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精選4篇)
民營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主要負責人:
乙方(受聘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實習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實習期滿后甲方組織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崗。
二、工作崗位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要求:
第四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維護甲方形象,認真履行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乙方對外代表學校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學校授權方可,未經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服從學校的獎勵和處罰方案。
第七條 乙方實施教育教學過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做好包括潛能生在內的全體學生的輔導工作,努力提高成效,嚴禁體罰學生。
第九條 乙方在教學工作中必須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全面落實教書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學生的文化成績、思想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
第十條 乙方在教學工作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教學研究活動、教師培訓活動和師生公益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接受各級主管的領導,不得任意推拒學校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不斷進行教學研究,加強自身的學習,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質和教育教學教研水平,以成為“學者型、科研型、創新型”名師為目標。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團結同事,發揮集體智慧,形成嚴謹,團結、合作、進取、創新的團隊。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義務:
1、履行《義務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的教師職責和義務;
2、遵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的教師行為規范;
3、愛崗敬業、務實求新、業務過硬、效果優良,實績達到崗位目標的要求;
4、盡職盡責,教育學生,培養學生,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學生;
5、遵守學校務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及時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
6、團結協作,與人為善,維護學校榮譽,維護學校團結統一;
7、艱苦奮斗、勤儉節約、關心學校的建設和發展,及時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8、遵紀守法,開展健康有益的娛樂活動,不賭博,不打牌,不違法亂紀。
9、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寒暑假要開展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 乙方權利:
1、依法享有《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等所賦予的權利。
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喪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學校有重大事件除外)。具體標準按上級指示執行(即帶薪休假)。
五、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實習期間工資為 元/月,不享受津貼和獎勵工資。
實習期滿正式上崗后的工資為結構工資制,按月發放。分為基礎工資、課時津貼、班主任津貼、教學獎、月勤獎。
1、月總工資為 元左右(寒暑假除外)。
2、寒暑假生活補貼:寒暑假 元。
3、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
4、每月按兩大周發放課時津貼,每學期開學和結束時不足月按實際課時發放津貼。
六、勞保福利和待遇:
第十七條 春節、教師節、中秋節、端午節享受學校福利,
第十八條 教師子女就讀本校,在合同期間,只收取基本費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價收取。
第十九條 經校領導班子同意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各種會議,各種學術活動,期間的工資,培訓費、差旅費的報銷按國家有關政策和縣教育局的規定及學校相關制度處理。
第二十條 女教師產假結束后仍到學校來工作的,可享受600元的產假補貼。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工作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學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給甲方或學生造成重大利益損害的;
5、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從事第二職業,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沒有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違反計劃生育規定或受到其他行政處罰,致使本合同不應繼續履行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不能勝任本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后,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遇有本合同“乙方權利和義務”條款中所述各項權利甲方不能落實,且經乙方正式提出一個月后仍不能解決,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解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再與乙方續訂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內,在學校目標管理考核評價中,沒有達到學校的要求和標準,被證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
2、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2、3、4、5、6、7款情形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雙方約定時,因甲方違反約定,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各項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自解聘之日起,學校停發工資和各類津貼、獎勵等。
2、因乙方侵犯學生人身權,財產權而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乙方依法承擔。如甲方因此承擔連帶責任區,則甲方在履行連帶責任后,有權向乙方依法追償。
3、因乙方工作失誤或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師生人身傷害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究相應責任。
4、乙方應嚴守甲方秘密,不得對外泄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依法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民營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 篇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實習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實習期滿后甲方組織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崗。
二、工作崗位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要求:
第四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維護甲方形象,認真履行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乙方對外代表學校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學校授權方X,未經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服從學校的獎勵和處罰方案。
第七條 乙方實施教育教學過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做好包括潛能生在內的全體學生的輔導工作,努力提高成效,嚴禁體罰學生。
第九條 乙方在教學工作中必須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全面落實教書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學生的文化成績、思想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
第十條 乙方在教學工作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教學研究活動、教師培訓活動和師生公益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接受各級主管的領導,不得任意推拒學校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不斷進行教學研究,加強自身的學習,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質和教育教學教研水平,以成為“學者型、科研型、創新型”名師為目標。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團結同事,發揮集體智慧,形成嚴謹,團結、合作、進取、創新的團隊。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義務:
1、履行《義務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的教師職責和義務;
2、遵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的教師行為規范;
3、愛崗敬業、務實求新、業務過硬、效果優良,實績達到崗位目標的要求;
4、盡職盡責,教育學生,培養學生,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學生;
5、遵守學校務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及時完成學校布臵的各項任務;
6、團結協作,與人為善,維護學校榮譽,維護學校團結統一;
7、艱苦奮斗、勤儉節約、關心學校的建設和發展,及時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8、遵紀守法,開展健康有益的娛樂活動,不賭博,不打牌,不違法亂紀。
9、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寒暑假要開展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 乙方權利:
1、依法享有《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等所賦予的權利。
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喪假,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學校有重大事件除外)。具體標準按上級指示執行(即帶薪休假)。
五、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實習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月,不享受津貼和獎勵工資。 實習期滿正式上崗后的工資為結構工資制,按月發放。分為基礎工資、課時津貼、班主任津貼、教學獎、月勤獎。
1、月總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左右(寒暑假除外)。
2、寒暑假生活補貼:寒暑假______________元。
3、每月______________日發放上月工資。
4、每月按兩大周發放課時津貼,每學期開學和結束時不足月按實際課時發放津貼。
六、勞保福利和待遇:
第十七條 春節、教師節、中秋節、端午節享受學校福利,
第十八條 教師子女就讀本校,在合同期間,只收取基本費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價收取。
第十九條 經校領導班子同意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各種會議,各種學術活動,期間的工資,培訓費、差旅費的報銷按國家有關政策和縣教育局的規定及學校相關制度處理。
第二十條 女教師產假結束后仍到學校來工作的,可享受600元的產假補貼。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X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工作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學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給甲方或學生造成重大利益損害的;
5、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從事第二職業,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沒有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違反計劃生育規定或受到其他行政處罰,致使本合同不應繼續履行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X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不能勝任本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后,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遇有本合同“乙方權利和義務”條款中所述各項權利甲方不能落實,且經乙方正式提出一個月后仍不能解決,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解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再與乙方續訂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內,在學校目標管理考核評價中,沒有達到學校的要求和標準,被證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
2、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2、3、4、5、6、7款情形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雙方約定時,因甲方違反約定,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各項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自解聘之日起,學校停發工資和各類津貼、獎勵等。
2、因乙方侵犯學生人身權,財產權而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乙方依法承擔。如甲方因此承擔連帶責任區,則甲方在履行連帶責任后,有權向乙方依法追償。
3、因乙方工作失誤或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師生人身傷害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究相應責任。
4、乙方應嚴守甲方秘密,不得對外泄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依法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簽字)
民營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_______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______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_______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_______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_______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重新簽訂_______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________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______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________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______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__________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______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_年發給相當________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一個______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_______年______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民營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 篇4
一、_________培訓學校聘請_________籍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為_________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附件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時計,全部以人民幣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險。
(另附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滿的教師提供一張_________至_________的來回機票(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或教師憑機票報銷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聘方的義務:
1.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七、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
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遵守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遵守中國人民的道德規范和風俗習慣。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
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放在病假連續30天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聘方未經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
、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即自行失效。
當事人以方要求簽訂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滿后,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案局申請仲裁。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同時有效。
聘方(簽章)_________ 受聘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