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職工聘用勞動合同書(精選3篇)
幼兒園教職工聘用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聘用單位): 法人代表(負責人):
乙方(受聘教師): 身份證號:
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明確義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職位及合同期限:
職位:
期限: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4.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5.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另付給乙方三險(社會保險、失業險、新農合險)費為 元/年,給乙方自愿上繳。
6、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甲方不支付寒暑假假期工資。
7、在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段中,乙方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負責。如逢周末及假期,或在工作時間之外,乙方的人身安全由乙方本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教育事業,刻苦鉆研教育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
5.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序變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四、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于從 年 月 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甲方: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簽字)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兒園教職工聘用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業主: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經總經理會議決議,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總工程師、雙方就雇傭相關事宜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就業的內容
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總工程師,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就業時限
本雇傭協議終止前沒有雇傭期。
三、雇傭工資和支付
就業工資20萬元/年。
1、甲方以現金支付乙方月基本工資12019元。
2、剩余年薪作為年終考核的備用金,按照甲方責任狀的考核標準發放。
四、雙方的責任
甲乙雙方除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各自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外,還約定雙方的具體責任和義務如下。
(1)甲方
1、負責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和住宿場所。
2、按照約定的工資標準按時支付乙方。
3、給予乙方工作權有利于乙方的工作。
4、及時告知乙方相關項目的一些想法和做法,以便乙方對相關項目進行相應的變更和調整。
(2)乙方
1、確保根據甲方的混凝土生產和外加劑生產要求,向甲方提供及時、必要和有效的技術服務。
2、負責全面控制甲方參與的混凝土生產和外加劑生產的技術和質量,確保產品質量達到優良要求。在聘用期間,不得以甲方的名義提供任何擔保、
3、負責項目評審,批準項目專項技術方案,參與重點項目、重點施工部位、關鍵工序、季節性施工方案的銷售合同評審和技術交底,監督檢查產品出廠和原材料進廠技術規范和質量控制的執行情況。
4、負責組織技術資料的審核、移交和歸檔。
5、負責解決生產過程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和重大質量事故的識別和處理。
6、負責公司技術部分的審核和評估。
7、在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技術創新、安全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
8、工作時間除甲方單位正常作息時間外,可根據生產需要靈活安排,但不能影響生產過程中重大問題的確認。
動詞(verb的縮寫)協議的終止
盡管本協議中有相反的規定,公司可以出于以下任何原因終止本協會
討論:
(1)對重罪、任何不道德行為或導致監禁的犯罪行為的定罪,
(2)任何偷竊、詐騙、欺騙或偽造任何雇傭或公司記錄的行為,
(3)不當泄露公司機密或專有信息,
(4)損害公司聲譽或業務的任何行為。
(5)玩忽職守或不能履行公司賦予的任何適當職責,且公司在發出書面通知并提供適當的糾正機會后仍未糾正或不能糾正此類錯誤或能力。
(6)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在收到要求糾正的書面通知后7天內仍未糾正的,
(7)業務流程嚴重不稱職,
(8)長期擅離職守,
(9)非法占用公司的經營機會,
(10)玩忽職守,挪用公司資金或者財產的;在代表公司達成的任何交易中尋求或試圖尋求個人利益;向公司虛假報告業績;在公司或公司場所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或公司規則的活動。本協議因某種原因終止時,公司除支付終止日的基本工資外,不再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提前30天提交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6、協議期滿或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權在乙方工作期間清理核實甲方的財產、文件和資料,然后甲乙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質量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協議并按時支付乙方工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提交滄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補充,補充內容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幼兒園教職工聘用勞動合同書 篇3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為1500.00元人民幣,獎金每日一個病人輸液0.5元,甲方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200.00元保證金,滿1000.00元后不再扣除,合同期滿一次性付給乙方。
2、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和本人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以退還。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