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協議書樣本
5、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支付甲、丙方違約金 為 元,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違約金數額低于損失數額時,應賠償甲、丙方全部損失。
6、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得從事與公司產生競爭的活動,甲、丙方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與乙方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7、其他約定:
a、乙方簽署并遵守《陜西華創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保密協議》;
b、乙方簽署并遵守《陜西華創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知識產權保護協議書》。
c、 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其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內容的真實性;其具有簽訂本合同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第六條:過失性解除協議的情形
乙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丙方可以立即解聘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丙方聘用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丙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乙方連續曠工超過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日;
4、乙方公派留學或因私出境逾期不歸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2款的規定,不服從甲、丙方工作安排的;
7、為取得甲、丙方聘用而向甲、丙方提供虛假個人資料或隱瞞其他真實情況的;
8、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以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或收容教育、或者被強制戒毒的;
9、被司法機關依法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七條:非過失性解除協議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崗位聘用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崗位聘用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崗位聘用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八條:乙方解除協議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1、 乙方在試用期內;
2、 乙方能夠證實甲、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 乙方能夠證實由于甲、丙方的原因而未獲得勞動報酬或甲、丙方未提供協議所約定的勞動條件的 ;
4、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丙方提出辭職申請,并獲得甲、丙方批準的。
第九條: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協議約定的聘期期滿的;
2、甲、丙方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第十一條: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丙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根據乙方在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1、甲、丙方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協議的;
2、乙方依據本協議第八條第2項、第3項的規定提出解除協議的;
3、甲、丙方依據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提出與乙方協商解除本協議的,但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本協議的除外;
第十二條 解除協議不當的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4項的規定未提前三十天向甲、丙方提出辭職申請,由此給甲、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