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研組工作考核方案
5、上課遲到,發現一次扣3分,上課期間擅自離開教室者,發現一次扣5分,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
6、準時參加會議、各級教研活動,無故不參加每人次減1分,遲到、早退每人次減0.5分。
7、組內老師積極參加匯報課、賽課活動,空堂教師無故不參加1人次減0.5分
8、教研組按時開展課改活動、教研活動,內容充實、記錄詳細,一人次不參加減0.5分。
9、集體備課正常開展,成員積極參加,每缺一人次扣1分。
30
教學成績
1、所教學科以鎮統考統閱為標準,若年級平均分超過同類學校,一個年級記5分;若該年級有一個全鎮第一名,記2分;若該年級平均分與同類學校相比,差距縮短1分以上(含1分),記1分;差距縮短2分以上(含2分),記3分;差距縮短3分以上(含3分),記5分。若每年度考兩次,將各項得分之和除以2,再記分。
2、綜合組在音、體、美、英語、科技創新等比賽中,團體獲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0分,30分、20分。市級各等分值在區級基礎上乘以2。(只記一個最高等級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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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教改
1、獲片級優質課比賽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分、0.5分;片級研究課記1分;區級研究課記2分;市級研究課記4分;省級研究課記6分。(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學校推薦才認可)
2、進入區級優質課比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記6分,4分,2分;市級優質課獲一、二、三等獎,分別記8分、6分、4分,省級在市級基礎上乘以2。
3、由學校組織選送,經教育主管部門評選,每篇論文或經驗文章在區級參評,獲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分,3分、2分;市級分別記8分、6分、4分;省級分別記10分、8分、6分。(同一篇目只記一個最高等級;若幾人合著論文獲獎,將該論文分值平均記入教師個人得分)
4、校級、區級、市級、省級教改課題,有方案,有實施記載,有總結,研究成員每年分別記1分、2分、3分、4分。主研人員分別記3分、4分、5分、6分
(備注:教研組該項得分=各組積分總和÷組內人數) 20
得分合計
100