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起訴狀(精選3篇)
道路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1
原告:羅,男,漢族,1x年x月14日生,湖南省攸縣人,系xx市海怡出租車公司司機。
被告:楊,男,漢族,1x5x年3月2x日生,xx市人,住xx市xx區園嶺號。
被告:薛,女,漢族,1xx1年1月x日生,xx市人,住xx市xx區園嶺號。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賠償車輛停運期間損失1x3.x2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x5年4月1x日原告羅駕駛xx市海怡出租車公司粵BGC5出租車與被告楊駕駛粵BOMx3x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經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認定被告方司機楊負全部責任。原告羅所駕駛的車輛因事故造成損壞經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定損為1x4x2 元,損壞后送到修理廠修理,x5年4月2x日修理完畢交給原告羅行駛。
原告認為:被告楊在行車中未確保安全行車,與原告車輛發生追尾,致使原告車輛損壞并造成車輛無法正常營運,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運損失,被告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告薛作為車主理應對肇事司機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原告的車輛是從事出租營運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為致使原告的車輛停止營運12天,損失十分慘重。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1x條之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或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用于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據此,原告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兩被告賠償原告的停運
損失。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訴人:羅
道路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2
原告:,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同上,系兒子,身份證號,電話。 被告:,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住。
法定代理人:,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住,系被告父親,電話。 法定代理人:,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住址同上,系被告母親,電話。 被告:EEE,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住,系被告姐姐,系肇事車輛的車主,電話。
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住所地XX市,電話。負責人,總經理。 案由: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1、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各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X元。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年 月 日 時 分,被告末取駕駛資格駕駛
號摩托車,在路段,從后面將原告撞倒,造成原告受傷的交通事故。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于 年 月 日,作出X公交認字,認定雙方都有同等的過錯責任,原告和被告各負事故的同等責任。
原告從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入住XX市人民醫院醫治,經診斷原告:1.……;2.……;3.……(見XX市人民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原告共住院 天,醫藥費共X元,住院期間由家人護理。
號車在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險有效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事故在發生在保險期間內。
本次交通事故給原告造成了較大的傷痛和經濟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及《XX省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的規定,截止至 年 月 日共 天,原告因上述交通事故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下:1.醫療費X元;2.護理費X元(X元/年/365天 天);3.住院伙食補助贊 (50元 天);4.交通費X元;5.營養費X元;6.后續治療費X元(注:按照國家司法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標準,大腿骨取出固定物手術費X元—X元);7.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醫療依賴、功能康復的損失,目前正委托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所進行司法鑒定,鑒定意見未出具,待有鑒定意見后相應增加訴訟請求。以上合計人民幣X元。
被告EEE是本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車輛的車主,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是肇事的號牌摩托車的承保單位,被告造成交通事故時尚未成年,法定代理人、是其監護人,依法均應承擔本次事故的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規定,本次交通事故給原告造成的損失X元,在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在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賠償原告X人民幣X元。超出限額部份在商業險賠償,其中醫藥險部分超出限額X元(包括醫藥費X元+伙食補助費X元+營養費X元+后續治療費X元),超出限額部份由商業險按責任承擔X元(X元50%)。
請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市X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起訴狀 篇3
上訴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系方式
被上訴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系方式。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道路交通事故賠償一案,不服XX區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年份)民一初字第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一、撤銷XX區人民法院作出的(年份)民一初字第號判決;
二、依法對事故責任作出正確劃分;
三、對被上訴人重新進行傷殘等級鑒定;
四、依法查清被上訴人的損失數額,并對上訴人的賠償責任作出正確判決。
上訴理由:
一、審判決對交通事故責任承擔比例的認定錯誤。一審法院認定被上訴人承擔60%的比例偏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證據,但不是民事責任的劃分標準。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上訴人雖有責任,但是該起交通事故的引起最主要還是由于被上訴人違法交通規則,所以應當判決被上訴人承擔80%的責任。
二、被上訴人的傷殘等級鑒定是由一個不具有相關資質的鑒定機構作出的,所以對其的傷殘等級鑒定不能作為本案證據使用。
三、被上訴人的戶口是農村戶籍,雖然他現在在城鎮生活,可是未居住滿按。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農村戶籍的人賠償標準要按照城鎮居民計算的話,他必須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已經在城鎮居住滿一年以上,且在城鎮有固定收入。
被上訴人是從X1年10月搬到城鎮居住的,迄今還未住滿一年,所以被上訴人的賠償標準不能按照城鎮居民的標準計算。
綜上所述,法院第一審沒有查明案件事實,結果顯失公平,請求二審法院給予一個公正、合理的判決。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