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獨立日簡介
毛里求斯獨立日基本介紹
1968年3月12日毛里求斯宣布獨立。英國人在拿破侖戰爭期間奪取了毛里求斯的統治權,統治直到1968年毛里求斯獨立。獨立后的毛里求斯以議會共和制立國,是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東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場、非洲聯盟、法語圈國際組織、英聯邦等國際組織成員。
隨著1955年和1957年在倫敦召開的兩次毛里求斯制憲會議,部長會議制度開始在毛里求斯實施,并在1959年3月9日舉行了大選,毛里求斯開始自治。這是第一次在全體成年選民基礎上的大選,選民人數共計208,684人。1961年制憲會議在倫敦重開,進一步推進了制憲運動。[1965年],英國以國防為由,將具有戰略價值、本屬毛里求斯領土的查戈斯群島分割出來,另建英屬印度洋領地,以方便與美國合作在印度洋上建立軍事基地。毛里求斯當局當時并沒有提出反對,但后來重申擁有查戈斯群島的主權,并認為分割行為違反國際法,這個說法更獲得聯合國的認同 。1965年最后一次制憲會議為毛里求斯鋪設了獨立之路。1967年大選后,毛里求斯通過了新的憲法,并在1968年3月12日宣布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