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道具師聘用合同(通用3篇)
美術道具師聘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制作資格的法人單位,正在計劃攝制電影《_______》。
甲方決定聘用乙方擔任其拍攝的電影《_______》的美術道具師,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工作期限
乙方應于簽約之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達甲方指定地點,向甲方報到。
乙方工作結束的時間確定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工作要求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導,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當權限或違反行業慣例。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乙方應當按照拍攝預算和拍攝計劃,審慎、經濟、高效、負責地完成電影《________》的美術設計,道具制景工作。甲方也應當對乙方的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應保守甲方及該電影攝制的相關秘密(包括但不限電影的情節、演員、具體攝制情形、造型、預算等),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工作內容
乙方工作分為拍攝籌備期、實拍期兩個階段,其中:
1.乙方拍攝籌備期的工作包括:
(1)研究文學劇本,統一創作出制景創意;
(2)組知美術置景創作班子,畫出創意樣本;
(3)初選全片外景;
(4)確定,繪制布景氣氛草圖和平面草圖;
(5)確定制景、道具等設計和制作結果;
2.乙方實拍期的工作為:
(1)服從美術安排,與美術配合完成全部內景、外景、場地景、片頭字幕的設計;
(2)協助美術按計劃拍攝工作照和劇照;
第四條報酬及支付
固定酬金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稅前/稅后)酬金¥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現金。
第五條食宿交通費用標準
從乙方工作開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結束之日止,甲方應負責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飲食和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播放者、發行者在電影的衍生產品、宣傳片或預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僅限于電影《________》推廣、宣傳之目的。
第七條參加宣傳活動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電影《________》的開機儀式、首播儀式以及其他宣傳活動,甲方必須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酬金面議。
第八條保險
為確保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人身、財產安全,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商業保險,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1.電影《________》拍攝完成后,合同自動解除。
2.甲方被依法吊銷《電影(電視劇)制作許可證》;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結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不建立勞動關系、勞務派遣或類似關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張基于勞動關系的任何補償、權利、社會保險待遇等。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美術道具師聘用合同 篇2
第一條 為規范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人員的行為,維護律師事務所和受聘用人員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配套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國家出資的律師事務所、合作律師事務所、合伙律師事務所和以個人姓氏命名的`律師事務所。
第三條 律師事務所聘用下列人員,均應與受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
(一)國家出資的律師事務所聘用不占編的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不占編的行政輔助人員。
(二)合作律師事務所聘用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三)合伙律師事務所聘用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四)以個人姓氏命名的律師事務所聘用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第四條 《聘用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
(三)報酬。
(四)福利與保險。
(五)工作紀律。
(六)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受聘人在合同中約定其它內容。
第五條 聘用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
第六條 合同中應明確受聘人的律師種類、行政輔助工作種類、工作方式、工作內容。
第七條 本規定所稱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其它物質獎勵。合同中應對受聘人的報酬種類、支付方式、計算方法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行政輔助人員及領取固定報酬的專職律師每月報酬數額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保障標準。
第八條 除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頒規章明確規定必須設立的保險以及社會統籌保險基金外,合同中應對受聘人是否享有報酬以外的福利和事務所是否為受聘人設立商業保險或加入社會統籌保險基金及其種類作出明確規定并應對合同解除時的處理辦法有明確約定。
第九條 律師事務所應向受聘人全面介紹事務所情況和規章制度。受聘人應在合同中明確承諾其遵守律師事務所所有規章制度。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違反事務所工作紀律與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造成律師事務所重大損失的。
(四)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
(五)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一)律師事務所終止執業。
(二)律師事務所被吊銷律師事務所執業證。
(三)聘用律師被吊銷律師執業證。
(四)受聘人調轉律師事務所或調出律師行業的。
(五)受聘人成為合伙人、合作人或成為占編律師。
(六)到期未續聘或未申請續聘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是否解除,由律師事務所與受聘人在合同中約定;
(一)律師事務所被停止執業。
(二)律師事務所未通過年檢注冊。
(三)受聘人被停止執業。
(四)受聘人未通過年檢注冊。
(五)受聘人申請不注冊的。
如果受聘人對上款所規定的情況負有責任,則合同即使到期,亦不得自動解除,其解除期限順延至所規定的情況消除為止。
第十三條 受聘人因執行職務而發生人身意外或在受聘期間患疾病,律師事務所僅在合同規定或保險的范圍內承擔義務。受聘人因上述原因停止執行職務的,其期間計入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 聘用合同解除時,受聘人所持有的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執業證及其他工作證件由律師事務所收回并上交司法行政機關。
第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聘用未成年人。
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因受聘人懷孕或生育而解除合同。產假時間依國家有關規定計算,不計入合同期間,此期間的工資福利等事項由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美術道具師聘用合同 篇3
根據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為了保護甲方和乙方在實際工作崗位中的合法權益,調動發揮乙方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勞務工作。
2、乙方應認真履行雙方約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3、聘用期間,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并通知乙方的調整薪金水平,乙方應予以服從。
4、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如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甲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予以服從。
第二條 崗位變更
1、 乙方在首次與甲方簽訂上崗協議,存在試用期的,在試用期內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情況表現,通知乙方后即可進行崗位調整。
2、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l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l 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
l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崗位發生變更,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的,上崗協議應同時進行調整,并辦理變更協議手續。
第三條 聘用期限
1、 本合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工期)。
2、 聘用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雙方如有意續簽的,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本協議;聘用期如需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乙方應先與甲方另行簽訂或修訂《勞動合同》,否則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聘期無效,本協議到達《勞動合同》終止期限時即行終止。
3、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的,本上崗協議同時隨之終止。
4、 《勞動合同》發生續訂,不影響本協議履行的,本協議繼續履行。
5、 《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影響本協議履行的,須重新簽訂協議。
6、 甲方可以依據其生產經營情況及乙方在聘用期內的業績、表現等綜合考評,在聘用期滿后重新簽訂本上崗協議。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l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提供詳盡的職位說明便于乙方執行遵循;
l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培訓與指導;
l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l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負責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和崗位調整;
l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與考核情況,負責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2、 乙方權利義務
l 乙方按照勞動合同及上崗協議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l 乙方協議終止,崗位變動,應主動配合工作交接。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
1、 根據甲方和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間,根據工作責任和任務,每月 日前享受下列基本薪酬:
(1)、試用期內乙方每月稅前基本薪酬為 元人民幣(包括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2)、試用期滿后乙方每月稅前基本薪酬為 元人民幣(包括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3)、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事假扣除標準、帶薪假期工資標準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4)、乙方的績效獎金、法定福利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工資調整機制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經考核確定。
2、 根據乙方和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間,由甲方按照國家和大連市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法定社會保險;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和大連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將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以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同時,乙方有義務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章不循、違規操作、違章指揮、強行危險作業或強令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工作紀律、保密要求等
1、 聘用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大連市的法律法規,遵循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操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