。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四)、(五)(九)項的服務以及需異地出差的,雙方需另簽訂委托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師費可享受相當優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辦理甲方委托的事項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提供法律服務所實際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通訊費、查檔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甲乙雙方之責任
一、甲方委托事項必須真實、合法,并為乙方的服務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須認真辦理甲方的委托事項,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其他非對外信息,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生效條件及解約條件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時,如雙方無異議,在簽訂確認書后本合同得以順延一年。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間,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賠償對方相當于兩個月法律顧問費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在______區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需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______年月_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____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8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德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范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咨詢。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法律顧問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東鑫希望律師事務所鄭德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秘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山東鑫希望律師所
(蓋章) (蓋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19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指派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21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_____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_____;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22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元,律師費用按年(季、月)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2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24
學校法律顧問合同書
委托方:(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顧問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合同宗旨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基礎教育改革所涵蓋的諸項工作,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進程,全面維護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其法律顧問;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茲合同雙方共同諾守。
第二章 顧問人員
第二條 乙方按照甲方請托顧問業務范圍和指名要求委派顧問一名依合同協定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所委派人員達到國家資質條件要求(委派函附后)。
第三章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和特殊業務
第三條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包括
(一)乙方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二)乙方為甲方草擬、審查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舉行的法制報告會、家長會、重大事項專題會作法制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力求準備充分、舉例典型、闡釋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結合顧問業務中所涉及的具體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及依法治教必備的相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力爭實效有聲有形;
(五)乙方負責甲方學生的保險糾紛、學生間人身傷害賠償或教師間矛盾、學校與社會其他方面糾紛的非訴訟階段的協調處理;
(六)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建立具體顧問業務檔案。
第四條 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調解、仲裁、訴訟及相關聯必備事宜)具體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業務中擔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體授權履行代理人職責,全面維護甲方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乙方嚴格遵循法律程序調查事實真相、分析論證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建議;
(三)乙方及時出席黨政部門為解決甲方所涉特殊重大問題所召開的專題會議,切實履行顧問職責;
(四)乙方在為甲方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遵守甲方紀律管理,維護甲方在處理特殊重大問題中的大局穩定和社會良好效應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四章 相關約定
第五條 甲方、乙方在顧問業務中所了解到他方的合法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在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執業紀律,恪守甲方紀律規定,做到顧問及時,執業謹慎,立足實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顧問業務中應遵守司法程序和時效期限規定,做到議事及時,決策果斷,依法處理顧問協辦的業務。
第七條 甲方、乙方對顧問業務的運作,應做到聯系緊密,溝通及時,共同商榷,集思廣益,但必須給相對方在法定時限內或合理時間內予以必要的準備時間,以茲高效完成顧問業務具體事宜預期效果。
第五章 顧問費用
第八條 甲方、乙方商定,顧問費用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顧問費年_______(大寫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_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約定顧問期限內辦理顧問常規業務不增加費用。
(二)乙方為甲方辦理特殊重大的訴訟、調解、仲裁及相關必備事宜,雙方依相關收費規定協商另行收費,由此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大額業務通訊費、鑒定費或擔保金由甲方據實予以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乙方必須如實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權利、義務,依合同法總則之規定行為,由于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物質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章 其他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雙方欲再續合同的,應另行訂立合同書。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雙方各送主管部門備案_____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委派函
合同文本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年,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元,支付時間為: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解答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意見;
指導、協助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務文書;
提供法律信息;
協助進行涉外或國內重大經濟合同、經濟項目談判,調解和非訴談判;
就經營決策前的法律問題,進行可行性研究,就經營決策中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意見,就經營決策后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補救方案;
進行法律風險、經濟風險預測,排除法律障礙;
代理訴訟或仲裁重大、復雜的訴訟案件;
代理公司登記、注冊、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資產重組、商標事務、專利權及知識產權保護事務及公證事務;
協助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為甲方培養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員辦理第四條第項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代理費,費用數額和支付方式參照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
律師可以查閱與承辦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并留有必要的復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及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列席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事務的有關會議;
為乙方提供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所指派人員采用下列第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定期上門服務;
甲方有事約請;
指派專人坐班;
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八、乙方指派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應及時另外指定人員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必要時可帶-2名助手協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過錯行為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應按時按約定數額交納顧問費,乙方已收費用在任何條件下不予退還;如果甲方拖欠顧問費,乙方有權追收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并追繳拖欠費用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應預付受聘方的律師及其助手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鑒定費、翻譯費、查檔費、公證費、證據復制費、非法規資料費、郵政費、長途電話費、市內計程車費、往北京城八區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費等價外費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費用。聘方應向法院等國家機關交納的訴訟費等規費,聘方應及時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條內容,由雙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26
委托人:________(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27
聘請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應聘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派律師將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擔任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范圍是:
1.就甲方的經營、生產、管理、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2.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業務方面的重大糾紛;
3.代理甲方參加業務中的訴訟或仲裁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參加項目談判、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代為發布有關聲明、致函等文書;
6.為甲方的改制、轉制、兼并、收購設計運作方案;
7.為甲方提供法律信息;
8.協助甲方對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訓。
四、甲方就上述2、3、4、6項委托乙方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律師代理費由雙方協商,可按小時收費或按標的額收費。
五、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的日常工作方式和工作時間可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具體約定。
六、甲方應為應聘律師提供以下工作條件:
1.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甲方文件和資料;
2.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3.參加甲方召集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所了解、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
八、法律顧問費用每年為 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港幣、美元),該費用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法律顧問費用的,需支付法律顧問費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可能導致的各種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指派的律師如甲方認為其不能勝任、或認為服務態度欠佳、或出現其他使甲方對乙方指派的律師不滿意,甲方可以向乙方書面提出更換律師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請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甲方以書面答復。
如甲方要求更換律師,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師達成一致,乙方有權立即停止代理工作,并有權視甲方之舉為單方面解除合同行為,所收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回。
十、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將依照法律規定正當履行職責,拒絕甲方可能提出的有關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相違背的一切要求。
十一、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 _______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止)
一方要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共同協商。
十二、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補充。
聘用法律顧問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聘用法律顧問工作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投融資項目結成長期的共同發展聯盟,并在融資項目的合作上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戰略合作關系的建立
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決定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共同利用自身的優勢為用款項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通過業務合作與創新,加強抗風險能力,共同做大做強,實現跨越式發展,共同為新型城鎮區域性經濟發展需求提供金融支持,實現企業項目與資金供求的強有力對接,全力支持地方經濟平衡較快發展。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簽訂之日,為戰略合作關系確立之日。
3、在雙方保密條款約束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按項目要求各對方提供的相應詳細資料,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二條合作事項
1、甲方為乙方各地項目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項基金”,并進行融資渠道合作。
2、甲方出任乙方的基金募資顧問(包括財務顧問、募資策劃等),在對乙方項目進行充分的內部評審通過的前提下,尋找基金出資人,向乙方推薦各類企業、機構以及個人投資者客戶,協助開展潛在投資者接觸、基金募集推介等顧問服務。
3、甲方出任乙方的項目管理顧問,協助乙方管理項目、包括提供項目資金監管、項目公司資產托管、股東關系協調、風險提示等顧問服務,同
時提供基金保管監督服務,包括基金賬戶開立、資金劃付、會計核算審計等。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向國內項目投資者定向推薦乙方及乙方的項目;
(2)為乙方及乙方的項目設計基金產品并募集資金;
(3)在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推薦項目投資者的確認函后,向甲方的目標客戶提供項目的基本信息,協助甲方與項目投資者的聯系;
(4)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通報投資接洽,談判及合作情況,特別是重要協議的簽署,投資款項的到位情況等;
(5)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2、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乙方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基本資料(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業績等資料;
(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須盡可能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乙方出具確認函后,方可與甲方推薦的項目客戶進行接觸.
(4)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5)乙方應按照后續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項目服務費等費用。
第四條聲明與保證
1、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甲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2、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乙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條保密
1、乙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項目客戶公開的內容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另行出具說明。
2、一方有義務對從另一方處獲得的項目關聯客戶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并保證不用于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3、甲方有權向項目投資者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資料(乙方書面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
第六條聯系和協調
1、甲乙雙方應給予對方積極的支持、配合,并建立專門的協調部門或人員: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協調員: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協調員: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及時向對方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如各自組織內部或政策發生改變,并且這種改變會直接或潛在損害對方的利益,發生改變的一方有義務及時將情況及時通報對方。
3、經商定其他應由對方完成的事項。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并有權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在有關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對于有意購買甲方發行的基金產品,同時未在銀行開立銀行賬戶的優質客戶,乙方有權利要求客戶到甲方處開立銀行賬戶。
第七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不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性質相同的合作。
2、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3、如果一只項目基金發行成功后,乙方以后就該項目的再融資(包括但不限于貸款、信托融資、資管計劃、上市融資等)均由甲方優先代理,并擔當財務顧問。
第八條協議生效
1、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簡易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由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