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聘用代課教師合同范本(通用3篇)
學校聘用代課教師合同范本 篇1
甲方:X中學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畢業學校:
甲方為麻城市教育局直屬的公辦的普通高級中學,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愿意聘用乙方為其臨時代課教師。聘期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在聘期間,雙方遵守如下協議:
1、受聘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接受學校管理。
2、對于借聘教師能夠勝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務的,實行月薪制,工資隔月發放,基本工資:本科學歷670元/月,專科學歷600元/月,另外,健康保險,勞動保險,衛生津貼等所有相關社會保險(無論本科還是專科)共計370元/月,與工資一同發放。班主任津貼每月200元左右,課時工資300元左右另計。其中班主任津貼和課時工資根據管理效果和工作總量等數據發放。
3、學校實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學校只給予300元/月的生活費,若參與工作另計。福利待遇與在編教師同等對待。
4、若工作嚴重失職或不能勝任,學校可予提前辭退。
5、受聘教師簽訂協議時,必須預交800—1000元履約金,在我校工作一個月以后憑收費收據退還。同時,查驗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合格證、英語考試等級證等,并且留存其復印件;若提出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交出書面申請,否則扣發兩個月工資。
6、此合同一式兩份,受聘教師與學校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學校聘用代課教師合同范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之日起至任何一方提出終止之日止。
二、工作性質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 _ 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方在聘用期間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聘用工資。乙方當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10日以現金發放或打銀行卡。
四、乙方為退休、內退或停薪留職人員,甲方無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同時甲方也不負擔乙方有關社會保險的相應責任。
五、甲方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六、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七、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前7個工作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
2.乙方歸還甲方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屬于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學校聘用代課教師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 2個月。終止日期為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的費用。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于每下個月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
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并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xx教師行為規范》;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x縣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x縣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縣私立學校(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